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真的这么说?”夏珊惊呼,神色有趣。
“嗯。”梁依璃端起瓷杯,轻啜一口,笑了。
“他岂不吓死了?”夏珊哈哈大笑。
“这个嘛……”她想起那天晚上韩榆的反应,摇摇头,“与其说是惊吓,不如说他觉得我疯了吧,呵呵!”
“这我能理解。”
绝不会有人把韩榆错认成白马王子,他的五官虽然尚称端正,分开来看也都不错,可组合在一块儿之后,看起来硬是像冷血杀手或黑社会老大,天生有股令人不寒而栗的凶狠气质。
尤其后来被野狗咬伤而添的伤痕,更让他看起来像个亡命之徒,一般人见着他,早吓得魂飞天外,更别提会有女孩子喜欢上他了。
“妳是认真的吗?”夏珊忍不住还是问了这么一句。“我很喜欢妳,也觉得妳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但我绝不允许任何人玩弄我的朋友。”
“我十七岁那年到我哥就职的出版社打工,第一次看见韩老师的作品,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他了。”
回忆往事,梁依璃的嘴角挂上了微笑。
“妳绝不会相信,我看了他的作品一遍又一遍,满脑子想的、念的都是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其实,第一次看到他时,我真的吓到了!他看起来很像坏人,对不对?可是跟他相处过后,又觉得他面恶心善,虽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子,但这样的他其实也很不错啊!”
“听起来妳爱上的是他的文章,不是他的人。”夏珊评论。
“以前是。”梁依璃点头。“直到妳跟我说了那些事情。”
要爱上他是何其容易的事啊!毕竟,透过他的作品,她感觉自己像是与他相识已久,对他再熟悉不过。当她听说那些事,想象他何以变成今日这种样子,不知不觉便为他感到心疼。
“夏姊,我好希望韩老师能快乐。”她轻声道:“像他那样老是发脾气,会早死的。”
“噗!”夏珊嘴里的茶差点不雅喷出。“妳起码也说些他的幸福就是妳的美满之类的吧!”
梁依璃嘻嘻一笑。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何必讲呢!”
夏珊闻言赞赏的点头。
“听妳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啊!三点半了。”梁依璃放下茶杯,提着大包小包起身。“韩老师快起床了,我得赶快回去准备晚餐,他起床气好大的!”
看着娇小身影蹦蹦跳跳消失在门外,夏珊微微一笑。
希望这可爱的小妮子真能拯救韩榆的灵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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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当韩榆发现自己写稿写到一半,不自觉的开始收拾起书房,他知道自己毁了。
不过才两个多礼拜前,他还对阴暗脏乱的环境甘之如饴,甚至认为那样的环境才是最舒适、最适合他的,但现在,面对这一方他唯一保卫下来的“圣地”,他竟开始觉得难以忍耐。
尽避心里嘀咕着,但他收拾的动作乃是停不下来。
真该死,他开始改变了。
而根据他过去的经验,改变就是毁灭的开端。
他好不容易走出婚变的阴影,好不容易筑好心中的高墙,他曾经发誓,绝不让任何一个人──不管男女老少,再走入他的心中占有一席之地。
爱人被背离,努力得不到回报的痛苦,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而他再也不愿重新经历一次那撕心之痛。
幸运的是,他不像大多数的人一样,为了讨口饭吃,必须庸碌工作,成日与人群为伍,他拥有的财产及写作的收入,足以支持他离群索居。
只要不在乎,就不会有痛苦。
他一直避免和别人深交,拒绝让任何人进入他的生命,但她却不请自来,强行闯入。
想到梁依璃,韩榆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真的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
她看似天真无邪,可又时发惊人之语,有时候,他心惊的以为她真能穿透他的防御,看透他的内心。
这太荒谬了!他自嘲的想。根本不可能。
外头传来轻快的脚步声,让他知道她回来了。
“韩老师?”敲门声响起。
他停下手中的动作,故意用不耐烦的声音回道:“做什么?没事别来烦我。”
“我只是想问你今天晚餐想吃什么?我买了很多菜喔!有鸡肉、猪肉、鲜鱼……”
“不要拿这种事来烦我。”
门外的人儿静默了数秒。
“对不起嘛,我只是怕煮出来你不爱吃啊。”轻快的语调毫无改变。“那我不烦你了,你赶快写喔!”
方才那一瞬间,韩榆几乎以为他伤到她了,但一听见她毫无改变的愉快语气,又气自己为何会在意这种小事。
伤了她又如何?
她要是幻想破灭决定打包回家,他一定放烟火庆祝。
“韩老师?”外头又传来声音。
“做什么?”想到刚刚自己几乎要产生怜惜她的念头,他心情更差。“妳一定要这样烦我吗?”
“不是啦,我是想问你,我可不可以看你的新作品?我好想看耶,可不可以?”
这个念头已经在梁依璃的脑袋里转了好几天了。
想当初,她之所以对来这儿当助手满怀期待,也是打着如此一来就能抢先看到最新故事的主意,没想到,她在这儿住了两个多礼拜,不要说故事,就是稿纸的影子都没见到。
因为他一向只在书房工作,而那儿是禁入区域。她曾经想藉打扫之名进去偷看几眼,却都被他打了回票。
“未完成的作品,我向来不让别人看。”韩榆冷冷拒绝了。
“那……”她小心翼翼,充满期盼的开口,“等你完成时,我可以第一个看吗?”
这个女人到底有几种样貌?他拧眉想着。
她可以是笑容甜美的天使,又能变成气势汹汹的母老虎,现在,则是可怜兮兮的小读者。
其实这个请求对他而言连举手之劳都算不上,他大可以答应的,但是想到她竟敢胆大妄为的说心疼他,他便决定要混帐到底。
“谁来求我,我都会答应,偏偏就妳不行。”瞧,够混蛋了吧!不信这样她还能无动于衷。
“好过分……呜……”
“不要假哭。”一听就知道她是装的。
门外,梁依璃呵呵大笑。
“这样你也知道!韩老师,我好高兴喔,我们对彼此愈来愈了解了。”
他冷哼,没答腔,可心里却知道这是事实。
同处一个屋檐下,就算没有朝夕相处,但是随着互动愈多,了解愈深,就算百般不愿意,也渐渐对她生出熟悉之情。
就好比现在吧!
虽然隔着门,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可在她说话时,随着语调变化,他的脑海自然而然浮现她说话时应该会有的样子。
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事啊!韩榆叹气。
她来这儿不过两个多礼拜,他已经习惯干净的房子、淡淡的香味,习惯她老是厚着脸皮,像打不死、赶不跑的蟑螂在他身边转,也习惯这原本空荡的屋子多出一个人。
最、最可怕的习惯是,他的嘴和胃都被她的手艺养刁了,再也无法忍受泡面和便当的味道。
等到她离开的时候……她当然会离开,韩榆冷笑。现在她任劳任怨只不过是一时新鲜感未褪,像她这样年轻的女孩子,根本不可能习惯这种几乎称得上与世隔绝的生活。
就像他的前妻一样。
一开始都是满怀梦想,真爱无敌,最后,终究不敌现实。
她也不会例外。
而他,自会调适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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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梁依璃一点也不觉得无聊。
虽然这里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连计算机也没有,自然更不可能有电动玩具或是其它可以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但是──
这儿有书,而且是满满、满满的书。
只是满满、满满的书还不够,重点是,有一大堆市面上买也买不到,就算是借都不一定借得到的绝、版、书。
从她到这儿的第一天晚上起,她便觉得自己宛如置身天堂。
每天晚上,她都抱着一迭又一迭绝版珍品,窝在温暖的被窝里,一页又一页、一本又一本,尽情徜徉在精采的故事里。
幸福到作梦也会笑哩!
今天晚上,按照惯例,她一样抱着一堆书上床。
韩榆收藏的书很杂,从各类小说到百科图鉴都有,她今天挑选的是一系列恐怖小说,这是仅次推理小说,她的第二最爱。
在这样一个仿欧式建筑的老房子里看恐怖小说尤其更有感觉,当她随着文字翻过一页又一页,似乎都能感觉到幽魂从身旁飘过。
北风呼啸,冷风自窗外窜入,她拧眉,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起身关上窗。
外头传来野狗嚎叫声,一声接一声,绵延不绝,为这幽冷的深夜更添几许诡谲气息。
梁依璃关上玻璃窗,拉起厚重的窗帘,沉重的暗红色布幔渐渐掩盖外头静寂的景色。
“好,继续、继续。”
她跳上床,拿起看到一半的小说继续看下去,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见走廊上传来脚步声──
跶、跶、跶……她从书中抬头,凝神细听。跶跶、跶跶……脚步声开始加快,到了她房前,忽地静止。
又过了一会儿,脚步声再度出现,这回笔直往后门的方向而去。
她拧眉,仔细听着那脚步声──足音沉重,像是扛着什么东西一样……
小偷?!
她猛地坐起身,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痹乖留在房里,等小偷把东西搬光?还是先打电话报警?或者该先看看韩老师的安危?
想了一会儿,梁依璃还是决定先看看情况再说,便马上下床,蹑手蹑脚的拉开房门,往外望去……
咦?!那背影好眼熟。
再把门拉开些,及时在男人消失在门后时认出了那熟悉的身影。
奇了?她瞪大眼睛。三更半夜韩老师不睡觉是要跑哪里去?而且肩上还扛着一袋不知什么东西?
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她当机立断抓了外套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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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昏暗,冷风刺骨,她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跟出来。
前头男人身影一直保持稳定的速度,丝毫未显疲态,跟在后头的她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开始想放弃跟踪这件无聊的事情。
就在她几乎要半途而废时,他终于在树林里一间破旧的木屋前停了下来,下一秒,成群结队的野狗从四面八方跑了出来,往他扑去。
她差点失声尖叫出来,但很快的她便发现,那些狗并不是要攻击他,而是兴高采烈的包围他。
梁依璃傻眼了。
她作梦也没想到,三更半夜他一个人鬼鬼祟祟,竟然是扛着狗食来喂狗?
但下一秒,她立即又笑了出来。
的确,这很有他的风格,很像他会做的事。
“等等……”低沉的声音带着几分宠溺说着,“肚子饿了吧?我马上喂你们吃,不要急……”
这样的韩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她把身子缩得小小的,躲在一旁看着他张罗狗狗们的食物──细心搅拌罐头和干粮,再平均分配给每一只狗吃。
“好吃吗?”他就像个父亲一样,用温柔的声音问。
一只贪玩的小狈吃完了食物,蹦蹦跳跳的跑近他。
接着,她看见了奇迹。
韩榆笑了!
他开怀、愉快的笑着,爽朗的笑声在林间回荡,月光柔和了他刚硬的脸部线条,笑容令他看来分外耀眼。
梁依璃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跳个不停,她移不开视线,只是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一幕。
暴躁易怒不过是他的保护色,这才是他真正的样子吧!
噗通一声,她完全掉进爱情的深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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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老师,我走了喔。”
第三个礼拜,梁依璃决定放自己两天假,回家探望家人。
韩榆躺在客厅沙发上看书,手指懒懒的翻过下一页,似乎没听见她的道别。
面对他冷漠的态度,她丝毫不以为忤,仔细叮咛道:“冰箱里面有我做好的菜,你要吃时放进微波炉热一热就好。还有,你跟夏姊订的书明天就会来了,你记得去跟她拿。我也买了一箱泡面,如果菜吃完了我还没回来,你就先顶着。记得门窗要锁紧,还有你在图书馆借的书快到期了,别忘了账单……”
“停!”他终于忍不住截断她的话。“妳当自己是老妈子啊?说那么多做什么,要走就快走!”
能撑三个礼拜也算了不起了,他压根不相信她还会再回来。
“我再说一句就好了。”梁依璃走近沙发,由上而下俯视他,在他还来不及反应之前,柔软唇瓣已经轻轻刷过他的脸颊。
“要想我喔!”
他微微一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
“谁会想妳!”他冷哼。“妳走了最好,最好不要再回来。”
“我会回来的。”抛下这句话,娇小身影飘然远离。
他将视线转回书上,喃喃道:“我才不管妳回不回来,不回来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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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了,文明世界!
满心兴奋的梁依璃一下公车,立即深深吸进一口气──
“咳、咳、咳!”结果吸进来的都是公车排放的废烟。
都忘了都市的空气有多脏了!
她拧眉,拿出手帕掩住口鼻,转身快步走进巷子里。
饼了三个礼拜与世独立的生活,再次回到繁荣的都市,不禁有点不适应。
本来习以为常的车潮,满街排放的废气和街上行人匆匆的脚步,如今看起来,竟是陌生得很。
真糟糕,才一下公车,就开始想回小镇去了。
“梁依璃!”前方蓦地传来一声大叫。“妳这个女人这些天死到哪里去了?”
她根本不用抬头也不用看,用膝盖想都知道这个没礼貌的臭家伙是谁。
“书呆子,你还在家里当米虫啊?”正是她的青梅竹马,杜书横。
“啧!米虫米虫的多难听。”对于她的说法,杜书横不能苟同。“我是韬光养晦,累积实力,他日一鸣惊人,妳可别追着我后面要签名。”
“我怕没有那一天耶!”她笑嘻嘻的回,绕过他走进公寓大门。
“这么瞧不起我?”他的声音微有怒气。
“不是瞧不起。”梁依璃回头,秀眉微扬。“只是啊,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未来的名作家先生。”
“谁说我光说不练了?”被她瞧轻,让他很不能忍受。“我最近正在着手写一部旷世巨作,哼、哼!这个故事要是写完啊,我跟妳说,到时就是韩榆恐怕也比不上我。”
“你别作梦了!”她压根就当他在说笑。
哎呀,书呆子的文章她看过。是不错啦,他文笔尚可,创意尚佳,可就是缺少令人为之惊艳,为之倾倒的个人魅力啊!
若说他能小有名气,或许用心经营一朝能成,可要像她的偶像那样大红大紫……难唷!
杜书横听了很不服气。
“我看过韩榆的书,不觉得他的东西好到哪里去。”
梁依璃闻言摇头。
“书呆子,就是这种态度注定你没出息啊!”
“什么意思?”
“这世上只有一种人可以狂、可以傲,可以视别人为无物,你知道是什么人吗?天才!而你,你不是。如果你一直这样目光如豆的话,写出来的文章永远只是坐井观天的井底之蛙。”
这一番话说得很直接,而且也太贴近事实了,他一时间哑口无语,只觉一股热气不停窜上来。
其实,他很清楚自己有几两重,他和韩榆的差距,自然是很远的,之所以口出狂言,也不过是希望能分得她一点注意罢了。
他们从小一块长大,自幼,她便爱读文章,为了赢得美人芳心,他虽不爱读书,但为了能写出一手好文,还是硬逼着自己念。
之所以得到书呆子这个外号,除了他的名字里有书这个字之外,也因为他自小便捧著书死读、死背。
他的脑筋不像她那么好,坦白说对写文也不是挺有兴趣,但这么多年始终没有放弃写作投稿,这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她。
每每看她提起韩榆,将他证如天上神祇,他心里就不是滋味。什么时候,她才会回头看看身边的人一眼?
“这几个礼拜妳跑哪去了?”知道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只是自取其辱,杜书横另起炉灶。
“我啊……”梁依璃神秘兮兮的笑了起来,笑容好甜蜜。“先进我家,我索性一块说,免得到时在我爸面前要再说一遍。”
看见她那充满小女人娇气的笑容,他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有什么好事吗?瞧妳笑的。”
“嗯,有啊!”她开了门,像只蝶蝴般轻飘飘的飘进屋里。“我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