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灭了,整个房间陷入了一片黑暗中。宁小夏闭上的眼睛忽然又睁开了,呼吸着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房间里那股熟悉的味道,回忆也如潮水般涌来,她尝到了没顶的窒息。悄悄地起床,赤果的脚踩在冰冷的瓷砖地板上,有一种刀割般的痛楚。
一向疼爱她的爸爸即使她不在家的情况下也总把她的房间打扫得很干净。而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却害怕回家,不光是回家,连回母校,今天也是两年来的第一次,甚至有时候,她很想离开合德这个从小生活着的小城,任何可能唤起她记忆的地方,她都不自觉地有了排斥和抗拒。
书架上的书整齐地摆放着,顶层上放着一排从大到小的各种漂亮的艺术蜡烛,她一向喜欢搜集灯和蜡烛,所以每年熟识的朋友总会从全国各地给她寄来许多漂亮的蜡烛和灯笼。她小心地从书架的抽屉里抽出一盒粉色的火柴,“嘶”的一声,划破了那一室黑暗,依次把那些记载她成长的礼物点亮,房间里的冷意迅速被晕黄的烛光驱赶走了。
她打开窗户,任窗外的寒风袭来,打在脸上有着锥心的刺痛。窗外的小阳台上依次放着八个小小的花盆,里面除了干燥的泥土,没有花,没有叶子,更没有枝干,什么也没有,就像她贫瘠的情感世界,没有收获的季节。
倚着窗,看窗外的万家灯火,熄灭或是燃起。
不知道过了多久,倒影在玻璃上的某束烛光在片刻的挣扎之后迅速地熄灭了。她愣了一下,走回书架,在其他烛光的映照下,找到了那个角落里最不起眼的小烛台,赫然发现,红艳艳的烛泪底下静静地躺着一支小巧的钥匙,她伸出手,不去理睬刚刚燃尽的烛泪那液体的灼热,小心地取出钥匙,看它在自己的掌心里闪着模糊的银色的光。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书桌前,插入钥匙,旋转着,打开了尘封了两年的抽屉。
抽屉里有着岁月留下的霉味,曾经喜欢过的那些爱情小说,整齐地叠放在一起,还有好几本发黄了的日记,诱惑着她打开,从初一到初二上学期,属于那个少年与少女前后桌的时光。她忽然想看一看当初的自己是怎么想的,在她已经尽量遗忘了之后,那个年轻的自己依旧在遥远的时空彼岸向她挥手召唤。
兰色的纸翻了一页又一页,她终于惊恐地发现那里没有任何关于他的记录。为什么?为什么?在那个禁忌的年代里,日记反而最藏不住心事,她的日记只是她虚构的世界,有着所有大人可以接受的叙事抒情状物说明议论,却没有自己的一点隐私。她慌张地翻过所有的日记,为什么会没有留下关于他的只字片言呢?
终于,在一本没有写完的日记的后面找到了一个笼子和老鹰的故事,稚女敕的文字用寓言般梦幻的语言写着——
如果有这么一天,有这么一天,老鹰冲向了天空,遗忘了曾经解放它的笼子,那笼子是否会后悔亲手解放了老鹰呢?
不,不会!在解放了老鹰的那一刻,笼子就应该已经做好了准备,接受残酷的事实,老鹰飞走了,华丽的笼子也就毫无用处,垃圾箱是它未来的家,但是回忆以往和老鹰相处的美好时光,笼子毫不后悔,如果时光倒流,笼子的选择也不会改变。
它很满足,也应该满足了,毕竟老鹰曾经视笼子为知己,曾经许下守护它一生的诺言。纵然老鹰忘了这一切,笼子也不会忘记,所以笼子不会后悔。怨只怨造物主,没能赐它一双翅膀,让它陪老鹰翱翔天际。但是笼子依然祝福老鹰——因获得自由而幸福。
看看时间,是他被老师调换座位,结束了一年半前后桌生活的那一天。那时他还习惯天天给她打电话,说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为什么那时应该可以快乐地接受这一切的她要写下这么悲戚的未来,或许在年轻的她的心里,就隐隐有着对未来的预感,所以强迫自己先写下祝福,要他幸福,情愿自己的心田从此荒芜。
抬头看着窗外那八个同样荒芜的花盆,认识他的最初八年里,她每年都会在初识他的那固定日期里种下一株向日葵,那是她最喜欢的花朵,她曾经梦想自己小小的爱情也可以在辛勤的培育下,茁壮成长。每一次,向日葵都在她的殷切期望下慢慢发芽,小心地舒展着子叶,然后喜悦却总是那么快就幻灭,窗外的老鼠年复一年把她的爱撕成了碎片,变成肚子里的食物,无一年例外。五楼的阳台不知道有什么魔力吸引着老鼠做这么艰辛的运动,甚至有时是光天化日之下。她种的向日葵总是长不大,也养不活,就像她一直呵护着的小小的爱。
日记在风中翻转着,摊在扉页,上面有着席慕容的诗,她娟秀的字认真地写着,“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就在于她的无邪与无瑕,就在于她的可遇而不可求,就在于她的永不重回。”
那时是为警告自己珍惜时光,而如今却成了强迫她遗忘的警钟,一个字一个字敲得她晕头转向,分不清了,分不清了。烛光一点一点地熄灭,黑暗又重新把她淹没,她的心底小心翼翼藏着他的那个角落,血肉模糊。
宋剑庭跌跌撞撞地打开“流水浮灯”的大门,直接冲上吧台后面的小门,与平日里懒洋洋截然不同的神情让客人和穿着凤仙装的服务生香娇都吓了一跳。
而他也没有发现自己给“流水浮灯”造成的骚动,自顾自地躲进自己的小天地。
“香娇呀,你家店主睡得太多,做噩梦了……”熟悉的客人打趣着。
“嘿嘿……”自认为还挺能言善辩的香娇只能挂着尴尬的笑,心里暗暗埋怨自家店主的不合作。
“肥哥!出大事了!”送完客人点的餐点和咖啡,香娇飞快地冲进厨房里,把正在用心烹调食物的李则吓了一跳。
“香娇小妹,我第一百零八次警告你不准叫我肥哥!虽然我很喜欢踢足球的菲戈……”身为“流水浮灯”头号大厨,李则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提到他的身材,他是个酷爱美食的人,而这种爱不仅体现在烹调技术上,更体现在他的胃口上。所以和大多数厨师一样,他有着可以媲美肯德基老公公的健康体魄,再加上一张和蔼可亲的女圭女圭脸,所以常常成为香娇取笑的对象。
香娇有恃无恐地吐了吐舌头。
“出什么大事了?”李则对于容易大惊小敝的香娇所谓的大事通常没有太大的兴趣,比如上次她和店主喜欢听的电台节目DJ来店里,她也说是大事。
“店主他脸色发青地跑回来了。”香娇添油加醋地形容着。
“脸色发青,难道那家伙睡太多,梦到鬼了?”对于自家那位通常情况下都睡眠不足的店主兼多年的老同学,李则也喜欢拿来当生活里为数不多的笑话。
“讨厌啦,怎么和客人说一样的话啦?”香娇跺了一下脚,对于他的不信任有些急了,“人家说的是真的啦,我来店里这么久,第一次看见店主有那种表情。如果用言情小说的话来形容,那叫做伤、心、欲、绝。”
“你少唯恐不乱了,那家伙大学里失恋过多少次,就没看见过他有那种表情的,有空在这里胡说八道,还不如出去等客人叫!”李则把煮好的咖啡放在托盘上,递给趁机偷懒的香娇,“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你乖乖做你自己的事情就好了。”香娇噘着嘴,“噔噔噔”地冲了出去。
“伤心欲绝,他会有这种表情?如果有的话,也早该有了。”李则嘴上说着不相信,不过还是抽空敲了敲宋剑庭位于“流水浮灯”二楼居所的大门。
“谁?”里面传来闷闷的声音。
“我啦!”
门“咔哒”一声开了,“哇,你搞什么鬼呀,吸了这么多烟,臭死了。”李则对烟味向来没好感,立刻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通风透气。
“香娇说你伤心欲绝地跑回来,我还不相信,现在我不但相信,我还怀疑你想自杀呢。”他肥硕的大手一把抢过宋剑庭手上的烟,扔出窗外,隐约还听见楼下有人喊:“谁这么没公德心呀,乱扔东西!”
“你忘了你答应过宁小夏你不吸烟吗?”李则话刚出口,就明白自己多嘴说了不该说的。
宋剑庭睁着充满血丝的眼死死地盯着他。
“好,我承认,是我说错了。”李则识相地摆出投降的手势。
“不过你今天是怎么了?一点也不像是平时的你,出了什么事?大家兄弟这么多年了,不会连我也不说吧?”
“我见到她了……”宋剑庭把头深深地埋进双膝间。
“他?谁呀?”李则听得莫名其妙。
“宁小夏。”
“我知道我提到宁小夏是我不对,我已经认错了……不对,你说你见到宁小夏?”李则立刻半蹲在宋剑庭的面前,想看清他的表情,可惜却一点也看不到。
“嗯。”
“她那时不是信誓旦旦地说她要去京陵工作了吗?怎么也回合德了?会不会是回来探亲的,毕竟她爸妈都还住这里。”李则听着宋剑庭沉重的语气,叹了一口气,根据自己所知道的情况揣测着,“你别告诉我,你现在才发现,其实她才是你真正喜欢的人。这个笑话该死的一点也不好笑!”
宋剑庭依旧保持着沉默。
李则“刷”地起身,一张圆呼呼的脸涨得通红,“老同学这么多年了,老实说你就这点儿让我看不惯,当初人家跟你告白,你说什么?你说她是开玩笑,你说她是好女生,可惜你们缘分不够。我们大家都是同学,那么多年她对你的好,我也看在眼里,是你辜负了人家。现在人家走了,你却后悔了,你确定这是爱?你确定你这不是自私?不是占有欲?”无法理解好友在处理这段感情上的暧昧态度,他气冲冲地往门外走去,“啪”的一声重重甩上门。
剧烈的撞击声似乎让整个屋子都有震撼的感觉,而陷入沉思的宋剑庭却丝毫没有发觉,低沉的声音喃喃地道:“不管我确定不确定,都已经来不及了……”他的眼前浮现不久前一个男子亲密地搂着宁小夏离去的那一幕,原来覆水真的收不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