清晨。
萨儿惊醒过来,发觉自己竟然躺在金雍宇的怀里,气得真想拿把刀往他胸口刺下去。
可恶!他的清白全毁……
金雍宇随即也醒过来了,他对萨儿猛眨眼睛,似乎在说着“早安”,表示昨夜的“肌肤之亲”让他们的体温直线上升,得到一夜好眠,根本不知道萨儿已经气昏了。
萨儿拼死命地咬紧了牙齿,如果还要“利用”金雍宇,他势必得忍气吞声。
加入慈善团体的第一天,他们就忙碌不已,根本没有时间“明争暗斗”。
这是一个天主教的国际慈善团体,有来自四面八方的义工,不分国籍,不分宗教,不分种族,在这里,看不到任何政治、宗教、种族等问题,所有的人都是全心全意地付出,表现出无国界之分的大爱。
在边界的难民们,过着非常悲惨的生活。
金雍宇首先看到一个小孩,在肮脏的水沟里洗脸、漱口,后来还舀了一大杯水,一口喝了下去。他立刻脸色发青,污秽的水是霍乱的根源,可是,那小孩显然别无选择,除非他打算渴死……
这种悲惨的情景似乎还不算什么,有人赤果果的躺在街道上,很多人奄奄一息,即将死亡,更有人的肩膀被老鼠咬了一大片,下半身也被虫吃掉。这种惨状,他实在无法假装看不到,更不能漠视。难民不仅无家可归,还感染上种种疾病,即使在临死之前,也希望有人关怀,不要忘了他们,或遗弃他们。而义工们会紧紧地握住这些无助的手,陪他们走完人生最后的旅程,再替他们处理遗体。
从日出到深夜,金雍宇一直不断地劳动着,他一下洗碗,一下替病人洗衣服、穿衣服,他想不到这些病人竟然瘦到身上完全没有肉,只有骨头。
他有一股嚎啕大哭的冲动,可是他压抑了下来。
忙碌了一天,他多想倒头就睡,或是好好地冲个澡。他觉得全身似乎都是细菌及消毒药水的味道。
突然有人对萨儿叫道:“喂!你们有空吗?我们需要帮忙——”因为他们两个人一直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同伴。
“有。”萨儿赶紧抓着金雍宇一起走。
金雍宇累得不想再动了,可是,萨儿不敢把他一个人丢在这里,万一不小心泄漏身份,那肯定吃不完兜着走。
叫唤他们的义工吩咐着说:“那里有四个遗体,麻烦你们帮忙扛到火葬场!要快一点,以免有传染病!”
抬遗体?金雍宇的脸色刷地一下变白。
他气极败坏地看着萨儿,似乎在说以他尊贵的身份,怎能去抬尸体。
“你别无选择!”萨儿在他耳边小声地提醒他。“你现在什么都不是,只是慈善组织的义工——大家一视同仁。”在这里,是不分身份背景的,什么事都要做。
金雍宇对萨儿翻着白眼,只得硬着头皮将四具遗体抬到火葬场。一路上,他的腿都不仅使唤地发抖着,目光直视前方,全身好像都不对劲了。
火葬场里的尸体堆成一堆,像垃圾一般,让金雍宇觉得难过极了。
遗体才一放好,一群兀鹰便从天而降,一口一口地吃起来了。金雍宇看到死者的脸,没有闭上的双眼,满脸凄楚地对着天,他吓坏了,再也受不了了。
这次他真的看到贫穷所带来的悲惨景象,以往都是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如今,却活生生地呈现在眼前。
一群人在火葬场抢着死者的衣服和鞋子,大家推挤成一团,而旁边有几十只兀鹰在争食……如此触目惊心的画面,让金雍宇崩溃了,他开始狂奔,而正在赶兀鹰的萨儿,见他跑了,赶紧在背后大声叫唤,想要叫住他。
他要跑去哪儿?
这里,他根本不熟悉,万一有什么差错……
萨儿在背后跟随,但他跑得好快,她根本跟不上。前方是边界的市集,到处牛蛇杂处,不但是贩毒,军火,贩卖人口的聚集地,更是恐怖份子的大本营,更有着潜伏在此的秘密警察。
“不要跑了!不要……跑了!”萨儿上气不接下气地叫着,他快跑不动了。冷不防地,一阵强风扫过,金雍宇的头巾被吹了下来,露出了在此地少见的白皙而斯文的脸蛋。
“危险……”萨儿大叫。
而一直狂奔的金雍宇,也终于停了下来。但是,不是他自愿停的,而是有人抓住了他。
萨儿的心脏几乎停止了。
两个留着络腮胡的中东人抓住了金雍宇,不由分说地便拿出了棍子,朝他身上一阵乱打。
萨儿告诉自己要沉住气,免得将事情越弄越糟,要是连自己也不能月兑身就更惨了。
一阵拳打脚踢后,两个穷凶极恶的人转身走了。等人潮都散了,萨儿才跑了过去。
金雍宇浑身是伤,不但鼻青眼肿,肋骨还流了一大堆血,浸湿了衣服,幸好意识还算清楚。
“你还好吗?”萨儿紧张地问着。
“该死!你看我被打,为什么不来救我?真是忘恩负义的人。”金雍宇气得不停地咒骂。他一向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从来没受过这种气,他发誓要讨回公道。“你真没用,我自己去找他们算账!”他想要站起来,却踉跄地跌进萨儿的怀里。
“现在不是讨公道的时候——”萨儿没好气地提醒他。“别忘了,这里是战区也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杀人是不用偿命的!”
萨儿扶住全身无力的金雍宇,朝着慈善团体的医疗机构走去。一路上,萨儿还不忘严厉地指责着他,而金雍宇根本痛得无法反驳。
“你真是福大命大,面纱掉下来时,我吓得半死,以为他们会看出你是男人,那就完了!你一定会被那些秘密警察抓走,当作间谍被绞死……”金雍宇吓得闭上嘴巴,他不是没看过这样的新闻。
“幸好天黑看不清楚,你的肤色又白,所以只是挨了一顿打。你要知道,这里的女人不能被男人看到脸,否则就会被秘密警察毒打一顿……”
金雍宇瞥了萨儿一眼,有气无力地说:“你的意思是说我因祸得福喽……”
萨儿十分肯定地点着头。“起码,你刚刚就逃过了一劫——”
“胡说八道!”金雍宇火冒三丈,他绝对不甘心。“这辈子,我还没有被人痛殴过!我要报复……”话还没说完,他便痛得昏了过去。
“你是义工,没想到,却成了需要被人照顾的病人——”萨儿冷冷地讽刺着。
金雍宇睁开眼睛时,便看到萨儿面色难看地站在面前。
“我昏过去多久了?”他头昏眼花,十分虚弱地问着。
“好久了!你可以继续假装昏迷,这样,就不用再去抬尸体,不用再去看那些悲惨的景象……”萨儿撇着嘴,不屑地说着。
“而我也要谢谢你,要不是你被打,又陷入了昏迷,让我必须照顾你,免得你的身份曝光,再度引来危险。而我也因此捡了个便宜,不用再面对那些悲惨的事情。”萨儿继续嘲弄着。
金雍宇闻言脸色一沉,不顾一切地痛骂道:“你的心一定是铁做的,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尸体被分食得四分五裂的,不但无动于衷,还有心情开玩笑。”
萨儿立刻面红耳赤,惭愧中带着难以言喻的伤心,让金雍宇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如果不是有过人的勇气与善良,萨儿怎么会不辞千里地到台湾向他募款呢?
“你以为我喜欢在你面前嬉皮笑脸的吗?在这里,悲惨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如果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训练自己没有感觉,如果什么事情都要在意的话,那我根本无法活在这个人间炼狱里——”
萨儿转过头,哽咽地说道:“你不是一向自认无情无义吗?我很高兴这次的‘生命’之旅,让你变得有情有义,知道什么是爱,也懂得用爱来帮助人了。
“既然已经看到难民营的惨状了,就赶快捐钱吧!捐了钱之后,我们就可以分开,你既然觉得我碍眼,我们就赶快分手!”
只要赶紧拿到一千万,他就会和金雍宇一刀两断,逃得远远的,让他永远也找不到,也永远不会见面。
忽地,金雍宇抓住萨儿的衣角,让萨儿不得不回过头来,而金雍宇又立刻抓住了他的手,他挣月兑不了,只能任由他去。
饼了一会儿,金雍宇突然抱着萨儿,让萨儿吓了一大跳,正当他不知该如何是好时,金雍宇竟痛哭了起来。
他的泪水震撼了萨儿,让萨儿连动都不敢动。
这二十九年来,过得实在太舒服了,眼前的悲惨景象,让金雍宇觉得过去的日子似乎是白活了。
看他哭成那样,萨儿突然觉得他很可怜。一向心高气傲的金雍宇,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哭吧!想哭就哭吧!好好地发泄一番吧!”
金雍宇痛快地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止住了。
抒发过后,他觉得心里有着不可思议的平静,似乎将所有的痛苦,都宣泄了出来。而萨儿故意开着玩笑道:“你流了一身的汗,衣服全湿了,臭得要命!”
金雍宇终于露齿一笑。“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是半斤八两!”
他们互看了一眼,无声地笑成了一堆。
接下来的几天,萨儿一直照顾着他。
金雍宇不时地喊痛,萨儿乘机揶揄他。“你真是大少爷!这一点伤算什么?不要叫了!”
金雍宇躺在病床上,望着白帆布做成的屋顶,及天上的蓝天白云,心里颇有感触。
几天前,他还是在商场上呼风唤雨不可一世的财经大亨,如今居然沦落到衣衫褴褛、露宿街头,连个挡风遮雨的地方都没有。
“比起你——我还真是懦弱得多!”这些天下来,看到的种种景象,让他觉得萨儿真的十分有勇气,他自叹弗如。
萨儿赶紧好言安抚着。“你何必跟我比呢?我只不过是一个贫穷的家伙罢了,有什么好比的呢?倒是——”萨儿心里牵挂的还是金雍宇的钱,他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你什么时候捐钱呢?”
“钱?”金雍宇眼睛一亮,一个自认完美的计划已经成形。“不管你怎么说,我都觉得你是我的‘改造恩人’!不管你的出身如何,但你的爱心不落人后,让我十分感动!”
“所以——”萨儿被他的赞美弄得兴奋不已,仿佛一千万已经到手。
“我决定我们一起回台湾,我要将你的感人事迹诉诸媒体,我会举办盛大的记者会,再风风光光地捐出这笔钱——”无论何时何地,金雍宇都不忘炫耀,这就是他好大喜功的个性。“萨儿,到时候你会变得很有名,是个充满爱心的人,而我也会从满身铜臭的商人,一跃而成为大善人……”捐钱又有好名声,真是一举两得。
金雍宇对自己的计划得意不已,萨儿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发白。
懊死!傍个钱不但不干脆,还要公诸于世,惟恐别人不知。金雍宇真是虚荣得可以!
等了半天,金雍宇终于心甘情愿地捐钱了,可是在他的如意算盘下,这些钱不但不会落在“组织”手里,反而会跑到慈善团体的口袋里,想到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时,萨儿真是气得牙痒痒的。
看样子,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萨儿顿时下定决心,决定“绑架”金雍宇……
金雍宇从小就是个大少爷,吃得好又穿得好,身材虽然保持得不错,可是看起来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再加上一点苦都不能吃,萨儿盘算着,他一个人对付金雍宇,绝对绰绰有余。
先把他骗到荒郊野外,然后将他一拳打昏,再蒙住他的双眼,丢到布袋里,等他醒来,萨儿会“变音”威胁他打电话回台湾,将赎款汇到“组织”的国际人头账户里……这么一来,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犯罪计划。
一切依计行事。
萨儿假意告诉金雍宇,说他大病初愈,应该四处走走,金雍宇高兴得应允。
“真棒!总算远离悲惨难民营了!”不用再面对生老病死的压力可以暂时纾解一下,让金雍宇十分感谢萨儿的体贴。
“应该的!”萨儿随意敷衍。
一路上萨儿都十分沉默,一直带着金雍宇走着,直到走到险峻的峭壁边,四下不但无人,峭壁下,又是深不见底山谷,看到这种情形,金雍宇便止住不肯前进了。
“怎么了?”萨儿回头询问着。“怎么不走了?”
“我怕。”金雍宇恐惧地说着。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完全信任萨儿了。
“你居然会有惧高症?真是没有用!”萨儿不屑地说着。“这有什么不敢走的呢?来——我教你!就像这样——不要看下面,直视前方。”萨儿来回地示范着。“来!你先走,我在后面跟着你,你别怕……”
对!就趁金雍宇走到窄小的路中间,没有退路时,用力地给他后脑一拳让他昏迷。萨儿心中暗定决定着。
可是当金雍宇颤抖地走着小路时,萨儿却始终没有挥出拳头,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安全的地方。
奇怪,为什么会狠不下心?下一次,可千万不能再失常,不能再心软了……萨儿自我鼓励着。
经过弯曲小径后,前方竟别有洞天。
这里的山全部是红色的,而且十分陡峭,前方矗立着一大片废墟,依稀可看出昔日的繁华。在标高一千八百公尺的高原上眺望,喀布尔河潺潺流经山脚下,而妇女们仍用着古老的方式打水,仿佛回到了中世纪般。一种时空交错的景象,在他们面前展了开来。
外面正在开战,一堆难民在受着苦,可是见到眼前这番祥和景象,金雍宇的心霎时平静了下来。
“萨儿,谢谢你带我来这么好的地方,整个人真是舒畅极了!”金雍宇诚心地道谢着。
“谢……”谢你个鬼!萨儿在心里咒骂,等一下,你可能会恨我一辈子。
萨儿仿佛变了一个人般,整个人面目可憎了起来。
金雍宇把握难得的机会,驻足欣赏美景,而萨儿乘机贴近他身边。
就在萨儿离他只有几尺远时——
突然有一匹凶性大发的马,不听主人的使唤,在主人狠狠地鞭打了它之后,竟挣月兑了缰绳,不顾一切地往前冲,眼看它的前蹄就要踢到金雍宇了,而金雍宇仍沉浸在大自然的景象中,根本来不及反应。
“危险!”萨儿尖叫着。
她毫不迟疑地用娇小的身躯挡住金雍宇,当马儿开始猛踢着萨儿时,那剧烈的痛,让萨儿几乎无法呼吸。
当萨儿倒在地上时,马主急忙将马拉开,一溜烟的走了。而金雍宇担心着萨儿,语言又无法沟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人马消失在眼前。
“萨儿!萨儿——”金雍宇紧张地喊着。
萨儿根本无法动弹,只是拼命喘着气。
“萨儿,萨儿……”金雍宇试图检查萨儿的胸口,但他一碰到萨儿,就被萨儿强烈制止。
“不要碰我,我没事……我自己可以起来……”无论如何,绝不能昏倒。萨儿一脸惨白地硬撑着。
“我背你去找那些义工!”金雍宇急如热锅上的蚂蚁。
“不!我可以自己走……”萨儿强忍着痛苦,闭上眼睛坐了起来。
金雍宇看得目瞪口呆,他佩服萨儿的勇气,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不当一回事。
“我才不像你那么软弱,怕东怕西的……”萨儿还有力气嘲笑他。
“你真是厉害!”金雍宇服输了。
“走吧!”萨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站了起来,并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倒下,无奈,才走了几步路,便天旋地转,眼冒金星。
“萨儿,萨儿……”金雍宇的叫声似乎越来越远,萨儿终于失去了知觉。
此时,一架战斗机突然从上空飞过,轰炸声立即响起,火花四溅,火舌到处乱窜,这种情况不知会维持多久,离慈善组织又还有一大段路,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先带萨儿躲到山洞里。
当地人称红色山脉为“红色城堡”,前方的废墟其实是城堡的遗迹,是一二二一年蒙古军进攻后所留存的,成吉思汗之孙即战死在城堡的攻击战中。
沿路都是垂直的峭壁,只有用砖砌的望台,可以用梯子从窗口出入。
这是他们现在惟一可以藏身的地方。金雍宇背着萨儿,急忙躲进山洞里。
山洞一片漆黑,似乎有一种诡谲的气息,让人毛骨悚然。
幸好金雍宇在这几天的磨练下,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他不怕生死,冲锋陷阵,像个骁勇善战的超级战士,跟以往只知吃喝玩乐,尽情享受的公子,有着天壤之别。
因为战争的关系,他们出门随身都带着手电筒或火柴,还有少许的面包,及求生和医疗用品。
金雍宇先打开了手电筒,将四周巡视了一番。
山洞里还算干净,除了红色的沙土外,并没有蝙蝠、野蛇、老鼠等恶心的动物。
找到了一个平坦的位置后,金雍宇赶紧将萨儿放了下来,他要在电池消耗完前,替萨儿包扎好伤口,否则,在一片黑暗之中,他和萨儿恐怕就只能呆坐到天亮,才出得去了。
他急忙解下了萨儿的长袍,白皙诱人的胸部突然呈现在眼前。
金雍宇惊讶地张大了嘴,心中无声地叫着。
天啊!
这是上帝在跟他开玩笑吗?
他疑惑地模模萨儿的下半身,整个人吓得差点瘫痪。
他有过很多女人,也很清楚女人的身体,为什么却没有认出萨儿是女儿身?
苏萨儿竟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