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罗奇,冯羽桑终于懂得“忐忑”这两个字的念法,也终于知道中国人为何会创造出这两个字、一句词,因为此刻,她的一颗心正是上上下下。
她真的宁愿幸运之神多眷顾别人一些,把罗奇让给别人看。毕竟她丢的脸实在太大了,世界上有几个人会像她这么丢脸,把眼泪鼻涕涂在别人身上?
那种“SPP”,俗毙毙的行为,足够让她把头埋在防空洞直到发白。
巴箴自顾自地在她耳朵旁叽哩呱啦,计划着两人要如何给新老师一个“小小”的下马威。
“你看,假如我们在钢琴上涂辣椒,效果会不会比较好?”巴箴兴匆匆地从百宝箱——俗称书包,取出两条大红辣椒,让人不得不佩服她的“工具齐全”。
只顾着沉思的冯羽桑没听见巴箴的馊主意,巴箴只好把两条辣椒拿到她眼前晃。冯羽桑受不了的瞪着她的好友,巴箴朝她点点头,便拿出美工刀把辣椒切碎,再小心翼翼地涂在钢琴的琴键上,等它“入味”了以后,再把辣椒擦掉,只剩下被沾染过的黑白琴键。
他们的日本同学见状又顺便拿给她一些家乡的芥茉,还有美国同学的大蒜,再加上韩国同学的辣油,搅拌后均匀地涂在琴键上,再依第一次的方法让别人丝毫看不出破绽。得意洋洋的巴箴向冯羽桑比了个手势,便准备出去洗手,奈何才走到教室门口,便迎面撞见那仁慈可爱的校长,作贼心虚的她连忙把手背在身后,逃回自己的座位。
而差点让冯羽桑想把巴箴的辣椒吃下去的,是校长后面的那一只跟屁虫。
接着,校长开始用他道地的雪梨口音讲话,然后,一直到校长离开,留下那只跟屁虫,冯羽桑的精神一直处在恍惚状态。
天哪!怎么会这样?她刚刚在校门口看到的罗奇,现在竟然出现在她面前,还变成了她的音乐老师,噢!这一切太荒谬、太诡异了,她不能相信是真的。
冯羽桑白皙的皮肤、乌黑的头发、美丽的五官,在这个五颜六色的班级里显得特别突出、引人注目。原来,黄种人是这么的美,或许他该推翻掉以前对黄种人的刻板印象,重新把眼前这个秀气灵弱的东方女孩嵌入他的记忆里。
早上,他要来这个学校时,陶曼莎还特别叮咛他“玩够了就回来”。毕竟,以他目前的名气,有比来这个学校教音乐更好的赚钱管道。所以,当陶曼莎知道他这个决定时,气得骂他是疯子;而当校长知道他要来时,则惊喜地亲自出来迎接。
他,RickyRoberts,二十八岁,八岁便开始他的音乐生涯,一度被西方乐坛称为音乐神童。六年前从AmericaLouisianaBatonRougeLanguageUniversity毕业后,晋升为音乐才子,在经纪人的刻意安排下,一次又一次地登台演奏,颇负盛名。一年前,他开始厌倦闪烁的舞台灯光及喧腾的人声,与经纪人一同消失,来到了美丽而幽静的澳洲。
平淡而悠闲的太平日子过了一年,他已经完全地月兑离了乐坛,也忘记了他曾有的灿烂。如今,他遇到了冯羽桑,那个绝美又虚幻的女孩,她有一股若有似无的缈然气质,他感觉得出来——真的。
或许是因为他从小到大的日子,都是旁人在左右替他安排,他难得有自己的时间,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所以,在他名利双收之时,他离开了家庭,选了陶曼莎来当他的经纪人,兼任情妇。成熟美艳而胸大有脑的陶曼莎,他喜欢,但是不爱。
所以,在他遇见冯羽桑时,他便像是着了魔法王的道,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就这样,他来了这所学校,只为冯羽桑。
如他所料,冯羽桑的表情,尽是满满的不可置信。他缓缓地向她走去,故意想让她紧张。等他走到她座位旁时,终于看见她低下头,翻着手中的书,就是不看他。他出其不意地转向旁边的巴箴,扬了扬眉。
“我们好像见过面。”他说的是实话,尽避当时巴箴就站在冯羽桑旁边,但目不斜视的他一向专注,眼神很少瞟到目标以外的事物。所以对于其实已经见过两次面的巴箴,他只是感到面熟。
“啊?是吗?”巴箴面色怪异地假笑着。
“你的名字?”
“BAR.B.Q!”巴箴月兑口而出。她一说完,包括冯羽桑和所有同学,全都笑成一团。可怜的冯羽桑,为了怕笑声太大引起他的注意,只好紧闭着唇,控制着不让自己笑出声。
巴比Q?亏她想得出来!
待全班都笑够了,罗奇才又开口:“好吧!BAR.B.Q,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巴箴干笑两声:“我是我妈生的人。”语毕,又惹来一阵“笑”果。这会儿,冯羽桑察觉到了巴箴的不对劲,巴箴的表情好像很痛苦。隔着高大壮硕的罗奇身上,她向巴箴使了个眼色,只见巴箴摊开一双又红又肿的手。
啊!辣椒加芥茉加大蒜加辣油,全在巴箴手上产生了变化,此刻的巴箴一定又热又辣,噢,她真同情她。
她双手合十,作出祈祷状,却好死不死地被刚转过头的罗奇逮个正着。罗奇双手环在胸前,好笑地盯着她。
冯羽桑睁开眼睛后,才发现罗奇一双饶富兴味的蓝色眼瞳正盯着她看。红潮马上染上她的脸颊,晕得她的脸颊更美丽。
“我知道你,凯迪校长『特别』跟我提到你。”罗奇半调侃的语气让冯羽桑的头垂得更低,脸上的红度跟巴箴的手差不到哪儿去。
他继续往下说:“凯迪说你很聪明,非常。”
冯羽桑有点哭笑不得。噢,那个可恶的凯迪校长,一定也告诉罗奇她在他衬衫背后贴了一张画有乌龟图案的纸张,那个记仇的老狐狸。
“奇怪的很,我觉得你很面善。”他又说。
“奇怪的很,我对柯林顿也很面善。”一旁的巴箴忍不住凑上一句。
“我常跟巴……比Q一起,所以你看到她的同时,可能也有看到我。”要她叫巴箴“巴比Q”,还真有点不习惯。冯羽桑兴致一来,又接了下去:“她叫BAR.B.Q,我叫Cola!”
罗奇愣了几秒钟才笑了出来。“我一定会记得你的,Cola。”
冯羽桑心里一颤。罗奇的话,好奇怪。他会记得她?是他的双关语?还是她太多疑?
“希望你也不要忘记我BAR.B.Q!”按捺不住的巴箴又插上一句。
罗奇仍然笑着,但是视线却始终没离开过冯羽桑。“凯迪校长说你会弹钢琴,Cola,你让我对你印象深刻,我想听你弹。”
死了!世界末日提前降临在她身上。早知会有今天,当初她一定跟着基督教徒的温蒂每天祷告,现在就算她再怎么呼唤上帝,只怕上帝也不会理她。
算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分飞,更何况她跟巴箴只是“逗阵仔”。所谓:“人之初,性本善;你洗澡,我偷看。”有福要同享:意指巴箴有福时;有难要同当:意指她有难时。所以……
“我会啊。”她竟一口承认。“当初学的时候,巴比Q也有学,我们一起来个四手联弹。”她得意地向巴箴望去,只见巴箴咬牙切齿,握紧了拳头,随时准备向冯羽桑挥去。
“OK!”罗奇观察着两个女孩的反应。终于知道何谓“最毒妇人心”!
冯羽桑拖着巴箴,坐在钢琴前。冯羽桑忽略了巴箴频频向她示意的眼神和手势,一直到巴箴摊开一双又痒又红又辣又痛的手心,冯羽桑才蓦然想起巴箴在琴键上动过手脚,如果她弹琴,那她的纤纤玉手岂不是会遭到和巴箴一样可怜的下场?
临阵月兑逃!冯羽桑靠着与巴箴绝佳的默契,向她使了个眼色,两个人便准备落跑。奈何为时已晚矣,她刚抬头,便看见罗奇一双关注的眼神。
罗奇没看出她的企图。“BALLADEPOURADELINE。”他替她选了这首轻快而浪漫的曲子。
冯羽桑面有难色地看着琴键,迟疑着该不该下手。罗奇双手环臂,好整以暇地等着她发出第一个音。
被辣椒辣得渐失知觉的巴箴,推了推冯羽桑,附在她耳边,重复着冯羽桑最害怕的那句话。“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冯羽桑皱了皱眉,像是下了最大的决心。然后,便和巴箴一同硬着头皮弹出罗奇的指定曲。
而台下的同学,尤其是那些有提供作案工具的同学,莫不屏气凝神地等着冯羽桑和巴箴的反应。
终于,在曲子弹到一半时,冯羽桑的脸色开始变红,圆睁着一双杏眼,而那个受到荼害最深的巴箴,也好不到哪里去。最后,两个人实在受不了了,便一起冲出教室,弃琴而跑,直奔洗手间去也。
而在教室的同学,有些尚未泯灭良知的,便同情着她们的遭遇;至于那些死没良心的就趴在桌子上笑个不停。只有罗奇,莫名其妙地站在原地,百思不解。
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失手的冯羽桑和巴箴,在洗手台前搓洗了半个小时仍未能消除手中的百毒,痒热难耐的两人,不得已地冲到已经冰天雪地的外面,将手埋进积雪堆里,一直到手快结冰了,才把手伸出来。
“踢到铁板了,下次再也不玩了。”冯羽桑叫苦连天,手心又冰又热,难受极了。
“我想地狱应该也不过如此吧!?”巴箴受尽煎熬,嘴唇发紫,寒毛竖起。
“谁知道?你去参观参观再回来告诉我。”恶毒的冯羽桑提出此项建议。
“我们是死忠兼换砧,要去一起去。”
“什么换砧?是换帖啦!叫你读书你不读,丢脸丢到国外来,下次记得告诉人家我们是日本人。”冯羽桑颤抖着说。
“想不到我们两个堂堂的『资优学生』,今日却惨遭滑铁卢,败给了那个叫什么萝卜菜的,还沦为巴比Q和可乐。”巴箴摇头叹息。“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天理何在?”
“你少八珍了,他的名字是RickyRoberts,不是萝卜菜。你记不记得?就是上次我把人家那一支长笛摔得乱七八槽,还把眼泪鼻涕擦在人家身上的那一个。”
巴箴一想起冯羽桑上次的拙样,便忍不住地想笑。恼羞成怒的冯羽桑,抓起冰雪就往她身上砸去,巴箴边笑边躲,最后索性还击。但巴箴的方向感一向不太好,她抓起雪花一丢,却没丢到冯羽桑,而是落在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冯羽桑旁边的罗奇身上,这一下,冯羽桑和巴箴都愣住了。
罗奇拍掉身上的雪花,一脸的严肃:“冯羽桑,我跟你的梁子结定了。”
梁子!?她才不要跟他结什么梁子咧!她倒宁愿送他一根柱子,如果他不反对,她还可以请师傅在上面刻上名字,让他一辈子怀念,直到牙齿掉尽。
但罗奇接下来的举动,让围在教室窗口偷瞄的同学吓得从窗口滚了出来,更让巴箴的嘴巴张得像准备接鸟屎似的忘了合起,而冯羽桑……唉,不提也罢!
吓死人不偿命地,罗奇以飞快的速度吻了冯羽桑!
吁!她的初吻,就在这样众目睽睽的情况下被盗走了!?
丙真如巴箴所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