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欢在精品店试穿调整型内衣,说实在的,以她傲人的条件根本不需要这些东西。只是她有点闲又有点累,因为她的后头有只跟屁虫,甩也甩不掉。
“紧迫盯人”是巩群翰“没办法中的办法”,连女人家的店他也跟了进去。琳琅满目的各式尺寸女用内衣令他浑身不自在。
被她“陷害”带回家一只女用手表,已经很呕了。如果再被迫带回这些罩杯,他可能从此没脸见人了。他假意看着,其实是在监视她老毛病又发作了没。
试想,如此贴身的内衣,如果是偷来的,良心会安吗?穿得会安稳吗?不掉下来才怪。
可是才过了没几分钟,巩群翰的眼珠就快凸出来了……
唐欢当他是个透明人一般,自顾自地穿着36寸C罩杯走出更衣室。
碑群翰心中啧啧称奇!她真的是天生尤物,何必再“调整”呢?胸前若隐若现的吸引住碑群翰的目光,他甚至忍不住想向前轻轻揉捏它。他微微脸红地将头别过去,他肯定她是故意的。
她根本是有意挑逗他,试探他的专业道德情操。
心静自然凉,巩群翰猛煽了煽风。唐欢换好衣裳,莲步轻挪地步出了精品店。完了!她又没付账了。巩群翰哀嚎着,他又要替她收拾烂摊子,他才不干。
好在她这回没靠近他,他口袋内没装。
“先生!”店员叫住他。
“啥事?”巩群翰故作不知。
“你的女朋友请你刷卡!她吩咐我们要包装好,她说你要送给另一个女朋友的。”可恶,她居然如此戏弄他。明知道如今他靠她的谈话咨询费度日。
碑群翰面色铁青地提了一袋女性用品走出来,他送谁啊!
唐欢坐在乳白色的跑车上,优雅迷人地叼着根烟。
“女人抽烟不好看。”巩群翰劝她少抽烟不是基于他的医生本能,只是一种纯粹大男人的心态。
姿态撩人的她放肆地朝巩群翰吐了个烟圈。
“你别捉弄我——”他愤而将袋子扔进车内。
“巩医师,你太紧张了。你是不是常感到焦虑不安,寂寞难耐,生活空虚呢?你很想找人谈话,对象是谁并不重要,只要能一吐为快。你害怕独处,你需要刺激……”唐欢频送秋波,姿态迷人,巩群翰仍觉心猿意马。
明明是病人,却反过来把巩群翰当成了被辅导的对象。搞什么鬼!
偏偏……他又不能对她说什么……
“我说中了吗?心理医师也需要被辅导的!”唐欢噘起了嘴来,两片如含苞待放的唇蕾,在他眼前放肆地挑逗,双眼却又无辜而纯情……
“我受不了了——”巩群翰大喝一声。别用这种眼神看他,他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这里可是大街上那!他居然一再地被女人当众调戏!
他一个箭步跳上车去,推开唐欢,换成他驾车,猛踩油门扬长而去。
呼啸而过的风声、车声,他全都视而不见。
他只听到他内心渴望的声音,他要女人,一个成熟妩媚的女人。眼前就有一个,而且是个最适合的人选。他一颗心全被给遮盖住,他疯狂地想要得到唐欢。
他把车开到汽车旅馆,一把将她抱入房内,重重地把她扔在床上。他毁了!他真的毁了,他毁在这个木美人手里!
她错在太美丽了,玉体横陈的她教人心神荡漾。什么职业情操全抛到一边去,先温存一番再说。
他的吻落在她的唇上,一如在他先前的梦境之中。
“等一下!我想换上新内衣——”她在这个节骨眼开口了。
“何必呢?反正都是要月兑下来的。”巩群翰对着她的耳垂吹气,他可是个调情高手。
“我想——我想穿给你看……”唐欢娇羞地闪躲着。
“好吧!”巩群翰对女人还有基本尊重。
由于袋子在车上没拿进来,唐欢整了整衣衫出门去拿。巩群翰即刻冲进浴室刷牙、漱口、冲澡,一切动作在三分钟内完成,还喷了古龙水,他兴奋地躺在床上,不到半年,他已经快破功了。
算了!反正他不说江凯也不知道——
忽然“砰”的一声门开了,巩群翰赤身露体,张开手准备拥抱。一个身材臃肿肥胖的女人穿着小了好几号的蕾丝内衣,就这样半遮半掩地走了进来,群翰吓得倒退了几步。
“你……你是谁?”群翰马上弹了开来跳进被单内。
“你不是要女人吗?反正只是解渴的,是谁都一样。”这个女人又胖又丑,脸上的妆像个大花脸。
他认得这件内衣,那是唐欢挑中的。
而这个丑陋的胖女人,再仔细一看,不正是旅馆女侍吗?妈妈咪啊!碑群翰连滚带爬地想找回他的衣裳。
完了!不见了!这个唐欢这次偷光了他的衣裳。
“钱付过了啦!不过看你长得这么俊,倒贴你我都愿意。”欧巴桑已经贴了上来,巩群翰急忙裹着被单夺门而出。
天啊!他如何见人,他在旅馆门口躲躲闪闪,神情狼狈至极。
“叭——”一声刺耳的喇叭声吸引了他的目光。
是唐欢,这个该死的女人又丑了他一次。
他疯狂地向前冲去,可是她竟不停车又往前开,他只好拚命地追着车跑。
“唐欢!傍我停车——”他大吼。
唐欢没停,只是放慢了速度。可是他仍追不上。
“把衣服还给我——”他气急败坏地大喊。
一件BVD从车窗里飞了出来……一件三角内裤。他也顾不得了,拾起这件红色BVD在被单内穿好。这次扔掉被单,以跑百米的速度往前冲,非追上她不可。
长裤、内衣、衬衫,一件件从天而降……
“唐欢,你这个变态女人——”巩群翰跑不动了,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地捡回一件件衣裳,还好这次她手下留情,皮夹仍在,足以付“公车钱”坐回家。
“挫败!天大的挫败,我不干了——”巩群翰决定狠下心肠放弃了。
“院长!我要回医院上班。”
“群翰!你太激动了。”院长立即安抚他。
“唐欢根本不是病人,她是妖精、是魔鬼……”他愤愤不平地大吼。
“她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孙女——”院长还想搬出人情。
“院长,您还是另请高明吧!”群翰仍一口回绝。
“唐欢除了有‘不良习惯’外,她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不是吗?她是我老友收养的孙女,收养的孩子性情难免古怪了些,再加上我老友的耳濡目染——”
“你老友是……”群翰这下好奇了。
“人称她‘千手观音’,这外号可名不虚传。”院长和这“千手观音”之间似乎过从甚密。如今老友临终托孤,所以院长才找上他。群翰已经整理出眉目了!
“人之将死,总希望下一代别步上后尘。”院长感叹!
歹竹怎能出好笋,这是必然的现象。
“不行!我还是要辞。”巩群翰斗不过她,于公于私皆是如此。
“群翰,你一向不怕麻烦的,莫非……”院长揣测。
“没有,没那回事!”巩群翰赶紧连声否认。
两人沉默片刻,都没有说破。本来嘛!男医师和女病人之间如果有暧昧关系,如何能让别的病人信服呢?何况唐欢吸引他的只是她的外貌……
真的只是这样吗?至少目前是如此。
“群翰!你不能看在我的份上,再试试看吗?”院长都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巩群翰意志逐渐动摇了。
院长一直待他很好,他是个好人,而且年纪又大了。
“好吧!”他勉为其难地继续做下去,绝不是看在钱的份上。巩群翰得重新拟定咨询方针,她太不按牌理出牌了。他的金笔不见了仍找不回来,绿色札记被偷了也没下落。这个唐欢又一问三不知地装无辜,哪天该换他去她家翻箱倒柜找了。
这两样东西对他都很重要,而且他不是原始主人。
非找到不可,一定还在唐欢那。他私下暗自盘算着。
唐家
女佣又泡了杯卡布其诺咖啡给巩群翰,他嗜喝这种口味。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他的咖啡已经喝完了。
又到了咨询时间,立竿要见影,但至今却仍无成效。
“我一直在想,我们之前是否见过?”唐欢又扯开话题。
“是见过,你是桃色礼盒中的月兑衣舞娘,扒光了一室男人。你也是橘衣女郎,硬是栽赃给我。你也是把书当垃圾丢弃的木美人,我们之前见过三次面了。”巩群翰记得一清二楚,总有一天他会连本带利讨回来。
“是吗?”唐欢的口吻中有着失望,但是他并未看出。
“我的金笔和绿色札记什么时候才还我?对了,还有我的星辰表……别告诉我你听不懂国语,用英文讲我也行。”他一一细数她的罪状。
“那金笔和札记是你的吗?”唐欢淡淡地问。
她喝的是一杯冰镇爱玉,冰凉可口。今天她的卷发全垂到左肩,右耳环露了出来,是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坠子。
她身子半向前倾,明显地展现出来。巩群翰强作镇定,一手拿起杯子猛喝。奇了!他咖啡不是才喝完?再仔细一看,他用的竟是唐欢的杯子,上头还有着口红印。
唐欢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惹得他又是一阵心神荡漾。
她缓缓拿出他的星辰表来,是他的没错。
“回答我的问题就还给你——”她微笑地晃着手表。“这些东西都是你的?”
“不是!那金笔和札记原始的主人不是我!”巩群翰从实道来。那是别人的,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
唐欢听着,她的眼神闪烁着,散发不为人知的光芒。
“既然不是你的,不如送给我吧!手表还你——我一向没这种习惯,到手的东西还物归原主,今儿个是破例了。”唐欢将手表放在茶几上,推向巩群翰。
碑群翰没有接受协议,这根本就不合理。
“我不能接受!”他断然地说,没有收下表。即便那原本就是他的。他不会为了拿回手表放弃金笔和札记。
“那金笔年代久远,已经不值钱了!札记的纸页也泛黄了,留着有何用?”唐欢感叹地道来,言谈中不胜唏嘘。
“不管它们变成怎样,对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巩群翰站起身来,他绝不妥协,别对他使出美人计来。唐欢也站起身,把长发从左肩甩到右肩,用手拢了拢整齐。
“那是女孩子送给你的吧!”唐欢一语道破。
“唐欢,我不知道你又在打什么主意,别摆出一副吃醋的模样,我不会上当的。我知道你不会看上我,你玩弄我一次就够了,遇见你这种风情女子,我会看好我的心,不会被你偷走的……”巩群翰立即划清界限。他是迷恋她,但不是他的“心”,是他的“”。
“她对你那么重要吗?”唐欢久久不语直盯着他瞧。
“你干么一直问这个?谁都会有过去,医生也不例外,我何必告诉你?听好,你才是我的病人。”巩群翰不想提从前的事,往事已矣,再提又有何用。
“你是心虚还是害怕?”唐欢步步进逼,美丽的脸庞上写满了问号。
“你在审问犯人是不是?”巩群翰受不了这种气氛。
“把手表拿走吧!今天到此为止。”唐欢下了逐客令。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何一直要探究我的过去——”
“你不也是!难道你就没问过我的过去?”唐欢回敬一句。
“我不知道你用意何在,但金笔和札记我是非要回不可!包括这个手表。”巩群翰拿起了手表,这可值不少钱。
“你没听懂我的话?以物易物——”她的脸沉了下来。
唐欢不高兴的时候,像波斯猫张牙舞爪的样子,有种娇纵的美丽,反而更添迷人风采。
“有本事再来偷回去——,
碑群翰话未说完,一阵风似的一个身影在他面前一晃,然后手表就不见了。
痹乖,女神偷就是女神偷,甘拜下风,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
兵不厌诈,他立刻冲向书房寻宝去。
“巩群翰你敢乱来……”唐欢追了上去。
他第一个动作就先翻书桌抽屉,这是一般人的习惯。他的手才打开抽屉,另一只手就把抽屉推回。
痛啊——
群翰的手指被紧紧夹住。不过他的确看见金笔和札记被收在抽屉内。
痛死了!唐欢好狠的心,他用另一只手去推她,无巧不巧竟推在她的酥胸上。哇!软绵绵的非常有弹性,令他猛地一呆。
唐欢并没有喊叫出声,反而打开抽屉,自己拿出了金笔和札记。
“如果你能默写出札记中的任何一首诗就还你——”唐欢替他准备了白纸,让他坐在书桌前用那枝金笔写。
碑群翰拿着笔,可他写不出来。
他知道札记里头全是一些断断续续的诗句,可他没有背下来。他是翻过,也大概知道是情诗之类的句子;但叫他完整地默写出来是不可能的,何况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碑群翰咬着笔杆,像是应试的学生。
而唐欢则像是监考老师,一板一眼由不得他马虎。巩群翰怎么回想也想不起来,他一直将札记放在保险箱中。他紧张得手心冒汗,他只记得诗句似乎都和“星星”有关……
唐欢的严厉让巩群翰猛地脑袋一片空白,他多久没背诗了,自从国小时念完唐诗三百首之后,他就与“诗”绝缘了。
“唐欢,你别无理取闹行不行!”他沉不住气。
唐欢顿了顿,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后,竟轻启未唇,喃喃地念道:
最恨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那让我找不到你的方向
最爱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可以不和别的星星追逐你
最恨又最爱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它老是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唐欢喃喃地念出这首诗来,巩群翰没料到她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我给你机会了,你不及格——”她要收回金笔。
“不公平,事隔太久了,你最近才私自阅读的。”巩群翰想耍赖,可唐欢不罢手。
“你是个不守信用的医师吗?”这句话刺伤了巩群翰,他黯然地扔下笔。
两人有片刻的沉默……
碑群翰蓦然抬起头来,重新打量着唐欢。
“你到底是谁?为何一直打探我的私事?”他终于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她一直在逼他面对前尘往事?
“记得我们有约,十年之约不见不散!”唐欢话才说完,巩群翰就霍地一声站立起来。她怎么知道这件事?
“我是纠察天使,来看你有没有遵守约定。”唐欢再度语出惊人,这些话不都是……
“你到底是谁?你和叶明旋是什么关系?”巩群翰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全是阴谋,他被唐欢设计了。
那一年,巩群翰在少辅队当义工,他当时尚未毕业。少辅队中有一些言为偷窃失风被捕的少女,其中一个就叫做叶明旋。明旋是个大方活泼的女孩子,性情开朗,俏丽可人。
可惜她年幼无知触犯法网,和一些少女同时被带到少辅队接受辅导。当时辅导她的“大哥哥”就是巩群翰。
二十岁的巩群翰英姿焕发,而且古道热肠。当时他念的其实不是心理系,只是对人性有着好奇,所以在朋友介绍下来当义工,成了他们口中的“大哥哥”。谁知道他热心过了头……
明旋竟然爱上了他!而且是疯狂地迷恋他。
每天的咨询时间,她都顾左右而言他,而且每天为他写一首情诗,写在绿色的札记上给他看。
碑群翰只把她当小妹妹看,可是人言可畏,流言四起,搞得巩群翰一个头两个大,极力想撇清关系。
好不容易熬到明旋可以离开少辅队,他以为他解月兑了。没想到离开前夕,她居然找到了他的住所,而且主动要献身给他。
他不否认十七岁的明旋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但理智告诉他不能接受。
“等你长大再来找我吧!你现在还太年轻了。”
“你嫌弃我是个扒手。”十七岁的她流下了清纯的眼泪。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安慰她,想就此打住。
“那要等多久——”她不会轻易放弃的。
“十年吧!等我十年后真的当了心理医师。”巩群翰不过是随口说说,只想快快打发她走。
十年,够久了吧!十年后谁还记得谁呢?
谁知道在明旋离去不久后,她就出事了。巩群翰作梦也想不到,她居然一天也等不下去,她自杀了——
而且就死在他和明旋的咨询室内,只留下了一本札记和一枝金笔。
记得当时是她一个少辅队内的朋友把东西转交给他的,至于是谁早已印象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穿了件松垮过长的下恤,一头乱发又遮住大半边脸,而且一直不正眼看他。
但他一直将金笔留在身边,随时警惕着自己,也加强了他转系就读的决心。后来他如愿念了研究所,也将此事锁入记忆。纪念一个折翼的天使,他能做的都做了,只差没为她守身如玉而已!
碑群翰本就风流潇洒,但他因为这件事,从此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地处理男女关系。
碑群翰面对现在的变局,却坠入往事而无法自拔……
碑群翰呆愣太久了,唐欢忍不住打破沉默。
“我就是把金笔和札记转交给你的人——”什么?他深深震惊。
唐欢女大十八变,难怪他认不出来,而且她又不是他辅导的对象。巩群翰没想到女人的“善变”可以有云泥之别。
“那现在你要如何?”其实巩群翰很遵守承诺,对于一个死去的人而言,这已是最大的尊敬。
唐欢笑而不答,因为她要报复他,明旋是她最好的朋友,却为他而死!
她要巩群翰疯狂地爱上她,然后再抛弃他,为明旋出一口气。
十年了,好长的日子。如果当时不是明旋护着她,两人不会同时落网的……
如今的唐欢早已尽得女乃女乃“千手观音”的真传,她是新一代的掌门人。女乃女乃临终前一定是头壳坏了,居然想叫她“从良”,怎么可能?但她也只能先安抚女乃女乃好让她安息。
唐欢不打算把底牌全掀了,她在吊他胃口。
“你太不重视一颗少女的心了!”唐欢随便念了几首诗,巩群翰全无深刻印象,他并不愧疚,但却觉得在唐欢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可以走了吗?”他头皮一阵发麻,待不住了。
“你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明旋吗?”临走前他又被唐欢叫住。
碑群翰摇头,真的没有。他根本无心去欺骗一颗少女的心。
“那你又何必保留金笔和札记?丢了它岂不更快活……”唐欢的迷糊外表下却有颗玲珑透明的心。
“我不是那种人,我有血有泪有感情的。有人为我自杀,我当然会难过,会铭记在心。”巩群翰反驳道,他不是冷血动物,他也有过煎熬挣扎的。
“是啊!不知道巩医师之前风流史的人还真容易被骗!”唐欢泼他冷水,他立刻像只战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
“你在调查我——”巩群翰怒不可遏地胀红了脸。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不置可否地冷笑一声。
“我不跟你扯了,懒得理你这种人!”他气愤地逃离了唐家。
唐欢是很“恨”巩群翰没错,但说起来渊源可太多了。
十年前巩群翰从未注意过她。因为她当时是个黄毛丫头,所以他没挑中她辅导。她的“大哥哥”是个乏善可陈的老古董,光听他讲话就想睡觉。她武断地认为巩群翰是“以貌取人”,挑美丽的明旋而不选她。十七岁少女的心是易感的。
而且那些情诗其实全是她的杰作,明旋根本是个不爱念书的人,国文从未考超过四十分,所以那些深情易感的情诗,全是她一手代笔的,所以每一首诗她才都能倒背如流……
当和巩群翰再度相逢时,他居然没认出她来,她是麻雀变凤凰没错,可她再三提醒他“以前”是否见过她,他却只记得那三次她的“顺手牵羊”之作,真是气煞她了。
况且她也怀疑明旋自杀的原因并不单纯,可能是被巩群翰始乱终弃,所以才走上绝路。当然,这件事已死无对证了。
最可恨的是,他竟然不记得她“写”的情诗的只字片语……
唐欢对他的罪状足以倒背如流,琅琅上口,她够有理由“恨”他了吧!
她和女乃女乃在外国“行走江湖”多年,一直到女乃女乃病危才回台湾定居。也言为如此,她才有机会再碰到巩群翰。
冤家路窄,她可是当桃色月兑衣舞娘时就一眼认出他了,而他竟然和其他男人一样,只当她是快到口的肥肉。
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至少唐欢还没见过。
重读以前的少女手札,看着自己十年前的字迹。有一件事她一直不愿意去承认,那就是她当年是否“假戏真作”,也爱上巩群翰?
她现在一直找“机会”接近巩群翰,她非要他爱上自己不可,她会用尽镑种方法的。
让他爱上她!掉入这个爱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