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背叛的爱人 第一章

要是那个女孩子没有出现就好了!

沈远征暗暗地叹了一口气,望向坐在餐桌对面的男子。

他的面色黝黑,一双眼睛随时迸射着犀利的眸光,端正的鼻子下面那薄薄的嘴唇连吃饭都闭得紧紧的,嘴角边一道深深的痕迹显现了他的性格,使他看起来成熟又危险。他正拿起一张餐巾纸,轻轻地拭过嘴角,那动作优雅却又机械。

“爸,我先上楼了。”他开口说话的声音简短而又低沉,随后便站起身离开饭厅。

上楼?楼上有什么?不过是他的办公室和书房!总是这样,他的生命中仿佛除了工作就什么都没有了。自从他接管了公司的业务,每天对他来说都是工作日,没有休息没有朋友没有娱乐什么都没有。

沈远征愣愣地看着儿子的背影。

他正一步步地踏上台阶,那脚步是沉着稳健的,每一步都是那么有力和踏实。如果是以前,沈远征一定会非常欣赏这种步子的——路嘛,就应该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的。可是现在他只有惊讶,因为他发现儿子的背竟有些伛偻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三十岁不到的儿子,走出了四十岁的步法和五十岁的步态呢?

沈远征不是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只是他更怀念以前的他。以前的儿子会吵吵嚷嚷,却又神采飞扬地向全家人报告当天发生的每件新鲜事,会和盈盈和恺恺打成一片,笑成一团。

“爸,妈,我们计算机部又要竞选部长了,这一次我一定会当选!”

“哦?”他故意揭儿子的“旧疤”,“是吗?不知道去年是谁也是这么说的呀,结果怎么样?”

“那不过是个意外。”儿子手中的筷子尴尬地停在了半空,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宣称,“今年一定会不一样!”

沈远征喜欢儿子这种不服输的个性,他总是充满了阳光和活力,永远认准了自己的目标不放弃。

“二哥好棒!我以后也要去竞选部长!”小他两岁的二儿子恺恺当初最崇拜的就是他了。

“当然!等二哥毕业以后,恺恺就来接二哥的班吧!”这下他得意了,许诺地说,仿佛部长已是手到擒来。

沈远征不禁有些失笑,真是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单纯男孩。

“唉呀,没时间了!”突地,他跳起身,抓起一个苹果在胸前的衣服擦了擦,一阵旋风似的刮上楼。

常淑青,他的妻子,他孩子们的母亲,只有在这个时间才会急得没有了淑惠的样子:“朗朗,不吃饭了?你干什么去啊?”

“吃饱了!我和网友约了时间,要迟到了!”最后一句话已经消失在已然掩上的房门后。

他望向妻子,两个人不禁相视着展开了无可奈何的笑容。

“哼,就知道玩!”一直默不作声的老大盈盈终于开口了。明着是摆起姐姐的谱子来教训弟弟,可是眼底那一抹真心地溺爱却暴露了她对这个弟弟的关心与欣赏。

盈盈,他的大女儿,现在已经接管了公司一部分的工作。她有真正的商业头脑,完全继承了他的智慧和母亲的贤淑,是美丽而又能干的当代女性典范。沈远征满意地看着盈盈,眼光又转向了恺恺,还在上高中的二儿子正在长身体,性格简直是朗朗的翻版,同样的热情,同样的活跃,和同样的——让人骄傲!还有今天参加学校活动尚没回来的二女儿悦悦,调皮又聪敏。

他当年白手起家,创办了“伊泰”集团,已有如今的辉煌业绩。然而真正让他感到幸福和骄傲的却是他的家庭:他美丽贤淑、善解人意的妻子和四个优秀又友爱的孩子。只有看着他们,沈远征才会体会到生活中真正的幸福是什么。这是任何财富和地位都换不到的无价之宝啊!

那时的家庭是多么温馨,气氛是多么融洽!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让它改变了呢?他想起来了——

朗朗大三那年,一向不开窍的儿子开始每天在餐桌上更多地谈起了他的学妹,那个被他称为“热情又冷漠,坚强却又脆弱,集天下所有令人关切和爱慕的特质”于一身的女孩。

“朗朗,要是喜欢人家,就把她带回来,让我们见见。”常淑青很快接受了儿子的变化,当然了,这是人生的一个重要过程,他又怎么会例外呢?

令人有些意外地,儿子的眼神黯淡了下来:“不,现在还不行。”他低声说,笑容隐退了些。

这是怎么回事呢?常淑青有些不解。

“妈,人家女孩还指不定是怎想的呢?我看八成是朗朗单相思。”说话间盈盈投向弟弟的目光里充满了询问和疑惑,而他却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常淑青靠过去坐在儿子旁边,伸手将他的长发揉乱,双眼看向沈远征。对视中夫妻俩了然了——

是了,就是从那个时候,儿子的笑容就渐渐消失了。开始还勉强掩饰着,到后来连敷衍的笑容都没有了。那个女孩子的出现,就像是吸引光源的导体,一点一滴地将儿子的活力、开朗、阳光……统统带走了。从那个时候起,属于朗朗的那份温馨就再也不见了。

沈远征不禁又叹了一口气,要是那个女孩没有出现就好了!

儿子还在上楼,自己的神思却又转向了从前!人真是老了,越来越爱回忆过去了。沈远征自嘲地想。

“朗朗。”他叫住了儿子。

“有什么事?爸。”没有表情,没有任何语音变化,依然是不动如山的神色。

沈远征叹了一口气:“朗朗,我有话对你说。”于是常朗转身下了楼,父子两个并肩坐在客厅的长沙发上。

“爸爸,要听这个季度的经营汇报吗?”常朗以为父亲要谈的是这个。

“不用了,明天叫陵打份报告给我就可以了。”沈远征望着儿子沉默又寂寥的眼睛,猜测着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我要告诉你的是,”他清了清嗓子,“我决定解除你的总经理职务。”

什么?常朗以为自己听错了,有些惊讶:“爸爸,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沈远征清楚地说,“我要解除你的总经理的职务,暂时由恺恺接任。”

“为什么?”常朗还是有些不能相信,“我的工作有什么错误吗?”

“不,朗朗,你的工作非常出色。自从两年前你代替盈盈接管了总经理的工作后,公司的发展与形势的确是非常好。而且你对‘伊泰’最大的贡献就是极大地开拓了海外市场。这两年,无论是欧洲还是美洲,都有‘伊泰’的酒店。”沈远征正色道,“但是,正因为这样我才要罢免你。”

常朗皱起了眉头:“爸,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沈远征有些激动了:“自从你进到公司这几年来,没有渡假,没有周末,甚至连最基本的休息都没有!我不允许我的员工出现这种情况!”

常朗的眉头依然没有展开:“这是我自愿的,爸爸,你不用负责任。”

唉,让人操心的孩子。还外加固执!

沈远征于是决定速战速决:“我明天就会向董事会提议,暂时放你三个月假,期间由恺恺接管先前的工作。”

“爸爸,你这是假公济私……”

“你也知道我这是假公济私!”他飞快地接口,“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假日、阳光,我不想看着你把身体搞垮!况且,恺恺已经匿名在公司实习了很长时间了,他需要更强和更有挑战性的锻炼机会。我想他会和你做得一样棒的。”“可是,爸,这样做实在是太突然了。这么重大的人事变动,没有董事会的全体通过是不能执行的。”常朗总算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他们会同意的,”沈远征说,“实际上,我已经和他们打好了招呼。”

常朗注视着父亲,有些生硬地说:“那,恺恺什么时候来接任?”

沈远征紧盯着儿子的表情,想从中找出些什么:“下个月。”

“好的。”常朗准备起身上楼了。在下个月来临之前,他还是要工作的。

沈远征有些失望地看着丝毫没有休息意识的儿子,轻轻地说:“朗朗,爸爸大老远飞来加拿大看你,你就不想陪爸爸聊聊天吗?”

聊天?常朗稍吃一惊,这已经是好遥远的事情了。是啊!自从自己来到加拿大,就没有再和家人有过心对心地交流。

他不禁望向父亲。曾几何时,父亲的头发都花白了,眼角的皱纹更细密了。是啊,自己已经二十九岁,恺恺都二十七岁念完硕士了。一丝歉疚迅速涌上他的心头。

“对不起,爸。”他诚恳地说。

沈远征不知道自己下面这番话会不会再勾起他的痛楚,但是七年了,是什么样的往事都应该被淡忘了。

“朗朗,你恨我吗?”他的语调饱含着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愧疚。

常朗愣了一下:“怎么会呢?爸爸?我从来都没想过‘伊泰’是我一个人的,恺恺也应该得到锻炼。”

他以为自己说的是这些吗?沈远征不禁暗自苦笑了一下。

常朗接着说:“‘伊泰’从来都不是我所渴望的。”说到后来,声音低下去了。

是啊,“伊泰”从来就不是我渴望的,我也从来不认为“伊泰”是我的。我想要的全部就只是一个女人,一个背叛我的女人。他自嘲地想,猛然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他抬起头,惊愕地看着父亲。他为什么要提起这个根本已经成了禁忌的话题?

沈远征正爱怜地看着他,顿了一下,把他的反应尽收眼底:“回家吧,朗朗。如果你不恨我,为什么不肯回家呢?”回家?回到那个伤心地?他弄不懂为什么父亲会这样要求。

“爸爸,我从来没有因为任何人和任何事恨过你。”他着重地强调着“人”和“事”,却不回答父亲的问话。

沈远征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朗朗,”他拍拍儿子瘦削的肩,“忘了以前的事吧,这不像你的性格。”他谨慎地挑选着字眼,寻找着最无害的,“何况,事情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时间难道没有冲淡一丁点儿你想要逃避和忘记的事吗?”

常朗的剑眉紧拧在一起,徒劳地想要武装自己,可是有一种隔年忘月的痛楚,仍旧不可掩饰地呈现出来。他的声音沙哑又有些生硬:“爸,你忘记答应过我的事了吗?”

沈远征沉默了下来,眼角有些潮湿了。他不忍再揭开儿子内心的伤疤。这次的劝说失败了,而且又带给他伤害了。

你忘记答应过我的事了?

他怎么能够忘记呢?

在七年前那个大雨倾盆的晚上,常朗浑身淋得湿透,脸色惨白,神色痛楚,眼神散乱。他受到了那样强烈的重创,一打开门,全家都被他的样子吓坏了。而他虽然被雨打得战栗,神智却出奇的冷静,他有始以来第一次向他请求:“爸,妈,让我离开这里!我要永远地离开这里。”

常淑青最先反应过来,一把将他搂在自己怀里,忍不住饮泣。作为父亲的他能说什么呢?

“好,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明天我们就去加拿大。”得到了这句话之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头靠在母亲的肩上,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沈常朗去了加拿大,一晃七年。这七年,他承担了所有的海外业务,极大地拓展了“伊泰”的规模。可是他整个人仿佛将全部的生命力都留在了过去,留在了再也寻不回的时光。

要是那个女孩没出现就好了,沈远征模模糊糊地想,要是她没有出现就好了。

儿子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回房了。

沈常朗走进书房,反手关上了门。不同于每天的习惯,他走到落地窗前,凝望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双手不自觉地紧握在一起,陷进了皮肤,掐出了一个个的红印。

七年了,七年来家人很有默契地从不提这个话题,但是父亲今天却破了例。他希望自己能够忘掉那些如噩梦般的过去,重新做回自己。可是生命没有了她,又怎么能够称作是“生命”?迷茫地将额头抵在窗玻璃上,无法宣泄的痛楚久久不去。

第二天早上,当沈远征来到餐厅时,他微微一愣,一向生活规律的常朗还没有到。

“早安,爸。”正想着,常朗已出现。

“早安,儿子。”沈远征仔细地捕捉着常朗每个动作细节,观察着他的神情变化。可惜,他失望且一无所获。这七年已经将一个活泼开朗的单纯男孩,历练成成熟而城府深沉的男子了。

常朗打开早报,开始一天的作息,父子俩一时无话。只有女仆忙着送上热气腾腾的早餐。对于这点,沈远征早已习惯了。

突然,常朗左手举着的咖啡杯“啪”一下子摔在了地上,碎片溅得满地都是,他却视若无睹,依然紧盯着手中的报纸,嘴唇紧紧地抿在了一起。一股怒火突地在他心头燃烧了起来,迅速又猛烈的火焰激烈地烧灼着他的神智,让他整个人陷入了灼烈地愤怒中。

沈远征不知所措地望着他:“朗朗,你怎么了?”他从来没看到过儿子有这种样子。这是怎么了?

常朗仿佛没听到父亲的问话,他仍然是攒紧着手中的报纸,那么用力,脆弱的报纸就在他的手中裂开。

他扔下手中的碎纸,盛怒和痛楚同时侵袭着他的脑海,闭了闭眼睛,他站起来。

“爸爸,我和你一起回去。”他的话语比起他的动作可是镇静多了,只是那骤然合上又睁开的眼眸里,闪烁着愤怒、痛楚、阴沉、残酷和太多沈远征看不懂的东西。

什么?他要和自己一起回去?回去他昨天还坚持要逃避的地方?这是怎么了?

就在沈远征吃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时,沈常朗已经大步走出了房门,他的背影和以前明显不同了,愤怒使他的后背僵直,紧握的双拳扣在身体的两边。

这是怎么回事?

沈远征拿起了面前的早报,开始耐心地寻找着。“Sherry?sSweetSmile”——好醒目的标题,一个女人的半身照赫然在旁边,脸上的笑容恬静又甜美。

是她!沈远征突然倒抽一口冷气,怎么会是她?!

“沈先生,”女佣收拾完地上的碎片,怯怯地上前问道,“您还想要什么?”

沈远征从报纸里抬起头来:“哦,不用了。你还是去为朗朗准备行李吧。”

女佣担心地问:“沈先生要出远门吗?”

“是的,可能要去很久……”他又似自言自语,又似吩咐女佣。扔下报纸,他站起身,离开了餐厅。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的请求依旧改变不了他的决定,然那女孩的一个消息却能够轻易操纵他!这对于朗朗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他感叹万千!

奉见陵在快速行驰的汽车里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将两条长腿伸展开,大大方方地将头靠在椅背上,转向坐在他身边的男子。

“喂,我的总经理先生,请问您对于自己这种半个小时都没有过变化的坐姿是否会感到厌倦?”沈常朗正双腿交叉、肩背挺直地坐着,听到他的话后不置一词。

“唉,真受不了你。老是一张扑克脸,从早到晚说不了十句话。真不知道你以前的员工都怎么适应你的。”陵假意抱怨着,英俊的眉眼都皱成了一团。

“其实你这种表情也不错。每次你一摆出这副嘴脸,胆子再大的人都会吓得轻则心脏狂跳、浑身发抖;重则屁滚尿流、当场昏倒。听说每年医院都要增加一些心脏病患病,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你的杰作。”陵有意思地想到“伊泰”的员工。他们一见到常朗就会变得战战兢兢,大气也不敢出,不至于吧?怎么这么多年他都不会怕他呢?

“那么你跟在我身边七年,有没有得心脏病啊?”沈常朗面无表情地说。

“唔,好感动!终于想到要关心起我了?”陵一本正经地说,“至少到目前为止,我的心脏只会在看见美女——还得是绝色的——才会狂跳不止。对你的冰块脸才不会起反应呢。”

沈常朗有些失笑,但他还是很默契地没有拆穿陵的小把戏。天知道,陵因为自己这张冰块脸得了多少好处!

他一向管理严格,所有的员工都已知晓。犯了错的人本就心虚,再一看到他冷冽的目光箭一样地射来,胆子再大的人都会当场认错。所以“伊泰”的员工都很惧怕他,多少都有些战战兢兢。通常那时他会甩甩手走掉,由陵收拾残局。

在目睹了他的严厉之后,陵的举动就显得可亲多了。那些金发的黑发的,高挑的娇小的年轻女孩,往往会把总是适时出现的陵当作她们的救星,对他感激涕零。陵也因此得以大享艳福,左拥右抱地还摆出标准大众情人外加新好男人的样子!

陵偷偷瞄了他一眼,暗自嘀咕着,不知那家伙到底知不知道这些事,他的老板太精明了。

“我们再换个话题好了,你为什么让沈老爷子自己一个人在机场接受采访,自己却偷偷拉了我就跑呢?不怕他一生气回家后剥你的皮?要知道沈老爷子生起气来可是很可怕的——这我可是从元老那里听说的,这几年我倒是没见过。他现在说不定会有多生气,自己七年前出走的儿子突然决定回来,而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居然是带着特别助理一溜烟地跑掉,甩得他只剩一个人。”陵说到这里,表情瞬息万变,最后哈哈大笑了起来。

沈常朗终于说话了,他有时实在是受不了陵的想象力:“我只不过不喜欢应酬。看到那么多阿谀奉承的脸,让我觉得不舒服。”

“还好你把我一起拉走了,不然我也要去应付那些媒体。唉!扁想就烦!”陵拢了拢有些不羁的头发,突然又想起来,“对了,你为什么又回来了?不是说一辈子都不再踏上这片土地吗?我就说嘛,人还是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什么‘一辈子’,还不是七年而已嘛!”

他嬉皮笑脸地靠近沈常朗的俊脸:“该不会是回来找什么人吧?一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

沈常朗转过头,敏感地看着陵,警戒的神色出现在他眼里。

可是陵还在自顾自地说着:“还是个蛇蝎美女,啧啧,是那种一见面就迷得你神魂颠倒,然后榨干你的精力财富,再乘你不备时捅了你一刀。我说得对不对?”

沈常朗收回了警惕的目光,一反常态地没有保持沉默,他慢慢地却又不容置疑地说:“不错,正是一个女人。”他冷笑一声,“一个蛇蝎美女!”

不幸的是,陵没有听到他后面那句话。他只听了前面的话就开始白痴起来:“什么?一个女人?有没有搞错?你会有女人?”

陵目瞪口呆,然后反应了过来:“什么?你居然敢背着——不是,你居然敢当着我的面说要找女人?”他扑上去装腔作势地揪着沈常朗的衣领撒泼,“你这个没良心的!报纸上不是都说我们是恋人吗?你怎么敢去找别的女人?你怎么对得起我?”他尖着喉咙唱做俱佳,弄得沈常朗哭笑不得。

“我还惦记着你家四分之一的财产呢!这下没戏了。”他哭丧着脸,向着沈常朗逼问,“说!她是谁?”还不忘顺手吃了他胸膛一记豆腐。哦,触感真好!他乐得够呛,平常这种机会可不多。

常朗慢条斯理地拍掉他的“毛手毛脚”,转移了话题。

“我怎么不知道我们是恋人?”他整了整被陵揪乱的领带,眼中透出了危险的光茫。

不幸的陵可能没注意到,依然表演得兴致勃勃:“我可是暗恋你很长时间了,不然我这么多年为什么会不声不响、不求回报地跟在你身边,默默支持你?哦!你伤害了我纯真的心灵!”陵满含委屈地看着他,像个闺中怨妇。

常朗好像很感动:“这些年我真是忽略你了,陵!”

“哦?知道就好。”陵还在自我陶醉中。

“我是知道了,不知道你那些莺莺燕燕们知道不知道?”常朗像是很惋惜地说。

啥?陵吓了一大跳!要是让那些女孩知道他是“同志”,他可就不要混了:“开个玩笑嘛,老兄。不要那么严肃嘛!”他干笑着说,悄悄将挂在常朗脖子上偷吃豆腐的左手收回来。唉,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早知道就不逗他了。

“那怎么行呢?”常朗表情没改,“我还没有为了你‘这么多年不声不响、不求回报地跟在我身边,默默支持我’发给你精神损失费呢,怎么可以当玩笑呢?”

陵愁眉苦脸地看着他:“不用了。谢谢。”

“你说什么?”

“没有,没说什么。嘿嘿嘿!”陵赔着笑,心里在哀号不已,这一回合,落败!

他无聊地看向窗外,突然叫了起来:“哇!这么多年在国外打拼,没想到这里的变化这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真是‘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唉!”他长舒一口气。

常朗心中暗暗一动,这是金元好问的词。“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是中更有痴儿女……”

他喃喃地在心中默念着,没有注意陵悄悄地注视着他,那双总是含着笑意和轻佻的眼睛里,有着一抹费解的庄重。

“是你的恋人?”常朗不动声色地问。

陵又恢复了没个正经的样子:“怎么会呢?像我这种男人,天生就是多情种,是要做一辈子追逐美女也被美女追逐的情圣的。”

恶心。沈常朗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真是疯了。他奇怪自己怎么会和这种人认识的?

陵正兴致勃勃:“那些大嘴美女、女郎已经让我厌倦了。周游一大圈,我发现还是东方小女人比较适合我。”“不要对公司的女员工下手。”常朗警告他。

“什么?!”陵怪叫一声,“亏你还认识我这么多年!我什么时候沦落到要对女人‘下手’了?我不过是来者是伴,从来不拒嘛!”

完了。沈常朗没法克制地翻了个白眼,他只有在陵面前才会如此放松。陵真是无药可救了,伴的事也拿来开玩笑。

“哼!太小瞧我了!”陵忿忿不平,“我刚才说的是我弟弟啦!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你还有弟弟?”常朗有些惊讶,这小子从来都不提家里的事。

“是我表弟。我们一起长大的,从小必系就特别好。”陵骄傲地说,“他的功课全部都是我教的。”

噢?!这家伙还能当老师?

“是吗?都教些什么?”

陵不满了:“你那是什么态度?以为我什么都不会吗?你听着,”他清清嗓子,“我弟弟的打架、喝酒、钓马子……全部都是我教的!喂!你怎么了?”

常朗的那张俊脸已经变成酱紫色,一向没表情的脸正抽搐着,看得出他很难过。

“喂!你怎么了?有这么好笑吗?”罪魁祸首还不知死活地追问。

“你弟弟现在是不是正在监狱服刑啊?”他有气无力地问。

“瞧你说的!我弟弟可是个公关天才,他长得和我一样帅,在公司里很吃得开的。”

和陵一样?又多一个女性杀手了。他叹息着想。

陵洋洋得意:“忘了告诉你——我弟弟跟我打听过你的事,看来对你很有兴趣,要不要我把他介绍给你?”他一肘撞上常朗的胸部,“你总是对女人缺乏兴趣。不如换个男人试试吧,他可是美男子呢!”

常朗被打得闷哼一声,刚刚平复的脸又开始抽搐,他费力地从牙缝中挤字:“换个男人试试?”

陵笑得很贼:“对哇!为了治疗你的‘待人冷漠症’,我可是连自己的亲弟弟都推下水了。喂……你那是什么表情……”剩下的话语突然断了。

斑速路上来往穿梭的车流中,有一辆车突然斜着窜了出去,歪歪地沿着外线跌跌撞撞跑着,把周围的司机全吓了个半死。

几声惨叫远远地传来:“哇!这位先生,不要碰我的胳膊呀,我没法掌握方向了!”这声尖叫还没消失,紧接着又是一声,“哇,不要用力呀!他已经翻白眼了……哎呀不得了了,他吐白沫了!”

车子歪歪地停在路边,司机已是一头冷汗了。如果每次的客人都这么捣乱,他决定马上就转工。

沈常朗西服革履,迈着沉稳的步子,从出租车里出来。他拿出几张钞票,对惊魂未定的司机说:“带他到任何他想去的地方。”

随后伸手正了正有些歪斜的领带,头也不回地走了。

“咳咳……”陵咳嗽着从座位上爬起来,“喂,喂!你就这么把我扔下了?咳咳……太没良心了吧?”

沈常朗早就走远了,没了人影。

陵坐在座位上,忙着把乱成一团的衣服拉好,嘴里乱七八糟地嘀咕:“下手这么狠,真想掐死我啊?”他对着车上的小镜子,看见脖子上的一圈指印,大惊小敝地叫了起来,“完了完了,这下留下痕迹了!让我怎么跟娜娜、珍珍、辛辛、露露……她们交待啊?”

“先、先生!”司机惶惶地问,“你到底要去哪儿?”

这两个人不会是神经病吧?走的那个有暴力倾向,车上的这个有幻想倾向,真可惜了这两张帅气的脸蛋。原来有漂亮脸蛋的人神经都会有毛病。

陵四处张望了一下,确定再看不到沈常朗的身影了,脸色顿然一变,刚才的一派轻佻消失不见。

他收敛了方才的夸张和有些搞笑的笑容,目光也变得阴晴不定,背靠在后座靠背上,挑着剑眉,嘴角隐约带出一丝邪气:“立竿公司。”

“是是是……”司机又是吓了一跳,嘀咕着这种客人还是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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