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非常、非常(N次)喜欢狗。
自我六岁,父亲养了第一只狗——小咪之后,我便跟狗儿结下不解之缘。
小咪是一只迷你杜宾,非常聪明。它活了十三年,在我十九岁的某一个早晨于睡梦中过世。我在它死后七天梦见了它,但从此不曾在梦中相见。
我想,它已经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女儿六岁那一年,我们为她养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只狗——KIN酱。(它是只柴犬,所以请用日语发音,呵。)
接下来的几年间,我们又陆续养了两只约克夏弟弟。(曾经差点儿冲动的养了第四只狗儿,幸好忍住了。)
总之,我人生之中大部分的时间是跟狗儿一起度过的。我父亲是个非常喜欢动物的人,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总是有多得数不清关于宠物的回忆。
案亲在家里养过鸽子、天竺鼠、松鼠、九官鸟,甚至是老鹰。能想像老鹰在家里飞的景象吗?当时,父亲常把鸡肉拿在手上,让老鹰飞过来叼走呢。
大型犬如狼狗、杜宾、罗威纳,中小型犬如柴犬、博美、贵宾、迷你杜宾、雪纳瑞……父亲都养过。在全盛时期,我家曾同时养了五只狗。
案亲也爱养鱼,海水鱼、淡水鱼,他都养过。他赚的钱除了拿去供房子跟养小孩外,大多投资在他的兴趣上头。而因为他的兴趣,我也从小便比其他人更有机会接触这些动物鸟禽。(当时动保法还未实行,父亲的朋友还养过马来熊跟豹,近距离看着,真的很震撼也很过瘾。]
现在的我除了三只狗儿女,也养了两缸鱼,而养了三年的银狐鼠则在数月前走了……耳濡目染而变得如此的不只是我,弟弟也是。
老公是从小到大都没养过宠物的人,从前他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将宠物当成子女般疼爱。但现在,他深深的体会到个中滋味。
他常说的一句话是,“宠物与主人的关系不是宠物需要主人,而是主人需要宠物。”
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察觉到自己在这十年间的改变。
自从养了狗儿女之后,他的脾气变好了,不再容易心浮气躁。工作再累,一回到家看见二一只热烈欢迎他的狗儿女们,再多的烦闷及忧愁都消失得无影无踪。(相形之下,我好像欢迎得没有如此热烈,唉,要检讨。)
总之,宠物就是有如此神奇的力量,这真的是养过的人才知道。
话说,在这本《喂饱饕餮爷》中,后一是后羿化身的忠犬。当初舒小编跟我提及时,我脑海中便出现了它的画面。
前不久,我遇到一只黑狗,它上下颚咬合不正,下齿列整个突出在上齿列之外,露出白净的两只獠牙,长得有够凶恶的样子。可明明样子凶恶,它却有一双天真的大眼睛,丑得有够可爱。
它的主人说,它是几只小狈里长得最丑的,所以没人要,最后它就从朋友那儿将它带回家了。
我觉得它根本就是我笔下的“后一”,凶恶难看却讨人喜欢。
总之啊总之,小樱我真的是超级喜欢狗儿滴!
当然,有人会因为其生活经验的不同(例如被狗咬过、追过之类的)而怕狗,甚至讨厌狗,那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不过,不管是怕还是憎,小樱都无法认同虐狗这件事。虐杀小动物就跟虐杀小孩一样,都是无法抵抗的弱者,不该被暴力对待。
在这里,小樱要提高分贝呼吁——不管是对宠物还是对小孩,爱就不要遗弃厌也切莫虐待。
不论是为人母,还是当狗妈咪,小樱可都是乐在其中,无怨无悔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