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末流的言情小说作者,业余性质的。
其实言情小说在大多数人眼里,已是属于末流的文学载体,噢,也许根本不应该和“文学”二字挂钩吧?但尽避如此,我还是这“末流”文学载体中混得最末流的一员。
文笔?仅是普通而已。
情节?多数老套,过分一般。
人物塑造?读者评价: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不过,这并不影响什么是吗?我的生活仍旧在继续着——勉强算得上小康的家庭,身体健康的父母,疼我的丈夫,一份我比较有兴趣的工作,以及夜深人静时,那份让我着迷的,沉溺在电脑前敲敲打打的兼职。
我很知足,也很满足。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在写自传吗?”身后突然响起声音。
我心一惊,反应迅速地点击了关闭文档,差点忘记保存。
“怎么?怕被我看到?”丈夫笑笑,从我掌中接过鼠标,及时帮我进行了存档。
“你知道我不喜欢人家看我写的。”我松了松手腕,又活动一下肩膀,长期处在打字状态,我的肩周炎其实已经很严重了。
丈夫笑了,替我捏肩,“是在写我们的故事?”
又来了!我好气又好笑,自从他知道我在写言情小说,这几乎快成了例行的问候,简直比我笔下的情节还老套,“有什么好写的?只是写完上一个,这会儿脑子里没新的东西,所以写点随笔。”
“我们的故事为什么不能写?”丈夫嚷嚷,有些不平的样子,“我们的相遇那么浪漫!”
“怎么个浪漫法?”我睨他一眼。
“你看,如果不是公车上我踩你一脚,怎么可能续起前缘?咱们也算从小一起长大的吧?”他敲敲我的头,“女孩子不要斜眼看人。”
我喃喃自语:“早不是女孩子了。”又冲他扮鬼脸,“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但你住城东我住城西,一年最多能见一次,可不算青梅竹马,所以没啥写头。”
“老婆……”
“没得商量!”我关上电脑,“走吧,我肚子饿了,出去吃点东西。”
“你最近还挺不耐饿的!”他环着我的腰,“每次都不肯写,咱们的故事很见不得人吗?”他咕哝。
“不,是因为我不确定读者会喜欢流水账啦!”我笑眯眯地说,不理会他的抱怨。
“反正你也没什么读者,就当送给我吧!”他还挺会说话。
我不为所动,“这礼物太贵重了,我想你受不起啊!”
看丈夫失望的神色,我忍不住在心底偷偷笑了。他一定不懂为何我在这个问题上从不肯让步,实在是因为,爱情注定是不公平的,先爱的那方一定会付出多些。
尽避他在我知道他爱我时已经爱了我多年,但我却不愿意让他知道,其实更早以前,我已经倾心于他。
他一直认为他爱我多些。
那就让他这样以为下去吧。我一点都不想说破。
在他爱我之前,我已经爱他好久了。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