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呜……她怎么会这么悲情呢?不过是好认识被害人,做他的辩护律师而已。她的耳朵居然就得被他“强奸”听也“碎碎呤”他家的歪理,说什么她不辩是非、不明事理,不知好坏,不可理喻,不……不够可爱?老天!她真的真的好~可~怜喔!但是,看在他有一张养眼的“超级费司”,让她一看见他就心花朵朵开,还差点将他当成“餐后小点”的份上,她就牺牲一下,加减把他摆来配好了,可没想到她媚眼还没有抛,屁股还没有扭,他竟自动送上门的在她面前大跳“猛男秀”?!奇怪?他不是有个粉红知已吗?那他怎么还敢明目张胆的到她的地盘来“撒野”?哼!是可忍熟不可忍。既然她给脸不要脸。那她如果不给他好好的“照顾”一下,她就跟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