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肉可以吃了吧?”
阿晖嘴馋地伸手想去抓烤架上的鸡,被方宸“啪”一下用煽火的纸扇打下来。“我说可以吃才可以吃,还没烤好你没看见?”
空气中泛着春末的微凉,繁星洒满一地,夜原是幽静的,但轻轻的虫声化成了背景,衬着他们嘻笑的声音,欢乐的声音──响彻整个不寻常的夜。
绿屋前的空地,用石块叠起三个火炉,一个架上铁网烤蔬菜,一个架高烤鱼,另一个架得更高,树枝穿过全鸡架在上面,旋转着均匀焙烤。
全鸡不经过任何料理,只抹了柠檬汁和盐,焙烤过程中不时刷刷白酒。然而架下起火的材料,却是名副其实的松枝!劈劈啪啪起火后的松枝香味顺着烟熏进鸡肉之中。
迎蔷从来不知道方宸烤个鸡还这么讲究的,让她这个美食主义者也看呆了。
“来,尝尝看,”方宸切下一只鸡腿递给迎蔷,迎蔷怕烫,小心翼翼地撕下一条鸡肉放进嘴里,才只尝味道,立刻眼睛就张大了。
“哇!”迎蔷迫不及待地又撕下另一块,真是美味!“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鸡!你怎么这么厉害?”
方宸得意洋洋。“我这个人就是标准的表面上看起来一事无成。其实却会做很多事的那种。”
“是啊,”晶晶笑。“会的都是不正经的那种。”
“啊!鱼都快烤焦了!”德稚惊呼。“阿宸你怎么不顾?”
“离我那么远我怎么顾?”方宸回答得理直气壮。“不是在迎蔷面前?应该她顾。”
“咦?我不是客人,负责吃就好了吗?”迎蔷难得也调皮起来。
如此愉悦的气氛,大家一起玩、闹、疯、笑。迎蔷不是没当过主角开过欢迎会,从小到大,母亲替她办的生日、毕业各种名义的宴会数都数不清,可是在她记忆中,从来没有一次像这回这么愉悦、这么自在、这么真真实实地感觉到“快乐”!
这些人,善良、真挚、执着、直爽。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待人处事的方式。让迎蔷明了世上原来不只有萱芙那样攀权附贵的人,不像景康汲汲于名利,不像母亲只有狭隘的一种价值观……从他们身上,迎蔷看见了生命的本质。
一直到欢乐的烤肉晚会结束,各人又各自分工合作,有人收拾烤架,有人清理垃圾,迎蔷跟阿晖在厨房里清洗碗盘的时候,仍然想着这些。
她始终很埋怨自己莫名其妙的生了那场病,如果不是那场大病,也许家人还不会如此严重地以关爱的枷锁铐着她;可是如果不因为这场病,她又怎会瞎蒙瞎撞地来到这山上,被困在这,然后认识这些有趣的人?
缘分的巧妙,现实无法解释。迎蔷把盘子放在水龙头下冲,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个人──储方宸。她没找着他,却是让她来到这山上的原因。她随口问阿晖:“你知不知道这山上有一条霞云路?”
阿晖不只讨厌煮饭,也讨厌洗碗,更讨厌擦盘子!他拿着干布拭盘子的姿势惊险万分,任何人──包括他自己,都相信那盘子随时有可能掉到地上去!在这种情况之下,阿晖很难一心二用回答她的问题。
“霞云路?那条产业道路半年多前就废掉了,里面的住户都搬出来,没人住了。”
迎蔷不只问错了时机,当然更问错了人。阿晖是神经最大条的一个,压根不会去追问她问这些干什么,他脑里想的只是──不要再摔破盘子、不要再摔破,否则晶晶要骂人……。
于是迎蔷只好怀抱着这个答案落寞地当作结果。那条路没人住了?不晓得那人搬去了哪里……。
隐隐约约,一阵清越优扬的乐音传进迎蔷耳中,迎蔷关起水龙头,好奇地侧耳倾听,竟像是某出歌剧!出现在这种地方实在不太搭。她困惑地转头看阿晖,他兀自跟碗盘搏斗,对那音乐却像是习惯得恍若未闻。
“怎么会有音乐?”迎蔷只好开口问。
“阿宸。”阿晖回答得够快。“他的私人音乐时间,我们都不去吵他的。”
迎蔷楞楞地扭头往音乐飘来的方向看,更加惊讶了。方宸令人意外的事太多,每多认识他一分,就发掘出他玩世不恭外表下深藏的另一面,像个谜题,诱惑着她去解,却也像是永远也解不完。
她擦干了弄湿的手,脚步带她往熟悉的乐音走。那调子愈来愈清晰,是蝴蝶夫人在唱“美好的一天”。她喜欢普契尼,她记得母亲带她去纽约大都会歌剧院看这出戏时的情景,那种奇妙的感动。她不知道宸是否跟她有着同样的感觉?
“我们都不去吵他……。”阿晖刚刚说过的话。方宸想必希望有他私人的空间。
迎蔷偷偷把眼睛凑到窗户边去,看见屋内简单的陈设,是方宸的卧房。他舒服地坐在一张沙发上,手指上夹着的菸燃着氤氲,那种安静的感觉,是迎蔷从来没在他身上发现过的成熟,这样的他有股独特的吸引力。那闭合的眼眸、那男性化的眉梢,那阳刚的唇线……。
迎蔷眨了眨酸涩的眼,不准自己再偷瞄,不准自己去打扰他,但却也不想离开。
贴着墙坐在他房间外面,一道墙隔开了两人,却隔不住乐音的传递、隔不住乐音给人的感受。痴情的蝴蝶充满了信心与希望,等着迎接情郎,她又如何得知。这情郎有朝一日会辜负她的情?人的际遇,可不可能合理一些、美好一些?
乐曲结束了,音乐的气氛一转,接着叙述故事的发展。迎蔷闭上眼专注聆听乐音,未曾察觉的是,她身后的窗已不知在何时被打开,方宸正好整以暇地趴在窗上,颇兴味地俯看着她。
“我说,你是想向我求婚吗?”
突如其来的一句,让迎蔷惊吓地跳了起来,猛抬头,跌进一双似笑似谑的眼,像做贼被逮到,她的脸红了起来,不开心地:
“你乱讲什么?”
方宸大笑起来,极故意地:
“不是来跟我求婚,干嘛偷偷躲在我房间外面?再不然。至少你也暗恋我吧?”
迎蔷的脸更红了,刚才是羞红,现在则是气得冒火!她气得脑中昏昏,这死男人,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她迸出一句恶话:
“我暗恋你?你作梦早早醒吧!”
“哎,生气了?”他笑容敛住,很冤枉的表情。“开玩笑而已。而且这种玩笑还可能泄露我心里的秘密,很危险的。我之所以会这么说,也许在我的潜意识中就极度希望你暗恋我……唉。”
迎蔷被弄糊涂了。不是在占她便宜?怎么一下子又成了他的某种表白?算是……表白吗?她仰头看他,而他那足以穿透人心的凝视又让她立刻垂下了眼眸;她的心跳加速,呼吸静止,全身的震荡仿佛永远都不会停。神思眩惑中,她却又听到了他的声音,很柔和,像在哄人:
“好啦,不生气了,进来我放音乐给你听。”
“我不要听了。”迎蔷嘟起了嘴。
“也对也对,我的屋里都是菸味。”他替自己找台阶下。
“你还抽菸?害死自己也就算了,还让动物吸你的二手菸?”迎蔷嫌恶的。
“又不是故意的。”方宸闷闷的。“以前养成的习惯,一下子改不掉。我已经很惨了,平常都不抽,只敢躲在房间里薰自己。”
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那无辜模样让迎蔷忍不住嗤地笑出声来。她真的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每次下定决心要跟他生气,都维持不到五分钟。
“这样吧,不听音乐,去上工。”方宸似乎永远不会闲着。
迎蔷讶异:“这么晚了还工作?”
“跟着我就知道了。”方宸吹着口哨出房门,走向餐厅旁边的房间。那里,大概是全绿屋最现代化、最科技的地方,有电脑,有大萤幕,有些仪器,还有兽医看诊台那样的东西。
坐在电脑前面的是德稚,他对着进门来的方宸笑道:
“今天不是你轮班吧?还是好心要来代我的班?”
“带人来参观。”方宸的口吻像迎蔷是白痴观光客。
萤幕上,是个简单的地图,很多绿点点,分布在各处,方宸解释:
“麝香猫是夜行动物,所以晚上才观察得到它们的活动。这些绿点,是我们放陷阱的地方……。”
“陷阱?”迎蔷惊吓地打断他的话:“你们不是在保育动物吗?干什么捕捉它们?”
“别担心好不好?”方宸皱眉。“陷阱只是笼子,不会害动物受伤。我们把动物带回来,套上追踪器再放它们回山上。这样我们才能做纪录研究是不是?”
原来是这样!迎蔷懂了。
“咦?那会动的小红点是什么?”她指着萤幕。
“那就是装了追踪器的麝香猫。今天只看见一只,其他的呢……。”方宸眼神严肃起来,紧盯着萤幕思索。
“到目前为止,只有三只麝香猫装上追踪器。”换成德稚解说。“它们向来单独行动,而且聪明,再加上我们的设备古老。只能用最传统的方式,所以保育的效果并不好。”
“你们真的好辛苦。”迎蔷由衷地说。
德稚笑了笑。“世界上就是这样,再辛苦的事也有人做……。”话说到一半,就被方宸打断,真的是“打”,因为方宸猛捶他的肩:
“喂喂,快看!三号陷阱的警报器在动!”
迎蔷也凑过去看,果然某个绿点点旁边有个蓝点在闪。
“我们穷得很,所以没办法每个陷阱都放警报器。”方宸笑得无奈。“不过反正每天早上还是要用最古老、最没效率的方法──全部陷阱去巡一遍,检查诱饵。”
“现在去看呢?还是明天早上再去巡?”德稚征求方宸的意见。
方宸看看德稚,下意识再看看迎蔷。
“我去好了。你去跟晶晶借双好走路的鞋子。”
“我……也要去?”迎蔷讶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方宸再看看她,眼神变得极认真。
“麝香猫已经快绝种了,搞不好以后就只剩下书上的图片,再不然也是人工繁殖。你这一生有多少机会,能在野地里看到野生的麝香猫?”
迎蔷一怔,被方宸的话堵得回不了口,她震慑于他语气中的认真,再不犹豫地去向晶晶借了双球鞋。
方宸在餐厅翻着装备的大背包。
“奇怪,对讲机呢?”
“带我的行动电话好了。”
迎蔷的大哥大就摆在电话旁边,她这几天都关机,怕母亲打来,现在随手开了机。
“啊,找到了!在这里!”方宸把个黑色的大对讲机拿得高高的。
“不必带你的行动电话,还要通话费,多浪费钱!”
好心没好报!迎蔷悻悻然地又放下了电话。
走出绿屋的门,方宸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
“啊,对了,我得先声明,陷阱不一定抓到的是麝香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动物误跑进去……。”
既然这样,刚才还说得那么正气凛然?迎蔷真是拿这臭男人一点办法也没有!而方宸还满不在乎地吹着口哨,不要脸地走到迎蔷的名车前:
“喂,开你的车好不好?我怕德稚的烂技术还没把我们的车修好,等会又抛锚在路边。”
迎蔷深吸一口气,明白跟方宸生气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她打开车锁,把自己抛进车里。
“三号陷阱离这里不远,离马路也不远。”
这是方宸说的。可是迎蔷向来不知道方宸所谓的“不远”是多长的距离。上回他说“不远”,结果迎蔷足足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帮他把车拖回去,这回他说不远,迎蔷的BMW也跑了十来分钟,然后跟他下了车,在草丛小径中转转转──
“到了没?”
迎蔷平日的运动是零,生病前最常被拖去的运动是打高尔夫球,那种高贵的运动,场地整理得像张大地毯似的绿色草皮,哪像这里,杂草丛生,荒郊野外!
“到了到了。哎呀!”方宸发出一声惊叹,不知是高兴还是失望,迎蔷急急凑过去看,方宸打开笼门,放出了一只──野狗。
迎蔷的失望全写在脸上,她这么大老远地跑来,看一只──野狗?
“这只狗不是第一次跑进来了,每次都是它。贪图笼子里有食物,我们又不拿它怎样,还放它走。”方宸又幽默地对动物说起话来:“自食其力好不好?不要每次都这么懒,还害我们半夜跑出来放你出笼子。”说着说着,看到迎蔷没好气的眼神,他的声音放小,有点尴尬,很多无辜──
“好啦好啦,别摆一张难看的脸,我哪里晓得会是这只狗。补偿你嘛!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迎蔷瞪着一双美目。
“还要去哪里?”
“走啦走啦!很快就到了。”
他不由分说地往回走,算准这漆黑丛林迎蔷要不跟着他也无处可去。迎蔷怨怨地抬起脚步,当上了贼船,重新回车上,往前开。这回车在一栋废弃了的砖屋旁往上开,停在一片小山坡上。
离开树林的小山坡,景致简单得难以置信──深绿如苔的草地上,只有几块立着的大石,那样沉郁古朴,一片未染的天真,星光无阻隔地肆意洒向大地,果然一片好山好景。
迎蔷怔住了,真体会了什么叫慑人心魄的好景致。
她不由自主地在一块大石上坐下,环览四周,心情变得温柔。
“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老教授的墓。”方宸笑笑。
“你说什么?”
“真的,你就坐在教授的墓碑上。”
迎蔷吓得立刻从大石块上跳起来!本能地低下头去看石块。不像墓碑啊!别说形状不像,甚至没有半个字!
“你少吓唬我!”迎蔷冒火了。
“我干嘛吓你?教授吩咐我们不准在墓碑上刻字。”
方宸定定站在那,那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迎蔷顿时心里寒了起来!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没有明显的墓区界线,也没有一点点凸出的坟冢,霎时,迎蔷连站都不晓得该站在哪才好,是不是……自己正踩在人家的头上?
“别担心,”方宸笑着硬把迎蔷拖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教授生前是个好人,死后肯定也是个好鬼,不必怕他。”
不管方宸怎么说,迎蔷的心里还是毛毛的,手臂上爬满了鸡皮疙瘩,可是让她更觉得突兀的是,看方宸从背包里拿出什么?一瓶白酒?
他扭开软木塞,随手洒了大半瓶在地上。
“教授生前最喜欢白酒。所以每次我到这附近,都会给他带瓶白酒来。”他哈哈自嘲着:“否则你说我们晚上怎么可能拿白酒来烤鸡?我们穷得要死,有米酒就不错了。”
依旧是轻松的语调,但迎蔷却可以从中轻易找到一种难舍的尊敬与怀念,她的口吻变得轻幽:
“你们一定都很想念他吧?”
“咦?你都知道了嘛!”方宸像小孩那样的失望。“不好玩,他们都跟你说过了?不留一点故事给我讲。”
迎蔷笑了起来,口气竟也像在哄小孩: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说真的,你为什么在台北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又决定回到这里来?”
他笑笑,背倚着迎蔷坐的石头,半躺在草地上。
“教授是个很孤僻的人,离婚之后,也等于没有了家人。最早的时候,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工作,就住在我们刚才经过的那栋红砖房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看我特别顺眼,所以我是第一个到这山上鬼混的,德稚他们都是我的学弟学妹,被我拐骗上山来。”
他的眼光似乎迷蒙了起来。
“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年轻,也很有抱负,充满了希望……可是第一个半途而废、把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也是我。”
“你为什么要走?”迎蔷经声问。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叶,放在嘴边嚼。“把时间花在这,我家人认为这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当我毕业、当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个社会新鲜人一样,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钱、职位的大熔炉。而说真的,我这个人也还满够贱的。居然还给我赚了不少钱,当然也忘了山上的这些人。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电话,教授住院了。”
他的声音愈来愈沉,也愈来愈低。
“我赶到医院时,教授已经不能讲话了,他似乎也不想讲话,只是看着我,然后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尽了疾病的痛苦之后,突然之间看见他冲着我笑的那种古怪感觉……他笑得甚至有点诡,根本不是因为要我不要担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吗?”
方宸问迎蔷,但其实他也不需要听迎蔷的答案。不过迎蔷有那么点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后把自己的担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后非辞职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还没完成就落跑,还把德稚他们拐来之后,再不负责任的丢开。当然,对台北的工作来说,我也很不负责任,可是两边都做了一半……我总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项。”
“你家人呢?谅解你了?”迎蔷不由得从石上滑了下来,坐到他身边,问他。
“怎么可能?闹革命呢!”她笑了。
迎蔷怔忡着。这种事,她是绝对无法体会的,她从来连想都没想过。闹革命?她想像着:如果她跟母亲闹革命,会是怎样的可怕情形?
“我这个人,脑子很死,不大会去想太复杂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烂的草扔了。“其实我也不觉得在这里从事这个工作有多伟大、多有意义,我只知道,只要我决定了一件事,觉得这样做很好,我就会去做,不会犹豫。”
决定了就去做,不会犹豫……迎蔷咀嚼着这句话,很简单的两句,却像有着万钧的力量,令人钦羡。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力量,朝着自己的目标走,不要顾虑周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顾家人?你不怕他们伤心、失望?”迎蔷仰着头,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说不管,那是骗人的。不过慢慢来吧。”他看得很开,耸耸肩。“至少我爸就已经差不多放弃骂我了,只有我妈,老是叫我赶快娶老婆。”
迎蔷微笑着侧过脸去看他。方宸其实是很能吸引女人的类型。幽默、耐看、细心、体贴、直率……当然,还有他专注于一件事时那种认真的样子,那才真是迷人,让人忍不住要心动。在这深山里还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间,她的笑意停在唇边,问题变得有点酸:
“你,不会没有女朋友吧?”
“现在景气不行了,”他开起玩笑来。“我现在的身价,就像股票狂跌一样没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觉得我爱动物甚过爱她们,所以就走了;现在我既没时间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毕竟有哪个女人愿意暗我在这里当傻瓜?”
“也许很傻,但傻得让人尊敬。”迎蔷喃喃说。
“你说什么?”方宸没听清楚。
迎蔷笑笑,换了别的:“晶晶呢?她总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恶毒地:“你说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样粗了!我真觉得她跟德稚的身材应该反过来,难得德稚还要她当女朋友。”
原来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蔷明白了。
“你这样贬晶晶太过分了吧?”
“没办法,我跟她什么玩笑都开,反正她不会生气,太熟了嘛。”方宸口无遮拦地一连串讲下去:“如果不很熟,我当然不敢乱开玩笑。比如我如果说你脸色苍白得像僵尸,你一定不高兴对不对?”
说着说着,方宸自动住了嘴,脸色很尴尬。
“呃……说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张脸庞让迎蔷根本发不起脾气,她紧抿的唇其实噙着笑意。方宸补救地赶紧又变换话题:
“来来来!我们也喝点白酒好了,我的背包里有纸杯。”
不知是刻意带的,还是巧合,他从背包里翻了几个纸杯出来,倒了半杯在两个杯子里,递给迎蔷。
他举杯一碰她的,纸杯没有清脆的声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蔷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说:
“你错了,我一点也不美。”
“谁说的?”他十足正经。“你有一种优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别,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样,你至少是个中上美女。”
淡淡的优雅、叛逆的眼睛?迎蔷头一回听见这种形容词,她眯着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奖励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来恍恍惚惚,多点精神活力,分数会更高。”
迎蔷默然了。她不是头一次听方宸这么自信而确切地表达它的感觉。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认识自己,明确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能用最具体、很自信的言词说话吧?
这让她不仅羡慕,甚至有些嫉妒。因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长叹一声。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点,可是好像很难。”
“为什么?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乱开玩笑,喝光了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学时就离婚了。我父亲觉得他爱的不是我母亲,而是另一个女人,于是就毅然决然走了。我归我母亲养。”
不知怎地,迎蔷忽然很有心情诉说自己。
“也许因为我母亲觉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满有钱,所以从小我就像个标准有钱人家的小孩,什么事也不用做,只要学好纲琴、念好书。你知道,”迎蔷的眼里出现了难得的狡黠。“在你们这里,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夸张。“我们那些破碗一个才十几块──早知道拿钻石做的给你洗!”
一句话把说的跟听的人都惹笑了。迎蔷继续说:
“我母亲不只不让我做事,对我的保护甚至令人叹为观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妈也会叫佣人来骂,骂她们为什么不点电蚊香。”
“嘎?”方宸做了个被吓到的鬼脸。
“我就这样子,被当成保育动物一样地长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学,才对自己的未来有了些主见。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计画了很多。我计画出国,远离我母亲的保护,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毕业的时候,我生了重病。那种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断了她,神秘兮兮的:“别把病名说出来。听过一个西方的古老传说没有?如果大声说病名,上帝会听见。然后就把病传给别人。你不希望把重病传给别人吧?”
信这些?看来方宸是喝多了。迎蔷微微一笑。
“好,就不说,反正那是很严重的病,血液无法制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几乎快死了。后来进步的现代医学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体状况当然不可能好,于是我母亲理所当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养了半年多之后,医生都认为我已经差不多恢复到常人的状况了,我母亲还是执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后──”
迎蔷随手捡起一颗小石子,奋力往前一扔,却扔不远。
“我想我就有点死心了。反正什么事都不让我做,也没有什么事好做,渐渐的,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没用的人,什么都不会。”她顿了顿。“说真的,看到你在这里照顾动物,我真的好羡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没这个能力。”
“谁说的?你真没自信。”方宸皱起了眉头。“喂小动物吃女乃有什么难的?你当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说,你还是母的。”
迎蔷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却十分正色:
“说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喂动物,还可以喂我们。这里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还真吃不下去。”
后面这个原因,才是重点吧?迎蔷笑了起来。
“我以前从来不碰小动物的,我妈也不让我碰。”
“为什么?”方宸腿起眼睛。
“我妈嫌脏。动物又不天天洗澡。”她笑道。
“你不晓得。”他慢条斯理地说着:“动物是最单纯的,如果不去欺负它,她根本不会来侵犯你。人虽然会天天洗澡,却不可能像动物这么善良。”
迎蔷怔了怔,再度臣服在他脑子里的那些歪理。说是歪理,倒也挺说得过去,他思想的成熟实在超过他外表的玩世不恭。抬起头来,他那对漾着琥珀色彩的瞳眸在她心湖激荡着,再一次,她深深为他所迷眩。为了掩饰自己酡红的脸,她站了起来,散步似的,逃开了他。
“咦?酒喝光了?”
方宸耍宝地把酒瓶倒过来倒了倒,似乎没注意到迎蔷脸上的变化,然而其实他的视线没一刻离开过她。他喜欢看她,更喜欢看她脸红,他喜欢在她羞怯中所发现的那份纯洁──足以令他投降的温柔。
望着她清瘦的背影,竟令他的胸口怜惜地抽疼。她是个明理、聪明、善良的女人,像一块最珍贵的美玉,只可惜失去了光泽;更糟糕的是连她的主人都用错了方法照顾她,未曾将她打亮刨光……
方宸发现自己止不住想呵护她的心,想让她快乐,想在她脸上看见笑容、看见自信、看见生命力……。
这真是件太糟糕的事!他才认识她几天?他更无法确定自己能否留住她,或者该不该留住她,就已经先有了舍不得她的心……。
方宸的头痛了,也晕了。是酒喝多了?他的酒量很差的。
于是等迎蔷踱完了步子走回方宸身边,她惊奇地发现,方宸居然躺在地上睡着了!
迎蔷用两只指头捏起酒瓶,全空了。她只喝了小半杯,其它都在方宸肚子里了?可是这酒没什么烈度,而且洒过草地之后也剩不到一半,这样方宸就醉了?
迎蔷忍不住偷笑。很少看见酒量这么浅的男人。她开玩笑地晃晃他:
“喂,你今天晚上要睡这啊?”
原本是玩笑,可是方宸摇不醒,迎蔷这下紧张了。回去的路她不认得,就算认得也没办法把方宸拖上车去,他几乎有她的两倍重。
“喂喂!醒来好不好?别闹……!”迎蔷又推又拉,恨不得给他一巴掌。
方宸不闹,因为他已经睡得不省人事。
“喂!”迎蔷赌气地又扯扯他,他仍文风不动,甚至还打起呼来,迎蔷哭笑不得,抬起头来,还好她的车就停在旁边。
所幸还可以睡车上,否则叫她跟他一般睡草地?!没好气地走回车上,抱枕拉开拉炼就是一床薄被,她昨天晚上盖的。打平坐椅拥着被。迎蔷想起下午花了那么多力气打扫了的房间──结果她今晚还是得睡车上。
迎蔷不得不把牢骚发在方宸身上。都是他害的,她噘着嘴把脸贴在车窗上,外面黑漆漆的……不晓得冷不冷?方宸该死的把她丢在这荒郊野外自己睡着,而她竟该死地还在这担心他睡在草地上冷不冷?
她迟疑了一会,咬了咬唇,终于推开车门把被毯带了出去。她躲在车里还有车壳遮风蔽露,他露宿草地什么都没有,一条薄毯也许起不了什么作用,至少多层温暖。
轻轻替他盖上被毯,迎蔷忍不住笑了起来。打呼声震天价响,像在跟四周的虫声唱和。方宸连睡着都不肯安静,生命对他来说是五彩缤纷的,他认真的生活,认真的工作,活得掷地有声,在他身上,她看见了生命的活力,甚至是生存的某种意义。
她到山上是要来找一个叫储方宸的人,她不知道她已经找到了他。然而阿宸却让她忘了原来的目的,忘了她所要找的储方宸这个人。
迎蔷的心里忽然充满了莫名的温柔。她的眼光柔得像水,从他覆着眼睫的眸,拂过他阳刚的鼻梁,薄薄的、男性化的唇……。
一个突如其来的冲动,迎蔷俯下头去,飞快地拂吻过那两片迷人的唇,她的脸也迅速泛上一层桃红,浓浓的红潮仿佛一辈子都散不掉,会永远留在她心中似的。
迎蔷太讶异于自己大胆的举动,更羞于那种异样的想望,遭雷殛似地,她速速跳起来,逃回车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