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台湾后,关韵茗立即到日进集团上班,每一天,应风笙都给她很多的工作,虽然很累,但她从工作中学到不少知识及技能。、
真正跟应风笙一起工作,关韵茗这才真切的感受到,他真的是个工作狂。
每天八点半,他一定会到公司。如果没人提醒他,他十之八九会忘了吃午饭。到下班时,日进的人都差不多走光时,他还在工作室里继续工作。
他这份常人没法比的投入,关韵茗除了敬佩,还是敬佩。
“工作中,不准作白日梦!”应风笙赏她一记爆栗。
“知道了。”她立即回神。
“我的设计图和布料样板都放在家,所以,今晚,妳跟Fanny到我家来加班。”Fanny是应风笙的助手。
因在米兰逗留的时间太长,所以,应风笙一回台湾,便立即着手制作下季Ying的服装,要事事完美,就必须付出时间。
在应风笙底下办事,超时工作、加班、熬夜等等,都是家常便饭,关韵茗很快便习惯了。
“嗯。”关韵茗应声。
“办好手头上的工作后,到我的工作室来。”丢下话,应风笙便大步离开。
“是!”不敢再分神,关韵茗专心一意地埋头苦干,不知不觉,办公室里的人都走光了。
“小茗,妳好了吗?Mr.Ying说要到他家去了。”Fanny走到关韵茗的办公桌前。
“可以了!”迅速收拾桌面上的文件及设计图,关掉电脑,拿过皮包,她起身。
和Fanny结伴走出办公室,搭电梯到日进集团的地下停车场,她俩便见到应风笙高大的身影。
一如衣架子的完美身材,倚着银灰色的敝篷式跑车。他右手拿着笔,左手握着纸,视线专注在纸上,右手快速地在纸上来回描绘。
他比Fanny和关韵茗都要早来到停车场,等她们的时候,为免浪费时间,池匣拿出纸和笔,利用这个空档画起草图来。
必韵茗看到他的剎那,目光全被他吸引住。他专注的样子,令她觉得好帅!一颗心,不经意地怦动了一下。
听见脚步声,应风笙抬起英俊的脸,见是她们,浓眉轻皱,“妳们上一世是蜗牛啊?慢死了!”
“对不起!Mr.Ying。”Fanny立即陪笑脸。
即使他正皱着眉,骂着她们,但关韵茗犹自沉醉在欣赏他的国度里,不能自拔。
“关猪头,妳在发什么呆?”看她又出了神,应风笙想也不想,便轻敲她的头一记。
“啊!”关韵茗这才回过神。
“啊什么?给我上车!”应风笙打开前座的车门。
“是。”她乖乖上车,一边系好安全带,一边想,他专注工作的样子,这两个月以来,她应该很习惯了啊!那为什么她还会为此失神呢?
尚未找到答案,跑车已经驶到应风笙位于高级住宅区的别墅。
应风笙见她还未回神,伸手捏了她雪白的脸颊一记。
“痛!”她叫了一声。
“从上车到现在,妳一直在神游太虚。”虽然他在开车,但她出神的样子,他可没漏看。“妳在想什么鬼东西?”
一向,他只对工作有兴趣,除了是和他有很深关系的人之外,其他人的事,他一概不感兴趣。
然而现在,他却追问关韵茗到底在想些什么。
“没什么。”关韵茗想蒙混过去。因为,她总不能跟他说,她一直都是在想他的事吧!
“没什么?”依他看,绝对有什么。
“真的没什么啦!要工作了。”怕他一再追问,关韵茗快速松掉安全带,逃也似的下车去。
本来是想问出个所以然来,但觉得苦苦追问不是他的作风,应风笙也就作罢。
他快步下车,走在她俩前头,掏出钥匙,打开家门。
“进来。”应风笙首先踏进家里去。
必韵茗第一次来应风笙的家,好奇心驱使下,目光不由自主在室内浏览一番。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家的装潢,关韵茗只联想到--简洁。
没有多余的摆设,很有应风笙的风格。
“我去弄些东西来吃,妳们坐着等一会儿。”应风笙一边说,一边走到厨房去。
他不是没有良心的上司,要下属到他家加班,一定会先亲自下厨,煮一顿好吃的给她们吃。
“我们到客厅坐吧!”Fanny跟着他差不多三年,已经很熟悉状况了。
“好。”关韵茗跟着她走。
两个人在客厅那张超大型的进口真皮沙发上落坐。
“这是妳第一次来Mr.Ying家吧?”
“嗯。”关韵茗应声的同时,视线扫过沙发旁边的矮柜子上,那里除了放着一盆仙人掌外,还有一个银制的相框。
从她现在坐着的角度,她看不到相框里放着什么样的照片,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好奇应风笙会把什么样的照片放进去。
不经思考,关韵茗便伸过手,想把相框拿过来看。
“小茗,妳想做什么?”看到她像是有所行动,Fanny连忙喊住她。
“没什么,我只是……”关韵茗吞吞吐吐,“觉得这个相框很美,所以想拿来看一看而已。”她无法坦言,她是想知道相框里有什么样的照片。
“看看相框是无所谓啦,不过,妳可要小心,别碰到相框旁边那盆仙人掌。
“Mr.Ying很宝贝它的,如果妳一个不小心把它扫到地上去,让它有什么损伤,到时候妳可就--”Fanny没说下去,只是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他……很宝贝它?”关韵茗的注意力立即转移到仙人掌上去。
为什么?
她横看竖看,都不觉得应风笙是个喜欢园艺的人。
视线紧紧锁在仙人掌上,满是疑惑的目光,扫视到盆栽上刻有I&J的字样。
I&J?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为什么Mr.Ying那么紧张这盆仙人掌,我只知道,三年前,我跟着Mr.Ying工作之初,第一次来这里,见到这盆仙人掌,心血来潮想捧起它看看,Mr.Ying一看见,立即冲过来从我手上抢过仙人掌,并厉声叫我不要随便碰它,他那副紧张神色,我至今也忘不了。”
一个人会很重视某样东西,一定是这样东西对他来说,别具意义。
那……这盆仙人掌,对他有什么意义?
I&J又是什么意思?无论她怎么看,I&J的字样都像是故意刻上去的。
必韵茗抿抿唇,盯着仙人掌的目光,充满解不开的疑惑。
“这场Show怎样?”
“好厉害!”关韵茗由衷道,“单是用牛仔布料,就可以剪裁出那么多的变化,真的好厉害。”
闻言,应风笙微笑。
现在,他俩正身处香港。
应风笙风闻香港有一个人气服装设计师,打算举行一个“牛仔服装Show”,他觉得有趣,便带着她来香港一趟,汲取他人所长。
“那个设计师只比我年长两三岁,但却已经能设计出一连串令人拍案叫绝的服装。”
“服装界卧虎藏龙,要赶上顶尖的人,妳还有很多很多东西要学。好了,回饭店吧!”
“嗯。”她跟着他,离开服装Show的会场。
会场离饭店不远,所以,应风笙选择步行回饭店。
必韵茗走在他身边,视线有意无意会扫过他的脸。
自从那天在他家,偶然间发现到那盆仙人掌后,她便常常想着那些仍然不知道答案的疑问。
“怎么了?”她的注视,逃不过他的法眼。“我脸上沾了黄金,妳在想办法偷走它吗?”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关韵茗不承认有偷瞄他。为了掩饰心虚,她抬起手,拨了拨额头上的刘海。可这一拨,她赫然发现到--
“我的手炼不见了!”她失声大叫。
“手炼?什么手炼?”看她那副晴天霹雳的样子,那条手炼很重要吧?
“小时候,有一次我发高烧,好不容易才康复,爸妈便买那条手炼来送我。”那条纯银手炼,她小时候就戴着了,对她来说很有意义的。“天啊!我在哪弄丢了?”
早知道会弄丢,当她发现手炼的扣子有点松开的时候,她就应该立即拿去修理的!
“不要慌,我们回头去找,不是掉在这条路上,就是在服装Show会场,应该不难找。”他记得到达会场时,她手上还戴着那条手炼。
两人旋即转过身,往会场的方向走回去。
一路上,两人都仔细地察看地上,有没有手炼的踪迹。
突然间,应风笙跑了开去。
“你去哪里?”关韹茗喊他。
没回答她,他兀自快步往前走去,当他走到一个牵着一只狗的小女孩跟前时,才止住脚步。
“你是谁?”小女孩的母亲警戒地看着应风笙。虽然这帅哥横看竖看,都不像是坏人,但这个年头,长得好看的坏蛋也不是没有。
“对不起,太太,”应风笙扬起一抹友善的笑容,“我的朋友刚刚丢了一条很重要的手炼,那条手炼,和令千金现在戴在手上的很相像。可以冒昧请问,令千金的手炼是从哪里得来的吗?”
拜应风笙那抹充满善意的笑容所赐,小女孩的母亲放下了大部分的警戒,老实地说:
“这条手炼是她刚才捡到的。是你朋友的?”母亲把女儿戴着手炼的手抬高。
“是!”应风笙笑着点头。
这时,关韵茗跟了上来,立即看到小女孩小手上的手炼。“我的手炼!”
“如果可以的话,请问可以把手炼还给她吗?这条手炼是她父母送她的。”应风笙说。
“不要!”小女孩叫喊,“我喜欢这条手炼!”
必韵茗弯,“乖,把手炼还给姊姊好吗?这条手炼是姊姊的。”
“我怎么知道是妳的?”小女孩嘟起嘴巴。
“手炼的扣子背后,刻有一个M字。”那个M字,是茗字的缩写。
小女孩的母亲拿起手炼看,发现关韵茗所言非假。“小雯,把手炼还给姊姊吧!”
“不要!”小雯不肯。
“小雯,听话!”母亲摇了摇她。
“不要!”
应风笙半蹲,柔声笑问:“小雯,不如这样吧!扮哥给妳看些东西,如果妳觉得精采好看的话,就把手炼还给哥哥的朋友,好吗?”
小雯想了想,点了一下头,小孩子就是好奇心旺盛。
他把别在左胸上的襟花拿下来,那朵襟花,是刚才服装Show的会场人员别在他胸膛上的。
“这朵花漂亮吗?”他把花递到小雯眼前。
“嗯。”小雯点头。
他由裤袋中掏出一条浅蓝色的手帕,盖在握住襟花的手上面,“现在妳拿掉手帕看看。”
小雯依言照做。
“啊!”小雯惊呼。“花不见了!”
原本还在应风笙手里的襟花,霎时消失不见了。
“小雯,妳想知道花去了哪里吗?”应风笙笑问。
小女孩重重地点头,“想!”
“其实,花就在--”大手优雅地越过小雯的耳朵,“妳这里!”
襟花再度在他手里出现,小雯看到花,惊讶地大叫:“真的呢!”
“这朵花送给妳。”
“谢谢!”小雯高兴地收下。
“小雯,哥哥的表演精采吗?”
“嗯!”
“那么,手炼可不可以还给这位姊姊?”应风笙指了指他身旁的关韵茗。
小雯看了看满怀希望的关韵茗,思量几秒,点了下头,“好。”
“小雯好乖。”应风笙笑了,“哥哥帮妳拿下手炼吧!”
应风笙正想月兑下小女孩的手炼,一名刚巧路过他们身边的路人,手一滑,手上的饮料不小心掉到地上。
清脆的玻璃碎裂声响起,原本被小雯牵着的狗,一时受了惊吓,朝近在咫尺的应风笙的手咬了下去。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应风笙躲避不及,右手便让牠给咬个正着。
“啊!”关韵茗大叫。
“汤米,快住手!”小雯立即喝令她的狗。
彷佛听懂了主人的话,小狈慢慢松开嘴。
“你怎么了?”关韵茗紧张地追问。
应风笙看了看右手的伤势,虽然咬他的是体形较小的狗,但因为牠受
惊,所以狠劲颇大,害他的右手明显出现了几个渗血的小洞。
“我没事……”不想她担心,应风笙说道。
“还说没事!都流血了。”关韵茗握住他的手,“痛不痛?”
“妳别太紧张,妳令我觉得受伤的人是妳,不是我。”
“你还有心情说笑!”关韵茗瞪着他。
“拜托,我不是受了重伤。”
“我们去医院。”
“医院?不用了,回到饭店,跟他们要些消毒水,洗洗伤口就可以了。”
“怎么可以!”不上医院一趟,关韵茗就是不放心。“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见她这么担心,为了让她能够安心,应风笙决定顺她的意,“好,我们去医院。”
“快走!”
“走之前,得先拿回妳的宝贝手炼吧?”应风笙提醒她。
小女孩的母亲连忙递上手炼,“不好意思,我女儿的狗……”
“不要紧。”应风笙笑笑,左手接过手炼。
必韵茗见有计程车经过,立即扬手,“应风笙,有计程车了。”
“再见。”道别后,他俩钻进计程车,往医院出发。
医生帮应风笙检查过伤口,打了破伤风针,说伤势不严重,只要上药包扎,一个星期就会好了。
“妳现在放心了吧?”拿过药,走出急诊室,应风笙说。“紧张大师!”
“我担心你,你还调侃我,应风笙,你有没有良心?”
“是是,很感谢妳。”他故意用敷衍的语调说。“妳担心我的大恩大德,我今生今世没齿难忘。”
“你这个欠揍的家伙!”她作势想打他。
对她假装想扁他的动作视若无睹,应风笙由口袋里拿出手炼来,“喏,妳的宝贝手炼还妳。”
乍见手炼,关韵茗这才记起它的重要。
应风笙意外受伤后,她满脑子都在担心他,手炼的事早被她抛到九霄云外。
接过手炼,关韵茗的心五味杂陈。
这条手炼,从小到大她都戴着,对她来说,它就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正因为这样,所以当她发现它不见时,她才会这么想找回它。
现在,手炼失而复得,她理应很高兴的,然而,她却高兴不起来。
目光扫过应风笙包着白色绷带的右手,她的心,倏然泛起一阵心疼。
如果早知道他会受伤,她宁可手炼不见算了。
“喂,妳又在发什么呆?”应风笙推了推她。“回饭店吧!很晚了。”
“啊……好!”回过神,关韵茗立即跟上他的脚步。
离开医院,坐上计程车,因夜晚车子比较少的关系,计程车很快便驶近位于尖沙咀附近的半岛酒店。
:这里停车就可以了。”应风笙跟计程车司机说。
“还没到饭店啊……”关韵茗不明所以。
“下车吧!”待计程车停下来,应风笙便先行下车去。
“做什么啊?”她也下车。
“跟我来。”应风笙示意她跟着他走。
“去哪?”她跟上他。
“来香港一趟,怎能不来尖沙咀海旁的星光大道一次?”他边走边说。“星光大道离半岛酒店不远,我们逛一会再回去也不迟。”
“星光大道……是那个新兴的旅游景点吗?”
“正是。”
很快地,他俩便来到坐落于尖沙咀海滨长廊的星光大道。
虽夜已深,但仍有一些旅客逗留。
必韵茗有耳闻过星光大道是怎么样,但亲眼看到又是另一回事。
沿途地上设置特别的灯光效果,夜里闪烁生辉,让走在上面的人,有如漫步星河。
那么,漫步在星河之上的自己,应该是织女,至于牛郎……
必韵茗禁不住偷瞄身边的应风笙一眼。
什么牛郎织女?她在想什么啊!必韵茗摇了摇头。是她太累了,还是被这里的浪漫气氛冲昏了头?
尖沙咀海旁,一向是香港情侣热恋之地,她一定是被这里的浪漫氛围感染了,所以才会想到什么星河、牛郎、织女的。
“妳抬起头看看。”应风笙拍了她肩膀一下。
必韵茗依言抬起头,发现不只地上有星星,头上也有星星的踪迹。
“好漂亮!”沿路海旁的栏杆上方,都挂上会发光的星星。
“前面有很多明星的手印。”应风笙续说。
“有梅艳芳的呢!”关韵茗雀跃地说,“她演的胭脂扣,真是超好看的!”
看她那欢喜的样子,应风笙也跟着笑了。
在医院里,她那副愁眉深镇的样子,他实在不喜欢。
想逛一下美丽耀眼的星光大道,是他来这里的原因之一,但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他想她开怀地笑,暂时忘却他手上的伤,所以才专程带她来。
“应风笙,你也把手放到手印去,挺有趣的!”关韵茗把自己的手放到地上的手印里去。
她的笑颜,令他脸上的笑意加深,他在她身边蹲下,把左手嵌到手印里去。
这时,有个卖花女走了过来,“先生,买朵花给你女朋友吧!”
闻言,两个人同时一怔。
女朋友?她是指……她吗?关韵茗看着误认为他俩是情人的卖花女,再看看应风笙。
“不,我不--”觉得要澄清一下,关韵茗站起来,摇摇手。
“多少钱?”应风笙起身,用左手掏出钱包。
他……要买花给她?关韵茗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
卖花女说了价钱,应风笙递过钱,接过那朵红色的玫瑰花。
“谢谢你!”卖花女走开去。
“接着。”他把花抛给她。
“要给我?”她的心不自禁漏跳了一拍,脸上的温度好像也跃升了好几度。
“一个大男人拿着一朵红玫瑰花,成何体统?妳拿着好了。”
“那你为什么买?”
原来,他只是不想拿,所以才给她。
“我喜欢。”
一向,他是不会买花给女人,就连J乏an也没收过他送的花。但今晚,他却破例买了一朵红玫瑰送给关韵茗。
为什么呢?应风笙问自己。
是因为卖花的人上前兜售,他就顺便买了吧?
找到一个理由,应风笙释怀了。
这时,他并没有想到,以前他会觉得买花、送花是很无聊的举动,现在又为何会这么做。
“你喜欢,我可不喜欢!”关韵茗想把花还给他。
“我不要!妳给我拿着。”一个大男人拿着红玫瑰在街上走,算什么样子。
“这是什么鸭霸语气!”
“我是妳师父,有鸭霸的权利。”
“应风笙!”气势上输了给他,关韵茗觉得不服气。
“不用这么大声喊我,我不像妳有耳背的毛病。”
“你给我拿回去!”
“不、要。”不理她,应风笙兀自往饭店的方向走去。“妳不想要的话,就扔掉吧!”
他不肯拿回去,她又不想因为他不要,而帮他拿着。那么,扔掉的确是个好提议。
但是……
看着手中鲜艳欲滴的红玫瑰,关韵茗舍不得扔掉它。
如果这朵玫瑰是别人买的话,她一定二话不说便扔掉它。但,这朵红玫瑰是应风笙买的啊……
看看不远处的垃圾桶,看看渐行渐远的应风笙背影,再看看手中的红玫瑰,关韵茗握紧玫瑰花,快步跟上去。
“你这算是什么师父!把徒弟丢在后头,置之不理。”她用力拍打他的肩膀一下。
看到她手上还拿着红玫瑰,一丝莫名的高兴掠过应风笙的心头。
“哪有师父等徒弟的道理?”他哼一声。
“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冷血的师父!”等她一会儿会少块肉吗?
“如果我是冷血的,那妳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近墨者黑,妳没听过吗?枉费妳还是个高材生,唉!我早说过现在大学生的水准,是越来越低了。”
两个人一边吵,一边往饭店的方向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