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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先宠妻 第五章 第一次约会(2)

在大草地上一路前进,不断有人过来见过平云郡王,这个说几句,那个说几句,一路耽搁,终于走到另一端的帐子。

还没进去呢,就听到路王大声咆哮,“本王说了,让双喜陪着秦小姐去。”

“双喜县主已经纵马走了……”

“找回来。”

夏兰桂想,脾气这么大啊……

江瑾瑜掀开帐子走进去,她跟在后头,就见一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胖子坐在帐子中间的小榻上,一脸生气,旁边的少女正在宽慰他。

两世为人,前生又在演艺圈,见过不少绝世佳人,但眼前这位皮相真是没话说,简直是美到骨子里只是配上旁边那个年纪很大的路王,感觉就很……

“侄孙瑾瑜见过叔爷爷。”

路王原本气呼呼,见到江瑾瑜倒是有几分高兴的样子,“快点过来本王这边坐,怎么只有你来?东儿跟山柏呢?”

“大哥染了风寒,所以在家休养,二哥今日跟温侧妃上长孙家去拜访。”

“山柏跟长孙小姐的喜事也快了,这贺礼我得准备大份的。”路王这辈子生了十四个郡主,没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些侄子侄孙都十分关心,单纯以皇家立场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长辈。

“叔爷爷要是当日能来,二哥肯定就很高兴了。”

“本王的侄孙终于娶妻,怎能不去,说来是侄媳妇小心眼,累得你跟山柏这么晚才成亲,哎呀!”路王拍了一下肥肥的大腿,“只顾着跟你这小子说话,这位是夏大小姐吧。”

“小女子夏兰桂见过路王爷。”

“好孩子不用多礼,回头本王让人给你送点人参过去,好好补一补,太瘦了,得多吃点。”路王看起来十分高兴,“都是自家人,顺便认识一下,这是本王的新侧妃,黄门侍郎家的女儿,秦玫霜,明年六月过门,今日带来跟家里人见见,玫霜啊,这是我侄孙跟未来的侄孙媳妇。”

江瑾瑜便道:“秦大小姐安好。”

他是从一品的郡王,秦玫霜就算过了门有了侧妃的名衔,但王爷侧妃也不过是三品,低他几级,他自是不用行礼,先开口问好,是给路王面子。

秦玫霜行礼,“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然后起身,“夏大小姐安好。”

夏兰桂由衷的道:“秦小姐真好看,这样的才貌,在京城恐怕找不出第二位。”

路王哈哈大笑,“瑾瑜,你这媳妇倒有意思,居然赞起本王的侧妃漂亮了。”

江瑾瑜微笑,“太史局丞由着孙女,她便这样了,倒是让叔爷爷笑话。”

“不会不会,这性子本王喜欢,有人跟本王一样欣赏玫霜漂亮,本王很高兴,本王的女儿都是出嫁,没人入赘,王府空荡荡也没什么人,以后成了亲,常常带她过来叔爷爷这边,都是亲戚,该多走动走动。”

夏兰桂挺喜欢路王的性子,平易近人,但只要想起快七十岁了还娶个十六岁小泵娘,感觉就很不舒服,不过也许这只是自己的感觉,因为她看秦玫霜也没有委屈的样子——东瑞国重男轻女很厉害,女孩子家要出头,只能靠丈夫,也许黄门侍郎对秦玫霜这孙女不好,她想高嫁给自己争一口气。

这时帐子外头又有人进来,“禀路王,双喜县主走得太远,找不回来了。”

路王马上就把茶壶往那人身上摔去,“没用的东西。”

热水淋身,冒着白烟,那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夏兰桂一惊,可怕。

江瑾瑜道:“叔爷爷又不是不知道双喜那疯丫头每年就等秋猎,怎可能乖乖在帐子里,叔爷爷有什么事情,瑾瑜替您办吧。”

路王想都不想就道:“也好,本王年纪大,骑不动马,但玫霜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秋猎,你们两人替本王带玫霜去山头绕绕。”

“这不难,秦小姐可有带骑装?”

秦玫霜点头。

“那我跟夏大小姐在帐子外等,秦小姐换上骑装就出来。”

江瑾瑜说完起身,夏兰桂匆匆忙忙也跟在后头,内心忍不住嘀咕,这也跟想象得太不一样了,人多就算了,现在两人之间还多了个十六岁的电灯泡?

这算啥呢。

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

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分,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去说的,孙孺人对这准媳妇很满意……

夏兰桂现在骑在前头,跟平云郡王嘻嘻哈哈,神采飞扬,如果自己有那样一个夫婿,也会意气风发的……

朱豪天生八卦,一看秦玫霜的脸,就觉得有戏,拍马跟上,“秦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太好看。”

秦玫霜回过神,自己刚刚在想什么?

深吸几口气,恢复精神,微笑说:“我没事。”

她已经知道朱豪是光禄卿的孙子,也是名门之后,两人都是靠着祖父的名衔,一个三品,一个四品,差异也不算大,称呼也就“你”,“我”即可。

朱豪暗笑,心想,这秦玫霜自视甚高,六月节时还冒名捉弄人,好,就来打击她一下,让她知道自己作死是什么滋味。

“秦小姐跟路王听说是柳夫人做的媒,这缘分还真难得。”

秦玫霜微笑点点头。

路王脾气暴躁,别说骂人,连打人都是家常便饭,有时候只是一时说话不顺他的意,一个巴赏就赏过来,越跟路王相处,越觉得后悔,可是现在这情形,也不容得她说不,不然不用路王出手,祖父跟父亲就会捏死她,只能安慰自己,王府可是高门中的高门,能成为路王侧妃,地位可是大跃升,将来回到娘家,祖父都要跟自己下跪——只有想到这里,才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对了,我跟瑾瑜从小相识,他跟夏大小姐的缘分也很有趣。”朱豪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听,自顾说了起来,“今年六月节,我们开船出去玩,瑾瑜听一个姑娘弹琴极是巧妙,那船上还颇有雅致的缠满玫瑰,便写了花签过去,不过因为太匆忙,一时忘了落款,虽然是这样,没想到对方却回了信,说自己是太史局丞家的大小姐,孙孺人觉得这信回得好,不是看中身分,而是看中写诗的才情,这才上门提的亲——你说说,人跟人之间的缘分是不是很难说啊?”

秦玫霜一呆,什么?

缠满玫瑰?不就是她的船吗?

对了,今年六月节快结束时,有一封没落款的花签,自己当时因为觉得那一定是身分极低的人所写,想捉弄对方,于是回信,还冒充了太史丞局家的人——一个身分低微的男人跟一个落水的姑娘,很合适的。

可是怎么会这样,那天写花签给她的居然是平云郡王?

她如果老老实实说自己是黄门侍郎家的秦玫霜,今天的平云郡王妃就是她了。

自己把终身许给一个胖老头子,地位也才三品,可是郡王正妃是从一品……她本可以是从一品的身分,更多的荣宠,更多的富贵,江瑾瑜年少有为,又是郡王,还深受皇上信任,跟已经老得不用上朝的路王爷完全不同。

秦玫霜看着前方不远处跟江瑾瑜说说笑笑的夏兰桂,拳头捏得死紧,这个小偷,偷走她的人生,偷走她的丈夫,偷走她的品衔……

她不会让夏兰桂好过的,她要她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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