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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吉赛儿 第二章 残缺

由紫恩的住处,可以看见伦敦皇家歌剧院的一角,那罗马式的粉白建筑,在黄昏的光影下,闪耀着温柔的色泽,每每向她内心深处召唤着。

三年来,她在其中不知表演过多少次,所有的回廊、角落都有她的踪迹,若她是燕子,那歌剧院便是巢,啾啾穿梭,忙碌不已。只是,很快的,燕便要离巢,带着残缺的身心。

远处教堂的钟声传来,似一种安慰、一种洗涤。

她将目光放在双膝上,物理治疗师玛吉正替她按摩,并且问:“会疼吗?”

“不会,一点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紫恩说。

“x光照出来,已有初期的症状,动了手术,很快就会痊愈的。”玛吉说。

“但也不能再跳舞了。”紫恩难过地说。

“但是,妳还能跑呀跳的,只要别让关节负荷太重,就不会有变形的危险。”玛吉以同情及安慰的口吻说:“如果复建良好的话,两年后就可丢下拐杖了。虽然无法再表演,但还是有机会教孩子跳舞的。”

“我那么辛苦地练舞,难道只是为了教孩子跳舞吗?”紫恩不平地说。

玛吉自从在歌剧院及芭蕾舞学院工作以来,已看过不少这种因疾病而放弃舞蹈的例子。

常常旁人说什么都是没用,只有靠当事人自己去面对现实,用时间来抚平内心的愤怒。

在做过热敷后,初步治疗已告一个段落。玛吉刚走没多久,紫恩的室友,也是芭蕾舞学院的同学索菲亚练舞回来,后面还跟着在歌剧院管理服装及鞋子的凯丝。

“嗨!小美人,感觉怎么样了?”凯丝关心地间。

紫恩曾在凯丝主管的部门工读过一阵子,专门负责为芭蕾舞鞋染色,凯丝疼她如女儿般,还另外教她舞衣及帽冠的设计制作。

紫恩见到这位一头白褐头发夹杂的妇人,恍若见到母亲,忍不住红了眼眶说:“得放弃跳舞了。”

“我早说了嘛!人生除了舞蹈,还有许多幸福快乐的事。”凯丝握住她的手安抚道:“像我,曾经是一个芭蕾舞界的明日之星,在一次车祸后,毁了双腿,但我仍然找出一条路来,且做得有声有色,也终生没有离开我热爱的芭蕾呀!”

“但我能做什么呢?除了舞蹈,我什么都不会。一旦失去了芭蕾,我好像成了一个废物,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了。”她沮丧的低语。

“傻瓜,妳怎么会是个废物呢?妳能做的事情太多大多了。”凯丝轻拥着她说。

“可是,我好爱芭蕾,好想再跳一辈子……”紫恩说。

“我明白妳的感觉,那种痛苦和不甘,我也经历过,就彷佛音乐家失去他们的双手、画家失去他们的眼睛一样,人生骤然没有了立足点,但别忘记,音乐、艺术和芭蕾,都还永恒的存在呀!”凯丝说:“妳可以学我,做缝制舞衣的工作,不然还有舞台设计、布景绘制、编舞、编曲、音控……等数不清的职位,都不需要用脚跳,对不对?”

这时,由卧室换好便服的索菲亚,走出来喝了一口水,按着说:“再不行的话,还有清洁人员、卖票员或接待员可以当啰!”

“索菲亚,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凯丝朝她使眼色说。

“我只是想缓和气氛嘛!我看紫恩每天哀声叹气的,我们这里都快成为睡美人忧伤的城堡了。”索菲亚坐下说。

“对不起……”紫恩双手蒙着脸说:“我不叹息别的……只要我有个代表作就好了,也许我就不会那么遗憾、那么不舍了。”

“呀!吉赛儿!我真笨,怎么给忘了呢?”索菲亚连忙跳起来,从自己的大包包里搜出一张纸来说:“我刚才在布告栏上看见的,纽约林肯中心在秋季要演出“吉赛儿”,现在正在召集人马。也到伦敦来找人了。紫恩,这可是妳的大好机会喔!”

“真的?就这么巧吗?”紫恩兴奋的接过宣传单仔细看。

“是上帝听见妳的祷告啦!”索菲亚在胸前昼个十字说。

凯丝也凑上来看说!“这“杜弗”舞团口碑不错,他们的艺术总监蒙妮卡.

杜弗,以前曾是我的同学,她很有个人风格,带些叛逆性,常有颠覆传统的做法,妳可以和她学到不少东西。”

“她会收我吗?”紫恩问。

“开玩笑!来自伦敦,她抢都来不及,还敢说不吗?”索菲亚带着欧洲人的骄傲说。

“我什么都不要求,只要是“吉赛儿”,任何角色我都接受。”紫恩满怀期望地说。

“傻瓜!当然要争取“吉赛儿”这个女主角来演啦!妳那么优秀,又长得那么美,千万不要看低自己。”索菲亚说。

“可是我的肤色和发色……”紫恩说。

“妳的肤色和发色都够完美了,我想象中的白雪公主,就是妳这样咧!”索菲亚拍拍她的肩说。

“放心,纽约是个民族大熔炉,舞团中的各色人种,多得会让妳吓一大跳!

既然是妳的心愿,就努力去追求吧!”凯丝说:“我唯一担心的是,妳的腿能撑到秋天吗?”

“医生说,我半年内动手术是期限,而现在离“吉赛儿”的演出还有四个月,我没问题的。”紫恩有信心的说。

“妳还是要非常小心,骨头一旦移位或变形,就很难再恢复原状的。”凯丝叮咛道。

“我明白。”紫恩点点头说。

是的,病情若再严重些,她就有可能终生拄拐杖或坐轮椅了;但“吉赛儿”

是她生命中最亮的一颗星,正等着她去拥抱,她怎么能眼睁睁的放弃呢?

去跳吧!即使她的腿真的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有了“吉赛儿”,至少她不会再怅惘,下半辈子也有个温暖的回忆,如此一来,就算脚毁了,也算有代价,不是吗?

***

紫恩不敢告诉父母自己的痛,因为若是透露,他们一定会立刻叫她回台湾,而且不准她再穿任何舞鞋。

对一个被判决死刑的人,常常必须义无反顾,生活有一种与时间比赛的紧迫感,不再在乎一些杂事,观念变得简单、理念变得单纯。

紫恩以最短的时日,处理掉伦敦的房子和学业,拿介绍信、买机票……没有如此能干利落过,整个人充满蓬勃的朝气,几乎使人忘了她的疾病。

直到临上飞机的前几天,她才打电话,告诉爸妈这横越大西洋的变动。

台北的家似乎菲常热闹,背景有嘈杂的声音。

“纽约?妳说要去纽约?”王佩欣在那一头大声重复着。

“没错。”紫恩回答。

王佩欣好像回头吼出这个消息,于慎亚一会儿就出现在分机上说:“去纽约?怎么会如此突然呢?”

“纽约有个杜弗舞团,他们正在筹划。『吉赛儿』的舞码,机会不可失,我提出申请,他们也接受我了。”紫恩把先想好的台词很流利的说出来。

“那妳伦敦的学业呢?”王佩欣问。

“暂告一个段落,学校和舞团都允许了。”紫恩顿一下说:“呃!以后随时都可以回来的。”

“妳没去过美国,在纽约又人生地不熟的,行吗?”于慎亚不放心地问。

“爸,我都二十二岁,离家也不只一天了……”紫恩啼笑皆非的说。

突然,那儿又传来一阵嚷嚷,王佩欣才回头说:“紫恩呀!简妈妈说纽约很可怕,对一个单身女孩而言,是很危险的地方。”

简妈妈?哪个简妈妈?紫恩一边疑惑、一边说:“妈,妳别担心,舞团有宿舍,而且,我都找好朋友了……”

“来!我叫简妈妈自己和妳说。”王佩欣放下电话。

到底是谁?她认识姓简的只有一家,但他们已经好几年没联络了。

紫恩尚未准备好,那头就发出声音说:“紫恩哪!我是简妈妈,还记得吗?”

八成就是维恺的母亲了!彷佛是来自上一世纪的招呼,令她怔愣,只能简短又模糊地间声好。

“我听妳妈说妳要去纽约,是住在哪一带呀?”吴菲丽间。

“百老汇吧!”这是紫恩唯一晓得的地方。

“在曼哈顿中城呢!那儿一入夜就是流浪汉的天下,一个单身女孩多危险呀!”吴菲丽热心地说!“我和妳简伯伯刚好住在近长岛的地区,安全又静谧,房子大得很,妳就搬过来一块儿住吧!”

搬过去?那不就看到维恺了?紫恩实在说不出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只能回答道:“这……这不太方便把?”

“怎么会不方便呢?地铁火车直达,转两、三下就到了。”吴菲丽说。

“呃!我是说太打扰了……”紫恩不敢说得太明白。

“才不会呢!我和妳简伯伯现在就两个人住,挺寂寞的,而且,我们好久没看到妳,很想念妳咧!想当年,妳就像我的女儿似的,还喊我妈呢!”吴菲丽不容反驳地说:“好啦!就这样决定啰!”

紫恩满脑子都是——维恺不住长岛,那他住哪儿呢?在不在纽约?她有太多话想问,却出不了口,也迷迷糊糊地任台北那儿自作主张。

“紫恩呀!”王佩欣接过电话说:“妳说巧不巧呀!妳才要去纽约,简伯伯和简妈妈就来访,真是上天安排得好。”

“有他们照顾妳,我们也比较安心了。”于慎亚说。

于是,紫恩就被迫给了飞机航班和日期,恰好是简伯伯他们回美后的第二一天,连接机的工作都包办了。

虽然这些年来,她们不停地与维恺在内心里对话,但那是十九岁的维恺,并且是在谈婚事之前那个爱她、护她的男孩,绝不是后来与她反目成仇的他;更不是今年已二十五岁,她几乎完全陌生的男人。

大概就是淡淡地说声“哈啰”吧!一切恩怨都将随风散去,她那想象中的对话及一缕情丝,都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了。

因此,她真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再遇见他,她此刻已有太多惆怅事,不能再添压力,只能心无旁惊地向前走。

偏偏在这节骨眼上,简家就出现了,难道是天意吗?

吉赛儿,请给我勇气吧!如果注定非见到维恺不可,请给我忘却的力量。

***

吴菲丽在老友重逢,一时冲动下邀紫恩到家里长住,事后想想,又觉得不是很妥当,于是,在台北飞纽约的班机上,就和老公有了这样一番谈话。

“定邦,我们让紫恩搬来一块儿住,到底好不好?”吴菲丽迟疑地问。

“请都请了,还问什么?”简定邦仍埋首报堆说。

“我说的是维恺……”她欲言又止。

“反正维恺又不和我们住一起,且偶尔才回长岛一次,对他会有什么影响呢?”他有些不耐烦地说。

“影响当然是不会有啦!那么多年过去,他也交过不少女朋友,现在又正和乔安妮来往,大概早就忘记紫恩了。”她缓缓地说。

“那妳还烦恼什么?”简定邦翻了另一面报纸说。

“我只是突然想到,这些年来,维恺连提都不曾提过紫恩,就像世界上没这个人似的,不是很奇怪吗?”吴菲丽说。

“每个人的个性不同嘛!”他大而化之地说。

“再如何不同,也有最怀念的童年吧?而维恺的童年里,紫恩就占了一大部分,不可能一笔勾销的,我记得很清楚,维恺在求婚不成时,是多么的气愤伤心。”她说。

“他的情绪也没有闹很久哇!人一到洛杉矶,见了样样事都觉得新鲜,连探索都来不及咧!”他下结论说!“他不曾提,恐怕是觉得从前太幼稚,担心我们会糗他,干脆就当成没紫恩这个人了。”

简定邦愈说愈觉得自己聪明,忍不住频频点头。

“所以呢?”吴菲丽追问。

“所以什么?”简定邦不懂。

“我们该不该让维恺知道紫恩要来住的事?”她再问。

“没必要隐瞒吧?!”他按方才的推理回答。

“那待会儿维恺来接机时,我们就告诉他啰?”她又说。

“也不用特别提到。”简定邦也很意外自己的否定口吻,彷佛脑袋里有红灯一闪一闪的,“维恺没有主动问起,我们也就不需要讲,免得没事找事,多此一举,妳说对不对?”

维恺当然不会主动问起,一样太阳东升的日子,他哪会想到紫恩来纽约,甚至暂居他家的事!

吴菲丽在机场一见到儿子,所有的烦恼就统统都飞走,只剩下满心的快乐。

二十五岁的维恺长得高大英俊,计算机和企管双修硕士,如今是华尔街百万年薪的新贵,怎么看怎么优秀,比人家的十个儿子都强。

而最重要的是,维恺身居国外,仍有着儒家传统的美德,温文有礼,谦和稳重,以后哪个女孩子能嫁给他,真是三辈子享不完的福气呢!

思及此,就要想到乔安妮。乔安妮是挺可爱的一个华裔女孩,健美的身材,笑眼、笑声都颇迷人。她十岁来美,中文说写都还有根底,家里有连锁的酒店餐厅,父母是纽约的名人,和维恺算是门当户对。

但在他们的相处里,老像缺少了什么,吴菲丽观察许久,唯一能指出的,就是乔安妮太平凡,有点追不上维恺的活力和速度。

“这是做母亲的偏见!在妳眼里,没有一个女人配得七妳的儿子。”简定邦笑她说。

或许是吧!反正她的意见全是藏在心底,真正的生活里从不加以干涉,也无法干涉起。

维恺利落地安置好行李后,就将车开出肯尼迪机场才问:“爸妈这次看见很多老朋友吧?”

“六年没回去了,台北变得都快不认识了。”简定邦说。

“好在朋友的热情依旧,光是饭局,一天三餐都不够排,害得你老爸最后看到龙虾都害怕。”吴菲丽好笑地说。

按着,他们讲了一些故交亲友的近况,维恺记忆力好,名字和人都对得起来,也听得津津有味。

“于伯伯和于妈妈,你还记得吗?他们现在都退休了,平常就是旅行、当义工,挺健康的。”这是终不免要提及的人物,简定邦尽量说得若无其事。

吴菲丽等着儿子问紫恩,但他没有,只是沉默地在黑夜的高速公路上转着方向盘,空气中有瞬间的不自然。

“紫恩在伦敦学芭蕾舞。”吴菲丽像是咳出来地说。

“唔!”这是维恺仅有的反应。

还是怪怪的,他会连一点最起码的好奇心都没有吗?

因为这缘故,两天后,当维恺临时决定要带乔安妮回长岛吃饭时,还造成小小的风波。

为了紫恩要来,吴菲丽特别将客房整理了一遍,浴室里也放了一些女孩子的用品。

当维恺到达门口时,她的第一个反应竟是锁上客房的门。

眼尖的乔安妮依然在浴室中发现了紫色的香皂、粉红色的毛巾,绒毛拖鞋和蕾丝浴帽。

她下了楼来问:“有客人要来吗?”

吴菲丽看着正在清壁炉的维恺一眼,反而是简定邦抢先一步回答道:“没有。”

没有?!吴菲丽瞪了丈夫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

维恺和乔安妮吃完饭,驱车回纽约苏荷区。

吴菲丽一等车声走远,立刻质问道:“你不是说,如果维恺主动提起,我们就实话实说吗?”

“提的人是乔安妮,不是维恺。”简定邦还振振有辞的辩驳。

弄了半天,原来他们夫妻俩对于这件事,都有着强烈的不安,好像背着儿子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但承诺都已出口,紫恩的飞机不到二十四小时就会降落,现在再考虑副作用,似乎已经太迟了。

***

飞机降落在纽约肯尼迪机场,紫恩随着人潮通关。旅行对她而言是常事,独自一个人丢到新的国度也不会觉得恐慌,只是这次面对的是命运,还有半途跑出来的简氏夫妇。

这种久违的见面会不会尴尬呢?她甚至没有问维恺是否在纽约,人就像一头撞进没有地图的森林,树遮住阳光,方向十分模糊,感觉也充满了不确定。

她出了关,在人群中,好一会儿才看到两个猛向她挥手的东方脸孔。简伯伯和简妈妈一点都没变,或许稍胖一些,但模样仍是六年前的亲切。走得愈近,多年前深厚的感情又回来了,他们曾像她的第二个父母,认生志忑的心一下子被驱离,很自然的,紫恩用着外国的礼节轻拥着两位长辈,以表达她欢喜的心情。

一切平顺地超乎她的想象,彷佛他们昨天才分别,而非遥远约六年前。

“紫恩,好久不见,真是愈长愈美啰!”吴菲丽望着这曾带在身边养的女孩,欣赏又开怀地说。

的确,现在的紫恩比十六岁时更多了妩媚的女人味,她的五官依然精巧轻灵,齐肩的秀发扎成一束,头上只有两个墨黑镶一点星钻的小发夹,身上一袭宽大的白毛衣、黑色的长裤和同色的短靴,衬出极为与众不同的纯净气质。

毕竟是长年学习古典芭蕾的人,那一举手、一投足都是如此优雅美丽,恬静的眼神、温婉的语调,活像是自童话世界走出来的小鲍主,看着这么娇俏的人儿,真让吴菲丽再度扼腕,当年没有努力的多生个女儿。

“简伯伯和简妈妈还是好年轻呀!﹂紫恩笑着说。

“哪里!都被你们追老啰!﹂吴菲丽华起她的手拍了拍。

他们闲话着纽约和伦敦两个城市,车子便在高速公路上奔驰,彼此之间的热络及话题都不曾中断。

很快的,他们就进到长岛的一个小城。紫恩望着古木参天的街道,立刻就爱上那份典雅,并想着,维恺曾在这儿住饼吗?住了多久?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提到他,一次也没有。

简家的房子是都铎式的,有美丽的屋顶,在庭院深深中若隐若现。一打开大门,便是浓烈的花香味袭来。

简妈妈替她预备得极完善,连卫生棉这种小事都注意到了。在参观屋子的过程中,维恺就不可避免地进入她的眼帘,壁炉、茶几和书架上都有他的照片,有大有小、有全身有半身,张张都神采飞扬,都是离开她之后,那个她并不认识的维恺。

他的眼睛更深沉明亮,脸更性格有棱角,是完全除去稚气的成熟男子,带着睥睨世界的傲气,其中有一张像学生照,放得大大的,凝视着镜头,语言动作呼之欲出,她彷佛中了魔咒般抚着心口,不禁月兑口而出唤道:“维恺!﹂吴菲丽这才恍若记起自己有个儿子般,“是维恺,他拿到硕士时拍的,计算机和企管双学位,不容易呢!﹂“唔!”紫恩只能轻轻应声。

像要掩饰自己的不安似的,吴菲丽有些过分热切地说:“来,看看这张,这是最近拍的,他竟然跑到加州的那帕想学酿酒。﹂背景很明显的是累累丰收的葡萄园,照片里一共四个人,维恺和一个东方女孩亲热地手勾着手,笑容如阳光般灿烂。

她是谁?是维恺的女朋友吗?紫恩明白自己不该猜疑的,而维恺也已非六年前的他,但她仍忍不住受到影响,心跌入那冷冷的谷底。

“他住在那帕吗?”紫恩终于问。

“没有,只是为了生意而已。”吴菲丽聊天似的说:“他这孩子鬼点子多,白天开科技公司,晚上投资酒馆,周末又要搞酿酒学校,好像多一刻空闲都要他的命似的,那浑身的精力不知是打哪里来的。”

“维恺一向就是如此。”紫恩情不自禁地说。六年来,很少提他,但一旦述及,又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快意。

就在她比较能够平心面对时,简定邦已浇完花,打断了她们的谈话。

那晚,一直到吃完饭及道晚安,紫恩都还不知道维恺落脚在哪个地方。

夜里,因为时差及陌生的房子,让紫恩无法成眠,脑袋就在过去及现在之间胡思乱想起来。曾经,她不只一次自问,如果六年前顺了维恺的意,两个人很浪漫的结了婚,今天是何种光景?

可是答案总是很不乐观的,她八成不会到伦敦学舞,甚至舞蹈生命也会结束,那可是一辈子的遗憾呀!但失去维恺,难道她就不心痛吗?

如果说,她爱舞蹈胜过爱维恺,她是万万不承认的,但她至今仍解释不出来,为何当时会那么决绝地断然拒婚,像个任性无情的孩子。

年轻,是唯一的原因吗?

而最讽刺的是,她选择了舞蹈,舞蹈生涯依然夭折,这用维恺换来的短暂,令人有种全盘皆输之感。

现在,能够抚慰她的就只有“吉赛儿”了,彷佛是人生最后的一刻,想放出最绚丽的火花般,她轻轻按摩自己的腿说:“要撑下去,请别教我失望啊!”

天渐渐百了,但睡神仍一直不来,紫恩干脆下床做全身柔软运动,大约三十分钟后,想着到厨房去喝一杯水。

客房的对面,有一扇紧闭的门,昨天简妈妈带她看了所有的房间,连地下室也不例外,唯独不介绍这一间,紫恩立刻很敏感地联想到维恺。

这是属于维恺的吗?如此冷然的隔绝,看来是简家人特意的安排,那桩往事,的确在两家之间刻划出暗暗的伤痕吧!

下了楼梯,由大玻璃窗向外望,简伯伯正在打太极拳,简妈妈在扫刚开始掉落的枯叶,晨曦中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蔼,比伦敦的清早还安静。

突然,挂在墙上的电话响了起来,紫恩吓了一大跳,想也没想的就接起话筒,阻止它再继续破坏这份祥和。

“哈啰?”她问。

对方似乎愣了一下,才用中文说:“妈妈吗?我是维恺。”

维恺?!紫恩听了,差点惊得摔掉话筒。她可真是幸运,在简家的第一个早晨,就必须和他对话!咫尺天涯之感令她双手颤抖,只能用伦敦腔很浓的英文说:“你打错号码了。”

正要挂断之际,维恺抢先报出一串数字,并说:“我拨的不是这个号码吗?”

“不是!”紫恩再也顾不得礼貌地切掉电话,像做了亏心事一般,心快速的跳着。

这个意外的接触,让她倚着橱台怔愣许久。不行!她不能心慌意乱,她到纽约有重要的目的,现在绝对不能分神!这关乎她的事、她的下半生,维恺既然在六年前选择走出她的生命,就等于不在她的忧虑范围之内了。

用已不再发抖的手,镇静地喝完一杯水,吴菲丽也恰好走进来,见了她便说:“起那么早?睡得好吗?”

“很好,睡得很舒服。”紫恩撒谎道。

吴菲丽才要问她早餐想吃什么,电话又响起。

“哈啰!”吴菲丽接起话筒,听一会儿便笑出来,“总算记得晨昏定省了,有进步喔!”

不用猜也知道那是谁了!紫恩悄悄地返到客厅,想留给他们母子说话的空间。

正要上楼时,吴菲丽的大嗓门由屋内传到花园说:“定邦呀!维恺要我提醒你,别忘了今天中午要到他苏荷区公寓拿画的事,他已经替你修裱好了。”

“我没忘啦!”简定邦招招手说。

哦!原来维恺就在纽约,不隔太平洋,也不隔大西洋,就和她在同一座城里。

他晓得她来了吗?看样子,简妈妈他们并没有透露。

再经过那扇紧闭的门,紫恩心里想,若她够聪明的话,应该早早离开这儿,在这段将要不堪的非常时期里,她最不能见的,大概就是维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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