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问当今台湾最流行的运动为何,不是篮球,也不足保龄球,而是众多选手们在红土绿地下进行的——棒球!
因此,球团老板们莫不使出浑身解数拉拢球迷。除了球队战绩必须长红,还要懂得行销包装,以博得球迷们的认同感,如此一来气势自然大增,荷包也就满满。
有球迷的支持,职棒方能不断延续,继而成为百年大业。
在国外居住了十年,元炯谅自然而然的接触到美国职棒,十年下来,他跑遍美国所有球场,看过不计其数的比赛,深深为这项刺激多变的运动著迷。
除了美职与日职,他也相当密切注意台湾职棒的发展,从兴盛至衰败,到这两三年重新点燃的职棒风潮,起死回生固然值得庆祝,但球队的经营仍旧漏洞百出、纰漏连连,专业程度有待加强。
臂赏比赛之余,他还著手发表了一篇论文,受到纽约当地球团瞩目,欲网罗他加入球团行销经理一职,却被他以课业为重婉拒。
当初,他曾允诺父亲结束学业后,便回国继任家族事业,但后来他有了更大的野心及理想。
回台湾奉献一己之力是理所当然,不过,他将以另一种形式来表现。
当得知台湾有一支球队经营不善欲转售,他便积极与对方洽谈,在经过冗长的商讨后,终於敲定价钱。
虽然朋友们都觉得他接手一支赔钱球队是不智之举,但他志不在赚钱。
以目前台湾的职棒生态,十分需要专业人才辅助及带领,当然更需要热情及耐心来经营。
他要求父亲及女乃女乃给他五年时间,让他得以专心致力管理球队,若五年内无法取得总冠军,他便退居幕后,自此全心全意接掌家族企业。
案亲倒好讲话,但是女乃女乃却不愿他做如此冒险的投资。
不过他抓住女乃女乃疼他、宠他的心理,最终,女乃女乃拗不过他的坚持,也只能点头答应。
今年,他先回台湾熟悉环境,明年再正式对外宣布“镇心集团”人事异动及接手球队的消息。
为此,他放弃手边所有一切,毅然决然回到台湾,然后安排行程,马不停蹄的跟随收购的球队四处征战。
他一点都不引以为苦,反而跃跃欲试,浑身充满干劲。
虽然女乃女乃允许他实行理念,但老人家免不了还是会操心。在餐桌上,她又开始进行疲劳轰炸——
“阿谅,你一个人在外面奔波、没人照顾,女乃女乃实在不放心。”
元炯谅放下报纸,微笑以对。“女乃女乃,我不是小孩子了。”笑里,有著无奈。
“你身体不好,还是找个人随时注意、照料你,女乃女乃比较安心。”在元老夫人眼中,他永远都是个孩子,需要被细心呵护。
同席的童沁欢故意立起杂志,躲在后头挤眉弄眼,黑白分明的大眼骨碌碌的转动著,很安分的闭嘴。懂得察言观色,是她在育幼院就学会的“保身秘笈”。
“我身体健康得很,不会动不动就生病了。”元炯谅捺著性子,试图和女乃女乃沟通。
“不行,我不放心。”元老夫人的性子之倔,一拗起来凡人无法挡。
元炯谅没辙的轻叹,乾脆先避谈敏感话题,继续看报、喝咖啡,这才是明哲保身之计。
讨论虽暂告一段落,元老夫人依然不曾停止思考。当她锐利的眸光扫过面前的俏丽身影时,布满皱纹的唇角微微挑起,一脸莫测高深。
“沁欢。”她老人家啜了口香茗后,徐徐开口。
无端端被点名,童沁欢陡然一怔,背脊僵直。乖乖的放下杂志,露出娇美的脸蛋,甜甜的问:“女乃女乃,有什么事?”
元炯谅挪出一半注意力,聆听女乃女乃接下来所要颁布的“圣旨”。
“还记得当初带你回元家时,我说过的话吗?”元老夫人语气严肃的问道。
话既出,童沁欢及元炯谅两人脑中同时警铃大作,尤其是后者,更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往事重提,准没好事,他们俩有志一同的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元炯谅即知即行,欲率先离席,但元老夫人绝非省油的灯,已早一步下达命令。“阿谅,你坐下。”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是此刻童沁欢的心情写照,这样想著,心情不禁愉快许多。“女乃女乃说……说……”瞟了一眼身旁若无其事的男人,她“熊熊”说不出口。
“说什么?”元老夫人一脸肃然盯著她。
太皇太后发问,童沁欢丝毫不敢怠慢,正经八百的回答:“您说,我是元家的童养媳,要好好服侍……服侍……”小少爷三个字像根刺般,哽在喉咙吐不出来。
尤其昨天他还彻底愚弄了她一番,久别后的第一次见面,就让她留下相当恶劣的印象。
她不想在他面前承认,自己是专门为他找回来的“小媳妇”啦。
“嗯?”元老夫人眯起矍铄的双眼,不怒而威。
元炯谅约略猜中她老人家的意图,不禁头皮发麻,却又莫可奈何。
“您说,我可能会是元家的媳妇。”童沁欢尽可能以最云淡风轻的口吻答覆,未了,还附赠一记灿笑。
元炯谅敛眉,别有深意的睨住她。
“很好,你还记得。”元老夫人满意的颌首。
“女乃女乃说过的话,我怎么敢忘记。”童沁欢不忘卖乖,顺便小小逢迎一下。
元老夫人频频点头,立刻换上一副慈蔼的笑脸。“真乖。”
“谢谢女乃女乃赞美。”既然逃不掉,她只好很认命的一搭一唱。
“就由你来照顾阿谅的起居吧。”元老夫人慎重的道出几分钟前做出的决定。
童沁欢呛岔了气,咳得满脸通红、头晕目眩。
丙然被他料中。元炯谅觑她一眼,英俊的睑孔透著一丝调侃,明显在取笑她的愚蠢。
她还没空“报仇”,女乃女乃紧接著晓以大义。“照顾阿谅,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宿命。”
童沁欢心中叫苦连天,却不敢发作,仅能顺从的陪笑,实则是脸部肌肉抽搐。
说责任,她还可以接受,但宿命未免也太夸张了吧?!好像她是为了那家伙才诞生在这世界上的。
“女乃女乃。”元炯谅打破沉默,想争取自由空间。“沁欢还是留在家里陪你比较适合。”
嗯……还算是个男子汉,懂得挺身而出替她解围,童沁欢暗忖。
岂料,她的窃喜维持不了十秒钟,就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带一个女人在身边,太多余、也太碍事。”他不疾不徐道。
嗄?!他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嫌她多余、碍事?!他才无聊、莫名其妙咧!童沁欢隐忍著满腔怏怏不乐,只能默默生闷气。
她明白,若论地位,没有她插嘴的余地。
元老夫人也不直接和孙子正面冲突,只淡淡的说:“你的意见,我知道了。”没再多说些什么,她起身,在管家的搀扶下离开饭厅。
两个年轻人如获大赦的松一口气,一抬首,四目交接,在空气中摩擦出火花。
童沁欢气呼呼的赏他一记白眼,表达心中强烈不满。
元炯谅完全不受影响,好整以暇的盯著她,凉凉的说:“我会当作你在对我抛媚眼。”
她鼓著腮帮子,不以为忤的顶嘴。“少臭美了。”
“你对我似乎很不满?以前,你不是这样对我的。”他斜挑的唇角,显得有几分轻佻。他恶意的提及,不安好心的糗她。
童沁欢顿时哑口无言。
没错。以前她根本像一抹影子,如影随形的环绕在他左右,以保护者自居,如同月亮绕著地球运转,凡事都以他为中心。
而女乃女乃的每日教诲,深植在她脑中、在心中生了根。两人纵然分离十年,但她从来都不曾忘记自己到元家所必须担起的“职责”。
他出国那天,她伤心了好久,心里好像少了些什么,总是填不满。
中间,她也曾谈过几次恋爱,但最后都被男方甩了,理由是他们觉得她一点也不投入,根本没将他们放在眼里。
后来想想,她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她的心里、眼里只有他一个,压根容纳不下其他人。
后来,因为时间与空间的隔阂,也因为越来越多事分散了她的注意力、消耗她的精力,所以自然而然的,他渐渐被锁进记忆的抽屉里。
偶尔会在夜深人静时想起他是否过得好?还记得她吗?身体是否无恙?只是,她气不过他回国后傲慢无礼的高姿态,相形之下,她更显得卑微。
或许,他从头到尾都把她当佣人看待,也才会老是看到她就不耐烦。
每每面对他时,她内心就矛盾挣扎不已,既想遵从女乃女乃的叮嘱,但他的排斥又让她却步。
他的改变,彻彻底底打碎了她的幻想。
童沁欢想的烦闷,索性把现榨柳橙汁一口气咕噜咕噜暍光。
“生气了?”元炯谅无关紧要的笑问。
那是她从小就养成的习惯,每当她生气、不顺遂时,就会拼命灌饮料。而这个小动作,恐怕连她本人都没察觉。
他不问还好,越问,她的怒气就越高涨。“不劳您费心。”口气欠佳。
“十年不见,你越来越凶了。”他不介意她恰北北的态度,倒是有种重温往日情怀的小趣味。
童沁欢发现到她愈气愤,他就愈开心,才不想再笨得上当,供他娱乐咧。“少爷您慢用,我去工作了。”
她拍拍走人,一跨步,竟被不明物体绊住去路,忽地跌趴在地。
“不必那么多礼,临走前还跪地叩别,我承担不起。”元炯谅沉著起身,语气十足十的讥笑。
童沁欢瞪著他突然伸出来的脚,眼神似见到杀父仇人般怨恨。
他居高临下的睇著她,俊朗的脸孔有掩不住的笑。
一旁的佣仆见状,莫不瞠目结舌,感到不可思议。他们这几天所见到的少爷,稳重内敛、气势逼人,令人敬畏,和现下像个孩子般会捉弄人的形象,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
元炯谅旋身,又恢复一贯的沉稳,迳自大踏步外出。
“元、炯、谅——你这个大猪头……”童沁欢狼狈爬起身,握紧拳头,咬牙切齿没气质的低咒。
不行!这笔帐下次她一定要连本带利讨回来!她愤慨发誓。
回到房间,童沁欢猛捶枕头出气,完全没心思工作。距离交稿期限尚有一点时间,此时出门逛一逛、透透气,应该不会影响进度太多。
只是去散散步,或许到公园晃一圈,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很快就回来了,花不了太多时间。
她跳下床,来到衣橱前,美眸如雷达般扫过整列衣物,挑来拣去,每件都觉得很碍眼,不符合现在的心情。
“没有衣服穿……”她噘起小嘴嘟囔著。
最后,她换上一件印著桃红色RelphLauren马球logo的白色合身T恤、再搭配一条义大利品牌Diesel牛仔裤。
脂粉未施、只涂上色泽饱满的唇蜜,手拎著省吃俭用、狠心买下的LV限量款硬式提包,再搭配二手店寻来的Hermes球鞋,整个人显得帅气有型。
能拥有这些精致、耐用的精品,穿在身上走路都有风哩!虽然这身行头曾掏空她的银行帐户、刷爆好几张卡,但她勒紧裤带、三餐并一餐吃,也甘之如饴。
而且女乃女乃也说啦!身为元家人穿著要体面、随时注意仪容,所以她这样也是谨遵家训。
童沁欢照原订计画到公园绕一圈,周遭鸟语花香、景色宜人,但她一点都提不起劲,仍笼罩在恶劣的情绪中。
转著转著,她的双脚仿佛有意识般转出公园,拦了部计程车前往信义计画区。
抵达台北一○一购物中心时,商城尚未开始营业,她便先到附近随便晃晃,却一不小心,买了几副超级好看的耳环。
焙物中心营业时间开始后,她便直接搭电梯上楼,以兑换券换取SISLEY的保养试用品——这可是超级VIP才拥有的待遇喔。
然而,在专柜小姐的强力促销下,她又多买了一组秋冬保湿组,原价七千八,VIP特价只要五千五。
扁是这样,就已经省了两千三了,专柜小姐觉得她够“阿沙力”,又多送她一套市价一千八百元的旅行组,等於买大送小。
若她卖掉,就可以赚回一千八,不无小补。或者送给编辑以慰她的辛劳,也是个很体面的小礼物。女孩子们都喜欢擦擦抹抹的,况且,这还是高级品牌呢(价钱真的很高贵!)任何一个女性收到,都应该会非常兴奋。
既来之、则安之,暂时还不必急著回家。多待一会,也许能激发不同的灵感和创作题材,回去后进度说不定突飞猛进。
童沁欢踩著轻快的脚步,睁大眼睛仔细欣赏每个专柜陈设的商品,光是空间设计及装潢,就令人有置身天堂的幸福感。
她应该多逗留一会,直到心情完全恢复平静,然后再打道回府,闭关赶稿。
在心情愉快下,工作效率势必会大大提升,搞不好在截稿日前就能完稿。她开始想像编辑那副惊讶、不敢置信的表情。
想著,童沁欢不禁得意畅快起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无法克制购物的,又开始大、开、杀、戒了。
再出购物中心时,她手中多了四、五个提袋,虽然皮夹里多出好几张签帐单,但以签帐单换取心中的烦闷,她现在可是愉快自在得很。
她不会再因为那个看起来还不错、其实体弱多病的男人坏了心情了。
思及此,元炯谅俊逸的脸孔不期然的在脑海中浮现,使她心脏倏地怦跳了下,真有种自打嘴巴的窝囊感。
连人不在,都能照常搞砸她的好心情,实在有够讨厌。童沁欢不禁皱起眉,站在人行道上思索接下来的行程。
回家?不不不,她余怒未消,回去恐怕会闷死。继续逛街?晤!罢把台北一○一逛遍了,脚早已逛得又酸又麻。
现在该做的,是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顺便喝杯饮料,至於落脚地点,就……她环顾四周,一幢五星级饭店正巧落入她的眼帘,
就去那儿吧!目前距离她最近、又舒服的地方。
不过,在前往饭店的途中,突然冒出两名男子挡住她的去路。“小姐,我们是『银河经纪公司』的星探,觉得你外在条件很棒,跟我们签约,保证绝对可以大红大紫。”
“我们保证会力捧你,让你成为大明星。”
“凭你的条件,可以轻易击败现在那些玉女偶像,赚得比她们更多。”
“可以先试音、试镜,如果可以,我们先安排你拍广告,然后再出唱片,慢慢朝大萤幕发展,成为国际巨星。”两个自称是星探的男子你一言、我一语,像唱双簧似的喋喋不休,对著童沁欢进行疲劳轰炸。
“我没兴趣。”终於逮到空档,她冷冷回绝,加快步伐往目的地移动。
“以你的条件,不走演艺圈实在太可惜了。”男子不死心的继续追著她跑。
天哪!她今天是倒什么楣,出门逛街都会遇到苍蝇在身旁绕个不停。
“我对演艺圈没兴趣。”童沁欢的语调更冷几分。
男子不知是被拒绝觉得没面子,或是真的觉得她是不可多得的人材,完全没有打退堂鼓的意思,仍然拼命纠缠,甚至还伸手拉她。
而这一幕,恰巧落进对街的元炯谅眼底,他观察了下,发现那两名男子行迹可疑。也不管交通号志尚未转变,赶紧趁著车流量较少时,闯了红灯,三步并作两步就冲到她身边。
二话不说,元炯谅将她纤细的身躯搂进怀中,动作迅速却温柔。“光天化日,两个大男人对一个女人拉拉扯扯,真难看。”
听到熟悉的声音,童沁欢既惊又喜,心口一阵暖洋洋的。
“关你屁事?!闪开点!”
顶级“猎物”没骗到手,男子很不爽,一脸想干架的流氓姿态。
眼看可能会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童沁欢本能的护在元炯谅面前,试图保护他。
她突兀的举动,令他眉心紧蹙,敢情她还没改掉当侠女的习惯?“笨女人。”他撇唇低啐。
她那万夫莫敌的模样、炯炯有神的目光,和儿时捍卫他的姿态完全如出一辙,蓦地,熟悉的感觉一点一滴重回心头,也勾引出昔日被深埋在心底的情感。
虽然她保护他的使命感未减,但他不再是那个懦弱胆小的小病人,也没有人会再看低他。
“你……”童沁欢气极了。
“还不走?还是要我叫警察来才甘心?”他炯利的黑眸瞪向两名西装笔挺却一脸凶神恶煞的男子,语调低缓但威严十足。
“你以为你是谁?随便讲讲吓唬我们?”以星探之名、行诈骗之实的男子,很有种的对他呛声。
“你们很奇怪耶,都说了我不想当明星了,干嘛还不走!”童沁欢也加入讨伐阵容,但甜美的模样骂起人来,却像在撒娇。
“就算是吓唬你们吧。”元炯谅掏出手机,简单交代几句。“不怕的话,就再等一分钟,相信警察会很乐意处置你们。”
他的话甫落,不远处便响起警笛声,印证他所言不假。
做贼心虚的两人,早已顾不得形象,拔腿就跑,在警车到达前已不见踪影。
“去哪?要不要我送你?”元炯谅环住她腰肢的手,略略往上移了一寸,虎口处恰好箍住她的下缘。
童沁欢浑身一震,愣了几秒,才确定自己被他吃了豆腐。“!”
在她转身前,他已率先松开她,并站离她三步之遥的安全距离。
望著他潇洒硕长的背影,她不禁火冒三丈,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他身边。
元炯谅则非常有技巧的握住她的手,往怀里带,在她噘得半天高的红唇偷了个香。
“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小心点。”他在上车前柔声叮嘱,像关心家人般自然。因为一看到她娇俏的脸蛋,总令他的心变得柔软。
童沁欢杵在原地,呆成了雕像,只剩夸张的心跳声在耳边回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