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过,当她是妹妹?”杜煜权问。
“是,是妹妹。”孙家扬加重语调。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躲她?没有任何一个哥哥会躲着妹妹。”
“问题不在我身上,在于她,我不希望她有错误的联想。”
孙家扬说谎,他也有问题,他的问题是越陷越深,是抹不去心头的伤痕,他不想把局面弄得不可收拾,更不想悲剧在他们三人当中发生。
因此,最好的做法是快刀斩乱麻。
杜煜权望着他,他们都心知肚明,明白符昀想要的是什么。
“真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追问道,他从来就不想要阿扬退让,如果爱情也像他手中的商业市场,他乐意公平竞争。
孙家扬横在胸口的拳头掐紧,他逼自己回应,“是。”
“很好,那我不会放手了。”
“你从来就没想过要对符昀放手,不是?”即使对手是他这个弟弟。
杜煜权自信一笑,“我会带给小昀幸福的。”
“我相信。”
再不会有人比阿权更宠符昀了,从小到大,都是阿权在收拾她捅下的楼子。她被记过,他收买邮差把信送到自己手上;她打了人,他当家长、买礼物亲自去道歉;她考试不及格,他去跟老师求情,给她补考机会……没有人比阿扬更清楚明白,阿权为符昀做过什么。
“可是你的做法不对,突然消失,会害她适应不良。”
孙家扬沉思,用力点头。“我懂了,我会找她把话说清楚。”
“那就好,我要去公司了。”
杜煜权站直身,这段日子他忙得不可开交,忙着念书事宜,忙着把公司的业务告个段落,还要忙着把符昀的事情处理妥当,他是那种要把每件事情都做到一百分,不容许半点差错的男人,包括感情也是。
在他们擦身的同时,孙家扬唤住他,“哥。”
“怎样?”
“符昀只是一只纸老虎,常常夸大其词,其实,她没有自己说的这么厉害。”他还是忍不住提醒。
“我知道。”
“为了假装自己很强,她老是把难过压在心里,却告诉所有人,她没关系。”
“我知道。”
“她会受伤,只不过她习惯躲起来自己舌忝伤口,她不习惯对人示弱。”
“我知道。”
“那……就好。”孙家扬郑重点头,先他一步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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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十七点四十九分。
理智可以控制得了许多东西,但也有它无能为力的部分,比方,它就控制不了孙家扬的双脚。
他戴了鸭舌帽和眼镜,夜市牌T恤和牛仔裤,外面罩上四百九一件的宽版外套,斜靠在医院外头的大柱子旁。
这里是符昀工作的医院。
听说她发了疯,连续值好几个日班加夜班;听说她不吃饭、不睡觉,圆润的手臂爬上青筋;听说她老是做错事,快被阿长骂死了;更听说她很久没帮人乔事情了……
这些听说,都是小方探听出来的,他一面听着这些“听说”时,心滴入柠檬汁。
他讨厌柠檬,那种酸得让人皱眉头的东西,他和符昀一样,喜欢甜入心的巨无霸冰淇淋;他们都不喜欢喝酒,可是符昀的酒量比他好得多,他不到三杯就会醉,她可以灌下一瓶威士忌。
他们都喜欢爬高高,从很高的山上往山谷吼叫,比赛谁的回音比较响,他们都讨厌逛百货公司,都爱蹲在马路边看街头艺人表演……
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东西经常性重叠,不是故意的,是自然而然形成,他们一起交心、一起长大,他们都没想过,两人之间会发展成现在这样,更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之间会变成难题。
退出三人行,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很清楚,比起自己,阿权更适合符昀,符昀表面上看起来粗枝大叶,却有一颗细腻的心,也只有细心体贴的阿权懂得她需要呵护。
阿权有头脑、有能力,成功是他必然的途径,他供得起符昀最好的生活,而他,孙家扬,一个靠脸吃饭的家伙,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更不知道哪天粉丝集体迷上别的男人,他马上成为过气男明星,卖点转眼变成零。
包何况,他连经常陪在符昀身边都做不到。
从他决定当很多女人的梦中情人那天起;在他不断闹出绯闻,符昀欲言又止间;在他连合理解释都给不起、在很早很早以前,他就明白自己不适合她。
他的决定是对的,所以他退出,不能迟疑!
符昀出来了,在很远的距离时,他就看见她。
她双眼无神,熊猫眼挂在脸上,她无精打采地踩着步伐,大大的背包压在背上,像被压在石头山下的孙悟空。
他早就告诉过她,没事不要背那个包包,那叫登山包,没人会拿它当上下班的随身包,可是她没把他的话听进去。
那个背包是他公司的产品,产量有限,网站上有人喊到两万块还买不到,符昀初看到包包时不觉得怎样,没想到背到医院上班,惹来好几个年轻小护士尖叫,才知道这个包很了不起。
那天她在值夜班,想也没想就拨电话给他,他拍了一整天的戏好不容易才睡着,被她一闹忍不住想发飙。
终究,他还是没发飙,因为他明白,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生日那天,所以他再累,还是乖乖给她弄来了五个包包,让她这个大姊头很有面子。
宠她,只能宠到二十岁……他开始痛恨这个决定。
她的手擦腰,四根手指头不知不觉地揉压月复部,胃又痛了吧?爱吃辣、三餐不正常,铁胃也会被她搞坏掉。
他叹气,这丫头,永远记不住要吞胃药。
有同事跟她打招呼,她傻呼呼的没回应,他知道,她心不在焉。
饼马路,她没注意绿灯没亮就过了马路,他来不及大叫,就让一声惊天动地的喇叭声吓掉半条魂。
只差一步,她再走一步,就会上社会新闻,报纸会从大卡车轮胎下取景,标题写着——轮胎下破碎的头颅。
符昀也吓到了,她猛然后退,脚跟撞到人行道的石块,唉一声,跌坐在红砖上头。
这个时候,理智又管不住孙家扬的双脚了,那两条不受控的家伙大步跑到她身边,还没扶起她,头往后仰的符昀视线先接触到他。
她忍不住尖叫,忍不住笑得像白痴,一跃身,忘记自己的很可怜,忘记手掌磨破了皮,她眼底耳里心里通通只存在三个字——孙、家、扬。
动作还那么快,表示没事?
错,她不是那种笑着就代表快乐的女生,也不是不哭就代表不痛的女人。
她想也不想,跃身跳到他身上,像无尾熊那样,紧紧攀着尤加利树,硬要找出她和无尾熊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她的手脚比较长。
“阿扬、阿扬、阿扬……”她连番叫着,叫了三百声以后,才肯满足。
他也没阻止,就直直站着当柱子,让她一直叫、一直喊,喊到她爽,喊到她肯放手为止。
他不管有没有人会认出自己,会不会有眼尖的记者拍下他们,眼前,她高兴比什么都重要。
总是这样,她在眼前,他就忍不住想多宠她,这是坏习惯,但他控制不了自己。
“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哪里惹到你?你不爽我要剥你的皮可以说啊,了不起以后我温柔一点就好了……”
她手脚并用,踢着捶着,却没真正弄痛他。她啊,是个虚张声势的家伙。
她要温柔?不可能,她有豪气、大方、乐观、热情……什么都有,就是缺少温柔这一块。
她模模他的脸,拉下他的眼镜、帽子,再次确定自己没认错人,再把装备一一套回去,笑得满脸花痴。
“噢,阿扬……”
她拉住他的手掌,牢牢的握住,那种失而复得的快乐满满地塞住了她全身每个细胞。
孙家扬没回答,从口袋里面掏出两个白色小药片,塞进她的嘴巴里,再抓下她的包包,从里面找出一瓶矿泉水,先让她把胃药吞掉。
“阿扬,你到底跑去哪里?我找你都快找疯了,我写了快要五十封的信,手指头都长茧了,你都不回我。”
她说得可怜兮兮,但符昀就是让人很难和可怜这类形容词挂在一起。
孙家扬半句话都不回应,他抓起她的手掌,看着上面磨破皮的地方,没好气地又去翻她的包包,用矿泉水冲过、用面纸擦乾,再用OK绷贴好。她的包包和哆啦A梦的口袋一样,什么东西都有。
“阿扬,你要不要换助理啊,我去应征好不好?我保证一定做得比你那个笨小方还要好,至少我会量血压和心跳。”
自从小方诓她阿扬不在台湾之后,他们两个就结仇结大了。
“阿扬……”
她还有满肚子话要说,可是他手一拉,没有征求她的意愿,就把她往自己的车子里带。
她有没有因此而不爽?才没咧,阿扬又回来了,这才是重点,现在就算天塌下来,她都不会不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