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悲惨的,初恋的男朋友被我现在的老板抢走了,后来单恋的男生不喜欢我。”
两句话,概括了她全部的感情生活,简单来说:“一个字,惨;两个字,很惨;三个字,惨到家;四个字,无比悲惨。”
随意扫过墙上那些过往留下的字迹,她托着腮,午后暖洋洋的太阳透过玻璃照进来,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冲动。
“其实我的初恋也不能算作初恋,我和无上哥打小就认识,我们俩的父母爱拿我们开玩笑,说什么朝露长大了就嫁到我们家来当媳妇吧!我和无上哥感情一直很好,也就理所当然地把儿时的话变成现实,直到函为非的出现……”
闲来无事跟他聊聊吧!
如果不是函为非忽然来了兴致要开同学会,她几乎快要忘记的往事。
“第一次见到易日晞就在我失恋的那一天。”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怎么就这样了呢?
邺朝露满脸泪水,抽抽泣泣地在心里埋怨着。
怎么就变成那样了呢?
无上哥怎么会和函为非在一起?无上哥可以喜欢上任何女生,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支蔓儿,也比喜欢上函为非那个坏丫头强吧!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她像只乌龟似的,一坐在地上,把头埋在两只膝盖里干起了现在她唯一能做的事——哭,大哭,大哭特哭。
“刷”的一声,不期然她后背倚靠的那扇白色大门从里面拉开了,邺朝露一个重心不稳,直接地向后倒去。
她揉着吃痛的腰,挂着满脸磅礴的泪水,毫无形象地大吼大叫起来:“哪个笨蛋干这种缺心眼的事?”
她回首望去,那道大门的里面是一个室内篮球场,最糟糕的是有个高个子男生正盯着她,停滞了三秒钟之后,款款地向她走来。
她见过他,他们同届,却不同专业。在偌大的校园偶尔会有那么几次擦肩而过,从前她并不曾在意。
可是这一天,注定是她生命中难以忘怀的一日。
从篮球场上空泄漏进来的阳光披上他的后背,他仿佛是……仿佛是从天堂潜入凡间的太阳神——阿波罗!他就这么向她走来,全身散发着梦幻般的光华。
停在她的面前,他弯下了腰,轻吐出声:“你还好吧?”
朝露傻傻地看着他,完全忘了反应,也忘了此刻的自己正以最蠢的姿势坐在地上,以最丑的核桃眼痴痴地望着人家。
“我是用遥控器打开大门的,并不知道门外有人,抱歉。”他伸出手想要扶她起来。
朝露呆呆地看着他向她伸出的手,直觉地将自己的右手交付予他——他的手好宽、好大,散发着安全的味道。
对!味道!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味道,不是香水,却比香水更蛊惑人心,在短短的几秒钟内让朝露的心全面沦陷。
“你还好吧?”瞥见她那对哭肿的双眼,他再度出声问道。
“不好,一点也不好,我失恋了。”朝露从未想过她会对一个近乎陌生的男生说出这样的话来。
头次遇见的女孩忽然跟自己说这些,显然让他很伤脑筋。总该有个相对常规的打招呼吧!他首先开口,想给她点时间稳定情绪:“我是易日晞,今年刚考进来的。”
“我知道,看你觉得眼熟。我叫邺朝露,我有个好朋友叫支蔓儿,她和我高中就是同学,我们还有个同学叫函为非。我们三个人一起考进了这所大学,在外人看来我们该是感情很好的姐妹。没错,蔓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函为非却是我最讨厌的家伙,因为她抢了我的青梅竹马无上哥。”
她唠唠叨叨地说着小时候就和她的无上哥感情无比浓烈,双方父母早就有意让他们在一起,之前她和无上哥如何般配,直到函为非的横插一脚。
那天她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跟一个不太熟的男生说着失恋那些乱七八糟的话。
她不太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没前没后、没左没右地哼哼着,抱怨着,哭诉着,直到天黑。
“我送你回宿舍吧!很晚了,该回去了。”
擦擦眼泪,连同鼻涕一起抹了,朝露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瞅着他,“今天真不好意思,让你陪着我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本来想跟蔓儿说的,可她有事回家了,要过些天才能回来,谁知道我会在这时候失恋。”
“没什么,谁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下次想说话的时候还来这里找我吧!我每天下午四点以后都会来打球。”
他模模她的头,像安慰一个小孩子。
温暖的掌心印在她冰凉的前额,霎时间混沌的脑袋清醒了许多,她仰头望着他,赫然间忘了五分钟前她还在为失恋而痛哭流涕。
“易日晞!易日晞!”
邺朝露远远地就瞧见了正端着餐盘寻找座位的易日晞,兴奋地挥舞着手请他过来坐。
那天之后,她连续骚扰了易日晞七个下午,直到篮球教练受不了地对她下禁入令,她才不再抓着他大吐苦水。
易日晞七天没打球的结果就是,朝露不再因为失恋而泪水鼻涕横流,总算他没白牺牲。
看她心情不错的样子,易日晞也替她松了口气,端着餐盘直直地走过去,人到近前才注意她的身旁还有一位长发披肩的女生,长长的连衣裙上绘着一朵朵飞翔的蒲公英,那女生望着他的表情柔柔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像那些蒲公英。
一见钟情,他只在书上看到过的四个字平生头一次敲打了他的脑门。
他失魂落魄的眼神让朝露想装作没看见都难,手一摆她主动介绍:“这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我的好朋友——支蔓儿,我都叫她蔓儿的。”
“你……你好,支……支同学。”他蹩脚地跟人家打着招呼,引来两个女生不留情面的大笑。
“支同学?好奇怪的称呼,蔓儿,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你吧!”
“你是朝露的朋友,就跟着她叫我蔓儿吧!”支蔓儿从包包里拿出帕子擦着嘴角的饭渍,那番优雅深深地烙进易日晞的心尖。
他一直以为女生都是剪着短发,或扎着马尾,神情凝重一副备战高考的模样。
她不一样,这个叫支蔓儿的女生打破他心中的沉寂。
那天晚饭后回寝室的路上,朝露对支蔓儿说着易日晞的种种——
“蔓儿,你知道吗?易日晞他好高哦!有一米八七呢!站在他的面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矮人,得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他高中时就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选手了,还兼任队长。我听他高中同学说,他具有超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而且他的成绩也很好,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考入咱们大学的,他一进校就被授命为篮球队队长,真的好厉害哦……”
她兀自说着,支蔓儿“扑哧”一声笑开了,“我回校听说你失恋了,我还以为必定是一番阴云密布、愁云惨淡呢!没想到你一点事都没有,整天眉开眼笑地说着易日晞这个、易日晞那个,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易日晞了。”
“喜欢他?易日晞?”
朝露一怔,直觉地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怎么会喜欢他呢?我们才认识一个多星期而已。我跟无上哥认识了那么多年才变成男女朋友,跟易日晞……不会的!不会的!”
“这有什么不会的?你跟崔无上认识了几乎小半辈子,最终崔无上还不是一扭头就跟函为非在一起了。”话一出口,支蔓儿就后悔地忙掩住嘴,一个劲地跟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朝露,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
敝异的,朝露并没有因她的话而感到伤心,反倒有一点点的窃喜。
她和易日晞——这可能吗?
一抬眼瞥见女生宿舍的门口贴了张招聘篮球队协理的布告,朝露的心头竟涌出莫名的激动,“蔓儿,我们去做篮球队协理怎么样?”
蔓儿努努嘴,不大情愿的样子,“说是协理,其实就是伺候那些篮球队员,帮忙做些宣传、保健之类的杂事,我可不想跟那些一身臭汗的男生搅和在一起。”
“反正我们也没参加什么社团活动,就当丰富一下大学生活嘛!我听说每年暑假咱们校篮球队都会去异地进行暑期集训,说不定咱们还能免费去外地旅游呢!我一个人去太没意思了,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好不好吗?”朝露拉着支蔓儿的手臂软磨硬泡,“去嘛去嘛,蔓儿!”
支蔓儿被她晃得实在没办法了,只得举手投降,“好吧好吧,败给你啦!”
来日的下午,篮球队集训的时候,易日晞一抬眼瞥见让教练深感头疼的邺朝露穿着协理的制服笑嘻嘻地瞅着自己,她的身后站着将长发扎起来的支蔓儿,那身协理的制服穿在蔓儿的身上明显肥大了许多。
浑身臭汗的男生们那天下午集训的时候玩了许多漂亮的花式篮球,教练的头更疼了,邺朝露果然是他的灾星啊……
几个月以后,邺朝露所期盼的暑期集训如约而至。
暑假的第十天,朝露根据学校的安排,拎着行李来到了学校,在那里会有专车将他们送去集训地。
“嗨!”远远地瞧见易日晞的身影,朝露羞赧地顺了顺额前的短发跟他打着招呼。
易日晞似乎没看见她,也没听见她的声音,依旧沉默地站在一边。
他怎么了?他这是在讨厌我吗?我是不是让他觉得很烦?
抑制不住内心的慌乱,她开始胡思乱想。一大堆坏的想法不知从哪里崛起,一股脑儿地全钻进了她本就沉郁的心里。
没有人告诉她:暗恋会让人失去平衡,失去自信,变得不像自己。
那一刻,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一个叫易日晞的男生。
倒是支蔓儿拎着行李箱,压了压鸭舌帽,什么也没想地四处乱瞧着,“都说不要来这么早吧!很多队员都还没到呢!我好像看到易日晞了……”她向他所在的方向大喊了一声:“易日晞——”
易日晞隐约听见有人在叫自己,遂取下耳麦回望过去。
原来,他戴了耳麦正在听音乐,并不是刻意避开她啊!朝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紧张的心情得到舒解,人也随即松懈了下来。
走过来的易日晞察觉朝露松软的肩膀,以为是她手中的行李太沉的缘故。他非常自然地伸出手,“我来帮你们拎吧!”左手伸向朝露,右手伸给支蔓儿。
支蔓儿毫不客气地把沉重的行李箱递给了他,微笑嫣然,“那多谢了!”
邺朝露愣了一秒钟,怀着满心的喜悦接受了他的好意,将行李递到他手中。一大一小,两只手交错的瞬间,她的脸不自觉地泛起淡淡的红晕。
这种感情真奇怪,前一秒还让你如沉地狱,后一秒就可以带你升上天堂。
不用太多的言语,无须太多的行动,只是一个眼神,一缕微笑,就可以让她快乐地飞上云端——她想,她是真的爱上易日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