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的夜晚,梨花别院的后园里,暖风怡人,撩拨着阵阵扑鼻的花香。
一张小几摆着香炉,三炷清香上烟雾缭绕。
一名身材修长、光彩照人的少女正伫立在香案前双手合十默祷,她生得面似桃花,黛眉粉腮,眉目四顾时自有无限风情,即便脂粉未施也显得丹唇含春,就是活月兑月兑一个……
让人做什么都甚为不便、绑手绑脚的祸水!
崔莺莺那双如新月般的秀眉顿时没好气地蹙了起来。
没事生得像九尾狐妖似的做什么?长得这模样,就算不去招惹男人,男人也会来招惹她,难怪会招来那孙飞虎祸害普救寺了……
“时候不早了,小姐快祈祷吧!”一旁的红娘催促道。
崔莺莺口中念念有词,压低了声音说道:“第一炷香,愿我能回到我的世界,第二炷香,愿我能回到我的世界。这第三炷香——”
自然还是愿她能回到她的世界了,因为她快要遇到张生了!
她本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务干员,名叫崔英,受过非常严格的训练,侦破数不清的国际大案,她缉凶不手软,亲手将无数恶徒送进监牢,就算同时有十把手枪指着她,她也不会皱下眉头,她还能够拆炸弹,能够只身潜入敌阵,面对恐怖分子亦面不改色,她是一个巾帼不让须眉、顶天立地的女英雄。
可惜不管她曾多么风光,如今关于她崔英的个人资料更新是——六个月前她在一次任务中身亡。
然后,她就来到这个曾在年少时听过的传奇故事书中世界了,醒来成了崔家的千金小姐崔莺莺,除了惊世美貌之外什么都不会……也不能那么讲,那对崔莺莺不公平,除了美貌,她还会抚琴、刺绣、作诗词文章、算数理帐,总之是吟诗作赋、琴棋书画、描龙绣凤都上手,心灵手巧,有着才女盛名……
想到这里,她已经翻白眼了,抚琴刺绣那些对她来说根本没用,在她看来,崔莺莺就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目前就等着——嫁人!
“小姐真是有孝心。”红娘欣慰道:“第一炷香总是祈求老爷早登西天净土,第二炷香总是祈愿夫人身体安康、百年高寿,唯独到了第三炷香往往沉默不语了,这是为何?”
崔莺莺敬佩地看了红娘一眼。
厉害。
她明明不是讲那些,红娘还是能听到她自己习惯听到的崔莺莺式祈祷文内容,真是叫她佩服佩服。
“小姐不好说,就由奴婢来代替小姐向老天祈求吧!”红娘向前,同样双手合十,正色道:“第三炷香,愿我家小姐能觅得匹配夫婿,才学盖世,状元及第,性格温柔,与我家小姐鹣鲽情深,和和美美,百年好合。”
崔莺莺斥责道:“别胡说!”
她还真怕老天应了红娘,给她找来一个温吞的书呆子,殊不知对她来说,文采、文学那种看不到模不着的都是没用的东西,她的单位里也有男性文书职员,可她从来不会把眼光放在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身上。
自然了,不管对象多好多强,她还是想回她的世界,她殉职之后,老大和其他人会有多难过,她真恨自己太轻敌了,她怎么可以死掉呢?她是崔英,她怎么会犯那种低阶错误,怎么会?她真无法原谅自己啊。
“小姐怎地又眉头不展了?”红娘察言观色,试探问道:“小姐是在烦心咱们回到河南要如何过日子吧?”
他们原是居住在长安,老爷是当朝相国,烜赫一时,她家小姐乃是堂堂相国府的千金,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不料日前老爷突然病笔,官场势利,人在人情在,人死也就茶凉,崔家因此落魄了。
京师日常花费太大,不久前,夫人忍着伤痛带着小姐、婢仆家奴等二十余人举家搬迁,一起护送老爷的灵柩要回故乡河南博陵去安葬,谁知路途遥远又兵荒马乱的,路上极不太平,加上夫人因伤心过度身子挺不住,因此半途停了下来,暂时借普救寺的梨花别院停柩休养一段时日。
“算是。”崔莺莺含糊其词地说。
她其实不是担心到了河南要如何度日,俗话说,烂船还有三分钉,崔家虽然落魄了,可崔老爷曾为一国之相,家底还是有的。
她烦的是,她根本不想照故事该有的发展嫁给张生!
她不想嫁给张生,不想跟张生白头偕老,偏偏她又不确定不照故事发展会怎样?
可恶,光是来到异世界就够烦的了,还可能要跟一个书呆子厮守终身,她都想拿把刀抹自己脖子了,死了都比嫁给张生强。
“算是?所以不是喽?小姐若不是在烦心咱们以后的日子,那么便是在烦恼表少爷的事吧?”说到这个,红娘也来气了。“老爷也真是的,怎么可以随随便便把小姐许给表少爷,当年又不知一个人长大后的品行如何,便那般定下女圭女圭亲也太随便了。”
崔莺莺再认同不过了,“这件事父亲确实甚是糊涂。”
红娘口中的表少爷姓郑名恒,是她母亲的侄子,一个不学无术又猥琐的纨裤子弟,十分庸碌,是个草包,终日就知道斗鸡走狗、眠花宿柳,但他父亲贵为礼部尚书,郑恒又是长子,能把她许配给门当户对的郑尚书家,双亲都认为这桩亲事好极了,没什么不妥,人品什么的,哪里会比家世重要?
原主对于这桩亲事自是百般不愿,可除了自怨命薄也只能听天由命,这时代的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以原主并不敢违抗。
“小姐!”红娘很惊讶的看着主子,她有没有听错?小姐性子向来绵软,她说是替小姐不值,却没想过小姐会附和。
崔莺莺看红娘吃惊的模样便知道自己的言谈又不合原主行止,连忙改口,“我是说,父亲也是爱护我才会一时糊涂了,将我许配给表哥,以为尚书府便是好归宿。”
红娘听了这才松了口气,“是这样没错,老爷爱女心切,犯糊涂也不奇怪。”
话锋一转,红娘又蹙眉道:“奴婢听说表少爷光是外室便有三个,这是多荒唐的事啊,这事夫人肯定是被蒙在鼓里,小姐若是去求求夫人,或许能有转圜余地,请夫人为小姐另觅佳婿。”
崔莺莺面色一冷,“母亲向来信重娘家人,对郑家百般维护,纵然表哥有千万不是,母亲也不会动摇,况且又是父亲生前许下的婚约,母亲更是不会违背。”
而且她才不想要什么佳婿,她只想要回去,回她的世界去!
“可难道小姐真要嫁给表少爷?”她光想到郑恒那嘴脸就浑身起疙瘩,更别说郑恒根本把青楼当家里后院在逛了。
崔莺莺叹了口气,她知道这身躯原主的命运,她不会嫁给郑恒,她会嫁给张生,但这并没有比较好,张生也只是个弱质书生,除了读书还是读书,她想念她的枪,她的伙伴,她在现代的日子……
思及此,她再度看向繁星点点的穹苍。
老天爷,看在我前世让那么多罪大恶极的坏人伏法的分上,您就不能让我回到现代吗?
要不,消除了我前生的记忆也好,这样我便能安分的做崔莺莺了,这样连孟婆汤都不给喝就把我送来古代算什么破事啊?
“姊——”一名少年走进后园子,“母亲让你快进屋去,说是让嬷嬷炖了银耳燕窝,还热着,让姊快去喝上一碗。”
崔莺莺看着她在古代的唯一手足——崔欢,小名欢郎,长得秀美异常,手指比她这个女人还修长白皙,一双凤眼温润深邃,整个人犹如深谷绽放的幽兰,不带半点尘埃,要不是梳着男子发式和穿着男子服饰,任何人都会把他错看为女子。
“知道了。”她不喜欢喝燕窝,黏糊糊的有些腻口,若是送到她房里,她都会让红娘替她喝。
崔欢传达完之后却是杵在那儿动也不动,一双明澈的双眸看着天际,他没说话,但似有无限烦忧。
“你跟母亲说了没有?”崔莺莺无法视而不见,崔欢的烦恼太明显了。
崔欢蹙着浓长秀眉,“尚未开口。”
崔莺莺道:“若是你真不想,就要快说,否则等亲事定下来可就推不掉了。”
因为崔老爷过世,若是不能在百日内成亲,就要守孝三年,而三年后她就是大龄姑娘了,是以,崔夫人已写信让人在长安的郑恒速速过来与他们会合,一同扶柩回博陵,待崔老爷下葬后便要让他们成亲。
基于同样的理由,崔欢如今勉强构得到可成亲的年纪,崔夫人想让他传宗接代生下孙儿,自是不想等三年,已经着人在寻亲事了。
可是崔欢不想成亲,她看出端倪那时便直接问了他,他也承认了并不想娶妻,理由是想考功名,可是在她看来,并非如此。
崔欢喜欢吟风弄月、弹琴吹奏、莳花弄草、下厨捏陶,何曾看他苦读过了?一个不曾抱着书卷的人,说要考功名也太过了。
她隐约觉得欢郎是不爱女人,他爱男人,可难以启齿。她来自现代,知道灵魂被禁锢在身躯里是多痛苦的事,让他娶妻生子,他根本克服不了,所以她鼓励他,让他向崔夫人坦白不愿娶妻,莫再为他寻亲事了。
“我知道……”崔欢咬着下唇。
崔莺莺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一拍崔欢的肩膀,“不如现在咱们一起去向母亲说个明白吧!”
这样婆婆妈妈的,真的是看了惹她心烦。若崔欢是她的手下,她早一脚踹过去了。
崔欢被拍得一个踉跄,神色慌乱地道:“姊这、不、不妥……还是……再、再过几日吧!”
崔莺莺一副要他保证的眼神和语气,“你说的可得作数,只能几日,不能再拖了。”
“嗯……”崔欢点点头,神色很是不安。
红娘在旁边犯嘀咕,“少爷不想成亲,小姐该好好规劝才是,怎可以鼓动少爷推拒亲事,夫人知道了准没完。”
崔莺莺扬眉,语气笃定道:“只要你不说,母亲就不会知道,若是母亲知道了,就是你说的。”
红娘很是气结,“奴婢口风紧得很,小姐自己才不要说溜嘴。”
小姐自从半年前不小心落湖后就性子大变,旁人或许不知,但身为贴身丫鬟的她可是感受很深,平时在人前还会维持大家闺秀的模样,一进闺房完全像是另一个人,还会抱着棉被在床上滚来滚去,她都不知要说什么才好。
这还不打紧,小姐落湖醒来约末过了半个月,便开始嫌弃自己身上没肉,天天要她准备牛肉、生鸡蛋和白米饭,吃法还很诡异,把生鸡蛋打进米饭里,和牛肉拌在一块儿吃,又让人在跨院做了一个木架,四下无人便吊在那木架上一上一下的,说是为了强身健体,看得她瞠目结舌。
吃食的改变就不说了,性格上也变了很多,以前的小姐性格温柔、轻声细语,现在这些只有在人前才看得到,人后……甭提了,就如同适才一般,半句不让她。
亏得她红娘向来口齿伶俐、铁嘴钢牙,如今却老是在小姐面前落居下风,实在怀念落湖前的小姐啊,她打心里觉得一定是湖里有水怪,那水怪对小姐做了什么事,小姐才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我要是说溜嘴,便换我叫你小姐。”崔莺莺发狠道。
“小姐自己说的。”
“是我自己说的,如何?”唉,她如今的娱乐也只剩与这红娘斗斗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