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芳龄十七,
罢从繁华的台北搬过来,
我爸爸是个小商人,年赚10亿而已;
我妈妈是个家庭主妇,兼行政院长秘书;
我哥哥……
我姐姐……
我妹妹……
……
以上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代表本人立场。
也不过就住在人称“石头堡”的别墅里嘛!
吧嘛人人见到我就像见到鬼一样呢?
还叫我是石头堡的小魔女。
小魔女就小魔女啰!
反正乖小孩这个牌子还插不到我头上来,
嗯!十七岁的小女孩能作些什么呢?
谈谈恋爱打打架兼捉鬼除妖?
好玩!
跋快联络死党好友一起来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