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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白首 第十一章 打点新生活(2)

“过来我模模额。”苏雪霁唤道。

儿金金乖乖的过去了。

“是已经退烧了。”

儿金金不觉得苏雪霁霸道,倒是感受到自家男人对她的关怀和暖意,嘴角不自觉弯了弯。

苏雪霁看在眼里,笑容如破土而出的春芽,春光融融,春意盈盈,儿金金被他的笑容夺去呼吸,她想看着他那几乎可以倾城的明媚笑靥,一辈子。

被晾在一旁的丁朱华见这对小夫妻有商有量,有说有笑,有情有爱,尤其少年一见到妻子时那略显冷清的面容,不只软化了几分,泛起几分温柔,还笑得干净明朗,如花绽放,他目光幽怨。

“弟妹有所不知,你受伤那几日,霁兄弟整天神魂不属,我们都劝他多请假几天,他偏不听,这不是蜡烛两头烧吗?弟妹婚前可知道霁兄弟这么顽固不通气?”丁朱华都要叹气了,但私心又对夫妻俩的感情羡慕得紧。

身为每天都会碰面的同僚和朋友,谁家里有事,哪能不知道个一二,但苏雪霁向来沉默寡言,只是眼下的黑青和更加沉默寡言的态度骗不了人,丁朱华又是个热心人,锲而不舍的追问,这才晓得家里出了事。

“多谢丁大哥关心,不如一块儿坐下来用饭?”儿金金把食盒放在苏雪霁清出来的桌几上,岔开话题。

苏雪霁的性子好不好,通不通气,夫妻的日常琐碎,只要她知道就好,而且,她看上的夫君当然是好的。

其实认真的想,他们的亲事是从你不情我不愿起的头,但是一路风风雨雨的过来,日子虽然短暂,他却让她觉得,这少年的肩膀比一个成年人还要宽厚,能同风共雨,还能给她足够的温暖。

女人在婚姻里要求的是什么?不就一个知心人。

“那我就不客气了。”客气便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单身汉就是这样,能填饱肚皮就好,平常一个糙米玉米面窝窝头配个夹榨菜肉就算奢侈了,可儿金金带来的是一整只芋头鸭煲,用筷子一戳,肉就掉了,露出塞在鸭肚子里的核桃、栗子和白果,莲藕排骨汤养生又易入口,尤其塞了大块两层肉的饭团最得他心,里头佐料丰富,真要说吃一丸饭团也就够了,偏偏他又饶那鸭子,一来二去,半只鸭煲都进了他的肚子,吃了个老撑。

“上回在苏家镇本想着请丁大哥到家里吃便饭,哪里知道后面发生了这许多事,不知大哥这几日可有得空,小妹烧几样小菜,来我们新家坐坐?”见自己煮的菜有人这么捧场,儿金金乐坏了。

丁朱华这汉子正直精干又憨厚,她没忘在丁记面摊上,丁大娘和丁老爹的殷勤招待,更何况之前她和太白哥哥去领廪米廪银的时候,也多亏了丁朱华的相助,解了他们吃了上顿不知下顿在哪里的困境,这些点滴在心头,请吃一顿饭真的不算什么。

“我早就想去霁兄弟家串门子了,这饭一定要吃的,要不择日不如撞日,我明日就过去叨扰了。”丁朱华是爽快的人,不拖沓,也不婆妈,既然人家开口了,他当然就从善如流。

“那就说定了。”苏雪霁替儿金金把碗盘收拾了放在食盒里,送她出去,还不忘叮哗她早些回家,万事小心。“还有,往后不要给我送饭了,我不想累着你。”

儿金金黑白分明的眼眨了眨。“不累,和你一起吃饭,我觉得饭菜都变好吃了。”

苏雪霁眉间的皱摺仍旧没什么舒缓,他垂下眼,“你每天那么辛苦,我会自责,会难过,我能给的那么少……”

嫁给他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没闲过,每天一睁眼就忙到天黑。“我觉得自己没能照顾好你。”

他一个人吃苦也就罢了,反正他也习惯了那样的日子,可是现在他有妻子了,她没享过一天清闲的福,却总让她劳碌吃苦。

“你不要这么想,我不是不能吃苦的千金小姐,每天虽然事情很多,可我忙得开心,我们家只有你和我,你如果想着要把什么事都自己扛,那还叫什么夫妻?”

苏雪霁没管他们是在人来人往的门口,大手便往儿金金的腰肢搂去,还收紧。

儿金金没能推开他,他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带着热度,让她沉溺其中,但还是瞪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灼热的视线,不禁有些赧然。

“年轻的时候吃苦不是苦,我们现在吃点苦又算什么?我们的日子总会越过越好的。”

这话让苏雪霁的心情整个放晴了,他盯着儿金金看了许久,怎么都看不够,清俊的眉眼彷佛要把眼前的女子烙进心底,看得儿金金手心开始冒汗,芳心乱跳的都要失序了。

他轻点了点她的鼻子,眼里全是温柔。

两人又贴着好一会儿,还是儿金金先挣开了。“人来人往呢。”

苏雪霁见她酷红的小脸和像清溪一样明亮的眼睛,不禁觉得她这样子可爱又甜蜜,一边过去吻她同样发红的鼻尖、脸颊和唇瓣,一边叹息,“你这么好,从来不嫌弃我什么?往后不管什么我都听你的。”

“好,都听你的。”儿金金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润有神,连说出的话都泛着甜。苏雪霁的眉头松开了,轻笑出声,“是我要听你的,谁叫我的人都是你的,我们家的里里外外,一切都由你作主。”

儿金金笑得更加欢愉,朝着他挑眉。“那自然,因为我是神仙啊!”

苏雪霁的脸再也绷不住,噗哧地笑了开来!

儿金金没忘记明日泥瓦匠要过来做活,还有丁朱华要过来吃饭,所以明天不只要煮饭给那些工人吃,也要好好办上一桌请丁大哥喝酒。

这一想,她干脆就把伯父、伯娘和银银姊都邀来,这个煮也是煮,那个煮也是煮,不如就办个两桌,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她虽然是吃货,学会煮饭后也喜欢下厨,不过要一下煮那么多饭菜,她就一双手哪里忙得过来,就算独当一面没问题,她也不想这样累自己。

他们家现在不像一开始什么都没有,连吃碗玉米粗粮粥都要看人脸色,她据量着空间里那些金器、银器和一整个大匣子的前朝铜钱,加上那些珍贵的瓷器,拿去换钱的收入不知有多少,加上太白哥哥在衙门上工、每月固定的廪米廪银,他们家已不愁吃喝,甚至能过上优渥的日子好些年了。

也就是说,她要是想请人过来帮把手也没问题。

于是她去了魏家,请秦勺过来帮忙,一日给十五文,肉菜就托秦勺去买,到时候实报实销。

秦勺欣喜的满口答应。

她还要去宋猎户家,没时间和秦勺多说,挥挥手回家换了身衣服,推了板车又出门了。

到了猎户家附近,儿金金寻了个僻静的地方,把空间里的狼都拖到板车上,然后拉到猎户家去。

宋猎户正在院子里磨刀,他知道儿金金要来,便敞着门,见儿金金一个女人家把一板车的野狼推了进来,满是岁月勾勒出来沟壑的脸因为惊讶都伸展开来,这丫头好大的力气,这要让他来,还不见得能有这般能耐。“苏太太,你哪来这么多的狼?”

他以为了不起就两只,居然有一堆,挨个的数,该有七八只。

“我不是说过,我夫君的义父也是个猎户,这下打得多了,便往我这里送。”瞎话说多了,也就俐落了。

宋猎户将信将疑,翻看那几只死状狰狞的野狼,这几头狼,大的有二百多斤,小的也有一百多斤出头,她一个身材纤细的姑娘有这样的力气,实在令人不可置信,娶到这样的老婆,她男人算是有福了。

“好家伙,一只只块头都么大,你那义父好能耐,没把小命搭进去,不过可惜了这几只的皮毛,有些破损得厉害。”

狼群对战熊瞎子,要皮毛完好是不可能的。“你看着这些皮毛够不够做一件男子的斗篷穿?”

“斗篷是没什么问题,只要不嫌皮毛与皮毛的拼凑寒酸,一样保暖得很。”

这和儿金金想像中的完美斗篷虽然有点差距,但是能保暖最重要,不说破,谁知道是拼接皮斗篷呢?

“不过,这样一钱使费不够,剥皮、辣皮、硝制、开膛剖月复,都是工,一只狼没有二钱银子使不来。”将本求利,宋猎户坦然得很。

一两是十钱银子,八只狼也就是一两六钱银子,儿金金沉吟了下。“一两六钱也不是不行,你要这么高的钱,也得让我看看你的刀工值不值,要是把毛皮都割坏了,二钱不只我给不了,你还得赔偿我的损失。”

她是很尊敬有专业手艺的人,二钱银子老实说真的不贵,但是,赚钱不容易,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她不能让人觉得她的钱容易拿。

“成,狼肉卸下后,我再给你送过去。”他说完,吩咐后头的小子多烧两锅热水,准备要剥狼皮了。

儿金金从荷包掏出六钱银子,把钱递过去。“这六钱银子是订金,我住银杏胡同,等你把肉送来,我再把后帐付给你。”

“钱的事不急,待我把狼皮硝制好给你送去,再一并给吧。”

既然已经说好,儿金金也不怕宋猎户会不会贪她那点狼肉,他要真昧下那些小东西,后头那头熊不会交给他,往后她再有这些好东西,也没他什么事了。

家里就她和太白哥哥两人,太白哥哥要专心在课业上,所以她得把家撑起来,锚铢必较不必,但是该有的心思要是都没有,她想成为太白哥哥后面的助力就免谈了,甚至还会拖后腿。

苏雪霁会读书,不会止步于秀才这样的身分,他们两人背后没有任何靠山,靠的只有自己,儿金金清楚的知道就算将来他们有了钱,可没有势力,往后随便一丁点成就,只要有人打起主意,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流水。

这年头要势力权柄就只有仕途一条路,哪怕只是个榜眼,他们家的地位也会完全不同。

她离开宋猎户家,顺道想说买几样梅氏爱吃的点心,没想到就在铺子的转角处碰见挎着篮子的梅氏。

“伯娘!”儿金金一个箭步,眉开眼笑的拦住梅氏。

“金金!”梅氏也漾起笑容,拉起儿金金的手,“怎么只有你一个,雪霁没有陪着你来?”

儿金金看见不远处有间茶楼,便指着那方向说道:“咱们到茶楼去喝杯热茶,暖暖手脚,我有成堆成山的话要跟您说。”

“瞧你这孩子说的……伯娘也有很多话要跟你说,不过去茶楼就不必了,家用得省着花知道吗?雪霁赚钱不容易。”她对苏雪霁的印象好到不能再好,更重要的是他对金金的心思看着不假。

“这就是我要跟您说的事,要不,到我家去坐坐?”

梅氏被她弄得一头雾水,“你到县城来是有事要办吧,你那个家我就不去了。”

那个苏家她绝不想打交道,要不是那卑鄙无耻、落井下石的苏家人,她怎么可能匆忙的让金金嫁人?

丈夫醒来后口头上虽然埋怨的话一句都没说,但是却对着她摆了好久的脸色,直到最近才破冰。

庆幸苏雪霁是个好的,否则她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儿金金拍了下自己的头。“瞧我这记性,伯娘,我和太白哥哥从苏家分出来,搬到县城里来了。”

虽然消息突然,但梅氏也看不过苏家二房,她拍拍儿金金的手。“分就分了,看那家人吃穿太委屈了,你和雪霁还年轻,只要努力,何愁吃不上饭?”

“所以,金金正想明日请伯父、伯娘、银银姊去家里坐坐呢,在这里碰到您,再刚好不过了。”她替梅氏挽起篮子,另一只手挽着她的胳臂,就如同一般感情好的母女那般。“伯娘刚刚是去哪?”

梅氏很喜欢金金与她亲近,总让她觉得自己又多了个女儿。“我拿绣坊的活儿去交货,又领了新活回来。”

“我就喜欢伯娘替金金做的荷包。”她展示了下自己腰际那半旧的兔子荷包,兔子啃着胡萝卜,眼珠还转来转去的样子可爱极了。

“这荷包都旧了,伯娘回去给你做个新的。”那荷包还是她去年给做的,没想到现在还戴着,这孩子!

“我要鸭子划水花样的。”

“再绣两只蝴蝶上去。”

两人说说笑笑,很快到了儿金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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