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东方文宇松口放人,朱景昱能自在一日,孟若荷本想要去厨房露一手,却没料到接到门房小扮的传话,说马车已经备好,他们随时可以出府。
孟若荷心想男神果然是个聪明上道的,应该是把她的话给听进去了,知道要对朱景昱好一些。她也不客气的接受了他的安排,带着朱景昱出庄子走走。
放眼望去,好几座山都是锦绣山庄所有,庄子外农户、猎户不少,但要找酒楼茶肆就得进京城里去。
孟若荷对热闹的京城是很感兴趣,但现在身边带着矜贵的小主子,她可不想冒险让人有什么磕碰,索性把朱景昱带回到自家的小竹屋。这个时节,竹屋前的池塘荷花开得正好,微风吹来,清爽凉快,别有一番风情。
朱景昱下了马车,挑剔的看着四周,“你就住在这里?”
“是的,少爷,这小竹屋可是少爷的外祖父生前给我爹的恩泽。”
朱景昱又打量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他很清楚自己的外祖父是个宽容大度之人,连带着自己的娘亲也是个大善人,对于厉家尽心之人,外祖父和娘亲向来大方,孟若荷的爹一定是有几分能耐,不然也不会让外祖父看中,还给了一处屋子。
“你爹是孟秀才,在庄子里教了下人们的孩子几年书,我外祖父很欣赏,所以拨了这间屋子给他。”
“是的。”看来朱景昱年纪虽小,但也知悉不少事,朱家和厉家显然早早就培养他当家做主的能力。
“少爷先坐会儿。”今日的阳光正好,她也没让人进到屋子里,反而在屋外的大树下铺了层布巾,让朱景昱坐在上头。
进屋子去,很快的整治出吃食,只要小主子的眼睛瞄哪里,她就送上什么,吃得朱景昱一脸的满足。
“我回去跟我娘说说,让你来伺候我。”
孟若荷心中一喜,但随即摇了下头,“少爷,我是很想去伺候你,可是不行。”
朱景昱挑了下眉,“为何?”
“也不怕少爷笑话,这一切都要怪我自己以前傻,识人不清,被人骗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败光,现下连你眼前这间屋子都卖了,少爷也知悉这屋子是厉家老爷送给我爹的,一想到如今的处境,我几乎难以成眠,虽说去伺候少爷一辈子不愁吃穿,但我需要一笔银子,不然一辈子都难买回这间厉老爷送给我爹的屋子。”
“原来你缺银子?”
她点头。
“我给你。”朱景昱霸气的说道。
孟若荷心中一喜,却没打算接受,朱景昱到底不过是个孩子,若真让他回去拿银子给她,不单让继母在锦绣山庄难做人,自己也会在厉家大小姐心目中留下一个拐骗少主、贪得无厌的印象。
正所谓放长线钓大鱼,她想要靠上朱家和厉家这条线之后,再凭着自己的能耐过上好日子,眼下绝不会因为小小诱惑断了自己的将来。
“少爷心慈仁善,但我不能占少爷便宜,若少爷真想帮忙,不如帮我做一件事。”
朱景昱侧着头,一脸好奇,“什么?”
“大当家带着船队南下,算算还有些日子才会回来,少爷陪着夫人这阵子住在庄子里,就是不知二当家、二夫人是否也会来?”
“我仲叔和二婶母?”朱景昱思索了下,“仲叔是肯定会来,毕竟这阵子庄子里养的蚕死了不少,来年的丝料收成肯定不好,我娘亲忙了几日,都还找不出原因,我仲叔对布料在行,但对养蚕取丝却是一知半解,他听到消息,理应会走一趟。至于我二婶母,自我有印象以来,她从未踏出朱府大门,加上现在有了身孕,应该不会上庄子来的。”
孟若荷打听过了,这位二当家打理着锦绣布庄,对妻子颇为宠爱,传闻中,他的夫人长得五大三粗,跟个汉子似的,容貌其丑无比,只因为身分特殊,才让二当家勉为其难的娶了她,但因有自知之明,所以愧于见人。不过既是传闻,孟若荷也是听了就算,她向来也不是以貌取人之人,她相信以二当家的身分与地位,能得到他的独宠,这位二夫人肯定不简单。
“二夫人没来无妨。”她拿出衣袖暗袋里的小布袋,“只要二当家来了就成了,少爷替我把这个拿给二当家可好?”
朱景昱伸出手,接了过来,打开了布袋,里头是些绣样,有富贵的牡丹,还有清雅的荷花、空谷的兰花、傲然的梅花。虽说他年纪不大,但因出自商家,他爹掌管南北船运,二叔父一手握着锦绣布庄,还与织造局的关系良好,每年与锦绣山庄合作,养丝织布,布匹都上贡进到宫里,他自然知道手中这些绣样比起以往所见的更加别致。
“这些绣样你从哪里拿来的?”
“是我画的。”孟若荷眨巴着眼睛,“少爷看着还行吗?”
“看不出来你是真人不露相,挺有本事的。”朱景昱真心夸赞,“我爹南下前,还跟我仲叔提及明年的百花节,百花节前后,不论京城内外,未出嫁的姑娘都会穿着新衣裳春游赏花,东方提议让我仲叔在衣饰上花些心思,找绣娘绣些别致的绣花,肯定名动京城,你这绣样实在来得巧了,他前几日才提,你随后便送上来,我仲叔看了肯定欢喜。”
提到东方,孟若荷的心没来由的猛然一跳,上辈子这人是她的伯乐,也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她的作品受到了青睐,如今又是他……看来不论时空如何转变,她的男神还是她的福星呢。
“包在我身上。”朱景昱很有义气的拍着自己的小胸脯,“我一定把绣样交给仲叔,若让仲叔看中,确实比跟在我身边当个丫鬟强上太多。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跟我仲叔谈买卖时一定要记得四字——心狠手辣!因为他做起生意来是六亲不认,只认银两。他狠,你得比他更狠,不然会吃亏。”
看着朱景昱稚气的圆脸上写着认真,孟若荷忍不住笑了出来,“少爷,你们可是一家人,你帮我是胳膊往外弯呐。”
“帮你又如何?”朱景昱“哼”了一声,“反正也从没见个人出声帮我在东方面前说句话,但你不同,所以我一定帮你。”
“少爷真好。”孟若荷忍不住揉了下他的头,看着小家伙的脸微红,觉得他更可爱了,“谢谢少爷。”
“别谢了,就是小事。”朱景昱很慎重的将东西放进自己的衣襟里。
“听少爷的口气,东方先生似乎跟朱家两位当家的关系很好?”
“他们的关系确实不错。”朱景昱塞了个甜糕进嘴里,点了点头,“娘亲说过,东方哥哥在青山书院求学,自小苞我爹和仲叔一起长大。”
“东方哥哥?!”
朱景昱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就怪自己一时嘴快。
“东方既然与两位当家一同长大,如今被延请来教导少爷,怎么也该尊称夫子或是叔父才对,少爷怎么称他为哥哥?”
朱景昱撇开心虚的眼神,“我也不知道,爹这么交代,我就这么做了,总之他们相交十数年,情谊颇深,我爹和仲叔都很敬重他。”
孟若荷闻言也没去追究朱景昱的古怪,只想着男神果然非池中物,纵使是个教书先生又如何,混得比她强太多了,瞧瞧人家不单可以教导朱家少爷,还跟两位当家的称兄道弟。
“荷丫。”
“阿牛叔。”一看到穆翰,孟若荷露出一抹笑站起身。
看到她的笑容,穆翰有些腼腆,要知道以前孟若荷可没给过他好脸色,她瞧不起他是个粗鲁的农户。
“我刚去打猎,现在才回来。”
孟若荷看着穆翰背后的篓子沉甸甸的,不由得笑眯了眼,“阿牛叔果然好本事,看样子今日收获颇丰。”
“还行。”穆翰将篓子给放下,从里头抓出了只还活着的野鸡。“给你。”
孟若荷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活生生的鸡,不禁微惊了下。
穆翰见她受惊,连忙收回手,将鸡拿开,一脸懊恼,“瞧我这粗人,吓着你了吗?”
“没有。”孟若荷连忙摇了下头,“多谢阿牛叔好意,只是这山鸡是阿牛叔辛苦打来的,不好意思。”
“说什么不好意思。”知道孟若荷不是嫌弃,穆翰松了口气,“我今天上山便是为了抓些野味给你补补身子,前些日子你身子才大亏,一定得好好养养,以免落了病谤。”
“多谢阿牛叔。”孟若荷真心的感激。
这些日子,阿牛叔对她们一家颇为照顾,就连之前原主吵着要卖房子,还是阿牛叔四处去张罗,筹了一百两银子,买下了这屋子,让孙氏还能住在里头,她们母女现在也才有个安身立命之处。
她也看出阿牛叔对自己继母的多方维护,说两人之间没有情愫,她压根不信。这个时代虽然保守,但是再嫁、再娶也不是什么背德之事。而阿牛叔买下她们的屋子,给她们协助,这份情她会记下来,且打定主意一定要把房子买回来,她一点都不想要将来继母有缘跟阿牛叔走在一起,却因为承过这份情而矮了人家一截。
“有鸡啊!正好,我肚子饿了。”一旁的朱景昱不客气的开口,几块糕点根本满足不了他,他直指着鸡道:“我要吃鸡。”
穆翰看到朱景昱先是困惑,随即联想起来人身分,立刻恭敬的上前唤了声,“少爷。”
朱景昱微点了下头,当是回应,不客气的又指了指,“我要吃。”
穆翰为难了,目光看向孟若荷,毕竟他话已说出,这山鸡是拿来要送给她补身子的。
“没关系。”孟若荷眯着眼睛微笑道:“阿牛叔忙到现在才回来,肯定也还饿着肚子。不如我把鸡杀了,弄道叫化鸡给你和少爷尝尝。”
“叫化鸡?!”朱景昱双眼闪闪发亮。
“是啊!”孟若荷伸手要抓鸡,但是穆翰闪开了。“阿牛叔?”
“这活儿脏,我来杀就好。”
看着阿牛叔护着自己的样子,孟若荷忍不住叹道:“阿牛叔真是个好人。”
“别这么说,以前孟秀才在的时候,帮过我家不少,孟秀才才是真正的好人。”
孟若荷闻言也就没再坚持,将杀鸡一事交给穆翰,自己去准备了调料,没一会儿功夫,穆翰已经俐落的杀鸡拔毛,去了内脏洗净。
孟若荷让穆翰拿着刀背将鸡骨给敲碎,但维持表面完整,然后摘了几片莲叶,在鸡身抹上酱油、酒、盐,再包上荷叶,虽说没太多香料,但食材新鲜,相信滋味也不会太差。
朱景昱跟着孟若荷一起和好泥巴,涂在包着鸡的荷叶上。“真好玩,你怎么知道这道叫化鸡的?”
“在我爹留下来的书本里看过吧。”她随口给了个答案,反正她有个秀才爹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看多了些没人看过的书也不令人怀疑。“阿牛叔,火生好了吗?”
“好了。”穆翰擦了擦额头的汗,也一脸新鲜地期待着。
孟若荷瞄了一眼地上挖的坑里正燃着的柴火,“还得再旺些。”
“你家里的柴火也没多少,我顺道去给你多捡些。”
“怎么好麻烦阿牛叔?”
“不麻烦,随手的事罢了。”
朱景昱看穆翰起身,自己也一跃而起,顾不得一手的泥,道:“我也要去。”他自小养尊处优惯了,在外头一点小事都觉得新奇。
孟若荷看他兴致高昂,也不好拦着他,“阿牛叔,少爷就拜托你了。”
“放心吧!我会看好少爷的。”
孟若荷将包着莲叶的鸡妥妥的裹上泥,起身正打算去洗手。
“这不是荷丫吗?在做什么?”
听到后头响起的声音,孟若荷分心的看了一眼,来人有点眼熟,思索了一下,从原主的记忆中记起这人是她的表妹,与那个见异思迁的表哥是相差两岁的亲兄妹。
在姨母家,这个表妹可没少鼓吹她从家里挖银子去讨好表哥,这一家人联手演了场好戏,把人给耍得团团转。
看着她装模作样的样子,她生不出半点好感,只是意思意思的唤了声,“红瑶表妹。”
李红瑶笑了笑,原想热络的去勾孟若荷的手,但一看到她双手上满是烂泥,不自在的停下脚步,隔了一段距离,“你在忙些什么?”
“没什么,想弄点东西吃。”
“这孙氏是怎么回事?你好歹也是书香世家出身的小姐,怎么让你自个儿动手?”
孟若荷闻言心头一哼,想来原主当初就是被这么一字一句的给洗了脑,真以为自己是个大小姐,才会行为日渐乖张,自以为是。
真要计较起来,都是李家上上下下一人一句,害惨了原主的一生,只是没想到人都被他们逼得投湖自尽,才过了几天风平浪静的日子,又来生事。
“红瑶表妹说得真有道理,我好好一个千金小姐,怎么能干这些粗活儿?”往前几步,孟若荷不客气的将自己手中的泥团给硬塞进李红瑶的手里,“小心拿着,别摔了,不然我可不高兴了。”
“这是做什么?弄脏我这身衣裳你赔得起吗?”李红瑶一急,也顾不得装模作样的摆出一副柔顺样子,手一松就把手中的泥团给甩开。
孟若荷早有准备,一手接住,脸色一沉。
“瞧你笨手笨脚,我不是要你把东西给拿稳吗?”她不客气的一把拽着她。“怎么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好?”
李红瑶被拉得踉跄了一下,看着自己衣袖上沾上了泥,整个人都傻了。“荷丫,你做什么,我的衣服脏了……”
“脏了又如何?”孟若荷才不管不顾,故意似的拉着李红瑶的衣服,一袭白底紫色绣花的襦裙,看来清丽月兑俗,反观自己一身青布衣,没有太多配饰,李红瑶一口一句说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姐,但跟对方一站在一起,她明明像个丫鬟。她更加不客气的抹上几道泥手印,“反正你吃的穿的绝大部分都是用我送给姨母的银子买的,脏了就丢了,这么些年我们孟家送过去的银子够你穿不少新衣了。”
李红瑶见自己的新衣裳被毁,红了眼眶,“荷丫,你欺负人,我要回去跟我娘和哥哥说。”
“要说就快去。”孟若荷压根就不在乎。“明明就是自己没将我交代的事做好,还有脸去说嘴。”
“荷丫,我知道,你一定以为你欺负我,让我哥哥生气,我哥哥为了替我讨公道,就会来见你,所以故意找我麻烦,对不对?”
孟若荷真不知道这个丫头的脑子是怎么长的,竟然会有这种奇葩想法,她好气又好笑的说道:“是啊!你真是猜中了我的心思,所以你快回去告状。”
她倒想看看形同吃软饭的李少庆是不是真的有脸来替李红瑶讨什么公道,李家这一家人,她连看一眼都觉得眼睛疼。
李红瑶一脸的委屈,“你要见我哥哥还不容易,只要把姨父的书册给我就好了。”
书册?孟若荷眼底闪过一抹锐利的眸光,她几乎都把家底送去给他们了,还有什么书册值得惦记。
“姨父死前留下不少书册,其中有本《寰宇游记》,我哥哥很喜欢,要你拿给我,等他有空就会来见你。”
孟若荷不知道《寰宇游记》是本什么样的书,但既然李家人要讨要,这肯定是好东西。
她缓缓走到门前储水的大水缸前,心思百转的将手给洗干净后,拿出衣襟里的绣帕,沾水拧湿。
李红瑶看她走过来,下意识的惊退了一步。
看她的样子,孟若荷心中暗笑,还真是恶人没胆。她一改方才嚣张的气焰,一脸的无辜,“表妹别怕,我只是想要替你擦擦衣服罢了。”
她手拿着帕子,不顾李红瑶的意愿,坚持轻拭李红瑶的衣服,却是越擦越脏。
李红瑶见了一恼,将衣摆一扯,“够了!别弄了。”
“真是对不住。”孟若荷连忙道歉,“我刚才定是一时胡涂,才会不小心弄脏了你的衣服,你可千万别生气。只是红瑶表妹,你能不能告诉我,表哥为什么突然想要那本书?”
李红瑶心疼的看着自己的衣裳,一时没有多想,老实的回答,“我哥有位青山书院的同窗,热衷收集古籍,偶然提起这本书册,说是珍本,我哥知道姨父手上有,便做主打算要送给那位同窗。”
孟若荷在心中冷笑,她是不知道所谓的珍本是什么,但听起来应该是很值钱。
“看来表哥这位同窗非等闲之人。”李家人绝不做无事献殷勤之事。
“当然,他就是温——”李红瑶意识到自己说太多了,猛然住了嘴,有些不自在的说道:“别问这么多了,把珍本拿出来给我便是。”
“可是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孟若荷皮笑肉不笑,这一家人实在不要脸,都到这个节骨眼,还妄想从她身上拿好处,她都还没点头,就做主把属于她的书册送给旁人,虽然李红瑶没把话说完,但想也知道她说的该是李少庆目前亟欲攀上亲事的温家人,一个个的都不是好东西。
“总之我回头再找找,不过既然是表哥想要,”孟若荷摆出一副欲语还羞的样子,“还是让表哥亲自来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