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一眨眼就来到了五年后。
这五年来,高帝果然如当初所决定的那般,一直守候在欢欢身边。
当门外响起清脆的门铃声,睡到日上三竿的他才悠然转醒。
因为连日来没日没夜的赶稿,大床上那斧凿刀刻般的刚硬脸庞早已布满青髭,搭上凌乱的短发、凹陷的眼窝、冒着血丝的双眼以及全身绉巴巴的衬衫和休闲裤,让他看起来有多疲惫就看'多疲惫。
但迥异于外显的疲态,他的眼神却是喜悦满足的。
因为就在刚刚,他竟然梦到与欢欢最初相识的那段日子,美好的回忆总让人甜蜜,若不是被门铃声吵醒,他真希望就这么继续梦下去。
“阿帝?”
叩叩叩!继门铃声响起之后,卧房外竟也传来敲门声。
斑帝表情更加愉悦,因为除了母亲,就只有一个人拥有他家钥匙,但顾及礼貌,那个人总是习惯在进门之前先按电铃,说也说不听。
“阿帝,你醒了没?”等不到响应,门外又是一串敲门声。
斑帝先是拿起搁在床头的黑框眼镜戴上,接着利落的从床上翻身而下,然后大步走到门边将门拉开。
“我醒了。”
他低头看着才到自己肩膀高的欢欢,晨光中就见她那张苹果脸皎白光漥、吹弹可破,丰润双颊总是漾着健康的粉色,搭上弯弯似月的柳眉、澄澈如水的圆眸、笔挺秀气的小鼻以及灵如樱桃的彤彤小嘴,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道精致甜美、引人食指大动的高级糕点。
五年的时间并没有改变她多少,那双水阵依旧澄澈,甜美的气息依旧令他评然心动,而当她仰头对着他灿笑时,他也依旧极想伸手拥她入怀。
一个礼拜不见,她终于回来了。
“老天,我不过才到日本做了趟糕点研修,你怎么就把自己弄成这副德行,你到底几天没睡了?”站在门外的欢欢立刻发出惊呼,完全没料到他会变得如此颓废,他是跑去流浪了吗?
“……”高帝没说话,只是嘴角弯弯的看着她。
“该不会是三天没睡吧?”欢欢忍不住猜道。
“……”高帝还是不说话。
“难道是四天?!”欢欢倒抽一口气。
“我有睡。”高帝终于开口,却是故意省略了一个礼拜睡不到二十个小时这点。
欢欢皱起眉头,小嘴一张本能的就想唠叨,但想起他的工作性质,原本到嘴边的话最后还是吞回了肚子。
算了,反正他这副惨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写作这工作原本就是灵感来了就写、没了就躺,压根儿没有固定的时间,更别说除了是知名恐怖推理小说家,高帝还是当红:剧作家,自两个月前他创作的第一部历史爱情剧造成轰动后,就有一堆电视台连连询问他下部戏剧作品,加上出版社也不停多方邀稿,他的工作量自然大增。
不过话说回来,工作哪有健康重要,阿姨也真是的,怎么就不多念念他呢?圆眸一瞪,深怕再留下会忍不住碎碎念,欢欢索性来个眼不见为净,转身走向厨房,决定先帮他做点吃的。
看他这副模样,也知道这几天他一定都没好好的吃饭!
见她走向厨房,高帝并没有像往常那般亦步亦趋的跟上,而是走到厕所刷牙洗脸顺便刮胡子,接着抬手闻闻身上衣服的味道。
嗯,没味道。
但难保某人不会因为衣服过绉而突然问他多久没换衣服,他当机立断,还是回到卧房换了一套新的。
因为长期在家工作的关系,为了舒服方便,他的衣服多是薄而宽松的衬衫、休闲裤,只讲究轻薄透气、舒适好穿,从来不在乎什么花样、款式、图腾,不过也幸亏他人高马大、宽肩窄臀,即使是最简单的素色衬衫,穿在他身上也极具吸睛效果一一前提是,别过度在意他那头过长没型的鸟窝头,以及遮住炯炯黑眸的黑框眼镜。
当高帝走进厨房时,欢欢虽然没停下手边切菜动作,一双圆眸却是频频看向他那头乱竖乱翘的头发。
虽然拜那头乱发之赐,他额头上那被他父亲失手铸下的伤疤不再那么明显,但这发型也未免太犹豫了几秒,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的刘海都盖到眼镜了,要不要去剪个头发啊?我记得你好像已经两个多月没去剪头发了。”“我下午就去。”他开口承诺。虽然一点也不觉得头发过长,但既然她都开口了,他就不会不听。
“下午去?你下午不工作了?”
“我打算休息几天。”他言简意赅,没有说出口的是这次休假原本就是为了陪她去日本而安排的,谁知道烘焙工会所安排的糕点研修之旅竟突然提前,害他整个失之交臂。
这件事直到现在都还让他很烦闷,幸好她终于回来了。
走到她身边,看见水槽里有两条洗好的红萝卜,他立刻从橱柜里拿出刨丝器主动替她刨了起来,动作利落,看得出是长期训练有素。
刨完了红萝卜,他又在料理楼上看见三颗鸡蛋,于是又默默的拿碗打蛋,一点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传统观念,高大的身体就算是站在她身边,也丝毫不会阻碍到她切菜备料的动作,其至还会适时的替她递上调味料。
看着身边那心思细腻、主动体贴、温柔聪明的好男人,欢欢忽然有种吾家有弟初长成的感慨与骄傲。
想想五年前他还是所有人眼中“恶名昭彰”的坏孩子、坏学生呢!可有谁料到他竟会变成大名鼎鼎的小说家兼剧作家?随笔一挥就有大批出版社和电视台抢着要,年收入更是高得惊人。
就算高帝还是一如既往的沉默寡言、不善交际,依旧是足以令人骄傲的成功典范。
不过爱迪生也说过,天才是一分的天分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他勤奋出来的成果。
想起这五年来他为创作所付出的心力,欢欢只为他感到更加骄傲,忍不住踮起脚尖,赞美的往他头上拍了拍。
“真棒真棒。”
“别这样。”大掌忽然按住放肆的小手,瞬间将小手握进掌心。高帝酷着一张脸,语气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我在赞美加耶。”她却一点也不在意,只是没心没肺的笑着。
“我已经二十四岁了。”他正色强调。
“那又怎样,就算你四十二岁也还是我弟弟,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真的很为你感到骄傲?”欢欢简直是迟钝到人神共愤,一点也没发觉“弟弟”这个词瞬间让某人的表情变得非常难看。
自五年前的“逃命记”、“车祸记”奠定了两人之间的情谊后,他们的友情就一直发展得不错,再加上彼此住得近,每天总是一起上下学,交情自然更是不一般,久而久之她也就把他当成了另一个弟弟。
一开始是担心他在学校会继续遭人孤立,所以她才会紧紧跟在他身边,时时闪耀着“好邻居”、“好学姐”的光辉,后来踏入社会后,看他总是为了写作三餐不正常、睡眠也不足,她为了替高母分忧解劳,经常上门帮忙煮饭,谁知道长时间下来竟也养成了习惯。
有了她这个贤慧的好帮手,高母自然乐得当起甩手掌柜,再也不每天掐着儿子的起床时间做饭,充分运用起自己的时间,早上到国中当志工,晚上则是继续到夜市摆小吃摊,一点也不怕儿子没人照顾。
“我不是你弟弟,也不想当你弟弟。”他话中有话,多么希望某人可以别再这么迟钝。
五年了,他在她身边已经整整五年了。除了直接告白,这五年来他早已不知暗示她多少回,连她的家人都看得出他爱她,只有她一窍不通,总是径自把他当弟弟。
所以当初他就不该犹豫不决,怕贸然开口告白会吓跑她,结果竟导致一步错、步步错,让她的“错误观念”根深蒂固,也让他更加难以启齿。
“不当就不当,干么生气啊?我明明就是在赞美你……”欢欢嘟嘴抱怨,实在不懂为何每次一提到“弟弟”两个字,他就会板着一张脸。
他不说话,只是一径瞪着她,实在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研究看看她的大脑到底是由什么构成的?
被他瞪到发毛,她非常识相的迅速结束话题。“好啦好啦,不说就不说,炒菜炒菜。”语毕,她立刻打开瓦斯炉和抽油烟机,把备好的菜料倒进炒锅里热炒。
菜料备好,三菜一汤也不过是三十分钟左右的事。
当欢欢炒菜时,高帝也静默的站在她身边,继续皱眉研究她那颗脑袋的构造,同时等着端菜。
就在第三盘菜等着上桌时,欢欢却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开口说:“喔,对了,我今天交男朋友了喔。”大掌一抖,瞬间失手漏接,整盘热腾腾、令人垂涎欲滴的高丽菜炒XO干贝酱就这么砸到地上,摔成一片狼藉。
“啊!”欢欢大叫一声,幸亏她闪得快又穿着长裤,脚上还踩着拖鞋,并没被迸裂的瓷器碎片割伤,只是相较于她的反应迅速,一旁僵硬成化石的高帝就没那么幸运了。
“老天,你……你没事吧?有没有被割伤?”看着三分之一的高丽菜全都撒在高帝的裤子和脚背上,欢欢心急如焚。“冲水!我们快去厕所冲水!”她拉着他转身就要往厕所冲,谁知道他却动也不动,宛如一座沉重的石像。
“你说什么?”高帝死瞪着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幻听。
“我说快到厕所冲水”她急坏了,一双小手仍是不停拉着他,他却不肯配合。
“不对。”他忽然大口地深呼吸,脸部肌肉及下颚全在瞬间绷紧,彷佛在强忍着什么巨大痛楚。
“你说,你交男朋友了?”他用最轻柔的语气确认。
“现在是说那种事的时候吗?快去冲水啊,要是你烫伤了怎么办?”欢欢急坏了,实在不懂他到底在发什么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