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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驸马 第七章

“我想要见见药王那位年幼的弟子,邓巧云邓姑娘。”李世燕突然开口。

打破这宁静下午得来不易的安详,文征才从“药王草记”中抬头,对她温柔的一笑。“妳醒了。”

她点点头。这几天她睡饱吃、吃饱睡,本来以为身体沉重、四肢无力的感觉能够消去,但是一天过一天,无力的感觉依旧,她不相信这几天吃得这么多,休息得这么久,结果自己还比以前更虚弱。

没道理,她要找那位女弟子好好问个清楚。

说不定那女弟子是个庸医,把她随便乱医,所以她才会没有好转的迹象。如果是,得早点停止才好。

“那正好,我熬了锅山药鱼头,妳先吃一碗。”他起身就要往外走。

他为什么老是想要喂她吃东西?“你当我是猪吗?”她没好气地瞪他。

文征才转头,“如果妳有猪好养,事情就容易多了。”也就不用他费尽心思的为她张罗食物,不但要上树,还得下水。累!野外的生活真是辛苦。

“我要见邓姑娘。”她执意要把事情问个清楚。

他当然有应对的月复案,“邓姑娘不喜欢见人。”他可是花了好大把的工夫,千求万求的希望那位姑女乃女乃不要跟李世燕见面,不然以那位姑女乃女乃口无遮拦的习惯,他这瞒天过海的计划一定立刻破功。

“为什么?”

“因为她……害羞。”

表话!“她害什么羞,她待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又没见过什么人。”

“就是这样,她才更害怕见陌生人。”

“她就不怕见你?”他这话很有疑点。

“因为对她来说我只是故事书,再加上我又长得这么和蔼可亲、美丽动人……”

她受不了的翻白眼,这个男人不但自恋,还用夸耀女人的说法夸耀自己,他很敢说,但她不想听。

“我也很和蔼可亲。”她强调道,“所以我相信她绝对不会怕我。”

“妳和蔼可亲?”他吹了声口哨,“那河里的鱼都可以爬上树了。”

她气得撑起上半身,“文征才,你越来越大胆了,讲话更加放肆,别忘了我的身分,也别以为我躺在床上就可以任你欺负。”

这话讲得好暧昧,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不过只能听听就算了,如果有多的,也只能在脑子里空想。

她是公主,脾气又不好,最重要的是她心里还爱着另外一个男人。

“刚刚是谁在说和蔼可亲?”文征才拍着胸膛装出很害怕的表情,“吓死我了,微臣好怕喔!”

可恶,她紧握拳头,“无论如何,我就是要见她。”

“无论如何?”他确认着。

李世燕用力点头,“无论如何。”

“好吧,那我跟她说说看,用力说服她来见妳一面。”说完,他走出了房间。

房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也变得好安静,她再次躺回枕头上,静静聆听屋外的鸟叫,还有几声猿猴的长啸。

以前她游荡江湖总是挑最热闹的地方,因为人多会让她分心,她可以去客栈听说书,可以去花楼淡看花娘与寻花客,可以去寺庙听有德之人讲解人生……最怕就是人声俱静,什么都做不了的时候。

这时她就会想起他--丁一秀,然后胸中就会涨满痛楚,就会开始想起与他相处的记忆,之后愁绪满怀、无法成眠,只能一口又一口地喝着烈酒,不求忘愁只求成眠,度过一夜的黑暗无声。

但现在,她在这个渺无人迹的地方,除了文征才可以跟她说说话外,这几天也才走进来一只大猴子跟她大眼瞪小眼,然后对她比手画脚。拜托,她又不是猴子,哪里会懂?

要不是知道猴子是邓姑娘的玩伴,善良无害,她早就拼了性命双剑劈过去。

这里真是个无趣的地方,无事可做,无人可说话。这个文征才不知道在忙什么,大半的时间都不在,就算在也只会在她旁边看书,而且看的都是药书。怎么,他突然改志向要从宰相变成太医了吗?

不过到了夜里,他却在她床边打地铺,一开始她不想理会,久了还是觉得奇怪,这山上难道没有其它房间可以给他休息吗?

昨天,她开口问了,他竟然回答--

“因为我会害怕。”他的眼珠子在黑暗中还是灵活的转动着,“我长得这么漂亮,那些猴子都很喜欢我,要是我一个人睡,其中某只猴子春心大动把我掳上山,硬要我当他的娘子怎么办?”

真是荒谬的借口,但是听起来也有道理。

她在黑暗中绽出微笑,“在我这边打地铺就不怕猴子进来逼婚?”

“妳会保护我吧?”

这个男人怎么这么直接把自己的弱点讲出来?要个女人保护,真亏他能够讲得那么理直气壮。

“妳的剑法高超、武功盖世,那些猴子怎么可能打得过妳?”

“你忘了,我现在躺在床上,连要下床都有困难,你还冀望这样的我能够保护你?”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说得也是。”黑暗中传来他思吟的声音,“那换个说法好了,我来保护这样的妳,毕竟妳是个女的,如果那些猴子对妳心怀不轨,我打不过牠们,至少可以代替妳被掳。”

这个男人说话没个正经,不过却意外的没有让她生气,反而有想笑的冲动;面对这样卖弄“愚蠢”的文征才,她忍笑忍得好辛苦。

就像现在,她躺在床上毫无睡意,只能闭起眼睛胡思乱想,想的却是文征才,而且感觉很愉快。

这是不是代表着她正从失恋的打击中站起来?以及她渐渐遗忘丁一秀?

是好是坏?

药房中,邓巧云走来走去,拿取镑种药材丢进烧红的炉子里,口中念念有词,数着药材的分量。

文征才跟在她后面,焦急的商量着:“现在她已经开始起疑了,得让她恢复一点点力气,不能够一直迷瘫她,妳有没有办法?”

邓巧云没理他,抓了一把黑色药丸丢进炉火里,炉子立刻冒出黄色的烟,她看了直皱眉头,似乎试验失败。

他可急了,“我刚刚讲的话,妳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听了,听了。”邓巧云不耐烦的响应,“干嘛那么麻烦,直接告诉她实话就好了。”

就是不可以啊!如果她知道药王早已往生,三个徒弟里头只剩下这个会“迷人”不会医人的“迷仙”在山上独撑大局,她一定会很失望,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回她干姐姐身边,两个一起犯相思致死。

不行!难得这边器材齐全,参考书籍丰富不说,药材更是应有尽有,麻烦的就是炖补的药引--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没有鸡、没有鸭,就算有山猪跑来跑去,他这个文弱书生也不敢冒险去抓,只好不水抓鱼抓虾,挖洞抓老鼠。

幸亏李世燕不是每一次都问“这个是什么”,不然他还真不知道怎么交代。

要是不趁这个机会把她的虚亏补好,恐怕以后没有时间让她好好安心休养,所以能瞒多久就瞒多久,最好等他把她养胖一点再说。

“难道妳的药量不会控制得少一点,让她能下床在房间里走动?”只要不出屋子,或许穿帮的机会就减少了。

邓巧云翻白眼。他这样说简直就是侮辱她,她“迷仙”这个封号可不是白来的,她可以迷昏人、迷得对方晕头转向、迷得对方四肢无力,也可以迷得对方“激动”不已,甚至可以让对方听命于自己。虽然她研究的不是医人、害人之术,但控制人可是一项更专门的学问。

她研究多年,早有心得,这个文征才竟然问她会不会最基本的“拿捏分量”的问题,自然令她大大不悦。

“当然可以。”她豪气地挥挥手,拍胸脯保证,“你放心,这个药绝对会让你的女人有点强、又不会太强。”她从抽屉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一包又一包的药粉。

文征才怀疑地看着那些药粉,“这跟妳之前拿给我的不一样,这是什么?”

“这叫作『七步成诗散乙。”邓巧云笑得好不得意,“这是我的经典之作。”

“吃下去的作用是什么?”这才是他关心的。

他又犯了一个错误--没有适时的夸奖她举世无双的厉害,所以别怪她,“吃下去之后,踏出的第一步很有力气,但是每走一步力气就减少一些,走到第七步时一定气喘如牛,全身虚月兑到站不起来。”

正好符合他的需要,太好了,虽然这个迷仙连十全大补汤都不会,还叫他自己去查书、抓药,不过,她做的那些怪东西有时候还真有用处。

“妳真是太厉害了,我实在佩服妳。”他衷心地说。

她也毫不客气的仰头承受,根本没打算纠正文征才的误会,谁救他质疑她的专业,还有老是不说故事给她听,而把所有的时间用在如何把他的女人养成猪。

哼!

七步成诗散……七步断肠散啦!

“多吃一点,这是我特地去钓的。”他夹一块鱼肉放进她已经满满的碗里。

李世燕皱着眉头,“不要再夹菜给我,这些够我吃了。”

文征才一笑,“我只是希望妳吃多一点,快点长些力气。”要知道,他为了她不但研究药书、药膳,还做一件以前从来没做过的事--进厨房煮菜。

好在他真的是个天才,没有把得来不易的食材浪费,虽然煮得不像大厨般好吃,但至少可以入口。

“邓姑娘愿意见我吗?”她慢慢的吃,急急的问。

他快快的吃,迟疑的回答:“她似乎真的……非常……害羞……”

她叹了一口气,“那我在床上还要窝多久?”

“邓姑娘说妳的情况已经改善很多,很快就可以下床,等一下吃完饭,妳要不要试试看可不可以走动?”

哪有说动就动的,尤其她已经躺了那么久,如果能动那不叫奇迹,那叫见鬼了。

“试试看无妨。”他笑得很诚恳。“如果不成,就当成练习。”

面对他的“诚恳”,她很疑惑:行走江湖多年,她还看不出来他在耍弄把戏,那她就是白混了。虽然知道他对她一定有所隐瞒,但就是不晓得他瞒了什么。

最好不要太过分,否则她就用双剑刺死他……似乎太过残酷,改成把他倒吊在树上一天一夜好了。

没多久,她再也吃不下,他再怎么劝说,她还是摇头。

终于晚饭时间结束,他收拾着碗筷,而她则伸出脚往地上一踩--真是神奇,她竟然毫不费力的站了起来,还站得脸不红、气不喘。

“太棒了。”文征才高兴的拍手。

真的是见鬼了。她怒眼瞪他,这家伙一定在她的食物里面下药,把她弄得力气全失、威风不再,只能够依靠他喂食,只能够依赖他……他到底在打什么鬼主意?

难道她就这么倒霉,老是遇到错误的男人,丁一秀把她当兄弟,文征才把她当成当大官的快捷方式吗?

“妳高不高兴?”他还问得很期待。

李世燕只觉得一股浓重的失落感涌上,蓦然间她觉得好难过。缓缓的摇头,她再迈出一步,失落的难受加剧。

她想起娘,虽然娘也是江湖上的侠女,却爱上私自出宫的父皇,然后不顾一切追进宫当上贵妃,生下了她。结果如何呢?父皇并不爱娘。

娘就这么日复一日的在寝宫期待父皇来到,每次一失望,就哀怨的瞅着她,喃喃自语为什么她不是男孩,如果她是男孩就能够得到父皇的欢心,那么父皇就会常常来看她们了。

再走一步,酸楚涌上鼻腔,眼眶热了起来……

所以她穿上男装,在皇宫里穿梭,一心一意扮演皇子的角色,就连皇兄、皇弟都以为她是其中一个兄弟,现在的皇上更是叫她“皇兄”长达四年。这样的手足之情,真是讽刺。

所以她出宫了,追随着娘在江湖上的故人历练,临走那夜只有娘送她,父皇没来送别,兄弟也无一人到,她就这么孤单的一个人独上江湖路。

再一步,脚步沉重,热泪淌落……

她最不该在白云山庄遇见丁一秀,然后爱上他、追着他跑,还自以为聪明的跟他结拜做兄弟增加感情,怂恿他上京考武状元,结果呢……他在大婚那夜逃了,没掀她的盖头,没瞧见她就是他的燕弟。

“燕,为什么哭了?”

她哭倒在文征才的怀中,泪如雨下。

再一次相逢是她的计划,因为丁一秀都不来找她,所以只好由她去找他。谁料丁一秀竟把文征才当姑娘,心疼他、怜惜他,就连她穿上女装、画上青黛,丁一秀都还不认为她是女的。

女人走到如此地步,还不可悲?

文征才问丁一秀,能不能把她当妻子,丁一秀竟问可不可以不要?

炳,多讽刺,她都说了喜欢丁一秀,他竟然不要。

而且他要当爹了,他终究有了喜欢的女人,并让那女人为他怀孕生子,而那个女人不是她。她的情、她的爱、她多年的青春,就这么毁了。

老天为什么要这么折磨她?

“燕,妳到底怎么了?”文征才抱着恸哭的她焦急的问,不过才走几步而已,有必要高兴到这样吗?

可是她脸色悲苦,不像喜极而泣。

“我问你……”她泪眼迷蒙,哽咽的问:“你真真实实的告诉我,我……是不是一个很失败的女人?”

“当然不是。”他立即否认。

“你认为,以后还会有男人喜欢我吗?”为什么她不相信他说的话,总觉得他又在花言巧语?

“当然,妳有妳的优点,以后一定会出现某个懂得欣赏妳优点的男人……”

“我的优点是什么?”

“妳坚强、固执,为朋友两肋插刀,为百姓伸张正义,妳善良、心地好,只是嘴巴坏了一点……”

“是真的吗?”李世燕不敢相信他会看见。

“真的。”他很笃定。

“你喜欢我的优点吗?”她屏息的问,彷佛听到否定的答案就会因此窒息。

“喜……欢。”文征才轻语,心跳几乎停止。

“证明给我看。”

他伸舌湿润着干燥的嘴唇,“怎么证明?”

“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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