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麻烦撞上身 第二章

你无声地到来

像在预言着麻烦

太耀眼的光华

会有害怕的感觉

三年级教室

铃!

下课的铃声响起,在老师出了教室后,丁思菱不耐烦地走到独自生着闷气的冯可可身边,“说吧,到底、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一上课,就传纸条给她,传了一节课,每张纸条上都清一色地写着一样的九个字“我要去看炜羽演唱会”,整整传了98张.让地光收纸条就收得手臂发酸。

“是票啦!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我昨天去售票处买票,结果他们说票早在三天前就销售一空了。”冯可可怒气难平地对着下思菱发着牢骚;是天要亡她吗?让她连最喜欢的炜羽的演唱全也看不成?唔,她好想哭。如果她是孟江女的话,这时候不只能哭倒长城了,连金字塔都能一并哭倒。

“买不到票那就干脆别去了。”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太好了,她本来就不想去看什么演唱会.和十万人像沙丁鱼一样挤来挤去。

“不行,怎么可以就这样算了,八年抗日都能成功,这点小事阻拦不了我去看演唱会的决心。”冯可可一脸的势在必得!

八年抗日关可可什么事?“问题是你现在根本就没有票,连进场的机会都没有。”

“总会想到办法的。”她一脸的哀怨。猛然,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冯可可朝着丁思菱眨了眨眼睛,“山人自有妙计。”随即站在课桌上对着全班大声叫嚷,“喂,哪位手上有炜羽演唱会的门票,本人愿以双倍价格购买。”她提出那么心动的价格,应该有人会割爱让票吧。

“双倍?有人要卖也不卖给你呀,布告栏上有人贴出愿意以十倍的价格买炜羽演唱会的票了。”坐在前排的同学甲不客气地泼凉水道。

“嘎,十倍?!”丁思菱咋舌,十倍!!!

“是谁开出的价格?”冯可可跳下桌子,跑到同学甲的面前急冲冲地问道。

“还会有谁,隔壁班的田由美喽。”同学甲凉凉地说。

是她?她知道这个人,是学校出了名的草包美人,家里前阵子刚发了财,成了暴发户。可恶.比钱是绝对拼不过人家的,只好把气往肚里咽了。

看着可可心有不甘的样子.丁思菱难得善良地担起死党的义务,安慰道:“我看这次就放弃吧,又不是炜羽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下次还有机会。”唉,想到有人会用十倍的价格去买演唱会的票,她就想尖叫,一万元耶!可以当她一年的零花钱了。

“你要我放弃?”冯可可很坚决地摇了摇头,她的字典里可没有“放弃”这两个字。要她不去看炜羽的演唱会,还不如让猪飞上天容易些。“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到办法的。”

“会吗?还会有不用票看演唱会的办法?”她表示怀疑。

“当然有了?”她很肯定。

“那你现在想到了?”

“还没……不过就算现在想不到,到演唱会的那天我一定会想到的。”

主啊!拜托,请一定让她想到办法吧,阿门!

——***◎***——

九月的最后一个周末的夜晚,对与许多热爱炜羽的人来说都是难忘的。十万人的会场座无虚席,歌迷们各个手持着荧光棒,随着炜羽唱歌的节奏而摆动。整个会场一片沸腾。

丁思菱夹在一片人群中,深深地看了一眼会场的大门,“可可,这就是你花了一个星期想到的办法?”她转过头,盯着让她“重温”小时候被大人罚站的滋味的罪魁祸首。

她连晚饭都还来不及吃,就被可可死拖着来到这里,和一大批买不到门票的歌述驻立在演唱会场的门口,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地“间接”参加炜羽的演唱会。

“还不错吧,买不到票还能听见炜羽的声音。”冯可可得意洋洋地自我夸奖道,“可见我的头脑还是挺聪明的。”

不错?聪明?基本上没有买到票的人都会这么做。“可可,演唱会奉来就是要‘看’人的,如果你只是要听声音,还不如直接去音响店买CD来听。”她的脚已经站了一个多小时了,好想回去啊!

“可是,现场听炜羽的声音和CD的感觉不一样嘛!”冯可可辩解道。没有鱼,虾也好。看不见人,听听声音也是好的。这是她一贯坚持的原则问题。

算了,碰上这种“炜羽迷”.有理也是说不清的。丁思菱干脆低头研究起脚下踩的水泥地的结构成分……

终于,长达三个小时的演唱会,在欧迷的安可声中炜羽以成名曲《给你伤心,给我泪》,为演唱会划下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丁思菱扯了扯身旁还一脸沉迷干其中的死党,“喂,可可,演唱会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家吧。”三个小时的煎熬也总算好结束了。

“回家?不要,现在才足最精彩的时候。”冯可可摆了摆手,目光开始朝周围搜索着。

“你不回去?!演唱会已经结束了,你还留在这儿干吗?”

“等炜羽出现。”她语出惊人。

“等炜羽出现?”丁思菱吓了一大跳,“他会出现在这儿?”可能吗?

“演唱会结束了,炜羽总得出来吧。你等着,过不了多久就可以看见他本人了。”冯可可肯定地说道,只要能让她见到炜羽一面,让她站一整天她都愿意。

丙然,半个多小时后,在演唱会场外的西面部分有了骚动,随即,骚动波及会场外的各个角落,没有人会再顾及彼此的形象,全都一窝蜂似的涌向西面。

好痛!丁思菱站在原地,揉着被人撞痛的鼻梁,哦,她的眼镜呢?八成是被撞得掉在了地上。她睁大眼睛看向周围。750度的近视让她此刻的能见度极低,不过,却也可以看清楚一个事实.那就是她的周围现在半个人影也没有——包括死拽着她来的冯可可也不见了。她敢打赌,可可百分之两百是“见色忘友”去追炜羽了。

叹了一口气,丁思菱认命地趴在地上如同睁眼瞎子般模索着她掉落的眼镜。眼镜在哪儿?应该是在这附近才对。

啪!

一件重物重重地压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十分“彻底”的五体投地,吃了一个狗啃泥,好重,是什么压在了她的身上?

南宫拓文一手撑着地,一手抚着有点晕乎的脑袋,他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天,他从小学三年级后就没这么跌倒过。如果给他的歌迷看到了这幅样子,不知会做何感想。

“尊驾如果没事的话,麻烦移动一下位置。”一道客气得过分的声音从身下传来,也使得南宫拓文一下子从恍偬中清醒过来。

“啊,对不起。”他赶紧站起身来,往后退了一步。

喀啦!镜片掺杂着塑料碎裂的声音同时传入两人的耳朵。

懊不会是她的眼镜吧?!

丁思菱一把推开南宫拓文,从他的脚下抢回自己的眼镜,她的眼镜,她已经戴习惯的眼镜,就在他的脚下“寿终正寝”了。

“你——”她眯起了眼,想要努力看清楚仇人的长相,奈何视力太差,只能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他是个男人,而且个子很高,足足高出她一个头,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

“你的眼镜碎了。”他淡淡地开口说出事实。”我知道。”

“而我不是故意的。”

“我也知道。”她更知道这地方一定跟她犯冲,不但让她被压得一嘴巴都是灰,还让她的眼镜终于得以结束使命,回归自然。

“我会赔你一副眼镜。”他建议,毕竟理亏在他。如果他看清楚前方的话,就不会绊倒在她的身上,更不会把她的眼镜给踩碎。该负的责任他还是会负起来的。

她理所当然地点着头,“你当然得赔!”

这个女孩——实在是不可爱。虽然她长得还勉强可以入眼,但性格还有待商榷。南宫拓文在心里暗暗想。

“那……”他话才说了一个字,就被她打断。

“我的眼镜买来是二百六十八元,用了五年,每年折旧率是10%,所以,你总共要赔我五百元。”

“应该是赔你一百三十四元。”她的眼镜买来也不过是二百六十八元。怎么会涨到五百元!

“总还得包括我的精神损失费和感情损失费吧。”她说出加钱的理由,摊出右手准备拿钱。

这算是变相的敲诈吧。南宫拓文看着眼前摊出的小手,对于她的东拉西扯感到好笑,“我没带钱。”

“没钱?”丁思菱的声音瞬间提高了八度。他没带钱,那她刚才和他说的算什么,“你说过要赔我眼镜的。”

“对,所以你明天照着这个地址来找我。”南宫拓文抽出一张名片,在名片的背后写下一行地址递给丁思菱。由于身边没带钱,只好让她明天来找他了。

还要劳动她的两条腿,好麻烦呐。不过该拿的还是得拿。丁思菱接过名片,凑到眼前仔细地看着,白底的名片上简单地印着南宫拓文四个黑体大字,在名字之下则是一排小字: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咦,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好像是炜羽所属的公司。“你是演唱会的工作人员吗?”她问。

“算是吧。”毕竟他在台上又唱又跳了三个小时,“对了,你的眼睛度数很深吗?”他这时才觉得奇怪,眼前的女孩似乎并没有认出他。即使他改装过了,但眼尖的歌迷还是会认出来的吧。

“近视750度。”她没好气地回答道。他那“干净利落”的一脚使她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雾茫茫的。

好深的度数。“你现在看得清吗?”

废话,“当然看不清。”

“不如我送你回去吧?”话就这么说出了口,同时震住了两人。

虽然南宫拓文被自己所说的话吓了一跳.但是仔细想想还是归咎为自己太过伟大的良心在作祟——这自然跟眼前这个不可爱的小女生没有半点关系。

“不要,我自己会坐公车回去。”又不是傻子!不可爱的女生断然否决了他的提议,尽避她也想早点回到家里,但对陌生人该有的警惕她还是有的,她可不想为了省时间轻松回家和买个教训尝尝。

“你不要?!”他盯着她,难得他好心提议送她回去,她居然还不要!要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坐上他的车却没有成功,“为什么?”好奇,纯粹只是好奇——

“因为——现在歹徒、强盗那么多,谁知道会不会就让我碰上一个。”父亲可是从小就教育她不要随便上陌生人的车。

“你说我是歹徒?”他有些动怒,漂亮的蓝眼睛眯了起来。被人这么侮辱.如果她是个男人,他一定会找他单挑。

“我没说,你自己要承认我也没有办法哦。”丁思菱闲闲地说道,迈脚向着公车站的方向走去。

“站住。”他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一定要送你回去。”他卯起来了。本来她不要他送正合他意,可她说出来的话显然刺激到了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败的男人。

T恩菱不耐烦地转过身,看着被抓住的手,“这位先生,你这样我可以告你非礼的。”

“非礼?!”声音骤然提高。南宫拓文简直要气炸了,能让他情绪失控的人、事、物少得可怜,而她就占一个位子,“我会非礼你?”多少美女他都不屑一顾,岂会看上她这棵青涩的小豆苗!

“如果不是的话,那麻烦你松开手。”

他看着地,而后一言不发地拉着她的手朝着他的车走去。

“喂,你放手!”她是要他松手.可没要他拖着她走。唔,手被拽得好紧,让她想掰都掰不开。

他走到车前,打开车门,一把把她塞进车内。

好痛,她是人,不是东西,没道理像个沙包似的被他塞进来。“你要干……”

“闭嘴。”他冷冷地吐出了两个字,发动了引擎。

她该不会真的碰上了歹徒吧?

“地址?”南宫拓文拼命地压制着自己的火气。

“嘎?什么地址?”她莫名。

“你、家、的、地,址。”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字一句地说。

他要她家的地址!“喂,你别想要绑架我,我家没钱交赎金。”她是堂堂警局局长的女儿,却沦落到被绑架的命运。神啊!你死到哪里去了?

绑架她?南宫拓文的脸皮明显地抽搐了一下,“我只是要送你回家,至于绑架你?哼哼,我没兴趣。”

那她是不会被绑架的喽!丁思菱长吁了一口气,报出了住址。不过——“你的‘哼哼’是什么意思?”她问,

“哼哼就是哼哼。”他双手搭着方向盘,看着前方。无意与地多说。

不说就算了。丁思菱把视线调向窗外,揉着发疼的手腕自言自语地道。“可可一定是去追炜羽了,真想不通,炜羽有那么好吗,值得那么多人去追?”

她的自言自语引起了他的注意,“炜羽?你也是看炜羽演唱会的?”他在旁边接口道。会在这里出现,应该是来看他的演唱会的吧。

“不,我是被朋友拖来的,她没买到门票,我只好陪她在场外站了三个多小时。”也让她的“玉腿”快要报废了。

“那你的朋友呢?”

“跑去追炜羽了。”她决定明天绝对要回学校好好“感谢”可可一番。

去追他的替身了。他了然地撇了撇嘴,“你呢?怎么没去追?”

“我又不喜欢他,干吗去追?”她给了他一记白眼。

“你讨厌他?”他诧异。

“不.只是感觉一般而已,不讨厌,却也说不上喜欢。”

“你——很特别。”第一次有女孩当着他的面说对他没感觉——即使她并没有看清楚他是谁。

“特别?是现实和埋性吧!反正像我这种平凡人和那些大明星是不会扯上什么关系,也就犯不着去喜欢或讨厌对方。”她实话实说道。并不是说她不会去欣赏这些明星,毕竟俊男美女人人爱看,只是她对追星这方面一向比较有尺度,不会去盲目崇拜。

“那如果有一天你可以和他们那些大明星扯上关系呢?”他很好奇她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不会吧。”丁思菱摇了摇头,“我没那么倒霉——哦,不,是那么好的运气吧,可以在马路上随便撞上一个大明星。”虽然现在明星是多,却还没有到泛滥成灾的地步。

南宫拓文有些玩味地听着她的话,一脚踩下了刹车。车停在一幢独立别墅前,“你家到了。”他转头对着她说到道。

“哦,”她揉了揉眼睛,睁大眼看着车窗外,好像真的是她家耶。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她站在车门前,“那个……呃,”她皱着眉进行着内心的斗争.自小受的义务教育告诉她此刻应该说声谢谢,可是她根本是被他强迫送回家的,说谢谢又不太对劲!“谢谢……你送我回来。”她还是万分不情愿地说了。唉.若是不说,她会有种罪恶感。

他有趣地看着多变的表情,“你需要我送你进去吗?”

“不用了。”丁思菱关上车门,转身朝自家门口走去.她是近视,但跟瞎子比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地还认得清进家门的路。

南官拓文望着夜色中的背影.缓缓地摘去了头上的帽子,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下来。手随意地耙了耙头发,嘴角掀起了一丝浅笑?命运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让他在今晚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女人,让他生气,也让他惊讶,明天她会来找他吗?他想看到她明天的表情。

夜正浓,丁香在晚风的吹拂下,散发着诱人的芳香……

——***◎***——

一般学校的早自修都没有老师管理,如何利用完全是靠学生的自觉性,而中学生,特别是高三的学生一般都会参加学校的早自修。毕竟一日之计在于晨,古老的明训是不会错的。

市第一中学的校园里,清晨的7:20分各个教室准时地响起了朗朗的读书声,除了三年级三班……

“冯可可.你昨天真是够‘朋友’,没有枉费我们相交三年。”丁思菱一进教室,径自直奔昨晚害她遭遇到最倒霉的一天的元凶,咬牙切齿地说道,手重重地拍在了冯可可的肩上。亏她好心不怕烦地陪她去看演唱会,她居然这么爽快地就放了她鸽子。

“我……”冯可可一脸的赔笑,色字头上一把刀,还真是准哪!谁叫她这么迷炜羽,一发现炜羽的出现就忘了旁边的好友.以至今天遭到思菱狗血淋头的鞭笞。

“我什么我。你再我来我去也没用。”有胆子放她的鸽子,就该有胆子受她的怒气。

“啊!思菱,你今天换了一副眼镜呀,好漂亮的眼镜,多么具有时代的气息……”冯可可献媚地说。试着转移话题,以期拉开正在怒火中烧的死党的注意力。

“眼镜!”一句话正戳到了她的痛处,“你还好意思和我提眼镜,如果不是你放我鸽子,我的眼镜又怎么会被人踩碎。”

“你的眼镜被踩碎了?”

“你以为呢?我为什么今天换了一副眼镜敲。”她皮笑肉不笑地瞅着她。还好家里有一副备用眼镜,否则她今天课也不用上了,直接去眼镜行配眼镜得了。

乌鸦嘴呀!好说的不说,偏偏挑这个说。这下好了.踩中了地雷.想不被炸死都难了。“你别发火,我承认昨晚是我一时‘色迷心窍’,你就大人大量.放过身为你的死党的我吧。”冯可可可怜号号地说道。思菱可是在她的局长老爸的熏陶下学过柔道的,她的肩膀若再被多拍几下,可真的会碎的。

“你想要我当作没发生过一样?”她甜甜一笑。

“对!”她双眼绽放出无限的光芒。神啊!如果思菱肯原谅她,地一定会为他抄一百遍的圣经以示感谢。

“不可能.发生过了就是发生过了,找怎么可能当作没发生过一样。”她瞬间沉下脸不客气地打碎了某人的希望。

好可怕!思菱变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那你告诉我你的眼镜是准踩碎的,我帮你报仇。”她再接再厉,拍着胸口讨好道。

“报仇?不用了,‘他’已经答应赔我一副眼镜了。”丁思菱走回到座位,放下书包.“如果你请我吃一个星期的肯德基,我就原谅你。”她开出了条件。

“一星期的肯德基?”她紧随其后地问道。思菱这么简单就肯放过她了?

“你不想答应?”她斜睨了她一眼。

“怎么会呢!当然是没问题,”冯可可的心情一下子奇好无比。神啊!总算是在保护她.不枉她平时对他虔威有佳.“思菱,你刚才说的‘他’是谁呀?”

“喏,你自己看吧。”丁思菱从书包中掏出名片,扔给了一旁的冯可可。

她接着名片,“南宫拓文?华氏影视传媒公司?啊!华氏影视传媒公司不是炜羽的所属公司吗?!”声音宛如平地的轰雷,炸得全班的射线全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抬头望了望四周,冯可可自觉地缩了缩肩膀,压低下声音说道。“这个要赔你眼镜的人是华氏影视传媒公司的人耶!”

“对,而且还是昨天晚上演唱会的工作人员,他要我今天去这个地址找他。”她指了指名片背后用黑色中性水笔写下的一行地址。

她翻过名片,双眼霎时睁大,“思菱,这个地址好像影视城的地址!”语气中有着难抑的兴奋。

“那又怎么样?”她只是去要眼镜,至于地点是影视城还是路边小摊,对她来说没什么区别。

“可是,我听说炜羽好像最近在那里拍新片?”冯可可小声地说,“到了那边运气好的话还可以看见炜羽,你带我一起去吧。”

“你昨天晚上不是已经看过他本人了吗?怎么,还没看够呀!”

“别提了,是个冒牌的。”昨晚地是如此努力地去追赶炜羽的车,哪知好不容易追上了,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思菱.不如今天下午的自由活动课我们就去找那个南宫拓文,让他赔你眼镜。”

“是我,不是我们。”丁思菱很“好心”地戳破冯可可的美梦。

“你不准备带我去?””当然。”就把这作为可可昨天”抛弃”她的惩罚。

“不要啊!你要带我去啦!”冯可可在一旁跳脚嚷道,“我不管,我要去.我要去,我一定要去!!!”

“不行。”某人的回答依旧不变。

“求求你,就带我去吧。”她努力地尝试着挤眼泪。她一定要去影视城,去见炜羽,不然她会饮恨一辈子的。“如果你不带我去的话,我会天天烦你,时时烦你,每天半夜十二点打电话骚扰你。”她使出了杀手锏,如果这还不行的话,她就只有跳楼威胁了。

“好啦,好啦!”丁思菱受不了地点了点头,“带你去就是了。”若她再坚持不带她去的话,可可恐怕会吵得她连念书的情绪都没有了。

“耶,万岁!”冯可可搂着丁思菱欢呼道。革命终于成功了。

喔!炜羽.今天她说不定就有机会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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