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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拐到夫 第3章(2)

“严莫臣,放开我。”大庭广众之下,他如此霸道的占有她,她回去要怎么面对好友的逼问与猜疑?宋明熙一定会如实禀告给汪嘉嘉知道,然后她就真的不必做人了。

“怕我吗?”他沉沉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

“我干嘛要怕你?”

她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那就好好让我陪你跳舞,不是想跳舞吗?我的舞从国中开始就跳得比那家伙好太多,现在也是,不管你是要选舞伴还是选男人,我应该都比那家伙好太多,除非你的眼光有问题。”

真是,有够自大的……

杜丝曼看着他,他轻勾着唇,露出一个迷死人的笑容,是真的迷死人,至少,可以迷死她。他的笑和夏子昙的不一样,夏子昙是高调放电机,笑得很桃花,存心电死人的那种,严莫臣的笑却是充满男人味的、内敛的,不经意所散发出来的魅力——她对这种超难抵抗。

事实上,像严莫臣这种男人她是第一次遇见,但,这无损于她对男人本色的看法,无损于她对婚姻的排拒感,无损于她对人性的修正,虽然她承认自己很难抗拒这种男人,但这绝对不会改变什么。

所以,要跳舞就跳舞吧!谁怕谁?

她深吸口气,决定用全副心神来跟他跳这场舞,彻底漠视他的眼、他的鼻、他唇边性感的笑,还有他几乎快要把她的腰给烧熔的大手。

千万要镇定啊!她不住地自我催眠着!

严莫臣好笑的看着她一副要上前线慷慨就义的神情,大掌刻意的从她的小蛮腰移到她的背,再次将她揽得更近,近到她的胸口都已经贴上他的胸膛——

他是故意的!真该死!

她瞪他,他漠视,用下颚贴上她光滑好看的额头,兀自沉浸在优美的音乐里。

老是说,他真的还挺喜欢现在拥着这女人的感觉,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平静与快乐。

刚刚,他是失态了,因为夏子昙吻了她,他失去了自制力的双腿自动自发便移到了舞池中央把人抢过来,霸道又可笑的举动,但他却一点也不后悔。

“严莫臣,你不是讨厌我吗?”她在他怀里低低地问。

“嗯,是没有很喜欢。”不能否认,他是不太喜欢她想要去勾引夏子昙的举动及大方承认想要跟男人上床的那些前卫思想。

“那你刚刚为什么像个醋夫一样的把你的好友赶跑?”

“我说过了,我比他更好。”严莫臣微眯起眼,无法容忍曾经是自己身下的女人被其他的男人吻。

“那又如何?”

他不理她,问道:“你当真是个不婚主义者?”

“怎么样,不相信?”

“如果我说我要娶你呢?也不要?”他目光灼灼地望着她。

杜丝曼的心一跳,望进他深蓝的眼底。“很好玩吗?这样轻易就把娶一个女人的话说出口,你比我所以为的还要轻佻很多啊,严莫臣先生。”

严莫臣的眸子闪了闪。“你所以为的?你也调查过我吗?”

杜丝曼有点心虚的别开眼。“没有。”

她不能说,为了寻找完美宝宝的基因,身为宋明熙好友的他当然也是她曾经研究过的对象,她知道这男人在很年轻时就给过婚,妻子却在一场意外中身亡,而他自此之后几乎再也没有跟哪个女人传过恋情,全心全意投入事业。

她以为,他这个人就像他在商场是一样孤傲冷漠,对所有女人都不削一顾,接触过后,却发现他霸气狂野又激情,只要他要,他可以轻易融化任何一个女人的身体还有心。

“所以,你想要的只有夏子昙?”

又是这一句……他和夏子昙的心结还真是深啊!

杜丝曼很想直接告诉他——对,就是这样没错!可是,当她抬眸看着他,却仿佛看到了那双蓝眸里深藏着的伤痛与忧郁。

她无法伤害他。说不出口是心非的话来。

“我已经跟你上了床就不会跳上他的床,再怎么说你们都是朋友。”她淡淡的却很真心地道。

严莫臣一怔,一颗心像是被什么给撞击了一下,震动着,不是疼,而是莫名其妙的感动。

他拥着她,不在说话,带着她在场中回旋,直到两首曲子都跳完,他才不舍地放开她——

“想回家的时候告诉我,我送你。”他陡地在她颊畔亲吻了一下,率先回到座位。

她过来好一会儿才回座,脸还是红,心还是热。

座位上只有娶了妻子所以还算安分守己的宋明熙,夏子昙则被一位金发美女拉去跳舞,人缘好得不得了。

宋明熙看着这两人,唇角掩不住的笑,极力想忍也忍不了。

“谁来告诉我,两位何时进展如此神速了?”这两人在场中的舞,情感浓郁得根本就快爆开来,身体贴着身体,只差没把脸也贴得紧紧的,让人见了都要难为情的哄着脸,心跟着乱跳。

“不要乱说。”杜丝曼急着抗议,慌得起身,竟有点不打自招的意味。“我要先回家了!”

拿起包包,杜丝曼转身就要走,一只手却按住了她——

“我送你。”

“不要了,我们非亲非故的,而且现在还很早,外面很安全,再见。”她朝他很敷衍的一笑,转身便跑开。

宋明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女人落荒而逃的模样,朗声大笑起来。

“我说莫臣,你真的不要追上去吗?”

严莫臣优雅的端起桌上的酒轻啜了一口。“不必了。”

如果他想,她哪儿也躲不了。

“她是个好女人,也是我爱妻的好友,如果你要追她,我百分之百赞成。”宋明熙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希望真的有一个女人可以让这男人打开心扉,重新接受爱情。

“现在谈这个还太早。”严莫臣淡言。

他不是容易动心的男人,更不是十七、八岁的小男生——见到喜欢的女生不是傻傻的在校门口等,就是笨笨的直接拿朵花送上去给人家当笑话看。

快三十岁了,这样的年纪该区分得出来对一个女人是喜欢或是爱,绝不会轻言许诺。

杜丝曼,是个一眼便让他心动的女人。

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她那天装扮得和他死去的妻子相似的缘故,但……恐怕他错得有点离谱。不管是第二次相见还是今晚,三次不同的装扮风貌,三次不一样的气质,他的心都一样会为她而动。

不过,也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谈爱,还太早。

谈真心,也还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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