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方齐菡,那一年,勾允格二十一岁,正值大三。
他在系上的迎新活动中看到她,那时的她,一头直发如瀑,黑亮地披在背后,她甜美娇丽的身影在那一届的新生中特别惹眼,他身边有不少男同学跃跃欲试,甚至呼朋引伴将她当作一个景点。
“走!我们去要学妹电话!”
贝允格看著,淡笑,没打算参与这无聊举动。
大学三年,他交过一任女友,后来分手,之后他便一直保持单身,他有想做的事,也有想达成的目标,为此他并不打算多浪费时间在大学额外四学分上,除了打工。
一日晚上,在他打工结束回宿舍的路上,瞧见她正骑著脚踏车从旁经过,这时,后方传来大声惊呼。“抢劫啊!有人抢劫——“
他转头,目睹一名摩托车骑士一手抢过妇人的包包,加足油门自他身旁扬长而去,勾允格定下心神牢记车牌,就在这时,他发现不远处的她早已听见呼喊站在车旁,两手紧抓著脚踏车的龙头——等一下,她要干么?
还不及深思,一切便在电光石火问发生。
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她抬起车子,竟往那台飞驰离去的摩托车砸过去。“去死!”
碰撞声震天响起,那骑士因她突来的袭击及车子的速度被弹落至远处,抢来的包包则飞至地上,她正要去捡拾,却见抢匪已带伤爬起,就想攻击她。
贝允格立刻上前拉过她,将她挡在自己身后,流畅报出车牌号码。“我已经报警,你不想被抓的话,趁现在跑还来得及!”
这句警告果真止住了抢匪的动作,下一秒,警笛声陡然响起,听来像是警车的声音,这下匪徒再没空顾虑,连忙拔腿逃去。勾允格冷汗涔涔,剧烈起伏的胸膛终于平稳了些。
当然,他根本无暇报警,这警笛声来得太刚好,却不像来自远方,而且一等对方跑远了,警笛便戛然而止……他愣了愣,回头看她好似按下了什么东西,方齐菡注意到他的视线,抬起脸来,笑得很甜。“这个?只是防身用具,效果不错吧?”
说著她又按下,恍似警车鸣笛的效果音再度响起。
他眨了眨眼,还不及反应过来,就见她上前拾趄包包,这时妇人从后方蹒跚追上,睑上有著明显的惊慌及诧异。“小姐,这……谢谢你,但你的车……”
“不要紧。”她笑笑,将包包交还给妇人,定过去扶起她那台早已撞得变形的车子,俏皮地眨了眨眼。“我之前看到新闻上有人这么做,早就想做一次了。”
“啊?”那妇人呆住,真的假的?
“下次记得要把包包收好,还有遇到这种事不要盲目地追,把车牌号码记下来去报警,不然如果抢匪身上有武器,你就危险了。”方齐菡向妇人叮咛了一串,随即也想到自己的冲动。“唉,不过有时候真的想不了那么多啦!”
她端著一张明媚笑颜,待妇人感谢离去之后才转身,牵著扭曲的车吐了吐舌。
“啧,不知道撞成这样还有没有救……”
那声音细细的,可勾允格听见了。他看著她牵车走来,抬起那张堪称俏丽的小脸,朝他扬起一笑。“谢谢你。你真的报警了?”
“没。”
“哈哈,我想也是。”这事件前后发生不过五分钟,一般人看到忙著错愕都来不及了,哪有这么好的余力?“那我先走了。”
他镜片后的黑眸看著她纤细背影,她穿著一件白色V领针织衫,腰部的地方特地做了束腰设计,为她饱满的胸脯和不盈一握的腰间做出区隔,而她修长漂亮的腿则包覆在牛仔布料内,一身随兴打扮,长发在背后随著她的脚步甩呀甩,却似在瞬间擦过了他的心,磨出了星火。
她……很特别。
不知怎地,勾允格突觉胸膛发紧,分明是秋天的微凉天候,他却觉得好热,背后甚至沁出了汗。
他想到她方才的作为,老实说很鲁莽,但鲁莽之外又有一种教人拍手叫好的冲动。她的车完全扭曲变形,牵起来喀嗒喀嗒的,可她挺直的背影却在这瞬映入他眸底,令他心口刺痒,驱使他抬步上前,从她手上接过了车。“我帮你。”
“啊?”她有些愣住,晶亮的眼倏地睁大,随即笑著婉拒。“不用了,我要回学校宿舍,就在前面而已。”
“我住男舍。”丢下这么一句,他执意帮她牵车。刚刚历经过那样的事,她一个女孩子,也不安全。
方齐菡大概也想到了这一点,没拒绝。“你住男舍,那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喽?
哪个系的?”
“传播。”他回答,然后加了一句。“跟你一样。”
她呆了呆。“呃,你怎知道我念传播?”
想到这儿,勾允格不知道该气还是笑,可脸上表情始终没变。“我同学有去把过你,三A班的。”结果当然是缎羽而归,还被班上同学嘲笑了好一阵子。
“是喔。”她笑了笑,看向这个学长,他刘海好长,长得几乎盖住眼,他戴著一副黑色粗框眼镜,样式一点都不流行,使他看起来有点笨拙,但他鼻梁直挺,唇型淡薄,倒又给人一种很精明能干的感觉。
她看了好半晌,说:“学长,你头发会不会太长啦?这样看得到路吗?”
“呃?”他愣了下,不料她竟像要证实自己的话一般,停下脚步站到他的面前。她圆润的眼瞪得好大,浓翘的睫毛如羽扇眨啊眨地,过近的距离使她身上所有一切毫无保留地朝他席卷而来。
菡萏残香,他脑中刚浮现这四个字,便觉自己有如遭受击打,浑身绷紧,呼吸困难……
“你……靠太近了。”好不容易,他才逼自己吐出这句话。
“呃,Sorry.“她退开一步。这学长说话的态度好严厉,好像她是什么不该沾惹的东西一样,老实说,这令她的自尊有些微受伤。
尽避不敢说自己所向披靡万人追,但向她示好的男人确实不少,她自认长得还不错,个性也不差,这人有必要把她当作是毒蝎猛兽吗?
她一顿,忽然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厚脸皮,还万人追咧!方齐菡情不自禁地笑起来。这突来的笑震住了勾允格,她的笑声开朗清脆,毫下掩饰,敲打著他的耳膜,连著心脏也似刚苏醒般扑通扑通地猛跳起来。
天,这什么反应!
贝允格现在确定今天天气太热,而他穿多了,否则他不会光是站在她身旁就感受到一股燥热,他不习惯这种感觉,只想快快离开,却又矛盾地希望这路程能长一点,他握著手把的手心正强烈冒汗,晚风袭来,属于她身上的清甜香气搔过他鼻翼,他全身的知觉都为她产生反应,唯独大脑停摆。
“好了,到了,谢谢学长。”她从他手中接过车子,转了转龙头,再度确认它的受损程度。
“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
“嗯?”
“像你刚才跟那位太太讲的一样,只要一个不小心,你也会受到牵连,这种事很危险。”
她愣了愣,瞠大了眼看著他一脸正色地训话,还不及反应,又听见他说:“学校后门有个巷子进去有一间修脚踏车的店,老板功力不错,如果修不好,把旧车给他,买新的可以折价。”
“啊?喔?”方齐菡仍呆呆的,望著这位学长语调平静地讲完这一串话,便转身离去,好一副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她连忙回神,朝那让人心安的宽阔背影呼喊。“学长!谢谢!”
贝允格一震,回过头来,看见她俏丽的身影在夜灯下显得异常清晰,她笑容灿烂,灯影闪烁在她乌润的眸底,燃亮了她柔丽五官。她像一团火,充满热力,一路烧进他体内,燃烧他整个世界。
他胸腔浮现一股热,好似她刚才拿脚踏车砸人,也将自己给嵌入了他心底,勾允格几乎要用一辈子的力气才能做到无动于衷地转头走人,而不让自己的视线在她身上多留连一分一秒。
方齐菡挥了挥手,哈,这个学长真酷啊!可惜她始终看不清他长相,想了想,她又加上一句:“有空去剪个刘海吧,一定很帅的,哈哈!”
神经!
他内心是这样骂,可直到远离了女舍,勾允格抬手搓了搓额前一直懒得整理的发。真的太长了?
最近看黑板确实有些不便,也许,是该剪了。
他暗自作想,却不想承认是为了她,他大一时谈过一次恋爱,跌得太惨,他为了那个女孩几乎荒废了一整学期的课业,连当好几门科目,然而即使如此想方设法地讨好,到最后她仍是嫌他无趣,喜欢上别人,而他,居然还曾去求她回来。
他不介意自己变成同学茶余饭后的笑话,却介意她完全不将他们的过往当一回事。恋爱使人盲目,他大一差点被二一,至此彻底觉悟,收敛心神,弥补过往,在他对得起母亲辛苦为他积攒的学费之前,他并不打算再做逾越本分之事。
贝允格选择忽视自己的心情,隔天去剪头发,在设计师的建议下弄了个非常清爽的男性发型。剪头发时,眼镜掉到地上,被人踩坏,他不得已又配了一副,比他原来的好看一些。至于他身边的同学,对于学妹仍旧不屈不挠……对了,她叫什么名字?
“方齐菡?你怎么会来?,“
三天后刚下课,他听见同学惊喜地呼喊,下意识望去,她正站在教室门外,朝同学笑了下。“没,我来找人。”
“找谁?该不会是我吧?”
“哈哈,想太多喽!”她拒绝得好直接,却不会使人不快。勾允格不想理解自己听到她否认后鼓噪的心情,她来找谁?是……他吗?
他心跳好急,咚咚咚的,今天她穿著一件涂鸦T恤,仍然简单搭配一条牛仔裤,头上则戴了一顶鸭舌帽,使她看起来青春俏丽。她乌亮的眼在教室内梭巡一阵,接著皱了皱眉。
“方齐菡,你到底要找谁啊?告诉我,我帮你。”
“没关系,不用了。”她笑笑,转身离去。
她来去像一阵风,却在他心底造成了不小的风暴。他不知道她是没认出他,还是压根儿是来找别人的,但也罢,那不是现在的他应该去关心的事。
他快毕业了,只剩一年,还有很多学分等著他补完。
而其中,并不包含爱情这一项。
“唉,阿格,她真的下是来找我的,那是来找谁?”
“谁知道。”
他冷冷回答,似想藉此抹去她在他心上驻留的痕迹,无奈考试总有单一选择,他对她,似乎却是别无选择。
他刻意与她保持距离,不愿亲近,然而系所内、教室外、宿舍附近、运动场上,皆可窥见到她明媚的身影,她近乎霸道地闯入他的视界,他无法自己地受到牵引,心情伴随她的喜怒哀乐而起伏,到最后,他终于认命,至多放任自己看,猜想也许看久了、看腻了,就不会再有任何感觉……
一年过去,他终于在毕业前补齐了所有学分,不需延毕。他如愿地顺利毕业,甚至考上另一问大学的研究所。毕业时,她代表在校生前来献花,与他擦身而过,却没多看他一眼。她身上还是带著一股淡淡芬芳,那是衣物芳香剂融合了她的味道,她没认出他,一如这一年他们视线相交数次,可她的眼底却始终透著茫然。
甚至,她已经属于别人……
一如十一年后的现在。
夜半,勾允格醒来,在床上翻躺了几回,再也睡不下去。
他呼口气,索性爬起。半夜三点,台北一片孤寂,燠热的气候使他渗出汗,他决定先洗个澡,打开房门,“喵”地一声,一只猫儿像是听见他的动静早在门口守候已久,他唇办始终紧抿,眸色却变得很柔。“吵到你们了。“
那只猫儿在他脚踝处蹭啊蹭,接著第二只跑来、第三只……一共六只,他一只一只抚过它们柔软的毛发,温热了心。
这六只猫,最早的一只叫大虎,模样与加菲猫相近。它不请自来,跳落在他的阳台,从此变成他的房客,接下来的二三四五六只,品种不同、毛色各异,全是他在外捡回的。
这六只猫各有各的脾气,可对他,倒是极有默契地亲昵得紧。勾允格心情好了些,他洗浴出来,睡不著,便在沙发上暍趄酒,六只猫儿安安静静陪伴一侧,各做各的,却也有种相互倚赖的味道。
对自己大学时候的决定,他并不后悔。
他太了解自己的性格,一旦栽入了,便是全心全意,顾不得其他,而她对他来说,太过危险。
从她身上,他再次领略到没有自我、失去控制的可怕。大概喜欢上了就是这样,心头总是理所当然地盘据著对方的影子,他说不出自己怎会如此地受她吸引,也许是她身上充满太多与他不同的特质,也许是那天她拿车砸人的举动太出乎意料,也许也许也许……他就是注定了要喜欢上她。
贝允格一直相信自己可以淡化这份感情,尤其得知她接受旁人的追求以后。
事实上,他也确实忘了,除了偶尔被熟悉的事物勾起回忆之外,他并未特别想起过她。有时记起来,也是怀念年少时那种不顾一切受某人吸引的感触,然而过了十一年,再次遇见她,他才发现,自己对她始终是别无选择。
原来,他并非忘记。
只是那感觉太理所当然,像本能,他压抑太久,以致忘了将自己的情感收回,任其生根茁壮。如今他终于察觉,呆望著曾几何时变得如此茂盛庞大的情感,痛苦得下能自已……
一思及此,勾允格逸出叹息,一旁的大虎像是觉察到他心情似地“喵”了声,他抚抚它柔软的下巴,说:“我没事。“
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十一年前是这样,十一年后……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