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星期日,夏瑞希都会下山采买日常用品和一些食材,以往她都选择购买一堆“水煮包”,就是那种只要丢到热水煮三分钟拆开包装就能马上食用的便利食材包,方便好吃嘛!
可自从知道霍天隽回山上坚持回归自然的主因,此次下山她慎重考虑后,决定购买新鲜食材,让他能吃到最天然的食物。
问题是,她根本不会煮。但是她家有大厨,先偷懒一次,叫大厨煮一锅天然健康的好食物,她再拿到山上给他吃。
一进家门,爹地像吃错药似的,看到她一脸气呼呼,频频问她一些怪问题——
“他……他……他有没有对你……做出天理不容的事?”夏雷咬牙切齿。
“天理不容?”她想了想,“还不少耶!”光是动不动就剥光她衣服,就很天理不容了吧!还有其他挑柴、生火……爹地一问,她还真觉得这些事真的都很天理不容。
闻言,夏雷险些脑充血。“他……他他他……他真的对你……款!”
他匆地重重叹了声。就算他气到咬断牙齿,又能如何?
当初他亲爱的老婆执意要让他们的宝贝女儿上山去,并且告诉他霍天隽那小子是她内定的女婿人选,只要瑞希和他谱出情意结了婚,不但有个好归宿,荷真H.Z也有接班人,一举两得。
老婆把那小子夸上天,他想了想,瑞希也二十五了,如果有好对象早早结婚也好,他也可以含饴弄孙,这么想他才勉强答应放行的。
他也知道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以前的人那么保守,孤男寡女相处一室,尤其他女儿美得像朵花,哪个男人不心动?但以一个父亲爱护女儿的立场,还是希望女儿在婚前和任何男人都是清清白白,如此婚后丈夫才会更珍惜她。
可……可是,霍天隽那个臭小子没他想像中的那么绅士,居然对她女儿伸……伸出魔爪!
好吧,退一步想,如果霍天隽要娶他女儿,他可以不计较这点。但,令他气到头顶冒烟的是,他居然把他的宝贝女儿月兑光光贴红萝卜皮的照片大剌刺的公诸于世!
如果不是他亲爱的老婆不准他插手管他们两人的事,照片登出来那天,他早就派大队人马杀到山上去狠狠教训那小子一顿。
“爹地,你不要紧吧!”忙不迭扶着口吃似有中风前兆的父亲坐下,她拍拍父亲的胸口,帮他顺顺气。
鼻头出火的夏雷从桌底下拿出最新一期的J杂志,丢在桌上。
看到封面上的照片正是她身穿红萝卜单肩礼服斜躺的情景,夏瑞希眉开眼笑的拿起杂志。
“已经刊出来了。”她怎如此健忘?方才满脑子想的都是要买什么食材,居然忘了最新一期的杂志已出版。
“你看看这是什么?你为什么让他对你做这种……”夏雷气到说不出话。
“爹地,你干么大惊小敝,你要用艺术的眼光来看,人家霍天隽的作品在国外的杂志获得读者很大的回响,杂志总编对他的评价也很高,而且国外杂志总编还说我是台湾的田园仙子……”
“你还让他把照片刊登在国外杂志?”夏雷瞪人牛眼。这……简直是丢脸丢到国外去。
“他本来就有在国外杂志发表新作。”
不理气到脸涨红的父亲,夏瑞希等不及翻开杂志,想看看了总编给她的评价,翻至相关页,怀抱着高期待的喜悦心情,瞬间落空。
没有她想像中的大大赞美,标题只写着“时龄女王夏瑞希和超人气服装设计师霍天隽的搞怪组合”,一样是总编亲笔撰文,国外总编大篇幅赞美,可了总编写得平淡,不褒不贬,文意保守。
“别看了,看看这个。”抢下女儿手中的J杂志,夏雷递上一本新发行的时尚“S杂志”创刊号。
“什么时候又发行一本新杂志?”封面还是她的死对头吴英英,把书丢回桌上,她气得不想看。
夏雷翻开杂志内一篇写着“时尚女王变身兔子公主?”的评论,气呼呼的重递给女儿。“你自己看看!”
看到标题,夏瑞希接过杂志仔细阅读内文,看完后,她气得火冒三丈。
“这是谁写的?”文内对她着红萝卜礼服一事,极尽所能的讥讽,还说她“大势已去”,不再有当时尚女王的资格,更大刺剌写着她去代言农产品倒是如鱼得水,真把她给气炸了!
“不用管谁写的,反正我不准你再到霍天隽那小子那儿去,我的宝贝女儿如花似玉,贵气十足,他居然给你弄这模样,还把照片刊登在杂志上,我们夏家的睑都被他给丢光了!”
“他……”夏瑞希怔愣。她明明很生气的,可一听见爹地指责他,她却想出言护他,不过心念一转,想到自己被新杂志写得那么不堪,这一切还不都是……都是他害的!
虽然是她极力怂恿他在国内杂志发表新作,可是,被评得一无是处,代表他……他不够用心。
气极的夏瑞希,没办法冷静下来思考,她只觉得好丢脸,原本想力挽岌岌可危的时尚女王的宝座,这下弄得更糟,吴英英不替一吹灰之力就把她踩在脚下,瞧,这杂志把她捧成“真正”的时尚女王,一连好几页都是她的专访,还有跨页的艺术照。
重重的阖上杂志,夏瑞希气得大叫,吓到站在门口处的大厨师。
“小……小姐,花嫂说你找我,你想吃什么吗?”大厨师战战兢兢的问。
“不吃,我不想吃,谁都别想吃了!”她娇怒着,起身跺脚,气急败坏的转身上楼。她再也不回山上去、再也不当煮饭婆、再也不让他在她身上贴那些“农产品”,让别人再把她当笑话看。
还有,再也、再也不想看到他!
“小姐……”大厨师愣在门口。
“别叫了。”夏雷示意他噤声,免得扫到台风尾。
“那,不用煮了?”大厨师难掩失望神色。他还以为小姐是想念他的厨艺,特地回来要吃他做的菜,亏他兴匆匆的要来告诉小姐他前几天自创一道西式料理,保证独家,外头是吃不到的。
“谁说不用煮?我不用吃吗?”
“老爷,你今天有食欲了?”这几天老爷反常地每餐吃不到一碗饭,他还担心老爷生病了,小姐一回来,老爷的病不药而愈,看来是得了思女病,重点是,他精心研发的西式料理,找到试吃者了。“正好我发明一道新菜……”
“我不想吃什么新菜,给我焢肉饭,其他我都不要。”
“呃,是。”大厨师只得一脸落寞离开。他苦心钻研的独门料理没人品尝,真令人沮丧。老爷爱吃的菜,数十年如一日,永远都是焢肉饭,不嫌腻啊他!
夏雷两手环胸瞄着楼上。看瑞希方才气腾腾的模样,这次她肯定不回那个鸟不生蛋的荒山野岭了!
炳哈,正中他意!虽然看到杂志上的照片和评论他也很生气,但结果反而是好的。
心情人好,超想吃他个五大碗焢肉饭!
夜深人静,太寂静的房内,夏瑞希反而睡不着,翻来覆去,心中虽还有一把火,可她并不是生气得睡不普,真正令她睡不着的原因竟然是——没听到虫鸣协奏曲。
山上的夜晚,老是有一些她不知其名的虫在叫,还有蛙鸣声,呱呱呱的,曾经让她抓狂的声音,曾几何时竟成为伴她入眠的催眠曲。耳边没有虫鸣蛙叫声,她怎么都睡不着。
愣坐床边,望着电话,她突然想打电话给他,要说什么?说……说她今天在家逗留晚了要留下过夜,明天就回去?她干么向他交代行踪,再者,不是已经决定不回去了?
侧身,两条细腿抬上床,背斜靠着床头,两手环胸,她和矛盾的自己生闷气。
和K总编联络过,她才知那个新发行的S杂志是吴英英母亲出资创办的,理所当然捧自家公主,也不忘狠批公主的死对头。
J总编安慰她,不要理那些没水准的评论,但也直言霍天隽的搞怪作品,在国外或许可以获得读者一面倒的赞赏,可在台湾,评价却是两极化,更糟的是,赞赏的那一边趋于保守,不赏识的那一派,可是毫不留情的讥讽。好死不死模特儿是她,那张照片,正好让一直想把她踩在脚底下的吴英英拿去大作文章!
她心知肚明,这不是他的错,只是她运气差,那张照片正好成为S杂志创刊的第一篇和时尚有关的评论。其实就算没拍她裹红萝卜当衣服穿的照片,吴英英一定也会找其他话题狠狠打击她。
妈咪回家后,也来和她说了一些话,她觉得霍天隽那些搞怪创意点子非常优,如果她再年轻二、三十岁,说不定也会学他放逐自己,弄那些搞怪作品。
连妈咪都这么说,她实在没有怪他的理由。他没错,只是她心头的一把火太旺,不小心烧到他那儿去。
妈咪要她在家住几天,冷静想一想,之后再回山上去,虽然爹地反对,但妈咪说了算。
此刻的她,还未冷静下来,却已经有想回山上的念头。她担心冰箱空空如也,他没有东西可以煮来吃,虽然还有一箱泡面,但他不爱吃,也许他会去菜园随手拔一把菜煮来配饭吃……
“厚——”
装死倒在床上,拉了薄被盖住头。她干么满脑子都在想他,干么担心他没东西吃,他自小就住山上,他会自己打理好一切不是?
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她索性起身把一大叠信件再翻阅一次。她不在的这段期间,大大小小时尚派对寄来的邀请函不下数百张,抽了一张打开看,明明字就在眼前,她却不知上头写了什么,倒是很清楚脑中正在想的事!!不知道明天早上他会不会自己先煮稀饭吃?
厚~
把一大叠信件丢在床上。她是他的煮饭婆是不是,干么老想着他三餐要吃什么?
人在菜园中拔草的霍天隽,听到大宝二宝的吠声,立即抬头眺望,三秒钟后,又失望的垂下头。只是一只野猫而已。
他明明听得出来那吠声是狗看见异类的吠声,不是见着人兴奋的叫声,却仍是忍不住抬头看,生怕错过见到她回来的那一刻。
就地而坐,仰望天空,蓝天白云加上微风,山上的空气和自然美景是繁华城市所没有的,可大部分的人却偏爱挤在小小城市沉沦在五光十色的灯景下,也不愿住到山上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
不是苛责她,他自己也在繁荣的城市待了好些年,若不是他的手失去“知觉”,或许至今他人还流连在时尚花都不会回来,更遑论她自小生长在城市中,那儿,才是她习惯住的地方。
他听J总编说了,那张照片刊登没多久,就被另一家新发行的杂志批评得体无完肤,她很在意,非常在意,更正确的说法是,她气极了!
漫不经心地拔起脚边的一株杂草,他不在意任何评论,他曾和她说过,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对他的看法。既然决定回台湾、回偏僻山上,他就不会去在意外界对他的任何评论,可她不同。
向来被时尚界捧在手心犹如公主般呵护的她,哪禁得起被公开的讥讽,会生气,也是人之常情。
是他思虑不周,只顾着帮她完成心愿,未料及照片刊登后她极可能受到的冲击。
狈又叫了,明明只是两只狗玩闹的叫声,平常充耳不闻的吠声,却又让他转头凝望……欸,当然不可能是她回来。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罢了,多了她,只是多一个人来打扰他在山上的清修,她不回来,他乐得清闲不是?
可是,心头为何一阵空虚?
自己找了台阶下,接连三天都吃菜园的菜配白饭,单一的菜,连吃三天,再怎么养生也觉乏味,肚子空虚,心头自然也受影响……
倏地起身,他决定骑他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他阿爸骑了二十五年的老旧脚踏车到山下采买大鱼大肉,吃他个痛快。
如果时间还早,或许他去找她,告诉她……不用回山上,两人之间的协定就此打消,她不用回山上当苦哈哈的佣人,他也不想到荷真H.Z当首席设计师。
才想着,阿爸的老旧脚踏车已经往山下走——自己什么时候骑上来的,怎么一点知觉都没有?
糟,他的症状该不会越来越严重,原本只是手没知觉,现在蔓延至全身都没知觉?
停下车,他踢了山路边的一个大泥块。痛耶,还好,会痛代表有知觉。
不能再延宕,他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找到她家去见她。
“去见她”这个念头在他心间迅速发酵,登时两个加起来五十岁的老轮胎,犹如风火轮,火速的往山下狂飙。
“天隽,你要下山啊……啊那不理偶——”一个戴草帽的老农骑机车和他同方向而行,挥手和他打招呼,他咻了一下就不见人影。“这阿雄的儿子真没礼貌,看到人也不会打招呼……骑脚踏车比我骑机车还快——惨啊,甘那无油……阿雄的儿子,等一下啦,死囝仔,骑那么快要死喔。”
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只见戴草帽的老农,一脸气腾腾地独自牵着油已见底的机车,踽踽独行,边走边叨念。
“死囝仔,我若看到恁阿爸,我绝对要甲共,骑那么快要死喔,也不会回头甲我看一下,害我自己一个人在山路憨憨牵车,死囝仔、死囝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