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猜她的前三任男友大概私下义结金兰过,
不然怎么会都用同样的理由提分手?
算了,就当过年前的除旧布新吧,
可是这个新来的男人似乎也不是很正常,
自己头痛要她的手一起“甘苦与共”,
第一次见面就让她把淤青当刺青,
偏偏她又很狗屎运的一再遇见他,
不得不跟他吃个两次面、不小心还接了一次吻,
就这样而已,应该不算太熟……吧?
所以说,他凭什么叫她辞了工作陪在他身边?
就算她觉得有个少根筋老公也满有趣好了,
也要报纸上说的那个富家千金不跟她抢人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