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路走多了,果然会碰到鬼
否则她怎会莫名其妙地捡到一伤重病患加一凶犬?
喝!难道他是吃定了她这弱女子不成?
也不想想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吃她的、喝她的、住她的就算了
居然还提出“交易”想改变“共邻”关系!
嗯~~其实也不是不行啦,反正他够帅、狗也很有用
只是,她得先算算“投资报酬率”再说……
可恶!这混帐“吃干抹净”就潜逃回国
还胆敢请人送来交易终止费用──只有一百万而已?
她为他“日夜操劳”那么久,他竟然如此对待她!
在她决定将他视为永远的“敌人”后
他竟然有脸顶着“有妇之夫”的身分回来
甚至还无耻地把她当情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