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威严肃杀的都督府大门,赵小梅的双腿开始发软,眼前看到的每一个官差都手按刀柄一身戾气,这是从小生活在村里的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现在她已经开始后悔自己的自作聪明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
一步一腿软的赵小梅战战兢兢地走进了都督府的大门,穿过回廊,然后在一个八宝凉亭外停了下来。
亭子里坐着一个少年,是一个赵小梅形容不出有多么俊美漂亮的少年公子,她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个仙童吧。
如果赵小梅读过书的话,大约就会用谪仙人形容了。
韦孤云的目光从手里的茶壶移向了那个身形瘦弱的小女孩,小女孩的脸色煞白煞白的,整个人都有些摇摇欲坠,看起来似乎很想转身撒腿就跑。
他不由冷冷扬起了唇,这人说自己知道小九的行踪,还非要见到他这个找人的事主才肯说,这个小泵娘胆子真不是一般大啊……
他不怕对手胆大妄为,他只担心他们无法承受挑衅的后果。
“你见过小九?”
赵小梅一开始脑子都是轰轰轰的声音,根本想不到要回答,还是身后押着她的护卫推了她一把,她才赶忙点头,哆哆嗦嗦地道:“见、见过……”
韦孤云朝亭子里的一位侍卫示意一眼。
那名侍卫从石桌上拿起一个画轴走出亭外,停在赵小梅的身前,将手里的画展开给她看,“是画上的人吗?”
赵小梅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目光落到画绢上的时候一下子睁大了眼——一模一祥!
画里的人就连头上挽的包包发型、扎的银色发带都跟沈小九一模一样,就彷佛画画的人是看着画中人画的一般。
“是的,就是她。”
“听说你跟小九说过话?”韦孤云问得漫不经心,手上还在行云流水般地点着茶。
“说、说……过。”赵小梅觉得自己的舌头彷佛已经不属于自己,总是不能流畅地表达。
“哦,那她说了什么?”
此时此刻的赵小梅哪里还能想起来自己一定要来见事主的原因,她的魂已经被整座都督府的气势,以及眼前这位少年的气场吓掉一半多了。
“她说……她姓沈。”
“噢,姓沈。”韦孤云嘴角扬了下,心里默默地念了一遍:沈小九,挺好听的。
不知不觉中,一问一答间,赵小梅就将当日沈清欢在赵家的一言一行都说了出来,毫无保留。
“你有什么要求?”
赵小梅愣了一下。
韦孤云语带讥诮地道:“你非要见我,不就是想对我提要求吗?看在你还算老实的分上,本公子可以满足你一个要求。”
赵小梅先是呆住,继而心头泛起狂喜,她的身体似乎一下子涌出了一股力气,让她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一丝振奋:“我……我真的可以提?”
“可以。”韦孤云言简意赅。
“我……我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不想这么早嫁人……何况是那个凶凶的李少爷。
“哦?”韦孤云闻言,不禁兴味地扬眉,那个李家他派去的人也有查过,李家的小少爷所言与这个赵小梅所讲的完全能对得上,证明他们都没有说谎。
以赵李两家的这门亲事而言,分明是赵家高攀,眼前的这个赵小梅却想解除跟李家的婚约,她一定不知道为了攀上李家这门亲,她的父母花费了多少心血。
“我答应你了。”
他一说完这句话,押赵小梅前来的侍卫便极有眼色地将人从亭外带走了。
韦孤云也没有兴致再继续点茶,起身出了凉亭,往自已书房而去。
进了书房,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名侍卫将手里捧的那个画轴放到了之前在放的画匣里,然后识趣地退到了书房门外。
韦孤云走到书案后站定,桌案上展着一张绢纸,上面有一幅画了一半的画。
一个梳着双包头坐在一头毛驴上的少女,少女的脸上带着婴儿肥,所骑的毛驴还没有画头和尾巴,只画了身子。
如果云中子在这里,一定能一眼看出这就是自家宝贝徒弟日常坐在驴背上的模样,她经常是笑咪咪的。
韦孤云拿起笔继续画未完成的部分,不久之后,驴头好了,少女手中多了一根系着胡萝卜的树枝,那根胡萝卜恰也吊在毛驴的眼前,驱使它不断地往前跑。
画中的情形,其实已经是云中子师徒离开杨柳镇之后的事。
他的人总是晚一步,只能将打探到的消息一点点地报回来,而他根据手下报来的消息,轻易便在纸上勾画出了小九的模样。
如玉的指尖在少女的笑脸上模了下,嘴角不自觉地微弯,自语般地道:“你就算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的……”略顿了顿,又道:“以为出了益州我便拿你们没办法了吗?天真。”
既然你们以为出了益州就安全了,那我就让益州所辖的势力范围扩大,总有一天让你们避无可避。
韦孤云从书案前直起身子,缓步走到窗前站定,透过半开的窗棂可以看到墙角的那树梅花开得正盛,一簇一簇红得像是一团团的火。
今上不贤,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父亲权倾一方,尚还勉力可为,若是想要君临天下,却是没有此能耐的。
益州毗邻之处便是荆州,下一个目标就定为荆州好了。
想到那个荆州都督的女儿,韦孤云的神色便染上一层冷意。
想结亲,却只派了个庶女前来,这是打谁的脸呢?
如今那个病歪歪的小庶女应该已经回到荆州都督府了,那么战争就开始吧。
“啪”的一声,原本半撑开的窗棂落了下来,书房的光线瞬间暗了下去……
益州、荆州开战后三个月不到,荆州全面沦陷,两州兵力合二为一,原益州都督韦祖光登时一跃成为天下几大势力之一。
此战结果一出,天下哗然。
据说此战原因只是因为荆州都督欲示好,想和益州都督结亲,结果嫡女因惧怕韦公子身上的传言,暗地里跟庶妹换了身分,此事惹得韦公子大怒,益州因此剑指荆州,最终拿下荆州,原荆州都督一家沦为阶下之囚,原荆州都督嫡女沦落风尘,挂牌接客,再不复往昔高傲骄蛮。
乱世之中,美人往往下场不善,败战将领之女犹为惨烈,故而许多即将战败的将领,往往会先行将家中女眷处死,保她们一个清白之身。
午时正是饭点,酒楼之中人声鼎沸。
就在临街的一桌议论感慨着原荆性都督一家的下场时,酒楼外一匹马被拉住缰绳停了下来。
店小二极有眼色地迎了上去,伸手接过当先跃下马匹的那个道长扔过来的缰绳。
那道长哪怕只穿了一身半旧不新的道袍,也透着一股世外高人的气息。
他下马之后,看都不看就将缰绳扔过来,然后伸手将马背上那个八九岁模样的漂亮小道童给抱了下来。
“小九,我们进去吧。”
“嗯。”
这两人正是远离益州的云中子师徒。
半年过去,此时的沈清欢脸上已经渐渐褪去了婴儿肥,显露出鹅蛋脸的雏形,头发也不再是那种营养不良的枯黄色泽,变得乌黑油亮,厚度和长度都有所增加。
云中子径自提了两人的行李先一步踏入酒楼,两手空空的沈清欢跟着走了进去。
“炒两个素菜,上两碗米饭。再准备二十个馒头,我们一会儿带走。”云中子找了张空桌落坐,随口对迎上来的店小二吩咐。
“好咧,两位客官您请稍等。”店小二答应一声,然后到后厨报点单。
沈清欢拿起桌上的茶壶,先涮了两个杯子,然后倒了一杯茶奉给师父,才给自己倒了一杯,并在另一张条凳上坐下,捧起自己的那杯茶慢慢喝起来。
外面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茶水也没办法喝得太快。
都到六月底了,天儿竟然还如此热,他们这一路行来十田九荒,田里的土都龟裂出大大的裂痕,天灾难敌啊。
一路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看着就让人心情沉重,也不知道天下几时才能安定下来?
沈清欢只能在心里感慨再感慨,她有几斤几两自己知道,这种安定天下、抚恤万民的事她可是半点儿忙都帮不上。
眼见师父的茶快喝完,沈清欢又给他续上一杯。
此时酒楼来用餐的客人,他们的饭菜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好,估计还得喝两杯茶才行。果不其然,在她把自己的第二杯茶慢悠悠地喝完后,店小二端着属于他们师徒的那份饭菜来了。
一碟炒青菜,一碟黄瓜炒鸡蛋,搭配两碗米饭。
店小二摆好饭菜,笑着说了句,“客官,您的饭菜齐了,有事您再吩咐。”
“好。”
店小二拿着托盘回后厨,去端下一位客人的菜。
云中子从筷筒中抽出一双筷子,端起了属于自己的那碗米饭,看了一眼徒弟,说:“吃饭吧。”
“嗯。”
见师父夹了一口菜送进嘴里,沈清欢这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吃起来,最后师徒两个干光了所有的饭菜。
等店小二拿来他们要的二十个馒头后,云中子掏出钱袋付帐。
沈清欢熟练地先拿了两颗馒头用油纸包好放进自己随身的福袋里,这才将剩下的全部打包。
云中子习以为常地看着她动作,并没有说什么。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经常会饿,小九的福袋里时常放着打包好的干粮,饿的时候就拿出来吃。
“师父,再要点咸菜吧。”
这是沈清欢开口说的第二句话,这句话也彻底暴露了她的性别,清脆中带着一点软糯的童音,绝对不会让人认不出这是个小泵娘。
云中子看向收钱的店小二。店小二心领神会,又多收了几个铜板,然后往后厨跑去。
不一会儿,他就拿着一个陶罐走了出来,双手递给了那个长得白净秀气的小道童。
沈清欢冲他笑着点了下头,然后将陶罐拎在了手里。
云中子提起随身包袱转身朝外走去,沈清欢手里拎着那个放着咸菜的陶罐自动自发地跟上。
另一个店小二已经牵着喂好草料的马等在外面,云中子先将包袱横搭到马背上,然后将徒弟抱上马背,这才接过了店小二手中的缰绳,飞身上马。
“驾”的一声轻斥,那匹棕色的马驮着这对师徒,撒开四蹄沿着街道朝前奔去。
如今物价飞涨,旅店他们已经是能不住就不住了,就连吃食也尽可能自己在山间猎取,就是这样,他们钱袋里的钱也像流水似的不断缩水,要不是云中子偶尔去帮有钱人们驱邪定煞,他们师徒两个大概早就要喝西北风了。
不过最近他们一直没什么进帐,云中子的钱袋是越来越扁了。
跑马带起的风吹拂在脸上,在这炎热的天气里多少让人觉得难得的清爽,沈清欢伸出右手任风从指缝间过,带了几分调皮地在风中挥舞着小手。
任由马儿顺着道路奔出十几里路后,云中子才放缓了速度。
渐渐地,师徒二人的视线内出现了一处山坳,离得尚远时,沈清欢就忍不住“咦”了一声,指着那个地方说道:“师父,那里好重的阴气啊。”
云中子云淡风轻地道:“应该是本地的乱葬岗。”
“哦。”
“咱们去那儿歇会儿,阴气重,凉快。”
虽然这不是沈清欢第一次听师父这样说,但不管听多少次,她依旧忍不住习惯性地满头冒黑线。
这话怎么听都很违和啊!要是让别人听见十有八九会觉得他们师徒是对神经病,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是脑子有问题。
越接近那里就越来越阴寒,温度果然降低了,确实挺凉快的!
云中子在乱葬岗边缘找了棵大树,将马系在树干上,师徒两个便在树下的石头上打坐歇息。
汪汪!
突如其来的一阵犬吠,让沈清欢吓得睁开了眼睛,乱葬岗上的狗,想想都有些头皮发麻啊……
云中子已经起身护在徒弟身前,沈清欢偷偷从师父的身后探出脑袋。
嘶!
一口凉气倒吸进喉咙,毛骨悚然的感觉瞬间扩散到沈清欢的头发梢。
那是只毛色纯黑的大黑狗,威风凛凛,一双狗眼却散发着阴冷鬼煞之气。
黑狗原是辟邪的生灵,可眼前这只黑狗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阴邪之气。
丙然天生万物,各有不同。
换成白话的意思就是——活久见!活的时间久了,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遇到。
此时从乱葬岗深处慢慢走岀一个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那是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身形孱弱,面目清秀,浑身上下却都笼着一层黑色。
这是……沈清欢忍不住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
这少年给她的感觉就像师父跟她讲过的活尸,有人的气息,却是食阴煞死尸长大,万邪辟易,及是邪中之邪。
乱葬岗、阴邪的黑狗、活尸少年……
沈清欢觉得自己可能发现了什么,但是又本能地想去否定这个发现。
她都能发现的问题,云中子当然不可能发现不了,看到这少年的时候,他的眉头便不由得皱了起来。
从这个少年身上的阴邪之气来看,他虽然活着,但至少已经吃了五年以上的死尸。这一人一狗可说俱是大邪之物,却是对付阴邪鬼煞的最佳克星。
天生万物,必有其道!
在这乱世之中,藏身在乱葬岗之地,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或者说哪天变成活尸也不奇怪。是收了他呢,还是任由他自生自灭?
云中子时有些踌躇。
“师父,他身上没有怨气。”沈清欢忍不住出声。
云中子心中一叹,他何尝没有发现这一点,这证明这个少年在这乱葬岗上只食死尸,而且没有因此惹来怨气缠身,肯定是有特殊的原因。
手中拂尘一甩,云中子伸手在徒弟的脑袋上模了模,“不用担心,我不收他,我们休息一会儿就离开吧。”
既然是天生天养,那就让其自生自灭吧。
一边是一大一小两个道士,一边是一人一狗,彷佛商量好了般,保持着泾渭分明,互不相扰。
那只黑狗卧在席地而坐的少年身边,吐着舌头直喘气。
少年的衣着倒也称得上洁净,只是衣物明显不合身,估计是扒了乱葬岗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来穿。
当日头变得不那么烈时,云中子睁开了眼,“小九。”
沈清欢听到招呼也跟着睁开眼,知道这表示他们要离开了。
她忍不住朝那边的一人一狗看了眼,然后蹬蹬蹬地跑了过去,从自己的福袋里掏出包着馒头的油纸包,朝那少年递过去:“馒头,给你。”
少年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可置信,有些愣愣地伸手接了。
沈清欢蹬蹬蹬地又跑回了大树下,老老实实地被自家师父抱上马背。
云中子模了模徒弟的头,带了些无奈,又似有些欣慰地道:“你呀……”
沈清欢吐了吐舌头,没说话。
当马儿就要飞奔之时,一道生涩得彷佛说话不熟练的少年公鸭嗓传来——
“我叫恨生。”
沈清欢于马背上探头回望,清脆的声音在风中飘荡,“我叫沈清欢。”
棕色的马驮着那对道士师徒最终远去,消失在恨生的视线里。
名叫恨生的少年伸手模了模黑狗的头,自语似的道:“大黑,她是个好人。”
以前他曾去城中乞过,可是大家都说他吃人肉,谁也不肯施舍他一口吃食,最后为了不被饿死,没有东西吃的时候他就只能捡乱葬岗上的死尸来吃。
他不能死,他的家仇还没有报,就算不人不鬼,他也要努力活下去。
穿着道袍的小泵娘就像一道温暖的阳光照进了他干涸的心田,让他感觉到了人世的一丝温暖。她不像那些人,不知道他是谁时还肯给一口吃的,一旦得知他是谁后就会变得惊恐厌恶,甚至想一把火烧了他。
她显然知道他身上发生过什么,因为她和她的师父是道士。明显还是那种有真本事的,但她眼中依旧没有那些世俗的厌恶惊恐惧怕排斥,只是带了些善意地送了他两颗馒头。
低头看着油纸包裹的两颗雪白馒头,恨生拿给了黑狗一颗,自己则拿起另外一颗慢慢地送到嘴边啃。
面粉香味渐渐散在口中,恨生一点一点将嚼烂的馒头咽下去,记忆中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过活人的食物了,真是怀念啊……
“大黑,我们去找她好不好?”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