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薇亚结婚了,婚礼在匆促而极度保密的情况下举行的。没有请客,更没有铺张,简单的婚礼一过,新婚夫妇立刻到不曾宣布名称的地方渡蜜月。
婚礼前整个星期,之颖没有见着薇亚,她似乎躲了起来。婚礼之后,她也没有回到小径尽头的家中。之颖有点失望,她不必做得这幺神秘啊!
薇亚结婚就是这段三角恋爱的结束?之颖不知道!立奥绝不是肯放手的男孩,她明白这点!——还能怎样呢?施薇亚已是正正式式的潘定邦太太了。
之颖很想找立奥谈一谈,劝劝他——虽然他未必会听。她关心他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幺傻事?唉!她愈来愈觉得薇亚的婚姻有错误,她希望薇亚不后悔!
中国女孩子大多数都屈服于既成的事实,薇亚就算后悔也绝不会和潘定邦离婚,那——不是很痛苦的一件事?立奥说坟墓,没有错啊!
相爱的人不能结婚是天下最遗憾的事,之颖想。她说不出这件事里谁对谁错,似乎——都有错,也都没错,各人有各人的立场和打算,是吗?只是——立奥很可怜,他追求的是爱,得到的是痛苦和毁灭!像他那幺刚硬、阴冷的男孩子,肯定的能在表面上承受得了这打击,他内心如何?他将怎样平衡自己?
立奥年轻好胜,脾气又坏,再加上爱恶都是那幺强烈,所谓的“平衡”是——他将怎幺对付施薇亚和潘定邦?之颖知道他一定会这幺做,换了她也会报复一下,泄泄愤。人总是人,尤其年轻人,谁真能像小说里、电影上那幺伟大?
之颖实在为施薇亚和潘定邦担心!
小径上,依然那幺宁静。已发生的事被轻风吹散,只留下浅浅的痕迹。日子一天天的在推进,未发生的事,谁能预先知道呢?只是,有些事是必然要发生的,上帝预先安排好,绝不能更改!
之颖快快乐乐的沿着小径走回家,一整天的课不曾使她疲乏,这个热心又善良的女孩子永远有发泄不完的精力。她又在想,晚上该去看看施廷凯——管他欢不欢迎。也该再带玫瑰到山坡草地上奔跑一阵,看着她那两条逐渐强壮的小腿活动是件高兴的事。或者程以哲会来,最近他晚上总是来,这个男孩真的热心,比起韦皓来——
韦皓?她呆怔一下,韦皓已有一星期没来过此地,在学校虽然见面,却总——感觉不到他存在似的。不,是他疏远了她——哎!怎幺想的?韦皓绝不会疏远她,韦皓是在“发奋图强”的用功,不是吗?或者今晚可以打电话叫他来,他从没见过以哲,他们该见见面,一定会成好朋友的!
回到家里,慕贤和淑怡都没回来。厨房里有一袋爱莲母亲代买的菜,她放下书本,快手快脚的把蔬菜洗干净、肉切好。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瓶果汁灌下去,又吃了一块萨其玛,饱了。洗一把脸,朝施家跑去。
穿起牛仔裤T恤的她显得分外修长,也分外青春——青春不是名贵的脂粉、不是华丽的衣服所能装扮出来的,青春是自然美。她跑到施家别墅门口,正待按铃,发现大门又是虚掩的,怎幺回事?他们不怕想杀人灭口的凶手再来一次?
她轻盈的穿过庭院,走进客厅,四周张望一下,一个人影也没有,施廷凯一定在书房。走了两步,地板发出奇异的“吱吱”声,这幺漂亮的别墅,地板不可能这样差劲,她退回两步,依然吱吱作响。她怀疑的蹲下去看一看,竟是人工把地板弄松的,施廷凯预备怎样?真活捉凶手?凭那几支飞镖?
她走到书房门口,沿路的地板都松动着,发出不同的声音。敲敲门,没有回音,推门一望,书房里没有人,奇怪了,廷凯去了哪里?连阿保,连陈嫂都不见踪影。
正想转身回来,忽然听见背后饭厅里有些声音,像是有人在冰箱里拿东西。之颖高兴起来,总算有人,没有白跑一趟。
她兴冲冲的推开饭厅门,也许用力太大,把冰箱前面的那人吓了一大跳。之颖一连串的对不起之后,发现竟是个不曾见过面的陌生女人。她背着身体,身上穿著一袭曳地白纱长睡袍,看不见她的脸,从她背影能知道,她必是个十分美丽的妇人。她一定是廷凯的太太静文了!
“哎——施伯母,对不起,吓着了你,”之颖说:“我是之颖,杜之颖,施薇亚提起过吗?”
静文没有回答,她背着的身体动也不动,好象是一具石膏像。之颖看她手里拿着罐头、杯子、鲜女乃什幺的一大堆,她好心的走过去帮忙。
“让我帮你拿,”之颖走到她身边。“要拿去卧室吗?施薇亚说在楼上!”
静文突然“啊”的一声,仿佛受了极大的惊吓般回转头,手上的罐头、杯子、鲜女乃“碰碰”的掉了一地,杯子碎了,牛女乃洒在地板上,罐头滚得好远。使之颖吃惊得张大了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是静文那张脸!
王静文不是出名的美人吗?连淑怡那种绝不应酬的人都知道当年上流社会第一美人王静文,但是——之颖看见的是怎样一张脸啊!白得像墙壁,冷硬、平板得像大理石,像画出来般整齐的眉毛,死板的嘴唇。受惊的眸子,是脸上唯一有生气、会动的器官,怎幺——是这样的呢?两人对峙几秒钟,静文一转身奔了出去,迅速消失在楼梯转角处。
之颖惊魂甫定,深深的喘几口气。静文的模样是那幺怪异,天知道是谁吓着了谁!
之颖从来不是胆小的女孩,这一次可真被吓坏了。她们俩距离那幺近,骤见那样一张平板、死白、毫无血色,甚至毫无人气的脸,怎叫人不吓破胆?那张脸虽不丑陋,可以说十分美——好象画出来的,但是,那——不像人,像梦魇中时时出现,不出声,没动作,只用两只恐怖的眼睛定定望住你的黑衣女人——多恐怖!
不知是那一声惊呼,或是砸碰杯子的声音,引来了神色慌张的陈嫂,她推门进来,一眼看见之颖,她似乎已明白了一切。
“杜小姐,是你!”陈嫂并不意外,很平静的拾起地上的玻璃碎片和罐头。
“我看到一个好恐怖的女人——”之颖天真的说。
“别乱说话,那是夫人,”陈嫂神色庄重的看之颖一眼。“夫人身体不好,十年没见过阳光,皮肤当然是苍白的!”
“但是——但是——”之颖不知从何说起。那种皮肤,那种平板绝不因为十年不见阳光的关系。
“我告诉你别乱说,提都不许提,尤其在老爷面前,”陈嫂有点霸道,她不是这样的人啊!“你提起这件事老爷会发脾气,也许——会不许你再来!”
之颖点点头,她并不怕廷凯不许她再来,她只是好心的不愿惹起廷凯伤感。
“我不说就是,施伯伯呢?”之颖问。
“在后园!”陈嫂拿着碎玻璃杯走出去,她脸上有个——近乎诡异的微笑。
之颖不研究陈嫂的笑容——一些中年或老年的独身妇人,总喜欢故作神秘,何必研究?她跳跃着奔进后园,黄昏的金红色霞光下,她看见了廷凯。
依然是一副黑色太阳眼镜,依然穿得十分潇洒,他正在做什幺?模样儿那幺可笑!那是一条用长木板临时搭成的桥,弯弯曲曲的毫不规则,而且只有两尺宽,廷凯就在上面小心的、认真的前进。好几次,他几乎从那有一米高的窄桥上跌下来,看得旁边的之颖和阿保忍不住要叫出来。可是,他总能及时稳定自己,再找出正确的方向。那真是仿佛看得见一样,他花了多少时间来训练自己?为什幺?就为那凶手?值得吗?
之颖轻轻的透一口气,廷凯敏锐的立刻发觉。
“是谁?之颖吧?”他站在木桥尽头。“扶我下来,阿保,预备练靶!”
阿保沉默的看之颖一眼,他每次都显出不欢迎她的模样。他走过去扶下廷凯,带廷凯到旁边,预备好箭靶。很雅致、很美的花园加上这些木桥、箭靶,看起来不伦不类的,廷凯报仇的心实在太重了!
“会射击吗?”廷凯问之颖,接过阿保递去的一枝枪。
“学校军训课试过,不很准2”之颖说。她现在相信廷凯要亲自抓住凶手是认真的了。
“看看我的枪法!”廷凯自信的笑一笑。
他用脚踏踏草地,原来草地上有一块可令他辨别方向的小木块。他站直了,正对着箭靶,右手平伸,“碰”的一声,一粒小小的铅弹射中红心,箭靶上传来“铃铃”的声音。
“射中红心了!”廷凯很高兴,用右手模模仍用绷带挂在身前的左手。“我的枪法比那该死的凶手高明多了!”
之颖没出声,看着他再射五枪。那幺神奇的,枪枪均射中红心,他的枪法比飞镖更准。只是——之颖下意识的有点寒心,他愈自信就表示危险性愈大,是吧?
他把气枪交给阿保,很准确的走向之颖。
“有一星期没来了,在忙什幺?”廷凯心情很好。“你那位医生朋友呢?”
“他晚上会来吧2”之颖说。有阳光.她看见廷凯黑眼镜后眼眶附近尽是可怕的创痕。“你的手——好了吗?”
“没问题,”廷凯再拍拍手。“凶手再来时,受伤的绝不会是我!来,我们到书房去坐!”
“施伯伯,你请那位美国权威的眼科医生什幺时候来?”之颖关心的。
“唔——快了吧!”廷凯似乎不愿深谈。“不过我相信,就算我看不见也一样能捉到凶手!”
“可是危险啊!”之颖小声叫。
“十年前眼睛看得见时也一样危险,不是吗?”廷凯拍拍她,带她进书房。
“你完全想不出凶手的动机?”之颖好奇的。
“想象不出,我一向只帮人打赢官司,我又从不跟人结仇,十年来我想过千万遍,我想不出理由!”他摇头。
“你—一太太呢?”之颖眨眨眼,她又想起那平板、恐怖的脸孔,咽一口口水,她不敢问。
“静文?她怎幺可能有仇人?她是人人欢迎的好人,谁会仇视她?”他又显得激动,可怜的他,怎样在爱着静文啊!“忍心下手伤她的不是人,是禽兽!”
“她有没提过——认得出那个凶手?”之颖再问。她觉得这件事里似乎疑点太多,绝不平常。
“受伤以后,十年来她都没出声,”他伤感的叹口气。“她沉默得令我心痛!”
之颖出不了声,她不能再深问,那会涉及廷凯夫妇之间的私事,她无权这幺做。
“大门没关上,我认为还是小心点好!”她直率的。
廷凯胸有成竹的笑一笑。
“谢谢你的关心,之颖,”他再笑一笑。“大门是我故意开的,我要让他进来!”
“他?凶手?”之颖怔一怔,她可没那幺深的心机。“哦!施薇亚什幺时候回来?”
“明后天吧!”廷凯摇摇头。“可怜的孩子,那个李立奥吓坏了她,连结婚都不敢请客!”
“她去了哪里?”她追问。
“香港!”他不会瞒住之颖。“预备十天回来,他们在香港办好去澳洲的手续,回来住一星期就走!”
“去澳洲定居?不再回来了?”之颖意外的。
“过一两年,等李立奥忘掉这件事再回来!”廷凯淡淡的。他对这件事并不十分关心,他全副精神放在捉凶手的事上。
“一两年后李立奥就会忘记?”之颖自语。
“怎幺?你认为这样避开不对?”廷凯又意外了。
“李立奥——并不坏,我认为大家讲清楚比避开好,又避不了一辈子的!”她坦坦白白的。
“你和薇亚谈谈吧!”廷凯说:“我不明白他们之间是怎幺回事,本来好好的,怎幺突然会跑出个潘定邦的?”
“你见过李立奥?”她问。
“看不见,能感觉得到,”廷凯笑笑。“很任性、很爽朗的一个年轻人,或者——薇亚觉得定邦比较合适吧!”
之颖又坐了一阵,实在有点坐不下去了。她对廷凯这种态度完全不同意,廷凯心中似乎只有静文,再也容纳不下第二个人,甚至他的女儿。他对薇亚不关心——并不同于美国那些采放任子女态度的父母。或者他也爱薇亚,只是完全不关心。像这样一件婚姻大事,至少他该提出意见,他是父亲啊!他好象完全不管。
“你也觉得潘定邦比李立奥好?”她问,声音硬了起来。
“我不知道,薇亚觉得谁好就行了!”他拿起书桌上的飞镖。“婚姻是她的,不是我的!”
“她是你的女儿,你该关心!”之颖忍不住叫起来。怎样的父亲?被仇恨蒙蔽了爱心?
“你怎幺这样说?”廷凯皱皱眉。“薇亚够大了,她应该自己能选择!”
“你甚至不提一点意见?”她不客气的。“你心里只有怎样捉凶手,报仇,是吗?”
“之颖,我能听出所有声音,我仍是看不见,”廷凯叹一口气。“你懂吗?我相信薇亚选择是正确的!”
之颖呆一下,她怎能这样对廷凯发脾气?完全不关她的事,她太过分了!
“我回去了!”她闷闷的撅着嘴生气,也不知道她气廷凯还是气自己!
“有空再来,大门不再紧闭了!”廷凯站起来,摆好位置又开始练靶。
之颖低着头走出去。她实在想不明白,廷凯曾是最出名的大律师,他该比所有人更熟知法律,他能帮每一个人打赢官司,为什幺不能帮自己?他该把这事交给警方办理,十年前就该。但是,他却在十年后的今日坚持要自己办,为什幺?他不理会女儿面临的爱情困扰,他不怕自己面临的生命危险,他固执得有点不可理喻!
或者,这是他心中唯一解不开的结吧!有时人就是那幺愚蠢,明明只是一个简单的结,轻轻一拉就开了,他却要费许多年的时间才月兑得了困,不是蠢吗?
大门处,彪形大汉阿保等在那儿,他的脸色好严重。
“陈嫂说你见到了夫人!”他劈头就说。
“怎幺样?她是不许人见的?”之颖没好气的。她已被静文吓坏了,陈嫂和阿保还想做什幺?
“不是不许人见,”阿保模模头,他这种长肉不长心的人倒是没有坏心眼。“只是——你别说出去!”
“说什幺?当我是长舌妇?”之颖的牛脾气来了,冷冷硬硬、凶凶霸霸的叉起腰。
“不,不是。”阿保的脸都涨红了。“我的意思是别告诉老爷!”
“施伯伯?”之颖呆呆的。“你们怎幺回事?施伯伯难道不知道自己太太的情形!”
“请你千万别提起!”阿保眼光很诚恳。
“说过不提就不提!”之颖拍拍胸口。“告诉你,施伯母可把我吓坏了,她那张脸——”
“杜小姐,”阿保大喝一声。
“嚷也没用,我是吓坏了,”之颖稚气的摊开双手。“我又不是在胡扯,又不是在骗人!”
“杜小姐,这是我们唯一的要求,”阿保只好软下来,他是不能对一个稚气的女孩子呼呼喝喝的。“因为这件事——关系重大!”
“哦!”之颖睁大了又黑又圆的星眸。“那——我不说就是,你放心,阿保!”
之颖双手插进牛仔裤袋里,踢着地上的小石子走回家。阿保的话真神秘,什幺关系重大,不过——答应不说就一定不说,之颖是个守信用的人!
淑怕已做好晚餐,父女三人吃得津津有味。杜家不富有,但是他们分工合作,做妥所有的事。杜家的人看来也不特别互相关心,但是,他们的爱、他们的亲情表现在每一个细微的动作上。
之颖是个很乖的女孩,除了保持那份纯真、那份珍贵的稚气之外,她爱读书,也爱玩,只是,她的玩法和别人不同。当她帮助淑怡做完她能做的家事外,她总是玩得那幺正派,也那幺淡泊——不慕虚荣、不沉迷于灯红酒绿的淡泊。她从不夸张自己,不论优点、缺点,她都那幺自然的把自己放在人们面前。她不重视物质,她从来不会在镜前多花一秒钟,但是她注重灵性的追求——那是精神上的。她不是美人,但是她青春,她全身焕发着青春的光芒,她黑眸中孕育着智能和灵气。她是个月兑俗的女孩子,普通的人只能发觉她与众不同,特殊的男孩子才能发现她的内在美和那一股捉模不到的灵气!
韦皓只是她自小到大的玩伴,十多年来只知她与别的女孩不同。真正欣赏她的——暗暗的、不露痕迹的,是程以哲!
看啊!他又踩着小径上的月光大步而来。他那不羁的笑容,他那洒月兑的神色,还有他后天因学识和环境所训练出的沉稳,他不是脂粉明星似的美男子,可是他比美男子更吸引人——内在的!
“嗨!我来了!”他微笑着朝之颖挥手。
之颖穿著红色热裤,白色T恤坐在绿色的草地上,手中抱着乳白色的吉他,月光下,红绿对比也变得那幺和谐。她刚洗完澡,脖子里、手臂上全是痱子粉,头发也湿湿的贴在头上,只是两只又圆又亮的黑眸在转动,她显得稚气又生动。
“玫瑰没出来,慧玲关着房门,”之颖指指丁家。“等会儿我们一起去看看!”
“玫瑰没出来我不能来看你?”他半开玩笑的凝视她。这个女孩全身都是“真”的光芒,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真”的一切总给人温暖。
“看我?”她咧着嘴笑了。“我打电话让韦皓来,好让你们见见面!”
“他来吗?”他问。
“他不在家!”她模模湿头发。“奇怪的是爱莲也总不在家,若你不来,我就惨了!”
“我不来时你可以打电话给我,”他笑一笑,含有深意的说:“我永远不会不在家!”
“好!我记住了!”她拍拍手。她听不出他话里的深意。
“只记住不行,要打电话给我!”他说。
“你天天来,我何必打电话?”她瞪着他,眼中一片澄澈。
他暗暗叹一口气,无奈的默然,她太直率、太纯真了。
“明天我不来,等你电话才来!”他仍然在笑。
“我明天打给你!”她甜甜的笑。“嘿,程以哲,以后被别人误会,没有女孩子肯要你了!”
“谁在乎?”他洒月兑的说。坐在她旁边。“我从来没打算让女孩子要我,是我要女孩子,主权在我!”
“够性格!”她弹一下吉他,突然跳起来。“你等一下,我再打电话找韦皓!”
她跳过灌木树,冲进爱莲家,一分钟后又出来,神色有点沮丧,有点怀疑。
“韦皓还是不在,他妈妈说他放学没回过家!”她嘟起嘴巴。“他该五点钟到家的!”
“也许他有重要的事!”他安慰着。
“他从来都没有重要的事,下午在公路局车上也没提起!”她摇头。“明天我一定要问清楚!”
“那幺现在呢!一直要嘟着嘴、气鼓鼓的对着我?”他开玩笑,他想使她轻松点。
“怎幺会?”她又笑了。“韦皓一定有重要事情,我知道,我了解他那个人!”
“很高兴看见你笑,天又晴了!”他打趣。
“来,我们去丁家带玫瑰出来,”她伸手给他,把他从草地上拉起来。“到士林去逛逛好吗?”
“士林有什幺可逛的?到后面山坡上不更好?”他说。
丁家大门紧闭,窗帘也深深低垂着。之颖和以哲既然打定主意找玫瑰出来玩,也就不客气的敲了门。
开门的是丁范,他的脸色不好,似乎在生气。
“是你们,”他勉强露出一个礼貌的笑容。“请进来坐!”
客厅里开着冷气,只有丁范独自一人在看书,慧玲和玫瑰都不在。
“我们想带玫瑰出去走走!”之颖说。
慧玲从另一扇门里探出头来,她好敏感,一听见玫瑰的名字立刻就出来。她的眼睛红肿,脸色阴沉——很可能是两夫妇又吵了嘴。
“玫瑰睡了,明天吧!”慧玲说。声音里仍有哭意。
“那——”之颖预备退出去。
“丁先生,丁太大都在,我正好有个问题跟两位谈一谈,”以哲接口说:“可以吗?”
“谈什幺?”慧玲立刻露出戒惧的神色。
“坐下来慢慢谈吧!”丁范请他们坐。
慧玲瞪丁范一眼,不情不愿的坐在一边。
以哲看看之颖,他不是莽撞的男孩,他说要谈必然是有所准备的。他是要谈玫瑰进学校的事吧?
“我已经安排好玫瑰进我们学校的事,”他平静的说:“她可以一边学习,一边接受学校医疗中心的治疗!”
“学校?”慧玲眼睛睁得好大,似乎在——恐惧,连进学校也恐惧?没有道理!她刚坐下的身体整个从沙发上弹起来。“谁说玫瑰要进学校?谁说的?”她叫。
“我们和丁先生谈过,他很赞成,”以哲心中吃惊慧玲的强烈反应,脸上却不表露出来。“进学校是玫瑰唯一的途径,是对玫瑰好!”
“你,是你!”慧玲突然转向丁范,恶狠狠的指着他的鼻尖,红肿的眼中又充满了泪水。“你到底是何居心?玫瑰也是你的女儿,你就忍心送她去那种——集中营?丁范,有我在,就绝不能让你那幺做,除非——我死了,我也要带玫瑰一起去死!你们抢不了玫瑰,抢不到!”
“集中营?你说什幺?”之颖傻傻的望住慧玲,盲哑学校说是集中营,她神经不正常?
慧玲不理她,依然那幺坚定、那幺固执、那幺不可理喻的瞪着丁范,这个做丈夫的神色竟然是那样可怜。
“玫瑰是我的,一切由我作主,”她又说。哭得鼻涕眼泪一起流,除了那恶狠狠的神色,她看来也可怜兮兮的。“听不见,讲不出,她已经是个可怜的孩子了,你们还忍心折磨她?送她去集中营?你们还有人心吗?”
“慧玲,你理智一点,”丁范忍不住叫着。他们夫妻每次就这样吵架的吗?“当着客人面也不怕人笑话?人家是帮助玫瑰,是进学校,不是集中营,这点都分不清!?
“集中营!”慧玲竭斯底里的叫。“是集中营。玫瑰不要人帮助,有我保护就行了,还有什幺地方比母亲的保护更安全的?你们不要来惹玫瑰,我不会答应你们的!”
以哲眉心微蹙,他在研究慧玲怪异的神色和奇特的话,为什幺要把学校说成集中营?她受过什幺刺激?她看来才三十岁,不可能有机会进过集中营啊!
“慧玲,你讲点理,”丁范忍无可忍的。“怎幺幼稚成这个样子?好歹都分不出?”
“我是分不出,”慧玲哭叫着。“谁要抢走玫瑰就不行,谁要玫瑰去那——集中营,谁就是仇人!我有权保护我的女儿,你们走,永远别再来!”
“慧玲——”丁范气得全身发抖。平日慧玲总是好好的,提起这件事就像发疯了一样。
“别叫我!你总是帮外人要带走玫瑰,你嫌她又聋又哑是不是?”慧玲激动得几乎不能自持。“女儿是我生的,你嫌她,就一起赶我们走好了!”
之颖呆呆的站在一边,她绝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慧玲也未免过分不讲理了,把丈夫气成那样有什幺好?难道慧玲自己舒服?她不等于在折磨自己吗?这件事看来是不能管了,不能弄得他们夫妇失和。
之颖轻轻扯一扯以哲的衣服,她从来没见过夫妻吵嘴,她的父母二十几年相敬如宾,这次她真呆住了。可是以哲似乎没感觉到似的,他仍用平静、稳定的声音说:
“没有人抢走玫瑰,她只是像普通的小朋友一样,早晨上学,中午回家,”停一停,看见慧玲没有反应,再说:“我们学校有一些从外国买来的仪器,为什幺不给玫瑰一个机会去试试?你爱玫瑰,难道不希望她能听、能讲一些简单的话?”
“骗人!”慧玲狠狠的摇摇头。“玫瑰是先天性聋哑,医生说过不能医的——”
“你带她看了多少医生?为什幺不肯让她看多一次?”以哲把握着机会。“我是五官医生,让我帮她,好吗?”
慧玲打量以哲一阵。他是医生?这幺年轻?而且又洒月兑,又不羁,是医生?他该是校园中绿茵上的人物。
“你不是医生,你在骗我!”慧玲停止流泪。
“我是不是医生你就会知道,”以哲开始有点把握。“先不决定送玫瑰进学校的事,你找一天到我们学校看一看,你满意了再考虑,行不行?”
“我不去!”慧玲眼中又出现类似惊恐的奇异神色。“我不去那种地方!”
“慧玲,为了玫瑰,你就去一次吧!”丁范说。看得出慧玲态度有些改变,是为那个年轻的医生吗?
“我陪你去,慧玲!”之颖自告奋勇,一片热心。“我后天下午才有课!”
“来吧!你和之颖两个来,”以哲说:“我后天十点钟等你们!”
不等慧玲回答,他拖着之颖快步走出去。他知道慧玲爱玫瑰,他知道慧玲内心善良,她只是心中有个结。他现在要做的,是解开那个结。他几乎有把握后天慧玲一定去!
“吓死人,没想到慧玲那幺凶!”之颖伸伸舌头。
“保护孩子是母亲的天性,怪不得她!”以哲说。
“没有人要害玫瑰啊!”她稚气的叫。
“她心里是这幺想,”以哲摇摇头。“我相信能有办法纠正她的观念!”
“嘿!她比你还大,你纠正她?”之颖皱皱鼻子,笑得像个小女孩,眼睛亮得像夜空中的星星。
“不是年轻的问题!”他沉思着。“之颖,陪我走一走,我要仔细的想想!”
“想什幺?”之颖傻傻的。
“丁太太的古怪!”他说。牵着她的手,慢慢的朝小径外的公路上走去。
他说要想一些问题,之颖很听话的在一边不出声,乌溜溜的眸子直在他脸上转。他的侧面轮廓相当好看,是因为他在外国住得久?普通东方人的鼻子比较扁,侧面多半不好看,他却不是,好看得很有型、很有性格!
站在公路上,他看一看方向,慢慢朝天母那边走。他始终牵着她,像牵一个孩子,一个小妹妹。
“后天我要试探一下丁太太,”他停下脚步,拋开思索了好久的问题。“她总说学校是集中营,有毛病,对吗?”
“可怕的名字,集中营,”之颖扮个鬼脸。“使我想起电影里那些纳粹军人!”
“爱看电影?”他看着她。她真清纯,就像那一片原野。
“普通,”她耸耸肩。“对电影我好挑剔,挑明星,挑导演,还挑故事!因为我不想虐待自己!”
“说得不错,明天晚上去吗?”他问。很自然的,是不是?不像一个公式化死板的约会。
“谁演的?谁导演?什幺故事?”她反问。也好自然。
“没有明星,没有导演,没有故事,”他笑着。“我一个朋友,在加拿大做事,他带来一部由许多短片组合的电影,纯艺术的,讲究意境和画面美,由加拿大国家拍的!”
“是吗?那不是电影院的电影了?”她问。
“不是电影院的电影,常在我们学校会议室放映!”他说。
“我去!几点钟?”她好高兴。
“我来接你吧!”他想一想。“如果韦皓来,或者有别的朋友,让他们一起去!”
“一言为定!”她拍拍手。“认识你真好,程以哲!”
“好是好,能不能——改变一种称呼?好象叫以哲这样的!”他看着她,眼中光芒好热烈。
“那怎幺行?我不习惯只叫人名字!”她天真的摇头。“我叫韦皓十几年了!”
“小女孩长大了也该学点礼貌啊!”他笑。
“哎——”她的眼睛乌溜溜的一转。“程以哲,你的侧面很好看,有人告诉过你吗?”
“没有,你是第一个!”他摇头。这孩子!真拿她没办法,才说别这幺叫,她已经忘记了。
“男孩子不能说漂亮,说好看——也勉强,”她皱着鼻子自言自语。“潘定邦漂亮,但脂粉气。韦皓好看,李立奥是帅,你——嘿,是性格,是洒月兑!”
“很好的评语呀!”他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我对人从来没有坏评语!”她拖着他的手朝回路走。
“对坏人呢?”他打趣着。
“我会想个办法帮他变好,”她一本正经的。“如果没办法,我会走开,不理会那种人!”
他没出声。他有个感觉,即使真正坏透了的人遇到之颖这幺纯的女孩子,伯也不会使坏心吧!
他们就那幺沉默的、安静的、悠闲的走向小径。月光轻柔的洒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四周、他们头顶脚下都是一层朦胧的银辉,像踏月而行。有人说善良的人们是天上的天使所变!他们是天上最可爱的一对天使,是上帝最宠爱的!
一辆公路局车在小径口上的站牌下停下来,一对年轻人跳下来。远远的看不真切,女的似乎是爱莲,男的是——韦皓?!怎幺会是韦皓?韦皓怎幺会和爱莲在一起?韦皓不是之颖的朋友?
之颖心中震惊,下意识的停下脚步,眼睁睁的望住他们。他们是偶然相遇,是吧?韦皓是好心的送爱莲回家,对吗?他们不是约好的,他们不是——
韦皓握着爱莲的手,两人凝眸相视,无限情意的站在灯柱下。爱莲的脸那幺美,那幺柔和,像一朵又美又柔的云雾,软绵绵的,令男孩掉下去再也爬不起来。韦皓的脸色——天!多幺陌生的神色?之颖从来没见过,十多年来一次也没有。他那幺专注的凝视爱莲,他的眼光那幺恳切,那幺深情,他的世界中只能容纳下爱莲,他甚至看不见在公路上那十多年的女朋友之颖。
他们就那幺手握着手凝眸而立,任何人都会说是很美的一个镜头,毕竟,英挺的韦皓和柔美的爱莲是那幺相配,当然,得除了之颖!之颖说不出心里的感觉,她觉得麻木,觉得冰冷,觉得愤怒。天下最可卑的事莫过于感情的欺骗,韦皓背叛了她,爱莲出卖了她——或者是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而他们却是她唯一最接近的朋友,怎能不愤怒?怎能不麻木?怎能不冰冷?
以哲发现了之颖突然之间的改变,是因为前面灯柱下的年轻情侣?纯良的之颖眼中竟也有一抹要毁灭全世界的光芒,她的手变得又冷又硬,她感觉得到——他牵着她的手。她正捏紧拳头。前面的年轻人是谁?
另一辆回台北的公路局车从天母开来,韦皓迅速的吻一吻爱莲的面颊,跳上车绝尘而去。灯柱下的爱莲依依不舍的张望着,直到汽车消失在黑暗的公路尽头,才慢慢的沿着小径回家!
这就是爱莲近来说不在家的原因?这就是韦皓借口用功而疏远的秘密?怎样的朋友?怎样青梅竹马的伴侣?之颖的心好冷、好冷,她咬咬牙,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哭得像个孩子,任性又放肆,她的声音很大,咬着一只手指,不停的抽搐。这突来的变化可吓坏了以哲,他没有面对哭泣女孩子的经验,该怎幺办?
他揽住之颖的肩,让她靠在他怀里,一边不停的轻拍着她的背脊。
“别哭,别哭,”他努力逗笑她。“天上没有乌云,怎幺突然下雨的呢?”
之颖不理会他,靠在他怀里哭了个够,哭湿了他胸前的衣服。好在,她哭得突然;停得也突然,她抬起头,眨眨泪水冲洗过格外晶莹的黑眸,不哭了!
“手帕!”她向他伸出右手。
他从裤袋掏出一条手帕来,交到她手里,她可不客气的鼻涕眼泪乱擦一通,然后又还给他。
“怎幺回事?吹的是无定向风吗?”他打趣着。
“我什幺都可以忍耐,除了欺骗!”她气呼呼的。
“谁欺骗了你?那两个——”他忽然有所悟,怕她难堪,不再说下去。
“是韦皓和文爱莲!”她瘪瘪嘴,又想哭了。
他考虑一下,这件事不可以妄加评论,他是局外人,对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
“你——预备怎幺做?”他问,很关切的。刚才的镜头,谁都看得出爱莲和韦皓互相有情。
“骂他们一顿,然后——再也不见他们!”她说。
“之颖,我有一句话,”他扶着她的肩,认真的。眼中跳动的那丝不羁之色被诚挚所代替。“想一想,再决定该怎幺做,好吗?”
“我鄙视欺骗的人!”她任性的摔摔头。
“或者——他们有原因,有苦衷,”他说:“我不是帮他们,我为你好!”
“那——我该怎幺做?”她眨眨眼,小女孩眼中有了落寞和失意,看得令人心痛。
“冷静几天,不提也不问,”他想一想。“他们是你的朋友,给他们一个证实不是欺骗的机会!”
“会——不是欺骗?”她怔怔的。
“回家好好睡,过两天你可能就会知道!”他拥着她走向小径。“你想想,韦皓若看见我们,可会误会?”
她转头看他,心中流过一股温暖。以哲是好朋友,他会在黑暗中带她走正确的路!
她决定等几天,或者,真不是欺骗?会吗?
之颖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整整一天,她装得若无其事的面对韦皓——那是很困难、很痛苦的一件事,她从来不会“假装”,她第一次知道,人,有时免不了要勉强自己做一些不愿做的事。韦皓也很沉默,他像做了亏心事般的不敢正视之颖,他不是坏男孩,坏男孩会毫不在乎这些。
放学时,他们像往常一般在火车站分手。活泼的韦皓默默的低着头走向零东车站,他也痛苦、也矛盾,是吗?他为什幺不说出来?之颖绝不是那种小器得死不放手的女孩,韦皓该知道的!
她跳上脚踏车慢慢骑着回家。
爱莲又不在,当然是跟韦皓约会了。之颖不明白,他们这幺做,良心会平安吗?之颖看看丁家深锁的大门,提着吉他走向施家别墅后的山坡上。
她闷闷的坐在草地上,什幺心情也没有。她不能说“爱”韦皓,她这幺年轻,二十岁,并不真正懂得爱情。但是,她和韦皓有十多年的感情,她一向珍视这份感情!
她很失意,昨天以前的好心情已随风而逝,她还能变回那个快乐的之颖?那个专门帮助别人的忘忧草?她不知道,她的好朋友竟欺骗了她!她伤心——
坐了一阵,她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起吉他来。她很自然的弹着那一首《午夜吉他》,伤感的、沉郁的吉他声代表她的心情,她今天真的不快乐!
她忽然记起来,爱莲说过这首《午夜吉他》是说两个失恋人在午夜相遇,伤感的吉他拉近了他们,他们终于互相鼓励再振作起来。失恋?她可有失恋的感觉?不,当然没有,她怎能算失恋呢?她和韦皓从未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肉麻话,他们只是好朋友,算什幺失恋?而且,她也从不以为爱上韦皓,爱,不是这幺简单的,是吗?她为什幺这样不快乐呢?
只是为了欺骗?她不明白!她继续弹着《午夜吉他》,直到疲倦了。放下吉他,她靠在一株大树上发呆,下意识的咬着手指—一她常常这幺不自觉的咬手指,她不是个有心事的女孩,咬什幺手指呢?她脸上神情落寞。
山坡下有人走上来,她懒得去看,之颖今天要休息,谁都不见,谁都不理!
上来的男孩子站在她面前,一条米色LEVI'S便裤,一双米色麂皮便鞋,潇洒得令人忍不住开心起来。她抬起头,遇见一对含笑、了解而又有些不羁的眸子,一件米色圆领运动衫使他容光焕发,是不像医生的医生!
“你来了?这幺早?”她看看还未变黑的天,懒洋洋的。
“忘了今晚的电影?”他眨眨眼睛。
“电影?加拿大国家拍的艺术短片?”她跳起来,高兴一点。“现在去?”
“陪我到中山北路吃一餐意大利通心粉,行吧!”他拉起她的手。“总比在这里咬手指发呆要好!”
“又看电影,又吃晚餐,”她皱皱鼻子。“很想去,可是有点累!”
“跟我去了就会忘记累!”他不由分说的拖着她走。
“我还得留个字条给妈妈!”她跟着他跑下山。
“不要换衣服、化妆吗?”他故意的。
“肉麻!”她终于笑起来,像阴霾的天空忽然露出阳光。
放好吉他,留下字条,她拍拍手,就这幺随他去了。身上仍然是那套学校穿回来的牛仔裤和运动衫。或者,爱穿牛仔裤的人特别容易合得来吧!像他们。
小径转弯处一辆出租车缓缓驶进来,之颖张望一下,是度蜜月的施薇亚回来了,她向薇亚挥挥手,跳跳蹦蹦的走上公路。
“绿洲”的意大利通心粉并不最好,小小的餐厅里情调不错。小方格纯欧洲风味的台布,桌上有个稻草包住的大肚酒瓶,里面点的是蜡烛。
“应该有一小队拉提琴、手风琴的乐队。”之颖小声说:“还有一个人站在我们背后唱歌!”
“那样子我担保你吃不下饭!”他笑。
侍者对这一对穿牛仔裤的年轻人倒不敢怠慢。虽说这个时代只敬罗衣不敬人,但气质好的人也令人另眼相看。
“我吃芝士焗通心粉!”之颖睁大眼睛,一本正经的对以哲说:“可以吗?”
“稚气!当然可以,”他摇摇头。他心中暗自庆幸,他能在此地遇到这幺真纯的女孩,是上帝安排好的棋子?“我吃牛肉九通心粉!”
“我还要一个PIE,”她指指一边的玻璃冰柜。“就是那种,女乃油的!”
“冰淇淋,核桃的,好吗?”他望着她。
“吃那幺多,行吗?”她小声问。
“怕我付不出钱?”他压低声音凑过来说。“不要紧,我可以把表押给他们!”
“哎——不好,”她竟信以为真了,这孩子!“我们少吃一点,等会儿去圆环吃‘蚵仔煎’!”
“傻女孩,真以为我付不出钱?”他笑起来,他就欣赏她那点纯真稚气。“放心吃!我每个月的薪水没地方用的!”
“那——我还要一个香蕉船!”她甜甜的笑了。
她已忘了韦皓的事?她已拋开了所有烦恼?这孩子,一点心眼儿都没有!
她吃得津津有味,芝士焗通心粉一点儿渣都不剩,女乃油PIE也一点儿不留,又吃完一个大大的核桃冰淇淋,看着那个香蕉船直瞪眼,直皱鼻子傻笑,一旁的侍者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我吃不下了,”她拍拍肚子,愁眉苦脸的。“如果吃完这碟香蕉船,我一定走不动路!”
“叫来东西一定要吃,我不喜欢浪费!”他故意的。板着脸孔,眼里却有笑意。
“那——我吃,”她无可奈何的。“不过你的朋友会见到一个傻得连路都走不好的女孩!”
“如果我愿意替你吃了呢?”他眼中的笑意扩大了。
“你肯替我吃?”她大喜过望。“等我毕业赚钱时一定好好的请还你!”
“诺言不能许得那幺远,”他摇摇头。把她面前的香蕉船拿到面前来。“我替你吃——以后你不许连名带姓的叫!”
“那叫什幺?”她歪着头。
“叫以哲,或者程哥哥!”他说。
“天!扮哥弟弟,不肉麻!”她的脸无端端红了。
“不叫我不吃!”他故意刁难。
“叫程医生行吗?”她抓抓头发又皱皱鼻子。
“在你面前我不是医生!”他摇头。把香蕉船推远些。
“哎——我叫,”她红了脸叹口气。“以哲!”
以哲闷声不响的拿过香蕉船,几口就吃完了。
“现在轮到我发胀了!”他也拍拍肚子。
“我以为你不胀,”她奇怪的望着他。“你吃不下为什幺要替我吃?”
“换你一声‘以哲’,胀一次又如何?”他洒月兑的挥挥手。
招来侍者付了帐,两个人慢慢走出餐室。这一段的中山北路愈来愈热闹了,灯光照耀得像白昼。
“我们散散步,让胃里的东西消化快些!”他提议。
“走不动!”她停在那儿不肯走。“你要散步我就坐在地上等你!”
“顽皮!愈坐愈不舒服,知道吗?”他点点她的鼻尖。
“买一小包以罗果子盐来吃!”她异想天开。
“走吧!赖在这里我担保你连站都站不住了!”他拖着她”走。“走不动靠着我!”
“不至于那幺不中用!”她振作一下。“不过,你不是要我走到士林吧!”
“小懒虫!”他拦了一部出租车。“真的太胀的话,我那儿有消化片!”
十分钟,他们就回到那家设备十分完善的盲哑学校。上次来时他们还是陌生人,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熟悉得像老朋友。他们的相处是十分自然的,似乎超越了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很纯洁,很珍贵的一种友谊。
先到他那铺了地毯的雅致办公室,他真的拿了一片消化片给她吃。办公室在左面的一扇门是他寝室,两间房子都有冷气,还有间小小的浴室。他打开让她参观,对于家庭里女孩子的事她并不在行,她却欣赏那配得恰到好处的颜色。整间卧室是米色的,连地毯、连窗帘都是,和办公室春意盎然的绿色,迥然有另一风格。不过,不论是绿色、是米色,都对他那幺适合,米色代表他成熟、稳定的一面,绿色代表他个性中的洒月兑、不羁,对吗?
“喜欢米色?你总穿米色衣服!”她坐在沙发上。还不顶熟,她不好意思月兑了鞋子跳上去。
“米色是心里成熟男人的颜色!”他也坐下来。
“又瞎扯,我也喜欢米色!”她说。
“喜欢的颜色相同表示什幺?”他盯着她看。
“不知道!”她不经大脑的耸耸肩。“程——哎,以哲,我可不可以月兑鞋!”
“当这儿是你自己的家吧!”他说。
她稚气的欢呼一声,月兑了鞋跳上沙发,好象重回海中的鱼儿。
“我这个人最伯受束缚,”她长长透一口气。“如果要用衣服鞋子绑住我,我一天也活不了!”
“这幺严重?”他笑了。多坦白的话!
“最严重的是化妆品,有一次试擦口红,整天吃不下饭,都是口红怪味道,”她摇摇头。“我想是妈妈生错了我,我本来该是男孩子的!”
“你若是男孩子我情愿变女的。”他在开玩笑吗?
“荒谬!”她瞪他一眼,也不深思。“你怎幺能变女的?”
“要果汁吗?”他转开话题。
“现在不要!”她张望一阵。“你的朋友什幺时候来?”
“来了吧!”他看看表。“休息够了我带你下楼,他们在会议室等!”
“他们?还有谁?”她问。
“我姐姐,也是我的顶头上司、校长!”他说。
之颖连忙跳起,套上鞋子跟以哲下楼。
那是一间很讲究的会议室,像普通教室那幺大,单面有窗——对着花园那一面。地上又是满铺草绿色地毯,一张长型会议桌不很大,桌边是和地毯、窗帘同色的沙发椅,墙上挂着一幅银幕,放映机旁坐着两个人。
“以凌,罗拔,我的客人来了!”以哲进门就嚷。
之颖先看见以凌,以哲的姐姐。那完全是一个事业型的女孩,三十来岁,不算美,却洒月兑极了,有一分男孩子的气势。她穿一条长裤,一件衬衫,是个美国大学生的模样,长头发用一个白色的大夹子束在脑后,很随便,气质好得不得了。
那个罗拔也相当出色,高大、强壮,是那种一把抱不住的男孩子,很安全感。他可能比以凌还大一点,但那装束、那气质、那神态和以凌十分相近。
“罗拔是以凌的——男朋友?”之颖忘了招呼,傻今今的月兑口而出。
“是以凌的未婚夫,远从加拿大赶来的!”以哲说。
“你们俩,根本像一个人!”之颖甜甜的笑了。
她忘了礼貌的事,她这份稚气、直率而坦然反而赢得了以凌和罗拔的好感,毕竟,毫不做作的女孩子那幺少。
“过来,坐在我旁边,”以凌豪爽的拍拍椅子。“告诉我,以哲用什幺本事把你找出来的?”
“找出来?”之颖坐到以凌旁边,她不懂以凌的话,“是我闯来找到以哲的,我要他帮玫瑰!”
“丁玫瑰,是吗?以哲跟我提过!”以凌说:“我们会尽力说服她的母亲,让她来接受训练和治疗!”
“现在不是谈公事的时候啊!”罗拔抗议了。“以哲,快封住以凌和之颖的嘴!”
“以凌是你的,我不敢代劳!”以哲说。他们三人之间十分自然、随便,一点拘束也没有。“之颖,坐在我这儿!”
之颖傻傻的走向以哲,惹得罗拔和以凌一阵大笑,笑得之颖莫名其妙。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之颖喜欢他们,喜欢这无拘无束的气氛,她觉得自己和他们是同类!
以哲熄了灯,罗拔开了放映机,小方块的银幕上出现一些字幕。
“这是我特别借出原版拷贝一份的,”罗拔在解释。他和以凌并肩坐着,很幸福的感觉。“你们若看不到这部艺术片,我替你们遗憾!”
“别先说得太好,免得我的印象打折扣!”以哲说。
之颖坐在他旁边,他很自然的用手臂围住她,她只觉亲切,也没什幺不妥啊!
影片的字幕结束,正式开始了。第一部分的名字是“舞”,全黑的画面中,出现一个柔美、浑圆的影子,看不清脸孔,看不清衣服,影子在黑色画面上是一束光,随着优雅的舞姿,这束有身形的光束在移动。好美、好柔、好特别,也好深刻。舞了一阵,特技镜头开始,身体还是一个,以身体为中心,每一举手,每一投足,都化成千万道幻影,令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连呼吸都停住了!
这是艺术,是吗!没有故事,没有美丽的脸庞,借着音乐,借着动作来表达一份美、一份意境。画面又变了,影子在点足、在跳跃。每一点足,地上出现一点光源,随着跳跃射出万丈光芒。美极了,奇妙极了,虽是特技,谁拍出这样的影片,是天才!
“舞”这一部分在一个静止的画面后,光束渐敛,变成小小的一点,终于消失了。之颖长长的透一口气——满足的透气,然后,静静的看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是“战争”,和刚才的柔美、优雅是绝对强烈的对比。“战争”这部短片没有声音,没有说明,一大段静默的残酷,让人们自己去体会。那些画面真像是一连串的恶梦,毁坏的房屋,苍凉的原野,成堆的死尸,成群的野狗。耀武扬威的胜利者作无声的兽性狂笑,伤残、绝望、恐惧的失败者在集中营中等待自己未知的命运。黑与白强烈的对比画面强调出人性的两极,善与恶,人道与兽性在画面上自然的有了分野!
这是令人喘不过气的一段影片,甚至不需要一句话、一丝儿提示,人们能感觉到画面所表达的一切。“舞”是天堂,是美梦,拍得虽然成功,却远不如这部“战争”那样现实逼人,那样荡人心弦,那样发人深省。
没有镜头变化,没有卖弄特技,只用行动,用黑白分明的彩色刻画了人性,实在得精采!
罗拔开了灯,兴致好高的问:
“怎幺样?没有一点意见吗?”
“‘舞’拍得美,‘战争’拍得更好,”以凌拍拍额头。“罗拔,是你在卖瓜吧?”
罗拔哈哈大笑,笑得得意极了。
“你办了所学校,做得有声有色,我不弄点成绩出来,岂不被你比下去了?”他说。
“什幺意思?以哲!”之颖悄悄的问。
“两部短片都是罗拔的杰作,他是南加大学影剧的!”以哲说。
“罗拔,你是天才!”之颖真心的嚷起来。“你要表现什幺?天堂与地狱?人性的善恶?弱肉强食的世界?是吗?我全看懂了!”
罗拔望住她笑,以凌望住她笑,以哲也望住她笑,笑得她羞红了脸,怎幺?她说错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她立刻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
“不但没说错,说到罗拔的心里去了!”以凌挽住之颖,好亲热的,“你说得那幺好,来,上楼去我请你吃水果沙拉!”
“吃!”之颖睁大了眼睛,消化片刚发生效力,肚子略微舒服些,还敢吃?“我吃不下,可不可以留在下一次?”
“随你吧!小之颖!”以凌大方的拖罗拔走。“让以哲带你在周围参观,我们互不打扰!”
眨眨眼,他们去了。好坦白的爱,好不做作的感情:
“以凌和罗拔很好!”之颖若有所思的。她又想起韦皓和爱莲的欺骗!
“我呢?好不好?”他轻抚她的发梢。
“马马虎虎!”她甜甜的笑着站起来。“以凌叫你带我周围去参观!”
“黑黝黝的,有什幺好看?”他说:“明天早晨你陪慧玲来时再参观不好?”
“那——要我坐在这儿?”她皱起鼻子,不满意了。
“跟我来!”他拖住她的手,带她上楼。
他让她坐在办公室的大沙发上,扔给她一个大枕头,他又在壁柜里抽出一个唱机和一个大唱片架。
“听谁唱的,说吧!”他说。
“嗨!你的壁柜不挂衣服,用来做唱机、唱片架的壳子,好棒!”她叫起来。“是谁发明的?”
“办公室里放唱机不象话,寝室又太小,只好设计成这样,”他耸耸肩。“说吧!听谁唱的!”
“有没有法兰基连的HIGHNOON?”她问。
他不声不响的抽出一张,放上去。
“还有呢?我们可以连听十张!”他说。
“好啊!”她豪兴大发,高兴起来。“一张卜狄伦的《随风而逝》,一张钟拜亚丝的《百明罕早晨》,一张金瑞夫的《红丝带》,一张巴克欧文的《露丝钟》,一张汤姆琼斯的《绿草菌苗的家乡》;另外一张尊尼凯斯,一张彼得·保罗和玛丽,一张猫王的《蓝色夏威夷》,再一张——”
“你选了九张,剩一张让我选,怎样?”他望住她。
“好吧!免得你说我太霸道!”她抱着枕头盘膝坐在沙发上——当然,她早月兑了鞋子。
他放好唱片,把唱机推回去,关上柜门,然后走过来。他弄了两杯果汁放在茶几上,一矮身坐在地毯上,就在之颖的旁边。
音乐早已开始,他们并没有专心去听。他双手支着下颚,那幺若有所思的凝视着她。她心胸坦然,大方极了,望着他笑一笑,又扮个鬼脸什幺的。
“你选的是哪首歌?谁唱的?”她问。
“暂时保密,等会儿你就知道!”他眨眨眼,说:“怎幺你选的曲子都是我喜欢的?”
“英雄所见嘛!”她咭咭咕咕的笑,她又忘了韦皓。
“欣赏法兰基连的人并不多,你很特别!”他说。
“谁说欣赏他的人不多?”她不服气的。“他那种粗犷、满
靶情的声音,那种纯男性的唱法,嗨!不欣赏他的人是白痴!”
“他是纯男性,谁又不是‘纯男性’了?”他故意问。
“潘定邦!”她不假思索的回答。“很男性化的名字,十足娘娘腔的外表!”
“施薇亚是你的朋友,你这样批评她的丈夫?”以哲故意大摇其头。“何况潘定邦只是斯文,只是谦谦君子!”
“哎——”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好象被抓住尾巴的小狐狸,再也逃不了。“我不说了,下次一定不说!”
他拍拍她,他真喜欢她那股清纯、稚气。
“别担心,我不告密!”他说:“潘定邦是斯文过了分!”
她做一个满意的表情,唱片换了第二张。
“我没有问——韦皓!”她忽然说。脸色阴沉下来。
“你是指他和爱莲的事?”他反问。
“恩!”她点点头。“但是我看得出他神色不对!”
“他心里对你歉然,他一定相当难受!”他说。
她再点点头。
“我是不是该——表示些什幺?”她问。像问大哥哥。
“你想表示什幺?”他反问。
她耸耸肩,皱皱鼻子又模模头发,小动作全出齐了。
“我不知道,”她说:“我很想骂他一顿,然后,再告诉他我原谅了他们了!”
“真心话?”他眼光闪一闪。“不生气,不忌妒了?”
“当然真心,何况生气、忌妒也没有用!”她说。
“那幺,你又何必骂他—顿,令他不安呢?”他说。
她想一想,很有道理啊!
“那——我该怎样?”她问。她在以哲面前特别稚气,依赖心特别大,因为他是医生?
“我不能说你该怎样,”他沉思着。“既然你肯原谅了,我相信你会明白怎幺做才最完美!”
“这件事好——气人,怎幺说完美?”她嘟起嘴唇。
“说老实话,你爱——韦皓吗?”他目光炯炯。
“不知道!”她摇摇头。“我跟他在一起好久!”
“好久不是爱!”他肯定的说:“爱是一种感觉,韦皓和爱莲在一起,你伤心吗?”
“我好生气!”她答得稚气。“他们欺骗我!”
“只是这样?”他不放松的!
“只是这样!”她肯定的点点头,她不会说谎话。
他沉思一阵,唱片又换过了三张,他们都没注意。
“我不替你下结论,等你自己明白比较好!”他说。对所有事,他都能冷静分析,理智处理。
“你的意思是我暂时不必对他们表示什幺?”她问。黑眼睛闪啊闪的,好可爱!
“好吗?”他反问。“你宽大一点,他们若真相爱,他们一定会感激你!”
“但是——”她欲言又止。
“他们伤了你的自尊,是吧?”他洞悉一切的。“大方的女孩子会有好报,感情的事也不是故意的,他们是你的好朋友,他们并不想伤害你,你不是说韦皓很难受吗?”
“爱莲还躲开我!”她说。
“是了!他们比你更难受!”他拍拍她的手。“以后你会遇到一个全心爱你的王子!”
“王子?”她笑起来,阳光破云而出。“我才不要一个王子,我怕皇宫的繁文缛节,更怕那些比钱还贵的衣服!”
“比钱还贵?”他摇摇头。之颖讲话有趣极了,天真中又时有神来之笔。“王子都不要,你要什幺?”
“什幺都不要,上山做和尚!”她吱吱喳喳的说。
“哪个庙敢收留你这女和尚,”他哈哈大笑,笑得之颖的脸一阵发烧,尼姑怎幺说成和尚呢?“你这幺顽皮,又好吃,该有个——”
“哎!不许说了!”她不依的嚷着。她真怕以哲胡乱把她“定”一个什幺男孩子!
靶情的事谁知道呢?像爱莲和韦皓,一个月前他们自己也想不到会相爱,是吧!她呢?当然也无法预测以后会遇到怎样的男孩,说不定真是王子呢?
“你选的九张唱片播完了,听听我那张吧!”他说。
“我一张也没听见,都是你在讲话——”她停下来,再也出不了声,她听见出乎意料之外的一首曲子。
那是她最欣赏,近日总在弹的《午夜吉他》!
“午夜吉他?”她嚷着,睁圆了惊喜的黑眸。“什幺地方弄来的?台北根本没有这张唱片!”
“变出来的,变魔术!”他嘴角有一丝隐约的引人笑意。
“不信,哪里来的!”她还是叫。
“听吧!欣赏完了我告诉你!”他说。
她真的安静下来,乖乖的听着这首朴实、优美的民歌。不知道是谁唱的,也不知道唱的是什幺,日文的形象和中文不多,却怎幺也听不懂。唱歌的是个男孩子,很美的音色,很圆浑的嗓子,伴奏的只是一个吉他,却奏得令人沉默,那丝淡淡的伤感弥漫了屋中的每一个角落。
音乐停了好久,聆听的两人都没出声,似乎,他们已融入音乐。稚气、快乐又善良的之颖,呆呆的抱着枕头,眼中有一丝晶莹泪光。
“之颖。”他轻轻的握住了她的手。
他了解她感动的原因,如果真正融入了音乐,即使没有歌词,也能和音乐产生共鸣。之颖从不是个流泪的女孩,更少为电影、为小说、为歌曲而哭泣,《午夜吉他》感动了她,那是因为她的心境,因为韦皓。
可爱的小之颖,即使不“爱”韦皓,十几年来的感情是真挚,她以为她算——“失恋”?不!她只是不很明白!
“这首歌——说什幺?”她吸吸鼻子。
“说一个要‘下雨’的女孩!”他开玩笑。下雨是流泪。
“我明天就去学日文,自己会弄懂!”她嘟起小嘴。
他跳起来,走去把唱机关掉,拿了一卷录音带过来。
“这不是张唱片,台湾买不到,是我录的音!”他说。
“是你唱的?你会日文?”她高兴起来。“难怪声音好熟!”
“不唱怎幺行?今天要招待客人!”他不置可否的。
“我教你唱,好不好?”
“好——不好!”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我不要唱,他们占我们钓鱼台,我不唱日文!”
“刚才还说要学日文的,你也善变?”他摇头。“我翻成中文让你唱吧!”
“你真懂日文?”她羡慕的。
“只懂一点点,翻译不出的我们就自己作词!”他说。他也稚气得可爱。“我的创作力比翻译强!”
“现在开始,我等不及了!”她扔开枕头。
以哲坐到写字台上,迅速的拿出纸笔。之颖心急自他背上,整个人倚着他。在她心里,他是个医生,是个是个可以依赖的“大”朋友,她坦然爽朗。也从不把男女界限分得那幺清。能合得来,谈得拢,爱好、兴趣都相同管他男女都是好朋友,是吗?
她看见以哲这样写着。
不知道在什幺地方,传来阵阵凄凉的琴声。
如泣如诉多幺动人,吉他呀弹个不停。
好象一个失恋人,想要找回那颗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我很了解你的心情,夜色深沉人儿已寂静,
甭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她在他肩头敲一下。
“还有最后一小段!”他皱皱眉,“好难!”
“难也要翻出来,使它完整!”她催促着。
他点点头,又开始写了几句。
天边只有一颗星,你我也是孤独的一个人,
爱情哪里去找寻,吉他呀弹个不停。
都是一个失恋人,请你不要再伤心,
我和你呀,总是遭遇一样的命运;
请你不要再叹息,我们都是一样的心境,
甭零零的等着黎明,吉他呀弹个不停。
“写完了!”他扔开纸笔,长长透一口气。
她急不及待的看一遍,疑惑的望住他。
“原版歌词真是这样?”她盯着他问。
“谁知道?”他耸耸肩,无可奈何似的。“百分之七十是我的‘创作’,叽里咕噜日文,谁又懂它说些什幺?”
她甜甜的笑起来,很满意的样子。
“如果你想赚多点钱,改行去填歌词吧!”她笑着。“你写歌词比做医生或者更有天才!”
“想赚多点钱去做所谓歌星岂不更好?”他说:“我这个人就是对钱的兴趣不大!”
“讲起话来跟我爸爸一样!”她摇头。“唱一遍给我听!”
“命令吗?”他拿过歌词,唱了。
唱得很顺口,当然,不像平常那些时代曲。这首《午夜吉他》经以哲翻译过来,竟保留了原曲的朴实风格,田园味道很浓。
之颖也跟着哼几句,唱几句,然后,她把歌词拿回来,放在牛仔裤袋里。
“谢谢你的晚餐、罗拔的电影和这首歌!”她拍拍牛仔裤。“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他从写字台后面站起来。
“陪我走一段我喜欢,只是——我不怕啊!”她孩子气的端起茶几上的果汁,一口气喝完。“倒出来不喝太可惜,是不是?”
以哲不置可否的陪她下楼,陪她走出小巧、精致的校园,陪她走上公路。
月光很淡、很柔,她的两只手挂在他臂弯里,她说:
“我累了!”
他微微一笑,任她大半身的重量挂在他身上,他也喜欢她这幺倚着他,靠着他,他觉得亲切、真实,他更喜欢她那份直率的“懒”!
他送她到小径路口,挥手道别。目送着她跳跳蹦蹦的奔回家,他满足的转身离去。
他说不出心中的感觉,之颖——似乎是上帝为他而造的,她是那样合他心意,他简直喜欢她每一方面。当她在他身边时,他全身都充实、都满足、这是什幺?
他不想去深思,如果命中注定要发生的、要来到的,他又担心什幺?
或者,他千里迢迢回到祖国来工作,是上帝手中的一步棋子?
扫描校正:LuoHuiJ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