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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情夫君 第四章

腥风血雨逐渐聚拢成一片可怕的波浪,淹没了凤扬城。

凤蝶吟站在楼阁上,眺望远方被晚霞渲染成艳红的天空,盘聚在脑海中的不是诗情画意,而是她的复仇大业。

经过一年的明查暗访,证实了害死父亲的毒药和那种惨无人道的逼供手法,正是出自西域的“冥教”。

谤据武林志记载,百余年前,中原武林曾出现一名少年,一剑平武当、双掌定少林,以二十岁之龄,登上武林盟主宝座,乃历代以来最年轻的武林盟主。

他武功之高堪称前无古人,也因此养成其狂暴邪肆的个性。在他的统领下,武林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血腥浩劫。终于,武林人士再也受不了这样残暴的盟主。二宫、三门、四大世家连合九大门派,倾全力合作,苦战七天七夜。

那一役战得风云变色、血流成河,正道人士死伤大半,好不容易才打败那少年,却杀不了他,只能将他逐出中原,赶至西域。而这就是冥教的起源。

少年在西域创立冥教后曾发过誓要回来报仇,血洗武林。百年之后,冥教中人终于回到中原了。

但想成就霸业,光靠武力是行不通的,金钱也是必备要素之一,因此冥教看中了天下首富凤府的财产,起了贪念。

结果愚蠢的凤悦仁和凤书,雀屏中选为帮助冥教谋夺凤家财产的棋子。

一抹寒冰也似的笑在凤蝶吟唇边一闪而逝。愚蠢不是错,但自己愚蠢却不承认,反而心存恶念、为非作歹,那就该死了。不管凤悦仁和凤书是不是她的亲人,胆敢残杀她的爹爹,她绝对饶不了他们。

“楼主,冥教的先锋军已在揽烟山庄聚集完毕,要动手了吗?”站在楼门口的矮小汉子恭身说道。

楼主吗?没错,她是创立了栖凤楼。但与她在凤府里居住的闺阁不同,这个栖凤楼专干杀人买卖,而她便是这个杀手组织的头子——栖凤楼主。

托爹爹留下来的藏宝库之福,她拥有数之不尽的金银,四处收买人心。因此不仅是绿林枭霸、甚至为数众多的白道人士都败在她的金钱攻势下,乖乖成为她的部属,供其趋策。

说栖凤楼是当今武林最有势力的杀手组织并不为过,但还不够。冥教的实力非比寻常,因此她选择一点一滴蚕食其力量,等削弱它的实力后,她再一举灭了冥教,以慰父亲在天之灵。

她会做到的。为了她可怜、枉死的爹爹,即便要她将灵魂卖给魔鬼,她也愿意,可是……

一张正气凛然的俊美容颜倏忽闪过脑海,段飞云的苦劝犹在耳畔,他不要她的双手沾上血腥,他希望她这一生都能活得坦荡、纯洁。

那个笨男人,为了救她,将自己搞得伤痕累累,还差点见了阎王。结果她却在醒来后,不顾他的生死,逃离了他身边,固执地创立了栖凤楼,执意往地狱里跳。

不值得对不对?她已经脏了,身体与灵魂同时染满罪恶,不值得他如此痴情的对待,他应该去找更好的姑娘来爱才对。

眼眶蓦地热得发痛,为什么?她不是早下定决心将自己沦为索魂夜叉了吗?现在再来顾虑他的想法,不嫌太迟了吗?

但他的身影始终在心头徘徊不去,对他最后的记忆是:他不惜以命相阻,不让她堕入魔界。可她却推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的苦心化为流水。

他没事吧?逃跑前,她看到他毫无血色的苍白容颜,知道他为了自己伤得好重、好重。就像十年前他们初遇时那样,他好虚弱,像随时会死……

“楼主、楼主……”矮小汉子不死心的呼唤,终于拉回凤蝶吟陷入情网中的思绪。“我们要动手了吗?”

凤蝶吟猛地回过神来,凌厉的视线中潜藏着一抹深沉的痛楚,此刻再来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动手吧!”慧剑斩情丝的同时,她也冰冻了胸膛里一颗脆弱的芳心。从今而后,她只是个复仇工具,再不谈情。

“给我铲了揽烟山庄,一个不留。”冷酷的命令落下,为这场血腥浩劫掀开了序幕。

段飞云辞官了!

尽避有许多人为他感到可惜,宰相之位呢!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别人求都求不来的高官,他居然说辞就辞,而且不接受任何慰留,连皇上都拿他没辄。

但段飞云却一点儿也不留恋,辞官返乡,拜武林异人为师,苦练幻灭大法。

因为他耿直的心性容不得他既任官职,又投身武林,帮助凤蝶吟执行复仇大业。

私下杀人复仇是不对的,有违国法。可他想过了,既然他劝不了她回归光明,不如让他陪着她一同堕入地狱,将来倘若不幸为官府所抓,断头台上,他二人结伴同行,也不至孤单寂寞。

“小子,你要受不住,现在开口还来得及。”白胡子老人笑道。他自己说他已活了一段好长的日子,长到他忘了自个儿的姓名、年龄,便随意给自己起了个名号——武痴。

“我已下定决心,不会再改变了。”为了能亲手保护心爱的女人,段飞云发誓非修成幻灭大法不可。

“你确定?要不要再考虑一下?”武痴执起他的手,作势要打断他的臂骨。

“师父,你动手吧!”段飞云一点儿动摇的迹象都没有。

“我这一掌下去可是很痛、很痛的喔!”

“我受得住。”平板的语气里显示了他坚实如山的意志。

武痴终于发现了段飞云的认真,这痴情小子为了爱,是把命豁出去了。

“好吧!那你把牙根咬紧了。”他收起了游戏人间的嘻笑辱骂,谨慎的像要练武的人是他自己。

“嘎嚓”一声,段飞云的臂骨应声而断。抖大的冷汗不停滑下他面容,那张俊颜疼得扭曲变形。

武痴在心里暗赞一声。“好个意志坚如铁石的小伙子,给人活生生打断臂骨居然连吭都不吭一声。”

“忍住了。”这回武痴的目标对准他的腿骨。

段飞云咬牙一颔首,在忍受骨断的巨疼时,亦不忘按照幻灭大法的心法,倒转经脉、逆行真气。

一记响胜一记的断骨之声,武痴打得手软,几乎要打不下去了。

但段飞云依然默默忍受着撕心裂肺的痛苦,一次又一次将真气逆转。他的头皮一阵阵发麻,痛楚揪紧他所有的知觉,他身上的衣裳早被汗水给浸湿了,可他还是不放弃,坚持非练成幻灭大法不可。

而支撑他度过这漫长痛苦的正是十年前凤蝶吟纯稚中带着颠狂的绝美笑容。

打小他的自尊心就比天还高,所以当爹爹被揪出偷窃的事情时,他真是羞愧、愤恨的想一死了之。

比起那时候的心痛,此刻上的痛苦便不算什么了。他绝对挨得过去、也势必得挨过去。

记忆又开始往回转,体弱的他,在她日日的来访赠药下,终于渐渐康复。在她的带领下,他步出了象牙塔,看到了这广大的世界。可以说没有当年的凤蝶吟,就没有今日人人称颂的段丞相。

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大恩人、也是大贵人。不说别的,光论这份恩、这份情,他就有足够的理由为她舍命。

况且,他还爱着她呢!

“唔……啊!”疼痛击碎他的心,他张口喷出一道血箭。

漫天血花中,一张惨白、憔悴的娇颜在其中隐现。她的美好早已深烙在他的心版上,除非他死,否则这段爱恋永远也无法被抹煞。

用力拭去唇边的血渍,段飞云拼命拉回迷离的神智,继续倒转经脉。

时间恍恍惚惚地过去,疼痛化成一道烈火,烧灼着他的骨、他的血、他的肉。

痛、好痛、真的好痛!痛得他不停拿拳头去打地板,打得他双拳鲜血淋漓。

但他始终没想过要放弃,只要记着凤蝶吟的好、凤蝶吟的美、凤蝶吟的纯真……他有信心闯过任何刀山剑林、熬过一切酷刑痛楚。

武痴动容地望着他,一般人在这时刻早痛昏过去了,哪还顾得了要练功!但段飞云却熬过去了,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武痴虽然不知道,但他心底隐约有个预感,这三百年来无人练得成的幻灭大法,也许要在段飞云身上重现了。

浓稠的夜色,黯淡如大块黑布的天空,无星无月,连半点光明都不得见。

凤蝶吟只身孤影来到人迹罕至的“幽鬼林”。

强风袭来,勾引出阵阵诡谲的声响,似鬼哭、似狼嚎。就因为每逢刮风夜晚,林子里总会出现这种恐怖的声音,几经穿凿附会,林子里闹鬼的传说便不胫而走,因此人们称此林为——幽鬼林。

寻常人多不愿进这林子,担心被鬼勾去了魂,但凤蝶吟不仅来了,还特地选在一个月黑风高的三更半夜入林探险。

因为她不怕鬼,事实上她认为人比鬼可怕多了。尤其是那种外表道貌岸然,却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奸贼更是恶中之极。

像她今晚预备会面的人就是恶人之一。

凝望眼前的黑衣人,他全身上下飘扬着浓厚的血腥味,连手上的剑都沾满了鲜血,活似一尊来自地府的勾魂使者。而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谁能料想得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武当派两大长老之一,玄真道长。

“夜明珠呢?”他朝她伸出了手。

凤蝶吟拎高手中的布包,里头装了整整一斗夜明珠。她一向相信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她出够了赏银,别说绿林人士能为她所用,就连那些自命清高的白道中人也一样易容伪装的,拼死拼活去帮她杀人。

只不过这些白道人士很虚伪,想赚银两,又不愿污了自己的声名,因此他们只能选在无人的深夜进行交易。

“人头。”付钱前她要先鉴定过货物。

黑衣人手一扬,一个小小的黑色布包落在凤蝶吟脚边。“你验收吧!”

她以脚挑开布包确定目标后,爽快地付了钱。“银货两讫了。”

“当然!”黑衣人贪婪的眼在夜明珠的照耀下更形阴狠。“下回再有这种好事,请别忘了找我。”

“一言为定。”凤蝶吟冷笑。

黑衣人兴高采烈捧着夜明珠离开了幽鬼林。

凤蝶吟再望一眼布包中的人头,起脚一踢,人头滚落山沟。终于,冥教的先锋军也全灭了。

前日她派人肃杀揽烟山庄里的冥教党羽,攻击行动非常顺利,独独跑了这只漏网之鱼。她的手下追了两天也追不到,不得已,她只好发出赏银,结果不到一天,武当派的玄真道长就易容前来领赏了。

“很好!依此进度下去,冥教覆灭之期不远了。”她转身走出幽鬼林,阵阵阴风在她身后回旋,呼啸出凉透人心的鬼嚎,恐怖、凄凉、间或着……

“站……站住!”细细的人声像似系在狂风中的蛛丝,随时有断掉的危险。

凤蝶吟顿住了脚步,不会吧?这幽鬼林里除了她之外,另有第三者?!

她拉长耳朵,静听片刻,除了阴风卷起的鬼哭之外,别无其他声响,也许是错觉。

她举步续往前行。

蓦地。“站……我叫你站……站住……”同样细微的声音。

但这回凤蝶吟却清楚听见了,幽鬼林里确有其他人在。

“什么人?”她回头四顾,身后并无人踪。“什么人?出来!”她左右张望了半晌,右方大树后颠颠倒倒走出一名黑衣少年。

三更半夜里月黑风高的,少年还身着黑衣,难怪她没注意到他。“你想做什么?”

少年几乎是半跑半爬地来到她面前。“抢……抢劫……把你身上的银子全留下来……”一句话说完,他差点儿断了气。

凤蝶吟先愣了一柱香的时间,这个像是好几天没吃饭,饿得一只脚已踏进棺材里的少年居然想抢劫她?她可是武林第一杀手组织栖凤楼的楼主呢!他是嫌命太长啦?敢抢她?

二话不说,凤蝶吟功运双掌,轻轻往前一推,也不过使了三分力道,少年便在地上滚了两圈,一口气只剩半口。

“看在我今晚心情不错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冒犯了。下回想抢劫眼睛睁大一点儿,别银子没抢到,反而把命给弄丢了。”她潇洒地转身离去。

少年在她身后苦苦地追赶着。“不……别走……要走也得把银子留下再走啊……留下银子……”

凤蝶吟眸间闪过一抹冷意。这世上要钱不要命的人还真不少呢!

她回身,抽出腰间的长剑抵住少年的脖子。“要银子没问题,不过得拿你的脑袋来换。”

“我……我的脑袋……”少年不顶大,瞠着一双滑溜似狐的圆眼嗫嚅着。

“没错!”她冷冷一笑。“你认为你这颗脑袋值多少钱呢?”倘若他真想为财而死,她很乐意成全他。

“我……”少年机灵的面孔上如今只余一抹死灰。

“后悔了?”她轻呻一声,刷地收回了剑。“要钱?或要命?你只能选一样。既然你不想死,最好脚踏实地去努力赚钱,别妄想夺人钱财、一步登天。”

目送她冷肃的背影离去,少年立在原地默默发了半晌呆。

“等一下。”他上前两步,喊住了凤蝶吟。

财帛真有如此吸引力,勾得无数贪婪人心尽往地狱里堕落?凤蝶吟心头燃起一把怒火,长剑回削,在少年颈边划出一口子浅浅的血痕。

“你真这么想死,我就成全你,你死后我会给你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后事,就拿一百两黄金当陪葬,你觉得如何?”

少年瑟瑟发着抖。“我……我不知道一百两黄金够不够。也许……总之你要拿我的命就得答应我,不论花多少钱……你都得治好他的病……”

“治病?”凤蝶吟眼神闪了闪。“谁病了?”

少年眼中流下两行泪。“白儿病得好严重,城中的大夫都叫我准备给他办丧事,可是我相信其他地方……应该还有更高明的大夫可以治好白儿,我……我不要白儿死掉……可是我已经没钱带他去看大夫了,呜……”

闻言,诧异在凤蝶吟脸上一闪而逝。“你说的白儿……他在哪里?”

少年手指着方才藏身的大树。

凤蝶吟仍以剑押着他。“带我去看。”他最好别骗她,否则……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他的命。

少年领着凤蝶吟走到大树后,在一处暗黑的树洞里蜷屈着一条小小的白色身影,他气息虚弱的仿似风中的残烛,不知何时会咽下最后一口气。

凤蝶吟心中顿感一恸,不知不觉收回了架在少年脖子上的长剑。

桎梏一消失,少年飞快走过去抱出树洞里瘦小身躯。“白儿、白儿……你醒醒……”

一股酸涩蓦地涌进凤蝶吟心头,那孩子看起来才十几岁,病得两个眼眶都青黑的塌下去了,双颊不见半丝血色。

她脑海倏忽闪过一张俊俏的面容,十年前她也见过一个如眼前这般,病得几乎要去见阎王的孱弱少年,他的名字叫——段飞云。

她第一次见到段飞云,他也病得只剩一口气,但倔强的双眼却依旧闪着不屈的意志。虽然家贫,可他的骨气却一点儿也不贫瘠。

那男孩……他伴她度过了她最光辉灿烂的童年时期。想起过往的美好岁月,她眸底蓄满深沉的悲哀。

曾经,她是喜欢他的,因为喜欢,所以天天去缠着他。两人携手玩遍整座凤扬城,直到后来他上京赶考,六年未回,她对他的思念才渐渐淡了。

可如今他又回来了。这回换他功成名就高高在上,相反的,她却日渐堕落,终于染上一身罪孽。她再也配不上他了。

他屡次劝她放弃报仇的念头,她不是没动摇饼,她也希望自己能够干干净净地伴在他身边,可是她忘不了父亲惨死的模样,那一具污黑而粉碎的枯骨,夜夜徘徊在她的梦里,爹爹在哭诉着他死前所遭受的凄惨凌虐啊!叫她这为人子女的如何能忘却此等血海深仇?

为了抚慰爹爹的亡魂,她一定得亲手为爹爹报仇。但在她双手沾满血腥的瞬间,她与段飞云之间的情缘也算尽了。他们今生无缘,而来世……

他一生正直、高风亮节,想必荣登西方极乐。她却满身罪业,除了地狱,再无其他可供容身之处,他们是没有未来了。

每一思及此,她心头就被狠狠划上一刀,涌出汨汨鲜血,痛彻心肺。可是……再望一眼地上那虚弱而瘦小的身影,段飞云的面孔不期然地叠了上去,一张宽容的笑脸不知不觉浮上心头。

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仿佛她只要救了这可怜的孩子,她的灵魂也可以得到一丁点儿救赎。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穿黑衣服的少年。

“黑儿。”少年指指怀中的人儿。“他是白儿。”

“你们是兄弟?”

“呃……我们是结拜兄弟,我和白儿都是孤儿,从小就相依为命,一起长大。”

“是吗?”凤蝶吟微一颔首。“那你就抱着他跟我一起来吧!”

黑儿张口结舌,一时无法反应。

凤蝶吟斜睨他一眼。“你不是想救他吗?还不走?”

“那我的脑袋……”

“先搁着,等他病好了,你们两个就一起帮我做事。只要做得好,你的脑袋就搁在你的脖子上吧!”

闻言,黑儿磕头如捣蒜。“谢谢主子、谢谢,我一定会很努力帮主子您做事的。”他这一辈子就属这回对主子最恭敬,以往他总是吊儿郎当的,对谁也不心服。如今的改变全是为了白儿,只要白儿能好,他什么事都愿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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