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响起来的时候,阮秋笛还在床上拥着薄被假寐,实在是一点儿都不想起来。昨天夜里无端端失眠到两点,好不容易朦胧睡去,到如今好像只隐约听到外面有鸟叫了那么三两声,不提防居然已经天亮了。
拿起手机正要回短信,结果刚拿到手里手机就再次响了起来,这次不是短信,显示屏上面分明的是一串熟悉的数字,她愣了半分钟,这才接了电话,那头立即就有一个很上扬的男声传入她的耳中:“HELLO。”
是司骏,他的声音极好听,大早晨迷迷糊糊地听到本该是一大享受,但是只因为电话那头的是她熟悉惯了的人,那一把好听的嗓音也就平淡了起来,听不出其中的好与坏。
她有时候也在想,生活是不是就是这样呢,当一样东西熟悉到成为习惯,那么即便它再稀罕,到此境界也便是鱼眼珠子,没有任何娇贵的地方。
所以此刻她只是略笑了一笑,电话那头的男人却听得清楚,然后又听到她“嗯”了一声当打招呼,声音细软得像只小猫,痒痒的仿佛一颗心被它无意中挠了一下,又是舒服又是难受。
“还没醒?”司骏含笑开口问她。
“你大早晨打电话过来不是只为了求证我有没有醒吧?”她笑了起来,这下子倒是真的醒了,但是依旧不想动,手和脚都舒服地蹭着凉滑的薄被,被子用的是绸面,浅绿的底色上洒满了大朵大朵红艳欲滴的木芙蓉,看起来无比喜气。
司骏也跟着笑,或许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心情,纵然是再无心的话语也会听出味道来,满心都是欢喜,“当然不是,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
“我的声音有什么好听?”阮秋笛啐他,在床上翻了个身,一头黑发顿时在枕上散开,乌泽泽的像一匹上好的黑缎。
他听了只是笑,不说话。
“昨天干吗半夜还发短信骚扰我?”她半真半假地抱怨。认识司骏那么久,虽然她为他们划定的有一个一定的尺度,但是戒备心强的她总算没有再拿他当外人。
司骏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昨天夜里看网球比赛,慕容静水发挥得超好,一时激动就顺手把短信发过来了。”
他口中的慕容静水是网球界的宠儿,出身于体育世家,近两年在大大小小的比赛中风头强劲,很是受人关注。
“她啊……”阮秋笛下意识地应了一句,脸上的微笑却莫名地淡了一下,像一朵即将枯落的花,苍白无力摇摇欲坠。
“怎么了?”司骏没有察觉到她的反应,在电话那头问她。
“没事,”阮秋笛仿佛如被惊醒,长睫微动,停了片刻露出一个干干的笑容,“好了,我要起床,不和你说了。”
“好吧。”虽然司骏依依不舍,但是他明知道她的脾气,不想招她讨厌,只好挂了电话。
阮秋笛抓着电话闭目片刻后,突然翻身坐了起来,目光沉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东西,她的相貌是很漂亮的,眉毛弧度优美,杏眸如星,只是此刻唇紧紧抿着,看起来格外严肃的样子。
对着空气发了半天呆,紧抿了半天的唇终于舒展开来,微微上扬,便有一个优美的弧度出现。
不是因为想到了什么觉得好笑,她只是希望自己不要忘记带着微笑出现在别人面前。
或许是周一的缘故,一大早到公司,众人便觉得空气中仿佛有种火药的味道,仿佛一不小心,情势便会急如满月之弓,将那火药引炸。
“神经哦,阮姐,刚才你让我跟的那个客人票不要了。”埋首于电脑前的年轻女孩抬起头来,灵动生辉的大眼看着对面电脑桌后坐着的人,“只好当废票处理了。”
阮秋笛笑着点了下头,一手抓着电话一手不停地拨着另外一个客人的电话,他们公司的大名是夏华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说白点做的就是贩售飞机票的生意,所以跟客人一定要沟通好,不然航空公司动不动就会因为各种奇怪的原因和名目罚款,上次就有同事赔了一千多人民币,心疼了好长时间。
“怎么又废票?榕榕,小心到时候航空公司不给咱们票号。”说话的是另外一名同事,此刻一边把电脑打得噼啪响,一边抬起头活动一下快石化的脖子,顺手拿起桌子上不知道谁放的小镜子仔细查看着自己的黑眼圈,然后爆发出委屈的声音,“天啊,我快成熊猫了。”
“我们不都一样?”其他人也跟着叫了起来,刚才还各自忙着各自手中工作的女子纷纷抱怨了起来,“再这样下去,也不用给我们发工资了,直接把钱给我们兑换成保养品和营养药好了。”
阮秋笛打通了电话后抬头正好对上她们哀怨的眼神,看着那一双双的确可以媲美国宝熊猫的眼睛,她忍不住想笑,“可以啊,你们记得跟齐东阳反映一下。”
“跟他反映?”对面的同事立即摇头,“谁敢啊,你看他那摆酷的样子,我站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喘呢。”
阮秋笛拎了支笔在打印好的工单上写写画画,听到她们抱怨个不停,唇微微扬起,目光盈盈,似笑非笑,“你们就那么怕他?”
“你以为谁都跟阮姐你一样跟他那么熟啊,你们是从公司初建就混到一块儿去的,我们却是到公司筹建分公司的时候才进来的,谁敢跟阮姐你一样连经理都不喊直接喊他名字啊,他那么严肃,我们可不想死。”说话的同事一边开口一边左顾右盼招揽同盟,“你们说我说的对不对?”
丙然是一呼百应,她的话音刚落就有人接了口:“就是就是,经理那张扑克脸看着就让人紧张,还是阮姐好,这么温柔,不过阮姐,我倒想问个问题,你一开始进公司的时候难道不怕他吗?居然直接喊他名字?”
阮秋笛看着她们好奇的目光轻笑了一下,正要开口,对面叫宁榕的女孩子却开了口:“经理哪有那么恐怖,我觉得他挺好的。”
是挺好的,阮秋笛听了只是笑,那笑容里分明带了两三分了然,外加一分她身上原本就有的疏朗。
一提到齐东阳,宁榕也是没什么话的那一位,不过现在看来,本来同她一样无话的人分明是被人吹乱了一池春水。
宁榕是公司的审核会计,专门负责审核对账,平时话也不怎么多,明眸皓齿得让人心怜,长长卷发衬得她活像漂亮的芭比女圭女圭。
阮秋笛无意中知道她曾经拍过广告,也是,这样的天生丽质,不展露出来实在浪费。
“哦——”有人拉长了声音逗她,“你是怎么发现他‘很好’的呢?”
“我……”宁榕的心思不小心泄露了那么两三分正在懊恼,听她们那么一说脸上更是挂不住,找不到求救的人,她只好低眉装出忙碌的样子,一张脸上又是羞又是慌,热辣成一片嫣姿丽色。
阮秋笛看她那慌张的样子,熟悉得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便忍不住想要开口,话语尚在唇齿间打了个转,只觉得眼前一暗,有人走了进来,待众人看清楚进办公室的人是谁后,她们顿时一个个掩住了笑,恢复了平常只给他看的认真样子。
阮秋笛回眸,心下一跳,脸上却不动声色地打了个招呼:“早。”
想来齐东阳绝对会是一个随时随地都会让女人心动的男子吧,眼睛里有忧郁的神采,笑起来却又带上了三分不羁三分邪气,容颜俊朗,表情却又那么严肃。
他很高,大概超过一百八十厘米,因为业务一直很忙,所以他消瘦了不少,但是整个人依然玉树临风,最近他常在各处票点来回跑,所以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穿着工整的套装,而是衬衫配牛仔,却依旧风流倜傥,可见本钱很好。
但是她却还是喜欢他穿套装的样子,白色衬衫黑色西装,领子外翻出来,有时候随着他的动作袖子也会露出来白白的一截,越发衬得他的腕骨纤细分明,手指修长,有种纤纤少年的感觉。
他的头发极软极垂,感觉就像是《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那样,阳光下看过去仿佛微微泛蓝,就像现在。
此刻他看着她,脸上微微带笑,深邃狭长的丹凤眼里也带上了半分笑意,“早,今天忙不忙?”
“还好。”阮秋笛看着竭力装出没事人一样的同事,含笑开口做代表回答。
“那就好。”齐东阳点了点头就要往自己的位子走,走了两步却又停了下来,准确无误地点名,“宁榕,昨天的账对好了吗?”
“好了。”在他面前,宁榕一如从前,不敢多说半句话。
他又点了下头,抬脚朝经理室走去,全然没留意身后的众人长长吁出了一口气。
“真是的,他干吗一大早就跑过来吓人嘛。”齐东阳的身影刚没入经理室,外面的丫头们又疯了起来。
“知道什么叫威严了吧,小丫头们,”阮秋笛又好笑又好气,“平常在我跟前就嘻嘻哈哈,看到他就怕成这个样子,一个一个跟闷嘴葫芦似的。”
“难得阮姐你不怕他,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吗?”说话的女孩子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
“谁说我不怕他?”阮秋笛三分是真三分是假地笑着开口,“难道你们不知道吗?他是我曾经的初恋情人,但是我们受到双方家庭的阻力没办法在一起,后来我因为意外被毁容了,然后整容成现在的样子,所以你们别看我不怕他,其实我心里怕得要死呢,生怕他认出我来,又怕他认不出我来。”
她说完就笑吟吟地看着众人等候反应,结果众人沉寂了半秒后爆发出异口同声的唾弃之音:“切!阮姐,我们早就不看言情小说好多年了。”
“你编的故事太老套了。”有人打击她。
阮秋笛故意做出难过的样子,“真的有那么老套吗?”
“是啊。”众人一起点头,随即爆发出一阵笑声,清脆若铜铃敲击。
阮秋笛也跟着她们微笑,目光轻掠过经理室的方向。
半是黯然,半是神伤。
谁说她不怕他来着,记得一开始在公司见到他的时候,她亦是怕得要死,恨不能躲得远远的避开他。
她还记得那天下着雨,两年前的二月天气,天气犹凉。
因为头天跟要去面试的公司已经约好,所以她起了个大早,看一眼外面天气,依旧下着雨,看样子是一夜都没停,天色昏黄,不似早晨倒像下午。
再看一眼自己,因为失眠的原因面色不太好,所以她干脆找了身颜色鲜亮的衣服来穿,再看一眼镜子,发现精神果然看起来好很多,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只是没想到到地方了却出了意外。
她素来没有方向感,到了地方只觉得车来车往的让人发慌,在站台前左右顾盼了半晌,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向走过去,结果找了半天却根本没发现约她来面试的那家公司的踪影,当时看着时间慢慢流逝,她急到不行,只好打电话求助,最后甚至拦了辆出租车把她直接带到公司,绕了一圈之后才发现,她离那家公司也不过两百米的距离,真真无愧她“路痴”的称号。
下了车就看到接待她的人站在一棵光有枝没有叶的玉兰树下等她,她看着那人尴尬地笑,那人也跟着笑,“没关系的,我们公司的确很难找,好多人都会跑错地方,因为这个站有两个站台。”
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怪不得开始这人坚持要她坐什么什么车过来,结果她因为赶不上车便换了另一辆,这才造成这次的乌龙事件。
“快点进去吧,我们经理也在,”那人回头嘱咐她跟上来,“简历多带了一份没有?”
她点了点头,跟那人一起上了三楼。
现在她还记得那个时候公司开初是和电信合作的,所以里面很是安静,她小心翼翼地跟着那人朝会议室走,只觉得耳中不停地有什么东西在轰鸣,直到那人伸手推开了会议室的门,回过头来喊她:“进来吧。”
她的心突然一下子跳得无比猛烈,仿佛即将面对的是不可推测的未来,微微定了定神,她才慢慢走了进去。
会议室安静了半秒,当然不是因为她惊艳全场,只是因为有个冷冷淡淡的声音开口道:“怎么这么晚?”
她脸上猛地一热,随即微微抬眸看过去,神色像极仓皇的小兽,一有风吹草动,宁愿自伤也要逃开的样子。
那时候说话的便是齐东阳了。
眉目俊美,面色严整,带着三分咄咄的气势,让人不由自主地仰视。
她猝不及防,张口结舌地看着那坐在一堆人里依然出彩的男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
他微皱着眉,只略略扫了她一眼,目光就移了开去。
后来据他说,他那时皱眉倒不是因为她迟到,而是因为她那身衣服颜色太过刺眼。
但是她却不知道为何对他便起了一份畏惧的心思,好在后来混得熟了,才慢慢改了过来。
所以说起来,她那时候,亦是怕他的。
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开始慢慢和他熟悉起来的呢?
齐东阳的朋友很多,三教九流什么都有,有很多时候见了面才知道,朋友的朋友亦是自己在另一个场所交到的朋友。
城市就那么大一点,人际关系兜来转去,总有产生交集的时候。
堡作总是很忙,总部催得又紧,白天见不到他人,到晚上下了班,朋友圈子里的人想起他来便喊一声,他有时间就会过去,没时间就算了,结果久了倒是给他惯出了下班之后泡吧的习惯,这习惯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好在他也只是随便喝两杯,到时间了就回家走人。
夜生活,他并不是特别喜欢。
泡吧,也只是排遣寂寞和压力的一种方式而已,不然常常失眠的他只好睁大眼睛在黑暗中折腾良久直到很晚才能入睡。
“白天总是训练,好累却没办法休息,不小心走神了就会摔跤,到了夜里,常常疼得睡不着觉。”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跟他这样说。
那个时候他有多大,十五岁还是十六岁?
她更小,比他小了一岁多。
苍白的肤色,如画的眉眼,身材单薄瘦削,除了这些,他的记忆中她还有一双很美的手。
她那个时候练习花样滑冰。
双人滑。
所以那个时候他蛮羡慕她的“拉手”,也因此他总是在见她的时候拉着她的手,仿佛这样就可以弥补她的手需要给别人拉的遗憾。
她的手很干燥,微凉,握起来很舒服。
他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开心,看着她的时候,总是在笑。
第一次拉住她的手,她面色绯红,扭捏尴尬了半天,手在他的手中颤了好半天,他却佯做不知,和她没话找话说东拉西扯,直到她反握住他的手。
她的私人时间总是很少,所以那个时候他们都很珍惜那一段她从训练场回家的时光。
慢慢地走,尽可能地拖时间,尽可能地放慢脚程。
现在想起来,那种感觉依然会幸福地冲击着他的四肢,让他沉沦,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