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了你,说不清是你的不幸还是我的不幸,也许冥冥中注定,我一生得背上你这个倒霉的包袱。
所以我很郑重地警告你,是真的哦!
你不许给我惹麻烦,小表!
我——赫天香,生不逢时。
若是生在乱世之秋的话,也许不会有那么多人老管着我。毕竟乱世嘛,人人都要自保,要避祸,哪里还有那么多的空闲来管人啊。
可是遗憾的是,我偏偏生在了太平盛世。
我出生前的一百年,邵氏一族打下了天下。平内乱,安边外,政绩赫然,展开了史无前例的邵氏王朝。
而我,很不幸地出生在了赫家,一个表面上是普通商家,实际上却是神偷世家的家族里。
我是打小就反对偷东西的。
又不是没银子买,干吗一定要偷呢?丢人不说,要是一个不小心被逮着了,没准还得去衙门吃牢饭。更何况现在天下太平,想要劫富济贫,也难找对象。
所以,我从来都是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伟大理论的,只可惜整个家族,没人肯听我这理。
爷爷说我是练武奇才。
案亲说我虽是女儿身,但是却丝毫不逊男儿。
我知道,那是他们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呢。不是我说,赫家在苏州城里也算是个大家族,开枝散叶,这一项工作赫家历来做得很好。生出的女圭女圭,十个里面有九个是男娃。而剩下的那个女娃。当当当!也就是我了。
物以稀为贵。这句话我是相信的。起码我这十多年来,就体会得很明白。一大家子的人,走路怕我摔着,喝水怕我呛着,吃东西怕我噎着。哎,他们啥时候才能明白,我其实不希望大家如此“保护”着我?
不过,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信条,只要家里人不是太管着我,我也安分地待着就是了。
可是日子过得太安逸,老天爷往往会看不过眼。
十六岁那年,我在一次无意当中,听到爷爷居然打算让我来继承整个赫家。
天啊!这还得了!
我吓得差点没傻了。当天夜里,就连滚带爬地收拾好包袱,顺便带上我平日里攒起来的银子,拍拍,离开了赫家。离开赫家,对我来说是件好事,起码不会再有那么多的人管着我了。
不过——我以后该如何生活下去呢?我身无一技之长,大字识得一些,不过写出来的字,足以让教我练字的师傅悲愤欲绝;琴棋书画嘛,我是略有涉猎,但是样样不精;至于武功,会的也只是三脚猫的逃命功夫。
不过不管将来的生活如何,我心底还是下了决定,那就是——绝对不当小偷!
因为这个职业,实在是没有前途啊!
邵氏王朝
传至现在的皇帝邵冲文已经是第四代了,称为元帝。
元帝多子,后宫佳丽三千,育有十五个皇子和十七个公主。
然个中纷端,却不是天下百姓所能理解的。多子,亦代表着皇位争夺的激烈,尤其是元帝年事渐高,却迟迟没有立下太子,导致朝中猜测纷纷,各个皇子之间更是明争暗斗。
宽敞的厅堂,紫檀木的家具,看上去贵气且雅致。
两个人,一个坐着,另一个则负手站着,观看着挂在墙上的字画。
“十三弟,听说你要去洛阳察视民情?”良久,坐在椅子上的男子终于开口问道。音量不大,却已足够让对方听清楚。
“谈不上视察民情,只是听说洛阳即将举行武林大会,所以打算凑凑热闹罢了。”少年回转过身,微微一笑回答道,只是眸光之中,却闪过一丝森然。
“是吗?”男子拿起桌上的一粒罕见的夜明珠,放在手心中把玩起来,“我一直以为十三弟爱清静,没想到十三弟也是喜欢凑热闹的人。”
“在宫里待着无聊了,所以才打算四处走走,长点见识。”
“那么——”话音一顿,男子摊开手心,让夜明珠完整地呈现在少年的面前,“十三弟觉得这颗夜明珠如何?”
“很美。”
男子点点头,“越美的东西,总是越难得到。”随即又道,“十三弟又觉得太子之位如何?”轻松的语气,仿佛只是在聊着一件极其普通的事情。
一语寄出,顿时大堂之上又是一片沉默。
两个人,彼此审视着对方,像是要看清楚对方眼中的意图。
身在王室,兄弟又岂是兄弟,更多的是争夺,是成王败寇。
“十三弟,你的回答呢?”男子收回夜明珠,淡淡地问道。
“二哥,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府了。”少年显然是不打算回答,随便扯了话题道。
“是啊,天色的确是不早了。”男子缓缓地点了点头,瞥了一眼窗外的天色道,“既然你要回府,那我也就不留你了。”
王者之位,究竟是谁能登上呢?
而窗外,正是烈日当空。
“小……小姐离家出走了!”凄厉的叫声,响彻在赫家的大院之中,一名年约四十的女乃妈子跌跌撞撞地闯进了赫家的大堂。
噗!口中的清茶尽数喷出口内,赫家的大家长赫老爷子顾不得拂去胡子上的水珠,只是一个劲地盯着已经扑倒在地上,哭得淅沥哗啦的女乃妈,“你说什么?张妈!”他怀疑自己刚才听错了。
“小姐留书出走了!”张妈眼泪鼻涕一把抓,不忘捶捶胸口,以显示自己是多么的……呃,伤心。
“走?她怎么走的!不是每天都有丫鬟在外面守夜的吗?”一旁的赫远插口道。赫远,赫老爷子的大儿子,亦是赫天香的父亲。
“回大老爷,是有丫鬟,不过昨儿个夜里,小姐说肚子饿,把丫鬟打发去厨房了。等丫鬟从厨房回来后,敲着小姐的门没回声,还以为小姐睡了,就没声张。”张妈抹了一把眼泪道。
小姐啊,你怎么可以如此狠心撇下你的乳娘呢?要走,好歹连着张妈一起带走啊。
“那门口的守卫呢,怎么会没有发觉?”大老爷问完了话,换成了二老爷。
“这……”张妈欲言又止。
在赫家,小姐惟一拿得出手的武功也就只有轻功了。若是真的有心逃跑,又怎么会被门口那些守卫逮住?
“那她留了些什么话?”坐在椅子上的三老爷按捺不住,站起身子,跨前一步问道。
“哦,在这里!”张妈赶紧把一张皱得不成样的纸团从怀里递出。就是这留书,还是她好不容易从角落里找着的,显然小姐在写完后,又揉成了一团,扔在一旁。
三老爷接过纸团打开,寥寥数语,显示出留书之人出走心意的坚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誓死不做贼!
天香
歪歪斜斜的字,说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哪里像是出自大家闺秀之手。三老爷摇头一声叹气,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手中的纸已被赫老爷子一把抢过。
“……”赫老爷子看了半天,愣是无法辨认出来,“天香写的这是什么字啊?”
不耻下问,此乃做人基本准则。
“父亲,天香写的这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有……”三老爷察言观色,小心翼翼道,“‘誓死不做贼’。”他努力地复述着他刚才所看到的字。
不是父亲老眼昏花,天知道,他这个侄女的字有多难辨认,若非他平时看得多了,只怕此刻也认不出来。
“什么?”一声大吼,赫老爷子只差没有当场把纸团揉成粉末。贼贼贼!普通的贼能和赫家相提并论吗?他们赫氏一门,好歹也是神偷啊。
“父亲息怒!”
“老爷息怒!”周围一大片,全然都是抽气的声音。
“息什么息,马上把人给我找回来啊!”他猛吹胡子干瞪眼,指着面前的三个儿子狠骂道,“都是你们,平时尽宠着她,让她不知天高地厚,现在好了,宠出祸来了,我看你们怎么收拾!”
这……平时最宠天香的人,是老爷子吧。赫家三子面面相觑,暗自在心里嘀咕着。
不过谁让赫家这一代只出了天香一个女娃呢,所以宠是应该的。
于是乎,在一刻钟后,赫家全力出动人马,找寻赫天香。
又于是乎,隔了一个月后,官府衙门贴出搜寻赫家小姐的帖子,赏金是一千两黄金。
“阿嚏!”羊肠小道上,穿着一身鹅黄裙衫的少女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随即掏出手绢,擦了擦鼻子。
“该不是有人在说我的坏话吧。”少女自言自语道,转头看了看四周。杂草丛生,古木参天,耳边只有风吹枝叶的声音。很少会有女子家独自走山路,理由不外乎是怕遇到危险。虽然现在天下太平,但是山贼流寇却还是有的。每每走山路,一些大户人家往往雇请保镖,以护安全,而小户人家,则会几人凑在一起上山,以显示人多力量大的真理。
所以说,少女一个人走在这山路上,真的是……很奇怪。
“总是听爹说上山路要小心盗匪,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没什么危险的嘛。”走得累了,少女挑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顺便以手当扇,扇着满头的热汗。
鹅蛋的脸蛋,精灵的水眸,还有那微微噘起的红唇,不是赫天香又是谁?虽然现在身上有些狼狈:鹅黄色的裙衫上有着几块泥巴污渍,乌黑的秀发,只梳着最简单的村姑发式,白皙的肤色在这两个月中已经晒成了蜜色。不过无所谓了,行走江湖,哪里顾及得了那么多。
离家已有两个多月,好在她带出来的银子还没花完,平时的衣食路费倒也不愁。
赫天香一边观赏着路边的景致,一边数着天上的云朵,就在整个人昏昏欲睡的时候,猛然听到一阵劈雷似的粗大嗓门。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山过,留下买路钱!”
哎?不是吧!一滑,赫天香整个人从石块上跌到了地上,“你们是谁?”不甚雅观地揉着臀部站起身子,她问着突然从树林中窜出的三个大盗。
“山贼!”领头的一人厉声道,双目“炯炯有神”地盯着赫天香……背上的包袱,“快点把身上的财物交出来,我们还可以饶你不死。”已经好几天没人上山了,难得有一个,虽然不是肥羊,但是有总胜过无啊。
原来老爹说的是真的。江湖险恶啊!赫天香苦着一张脸,看着壮汉手中亮铮铮的大刀。这刀——好像很锋利的样子,若是一个不小心砍到了她,只怕不死也去半条命。而且看这三人,虎背熊腰,真的打起来,恐怕吃亏的会是自己吧。
毕竟,她的武功实在是烂得够彻底的。
“我给,我给还不成吗?”赫天香咬牙点头道。家族祖训,好汉不吃眼前亏!
“那快点拿出来!”目标的合作,显然让对方颇为满意。
好吧,她拿!
小手伸进了包袱,掏啊掏,掏了半天,总算掏出了一个绣着荷花的钱袋。
哗啦!钱袋打开,一袋的碎银子洒在了地上。一两,二两,三两……赫天香边数边在心里哀悼着自己的不幸。
天知道,若是没有这些银子,她以后还怎么闯荡江湖啊?总不见得加入丐帮,一路乞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