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爱在纽约的季节 第十二节

突然出现在我的四周,现在是Mlies一贯的仪式—表示他忙完了,可以好好陪陪我了。

上午八点钟,我整个人“瘫”在诊疗室的座位上;忙了一回急诊室的大夜班,整个人像要散了似的。

一点第六感和淡淡的咖啡香让我倏的睁开眼睛,伸手接下Mlies递过来的纸杯。浅浅地对他笑一笑,眼波和他的交会,告诉他:嗨!很高兴你回来了!

沿着纸杯的边缘,我试着学某些手腕高明的情场老手,用不着痕迹的目光,打量今天的Mlies—这是Fan教我的小把戏,她说:“Kay呀!有时侯我会觉得非常无法想象你是怎么谈恋爱的。”

我懂芬的意思。她说的是我向来粗心—我认为是“大智若愚”,木头木脑—我觉得是“老实木讷”和缺乏女人味—根据Mlies所说,这叫“有自己的风格”。

所以她教了我一点小小的技巧,能够“洞烛机先”。

Mlies今天很不一样。黑色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束在后头,泛着自然的光泽。十万瓦特的笑容和他清亮的眼神一样炫目;我不大会认名牌,不过套在他最外面,把他的身材撑得像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的这一件大衣,绝对是不折不扣的亚曼尼。全套整整齐齐的深蓝色西服、领带、皮鞋,甚至袖扣、领带夹,看得出全是名牌;不像平常他选择的质地绝佳但不见得昂贵的衣着,更不像每次他忙完后的模样。

不晓得内衣裤是不是卡文.克莱的?我有点邪恶地遐想着。

“Kay?”Mlies出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What?”我直视着他的脸。

“你还有事吗?不然我陪你走回宿舍。”

“噢,对!我没事了!我们可以走了!”

我和Mlies步出医院;入冬后室内外温差更大,我小小地打了个寒颤,抱紧身上的大衣,快步跟上Mlies。没想到身后立刻披过来一条围巾,Mlies定在我面前,替我围上它。乖乖!纯羊毛的,不晓得又是哪一家的精品。

“怕冷也不晓得多穿一点。”Mlies用宠溺的口气责备我,听起来像这条有他的体温的围巾一样暖烘烘的。他把我搂近身侧,我们才继续走。

“Mlies,你老实告诉我,这回你是不是去抢劫了梅西百货?”我开玩笑地问他,也有几分试探的意味。

Mlies自己看了看全身,脚步没有停下来,“其实穿这一身,我也挺不自在的。

好家伙!又避掉了问题。

我丢给他一个存疑的眼神,宿舍已经近在眼前。

“Kay,你晚上有没有空?”Mlies在门廊上问我。

“有,干嘛?”

“请你去看一部很棒的歌剧,叫Thefantastics,在外百老汇,格林威治的苏利文剧场。“

“好,我奉陪!”我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又接着问,“看来你今天不需要我招待一顿免费早餐了吧?”废话,他看起来像是刚从高级饭馆用完餐走出来那样光鲜亮丽。

“没错,”Mlies含笑颔首,“而且,我得回去好好想想今晚我要对你说的事。”他很珍重地加了这一句。

“不只是去欣赏歌剧?”

“嘿!”看他一副不正经的样子,想必又要说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话,“我的‘额外服务’绝对不只是这样。”果然!

看来Mlies要告诉我的是件非比寻常的大事,令我有点害怕,也有点期待。我有预感,今晚我会等到所有的答案—决定这一把的输赢,是悲剧还是喜剧。看着Mlies的车驶出去时我才想到,我忘了告诉他十年前我就看过Thefantastics了,如果剧情和他要说的事有任何相关性的话—他其实现在就可以告诉我。

Thefantastics实际上是个挺老套的爱情故事;小男生和小女生中了彼此父亲的圈套而坠入爱河,正在难分难舍之际他们发现了父亲们的诡计,也发现了彼此的不完美和不成熟,大吵一架后分手。多年后,历尽沧桑的他们再度重逢,互诉衷曲,发现往日情依旧然后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结束。

当年看这样一个故事,心里只有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现在看来,则又多了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看完音乐剧已经算很晚了,Mlies和我散步到停车场取车,两个人都静静地没讲话。

“好看吗?”Mlies突然问我。

“不错,很可爱的剧情,而且是我最爱的那种—”

“成长中的年轻人?”Mlies替我把话说完。

“对。”我笑着点点头。

“Kay?停了一会儿,Mlies又问我,“你会不会觉得这个故事很像我们?”

我还来不及回答什么,几声枪响划破黑夜的宁静,停车场刹那间混乱起来,到处都是奔跑尖叫的人群,Mlies伸手将我拦腰一抱,往车与车的缝隙间滚,避开了枪声的来源—一辆正往外疯狂扫射的汽车。令人不解的是,这辆车似乎是冲着我们来的,一直绕着我和Mlies藏身的地点打转。

“你留在这儿别动!”Mlies丢下一句话,拔出他腰间那个“大疑问”—手枪,闪过一辆辆汽车冲了出去。

终于让我看到了。

毋庸置疑的,这就是他的另一面;持枪冲出去的Mlies,是影集里面的那种硬汉,冷静、卓绝而专业,再也不是那个用糖哄我的情人。

很高兴认识你,Mlies。我在心底说。

他绝对是专业的;夹在枪林弹雨中,他照样把车里扫射的家伙干掉两个,不过密密的弹雨毕竟不是那么好躲的,隔着几个车身,我听到他一声闷呼,随即肩上开了道血口,还好他立刻转身仆倒在障蔽的车阵中,没有变蜂窝。

我毫不迟疑地靠近Mlies,掏出手帕压他的伤口,示意他自己来之后,我拾起了地上的枪。

趁那辆车正在疾速掉头的时候,我朝它的中轮开了一枪—这是根据我看了十几年警匪片的经验;估计正确,车翻了。这两个人爬出来,我朝那个拿枪家伙的手补了一发,很好,他的枪也没了。我赶紧回头去看Mlies。

“你还好吗?”他已经自己压着肩上的伤口坐了起来,但是额头不停流下的汗水和他紧抿的唇都显示了他压抑的疼痛。而且他肩上已经染红的手帕还不断在变红变湿。Mlies挣扎地勉强回答我:“还好伤得不重。”

被子弹打中不算重伤?那什么才算重伤?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啊?我在心里一边嘀咕,一边把Mlies驾起来。

“你忍一下,我马上送你到医院。”

“不,不能上医院!”Mlies固执地不肯朝几步外的车移动,奇怪!他的脚明明没事啊?!

“为什么?这是枪伤呀!说不定子弹还留在里头,你想废掉整条胳膊啊?不行!一定要上医院!!”我拉起他没受伤的手臂打算硬拖。远处已经依稀可以听到警车的声音了。

Mlies迅速把我推进车里,他自己则跌进后座,同时对我大叫:“在警察到之前离开这里。子弹只是擦过去,没什么严重的。别去医院,到我家。详细情形我待会再向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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