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雅痞少东 序

适合恋爱的季节春澄亚米

炳哈,我又来喽,先亲亲捧春澄书宝宝的众位书友们,啾啾啾。

炳哈,礼多人不怪啦。

拜科技发达之赐,我从网路上认识了一票朋友,把她们加入我的MSN好友名单中。

春澄从她们那里得知许多好笑的事,想当然耳,我也必须贡献一些生活趣事娱乐她们才行。春澄在对话中发现,不管年龄大小、已婚或未婚的女性同胞们,每个都很渴望爱情喔。(偶当然也素啊,心底吶喊。)

曾经在某本书看过“女人,是爱情的奴隶,注定要为爱而死”这句话,那时正处于叛逆时期的我,当下的反应是嗤之以鼻。

女人就一定要为爱而死?卖笑死人好呒。

恋爱后,我的心因爱柔软、被爱征服,从此不敢再轻视那句话的威力。

在上次恋爱结束后,我陆陆续续对某些人产生好感,但却未曾走到交往阶段。

原因不明,我也百思不解呢。

也正因如此,让我陷入极度渴望爱情的境地。

三不五时就对着天空无声吶喊──

神啊,请听我愿,赏给我一个看得顺眼的优男吧!

饼完农历年后,老天爷大概是听到我的心愿,不甘不愿地赏赐一朵桃花过来。

然而这株桃花只冒出一咪咪、一咪咪的女敕芽就翘掉了……严格来说,是还没死啦,但应该也离死期不远了。

原因之一是对方很忙,经常忙到像古时候的大禹。借问一下正捧著书的妳,这样忙碌的人,该怎么跟他谈情说爱呢?还没开始爱,春澄就被愧疚淹没了。为什么?吼,人家都忙成这样了,我当然不好意思硬要插进他的生活行程中嘛!

其实,我根本怀疑对方早已金屋藏娇,只是那位介绍我们认识的人不瞭罢了。哈,希望那位介绍的朋友没看到这篇序。

原因之二是对方住得很远,不在台湾。唉,时差害死我的桃花。

原因之三是两个人的沟通出现了问题,人家有个害羞、说不出口的隐疾……

总之,这株桃花应该是死定了,呒彩我曾经期待来场异国恋情,呜。

(旁人怒曰:英文烂到爆的人,还肖想外国俊男,去死好了!)

春澄眼眶渐红,噘起小嘴,一副小可怜样。

(旁人:都一把年纪了,还敢装可怜?五秒内不把它收起来的话,别怪我动手把它毁尸灭迹!)

惊死郎喔、惊死郎喔……只见某女缩嘴捧颊的哀爸叫母后,赶紧拔腿奔离这个有暴力倾向的友人。

不管怎样,人家还是想要恋爱啦。

(旁人:哩嘛拜托,肖想谈恋爱还把头毛减成五分头,就算有男人眼睛月兑窗去煞到妳,也会怕别人误会他是同性恋好不,世俗的眼光有时比上帝还有影响力。)

提到头毛,就像踩中猫的尾巴,逃走的春澄又跑回来,暴吼回去,“哪有五分头啦,还很长好咩。”吼完,心虚盗汗。

(旁人以小指掏耳,弹掉耳垢:明明可以分次剪的,哪有人为了省钱就一次剪光?妳喔,可以荣登全天下最抠门的人,丑死应该。)

才不是,是我现在想留短发嘛。某女嘴硬不承认自己小气。

(旁人:随便妳怎么说啦,等妳把头发留长后再说。)

彷佛再多废言一句,旁人小姐就会当场气极毙命似的,她甩甩手,走人。

望着她的背影,春澄好气(泣)馁。

如果,滚到地上哭爹喊娘就能求到一个好男人的话,那我不介意在众人面前大滚特滚,纵使形象全无也在所不惜!

为了爱情,就算要我表演吞剑跳火圈,我还是会去做的。

傍我爱情,其余免谈!

我只要单单纯纯的爱情,就像ウルフルブ乐团这首“バンザィ~好きで良かった~”。

耶喜欢妳真好就这样永远永远到死都开心

万岁认识妳真好就这样永远永远啦啦啦妳和我

我总是耍无聊故意寻妳开心每当想起我就难为情

甚至要笑出来的那每一天就那样度过了一眨眼就过了

会有超超超幸福的心情是在回家路上想起妳的时候

探头探脑晃进便利商店还要忍着回忆时的笑意

我不想逊掉就像不会变老那般

不想摆出虚伪的笑所以Baby到我身边吧

看见美女就回头

真是我的脑袋就是如此

但说来说去最能抓住我心的女人

还是只有一个

看完春澄的书,如有任何感想要抒发,或是有任何建议,请E-mail──

viola20050919@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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