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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从妻 第九章 重逢,在千年后(2)

好半晌,叶知瑾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颤巍巍的问道:“你在说什么?!”

“小侄不能娶令嫒,这门亲事还望叶老爷走一趟萧府,取消作罢。”他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已经顾不得结果,他定要把事情闹开,最好让叶霓知难而退,否则到时候,萧家面上不好看,叶家也不会荣耀。

他这是拉人一起跳崖的做法,要死有伴,怕粉身碎骨?就快点想办法。

他不乐意自己在这边愤怒叫嚣,旁边的人却拿他当跳梁小丑,好日子?大喜事?很好,他就让他们看看清楚,到最后会是喜事还是丧事。

“这、这……这是亲家的意思吗?”叶知瑾猛喘息,越看越顺眼的女婿,变得碍眼到家。

“家父、家母不愿取消这门亲事,但小侄坚持不肯与叶府结亲,这才亲自走一趟,还望叶老爷出面。”

“胡闹!儿女婚事,谁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能作什么主,你现在立刻回去,我就当你今天没来过,不与你计较。”让他出面?想得美!好好一桩亲事,为什么要退?叶知瑾气到全身发抖,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了,没脑子、没品德,什么浑话都能说的吗?

叶夫人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把人往外推。“你快走吧,今儿个的事,叶府绝对不会往外传,你别乱来,离迎亲还有三个月,你回去好好想想,总会想清楚的。”

萧易礼瞥她一眼,目光冷峻,心底暗嘲,她当然不会往外传,女儿被男方取消亲事,这种事传扬出去,日后叶霓还能寻到亲事?这年头男人可以任性,女子却只能遭殃,要不是这样,他何必走这一趟?他就是算准叶家会比他更紧张,才会拖他们下水。

叶夫人望向萧易礼,头一阵阵发疼,怎么办?霓儿非嫁他不可啊,否则……

打从叶霜嘴里套出话,知道德王世子的克妻是谣言后,云儿、霓儿一心想嫁给卫昀康当侧妃,依两个女儿的手段,她倒是不担心会斗不过叶霜,问题是两个女儿看上同一男人,总不能教她们姊妹阋墙。

霓儿心思浅,云儿城府深,怎么盘算,都是云儿比较合适进德王府,但霓儿性子倔,要是知道当娘的偏袒云儿,肯定不会善罢罢休。

这段日子,她费尽心思,老带着女儿往萧家跑,见识萧府的吃穿用度,她苦口婆心,一张嘴说到口干舌裂,好不容易说动霓儿定下与萧府的亲事,这会儿,万一亲事不成,岂不是……她连想都不敢想。

不行,霓儿无论如何都得嫁进萧家!

“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子,倘若叶霓姑娘强行嫁进萧府,不会幸福的。”

他今来到叶府来闹这出,竟是为了一个女人?叶知瑾突然松了口气,只不过是一个女人,小事,天底下哪个男人不三妻四妾?他自己身边就有好几个姨娘,喜欢人家娶进门便是,何必闹大。

叶知瑾道:“叶家女儿旁的不敢说,这点当家主母的气度还是有的,你有喜欢的女子,待霓儿进门之后,再领回去当姨娘,霓儿定会喝了她的茶,认下她的身分。”

“可我并不想委屈她做小。”

“不委屈她做小?你的意思是要委屈我家霓儿?不行,萧家别想搞什么平妻,我绝不同意!”叶夫人一听,急忙尖声嚷嚷。

“小侄与叶夫人意见一致,我不会娶平妻,我要娶那女子为正室,因此还是请叶大人主动退亲,否则日后受苦的只会是叶霓姑娘。”萧易礼说得斩钉截铁,非要让对方明白自己有多坚定。

“胡闹,走!现在我与你回萧家,问个清楚,这门亲事谁说的算数。”叶知瑾气急败坏,一把拉着萧易礼就要往外走。

叶夫人担心事情要是真的闹大,婚事无法顺利,她正在往宫里使力,想帮云儿在德王府谋一条出路,倘若霓儿的婚事出了岔子,可怎么办才好?她一把拽住叶老爷,急忙道:“有话好说,大家都别闹意气。”

叶知瑾恨恨甩开萧易礼,指着他的鼻子怒道:“无官无名,尔等布衣没有资格同我说话,想退亲?可以!回去让萧老爷出面,我倒想看看,他有什么话对本官说!”

叶夫人看看丈夫,再看看萧易礼,两人硬碰硬,只怕会坏事儿,于是缓步上前,好言再劝,“萧二公子,你这行止不恰当,既是家里替你订下亲事,为着门庭、为孝道,你都该遵从父母之命。大家都年轻过,知道男人心里总会有那么几个放不下的女子,现在看得重,是因为喜欢上了,却尚未纳入翼下,倘若……时日一长,自然也就看淡了。

“我这话也不是要你放手,只是想劝劝三公子,身为男儿还是以成家立业、开枝散叶为首要,你喜欢便喜欢,我们家霓儿性子善良,也不是个不容人的,到时,你尽避把人给娶进门便是。

“只是退亲这种话,千万不可以轻易出口,女子最重名节,两家订下亲事,不管你认是不认,霓儿都已经是萧家的人,你万万不能讲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倘若非要退亲,也请萧家给个说法,看看是我们家霓儿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否则……”

她想劝萧易礼打消念头,没想到这时候婢女进厅里禀报,婢女惊慌失措,满露惊恐,看见老爷夫人的同时,双膝一跪,泪水滚下。

“发生什么事?慌慌张张的,不成体统!”叶知瑾觉得脸上无光。

“老爷……”婢女哽咽道:“小姐听说萧少爷想退亲,一个想不开,投镮自尽了……”

阿礼离开的七天以来,叶雪每天都很想他。

那天他是这么说的——

我有姑姑、姑丈的消息了,我想去见见他们。

没有人能够说不,那是他留在京城数月的主要原因,即使大家心都悬着,担心他一旦见着姑姑、姑丈之后,会马上离开叶家,投奔真正的亲人。

但临走前,他向她保证——

放心,我很快就回来,回来时,我会带工匠一起,到时候我们就准备盖房子吧。

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明明时间已经不早,他还非要陪着她去和王叔谈买卖宅子的事,连手续都到官府里办清楚了,他才去寻访亲人。

只是,真正让叶雪牵挂的,另有其事。

那天白天,阿礼终于剃掉大胡子,他们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他长得不差,虽不是花美男,却有一张端正、干净的脸庞,不需要太多的打量,就可看出他是个正直男儿。

然而,她并不是因为阿礼样貌端正才对他牵挂思念,而是因为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当天,她没有把话对他说清楚。

只是在那个当下,她真的无法说明白,时间窘迫、亲人在场,更何她也担心他会误解,以为她试图冒名顶替,衍生其它想法。

她其实有些感叹,如果在他讲出自己的奇遇记之前,她先看清楚他的真面目就好了,如果她能够早点认出他,比他更快提出香港两个字就好了。

可惜,她晚了一步。

听胡涂了吗?可不是,就连叶雪自己也很胡涂,整件事情就是乱七八糟。

好吧,话说从头。

叶雪大学未毕业就考上精算师,被香港银行以百万港币的年薪挖角,毕业后理所当然去那里工作。

这件事不但让她赢得骄傲,也让学弟妹们以一种赞叹崇拜的姿态仰望她,为此,她相当得意。

她偷偷想着,如果她说自己是台湾之光,不算夸口吧。

但是一分钱、一分货,老板给这么高的薪水,自然必须付出相对的劳力与价值。她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面对上司无止无尽的要求,压力大到晚上偷偷躲在棉被里痛哭。

可她是多么自负的女生,工作再辛苦,也不会到处诉苦,何况在那样竞争的环境下,环绕她的,没有朋友,只有对手,因此任凭压力再大,她也只能咬牙吞下,不喊累、不哭诉,甚至连打包回台湾的想法都不敢有。

不管什么时候打电话回家,她都使劲儿在电话这头拉起笑脸,语调轻松地告诉家人,“我很好,工作胜任、老板看重,你们想要什么尽避告诉我,下次休假我带回去,不要客气哦,我的薪水高嘛。”

她非常辛苦,只有自己知道。

直到那天,她下班开车回家,上路不到十分钟,她就撞上一个男人。

不对,有撞上吗?她不确定,因为没有听到碰撞声,她甚至不知道他是怎么凭空出现的。

一发现他,叶雪立刻踩煞车,车子在他身前停了下来。

他与她对视,三秒、五秒……或者更久,她受到惊吓,脑中一片浑噩,直到他在她眼前缓缓趴倒,她才回过神。

他是个奇怪男人,束着长发,穿着一身怎么看、怎么怪的古装,那样的装扮,她只能联想他是个演员。

他没有流血,却晕过去了。

她打电话叫救护车,把车子停在路边,跟着他上救护车,一路上,她害怕得厉害,好几次想打电话回台湾求救,她怕他脑震荡,怕他再也醒不过来,她握住他粗粗的手掌心,不断唤他。

猜出来了吗?没错,那个人,就是阿礼。

荒诞?她同意。怪异?她承认。但她都可以从未来穿越过来,凭什么他不能从大魏朝穿越到二十一世纪?

做完各项检查,结果显示他没有外伤、内伤,各方面都很正常,在叶雪好不容易稍微放松心情的同时,他清醒了。

可是,他什么事都记不得,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医生找不出理由,只能说他是强烈碰撞,导致短暂失忆。

强烈碰撞?呵呵呵,又是一个罗生门。

叶雪无法和医生争执,谁让她没装行车纪录器,所以她请假在医院陪他一个星期,然后带他回家。

在医院的那个星期,两个陌生人面对面,有点尴尬,自我介绍成了认识彼此最好的捷径,只是他根本记不得自己任何事,于是发言权全都落在她头上。

她先跟他聊自己的家人,身为老师的父母、天才哥哥、傻气妹妹,聊起家人,她的话变得很多,在生活很辛苦的香港,想念家人,变成她生活中最甜美的事。

她不诉苦的,从来都不!她骄傲自负,她认为诉苦是弱者的行为,但她在他面前破例,当话匣子打开,她不断说话,说完家人、说童年,谈她求学时期的丰功伟业,她也偷偷说出对哥哥的嫉妒,说她拚死拚活念书,不是为了比同学强,而是想拚过哥哥,即使她很爱大哥、崇拜大哥。

再然后,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

“知道吗?我的同学大学毕业,除了当兵、出国、考研究所之外,进入社会工作,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家住在北部的还好,如果家在南部,光是房租、吃饭都不够用,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八倍。”

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因为那个星期,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

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透露了自己的辛苦。

他给的反应简短,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更多。

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可是一个陌生的、失忆的男子,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

她说话,他听话,她讲得淋漓酣畅,他听得满脸笑靥,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

朋友?真奇怪,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他们就成了朋友。

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原来把辛苦说出来,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

一个星期后,她帮他办出院,带他回到租屋处。

他是从那个时候起,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两人之间,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

她不喜欢唱独角戏,所以他开口说话,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

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他的态度端正,他知礼守节,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

她租的是套房,夜里,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楚河汉界,说好谁也不侵犯谁,但即使这样,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打算睡在大楼走廊。

她不懂他的坚持,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

当时不理解的事,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啊,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

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

每天下班回家,她会看见他的笑脸,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他的酒量很好,不像她,两杯啤酒立刻挂,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因为身边有他,她一定会平安到家。

那三个星期,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

她戏称他是小狼狗,他却问她,“小狼狗是什么狗?”

她没想到失忆的他,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

他和店员聊过后,对她说:“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会守护它的主人。

她不是他的主人,她不需要他的忠诚,但他坚持,再次宣示“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

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尽避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

对,这个决定相当危险,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但她做了,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直到……

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

那天香港下雨了,雨势滂沱,撑着伞跋路回家的她,下半身湿透,即使这样,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买了一个蛋糕,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狼狗先生,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她要告诉他,“不必急着找回记忆,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她还要说:“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我很快乐,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

她不是傻子,她很清楚这样的交往必须冒一点险,谁晓得他的记忆里,有没有一个叫做妻子或女朋友的人物,谁晓得当记忆铺张开来,他的生命还会不会与她出现交集。

但她就是固执地想这么做,即使危险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然后她冒雨回到家,开心的打开大门,却惊愕的发现屋子空荡荡的,没有他的身影。

她疯狂地屋里屋外到处找,只有八坪的小套房,一眼就可以看清楚他不在,但她不愿放弃,她连床底下都找了,她还爬上顶楼,又搭着电梯一层一层找,她跑到楼下,按每一户的门铃,心急地问住户们,有没有看见她的大狼狗……

他失踪了,彻底从她的生命里消失,她不晓得他失踪的理由,甚至连报警都无法,因为她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她……不是他的什么人。

那天之后,寂寞、辛苦再度光临,悲伤侵占了她的生命,她不敢猜测他究竟去了哪里,即使心里再清楚不过,他是已经恢复记忆,回到自己的正规生活。

她依然在期待着,期待某天门铃响起,大狼狗回到她的世界。

只不过,期待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落空……

但是现在她明白为什么他回不来,因为他遗忘她,因为他与她距离几百年的光阴,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老天爷要让她穿越到这个格格不入的时代,因为她与他,注定要再度重逢……

长长吐气,叶雪仰望星空,低声道:“阿礼,我的大狼狗,快回来吧……”

收回目光,她磨墨,提笔,在纸上写下新小说的书名——

重逢,在千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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