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直盯着她,依旧没什么特别反应。
“你失忆了,我知道你想不起来。”她淡笑。
“你说,你就住在我出车祸的地点附近?”他挑眉问。秘书给他看过行程表,出车祸那天,他没理由出现在那个地方。
“对,那天你知道我生理期来,人不舒服在家休息,你特地送姜汤来给我喝,结果……”
“等等……”两道浓眉紧紧皱起,“你说我帮你送姜汤?不,我不可能做这种事!”除非他疯了,他的工作排到年底都做不完,哪有空特地送姜汤给女人喝?
“但你确实做了。”干么否认呀,好吧,他失忆,情有可原。
“那……我去哪里买的姜汤?”在他还记得的记忆中,“姜汤”一词有几十年没出现过了。
她被问傻了,“你问我?姜汤是你买的,不是我买的,我怎么会知道?不过你是用保温瓶装来的,我想应该不是买的……”
“所以,姜汤是我煮的?”严九歌身子往后仰,两手环胸,似笑非笑,“霍小姐,很遗憾,我从不下厨。”
“这我知道。”细眉微蹙,她曾问过姜汤是不是他煮的,他总是笑而不答,可她知道他不下厨,因为他家有厨师。
“你知道?”他轻笑,“我想这点也不是什么秘密。”
难不成他也和他妹一样,认为她是半路冒出来,硬黏着他、想冒充他女友的拜金女?
“保温瓶还在我家,我可以拿给你看。”
“如果有我们俩的合照,我想那比保温瓶更具说服力。”
“没有。”
“没有?”挑眉,他露出遗憾的表情,“你说我们是已经交往半年的男女朋友,却连一张合照都没有,为什么?”
“天知道。”她嘀咕,“这是你的要求,你希望我们低调交往,而我也同意,所以,别说合照,我家连你的一根毛发都没有。”
她夸大的说法,让他马上想到下一个问题,“所以,我们上床了?”
表情愣了下,脸颊马上浮现红晕,四下张望,确定不会被别人听到,她才点头轻应,“嗯。”
这个男人失忆对她造成的困扰还真大,连这种事她都要据实以告,真是的,自己做过的事怎么说忘就忘呢!
严九歌盯着她,唇角微扬,似笑非笑。
“你还是不相信我?”他的表情很明显就是不相信。
“我很想相信你,但你得拿出让我信服的『证据』。”愿意和她面对面谈这么久,他就是在给她证明的机会。
“上星期你送我一条项链……”
“你得证明那是我送的。”
霍天香无奈的撇撇嘴,也是啦,如果她随便拿一条项链说是他送的,而他信了,她反而会觉得他是真的头壳坏掉,这么看来,他送她的一堆礼物,全都无用武之地了。
“也许你可以查通联纪录,不过,我们很少讲电话就是了。”除非有特别的事,否则他们很少联络。
她不敢希冀通联纪录能对她有帮助,就算有,也不能证明她就是他女友,毕竟他的客户这么多,也许他会认为她只是他众多客户的其中之一。
别的情侣约会时间泰半都在午餐、晚餐,但他们是异类,选在早餐时间约会,若超过约定时间他人还没到,就代表他有事不来了,她不用打电话也不必等,直接上课去,这是他们之间的默契,可有时想想,两个人好像在偷情一般。
若早知道他会出车祸失忆,她说什么也要硬拉他拍张合照,并要求他在照片上签名,顺便注明他们是男女朋友……她从不知要证明自己是某某人的女友,会这么困难。
天杀的,当初她干么答应他搞什么秘密恋情,害得自己现在吃了哑巴亏,他要的“证据”,她一件也拿不出来。
“我会去查,但即便有,也不代表什么。”他盯着她好一会儿,眉心皱起,“你不觉得你的眼镜太大了?”
她点了个头,“镜框是我阿爸的,这是他的遗物,有纪念价值。”推推眼镜,她凉凉的说。
“你说的是真的?”他不敢置信,眉头紧皱,“干么把遗物带在身上?”是可以驱邪吗?
“骗你的。”她轻笑,“你真好骗,被我骗了两次。”第一次见面他就问过这个问题,她用同样的话答他,他露出略微吃惊的表情,真的相信她说的。
望着她轻笑的表情,严九歌的太阳穴突地一紧,方才他脑中似乎闪过什么东西,但是速度太快了,他来不及抓住。
“这副眼镜是我读高中时爸妈带我去配的,我阿爸说镜框大一点,看得比较清楚,所以……”耸肩,“它一直陪我到现在。”
“你从没考虑过要换新的眼镜?”这副过大的镜框架在她小巧的鼻梁上,感觉实在很突兀。
“我男友也说过一样的话,他答应要带我去配新眼镜,我一直在等他实现诺言。”瞅着他,扯开一抹甜笑。
“你是指……我?”
“除非你不叫严九歌。”
他直视着她,从方才她进门到现在,他一直盯着镜框下的那双眼睛,虽然隔着一层厚镜片,但他仍能感觉到她的真诚,无半点虚假,但,这不代表他相信她,“那好,我问你,我吃饭拿汤匙是用哪只手?”
“左手,你是左撇子,但你平常都用右手。”他点头,没错,不过这个问题似乎太简单了,报章杂志随便翻一翻,说不定都能找到答案,“我喜欢吃鸡腿还是鸡翅?”他又问。
她想了想,“这问题我没办法回答你,因为我们通常都在早上约会,在我家一起吃早餐。”
顿了下,不管是鸡腿或鸡翅他都不喜欢,因为他不吃鸡肉,她没回答,也算答对了?但更令他讶异的是,他会去她家吃早餐顺便约会?他什么时候变成早起的严九歌了?他向来工作到凌晨,隔天不到十点绝不起床的。
见他默不作声,换她主动出击,“早餐你喜欢吃粥配肉松、菜瓜,还有菜脯蛋,有时我前一晚会先买好油条,因为你喜欢把油条放进粥里一起吃。”
闻言,他为她默哀三秒钟,低沉嗓音缓缓反驳,“我不喜欢吃粥、不喜欢肉松、菜瓜,更谢绝菜脯蛋,油条我更是不爱。”
霍天香傻愣愣的看着他,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登时觉得无语问苍天。“那每天早上在我家狂吃三碗粥,外加两根油条的严九歌是谁?”该不会是从潘朵拉星球来地球实习的纳美人伪装的吧?
“肯定不是我。”严九歌挑眉,她的一席话让他当场判她出局。这女人,行前功课未做足,不过,演技倒挺不错的,他居然差点被她骗了,还误以为她有双清澈真诚的眼。
从得知他失忆至今,霍天香头一回感到万分气馁,无法证明自己的身分不打紧,令她不明所以的是,为什么她所认识的严九歌和眼前这个人平日的习性,彷佛天差地别,她说的明明都是实话,可却没一项是对的……
到底,是哪个地方出差错了?
难不成她半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才是他真正的“失忆期”,而现在,他只是恢复正常?要不,就是她也失忆了
结论是,她痛恨失忆这件事,失忆真是令人苦恼,心爱的人明明就在她眼前,但他却当她是冒牌女友,两个人在一夕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坐在餐桌前,两手托腮的霍天香对着桌上的粥发呆。
接连三天,她依旧早起煮稀饭,忘了原本共餐之人现在处于失忆状态,暂时不会出现,但她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反正她也要吃,但等真的煮好一锅粥,她却忍不住望粥兴叹。
三天前,她到医院和他谈一谈,那一幕,让她有种去面试的感觉,虽然他没说“请你先回去等通知”,但这几天,她宛如等候录取通知的面试者,心情满是期待、焦虑,又有一丝希望落空的心理准备。
那天,他们其实可以谈更多的,她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希望能藉此唤醒他的记忆,可惜,严九茵出现终结了他们的谈话,还把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她想,只要她再出现,可能会惨遭格杀的命运。
揽镜一照,她哪一点看起来像拜金女了,那个严九茵为什么非得把她想成想挖空他家金矿的蚕食女
瞄一眼自己朴素的穿着,她想,严九茵大概认定她这个“穷酸女”想摆月兑贫穷,才会黏上她哥,肖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吧。
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严九茵也防得太超过了,她现在想接近严九歌,说不定还要躲过一万条红外线咧!
下意识看着腕表,七点半,他没来,她该准备出门去上课……这是她以往的生活模式,早上七点半是约会时间的分水岭,他在这之前出现,就表示她会有一场美好的早餐约会,但如果他没来,她就只好怀抱着期待,等待隔天的早晨。
不过现在,她不用去学校,也没有美好的早餐约会,期待之心仍有,只不过不是期待隔天的早晨,而是期待“奇蹟”出现的那一天。
她不知他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只能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奇蹟上,“奇蹟”充满着期望、希望和降临时的喜悦,她喜欢奇蹟,并且希冀它早日来临。
这一桌早餐,今天仍是她独享,可以一个人尽情享用丰富的餐点也不错,她这么安慰着自己。
举箸的同时,门铃声乍响,她猜,极可能是和她并列第一批裁员名单的同事,因为没了工作,生活失去重心,所以来找同病相怜的她诉苦。
犹豫了两秒,她才起身去开门,独吃粥不如众吃粥,一起吃早餐、一起抱怨,之后再一起去找工作,有个伴才不会太孤单。
门一打开,误以为的旧同事没出现,来人却令她感到十分意外,她原本毫无生气的目光渐渐增添光彩,双唇从惊讶的微张,缓缓弯成一道美丽的弧线——
“九歌?”
奇蹟,这么快就降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