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黎慕华坐在咖啡厅一角,凝视着对座的雅雅,语气略显沉重。
这是一间名叫做“约”的咖啡厅,黎慕华第一次来这里是三个月前,而雅雅是咖啡厅的女老板。
他问她,约代表的是“约定”、“约会”或是“约见”,她是否在等待约定中的某个人?
她微微一笑,拂开额头上的刘海,回答。“都不是,是简约,是一种生活态度。”雅雅是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女子,有一头及腰长发,没有染没有烫,乖顺地服贴在背后,她永远只穿白色的长洋装,银白、象牙白、纯白、米白,整个人纯净得像落入人间的精灵。
她的长相很古典,鹅蛋脸,新月眉,明眸含怯,红唇轻抿,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股莫名的熟悉涌上,黎慕华心底那根弦被敲动了,当的一声,产生某种化学反应。
他控制不住自己,一有时间就想往这里跑,好像她身上有什么值得探索的宝藏,需要他一遍遍喊着芝麻开门,等门一开启,他的人生就会像阿里巴巴一样,充满冒险与刺激。
真是怪异,分明是个古典、娴静、温柔至极的女人,他竟会在她身上感觉到冒险刺激。
黎慕华曾经交往过很多女人,她们的共通特性是热情活泼、乐观大方,典型的事业女强人,说不清为什么,他特别欣赏这样的女性,只是——他与她们之间的交往,往往维持不了太长。
问题出在自己,黎慕华比谁都清楚。
不提她们,就连弟弟黎慕易从埃及带回来的女孩简郁楠,都曾经勾起他的心动,简郁楠就是自己最欣赏的热情活泼、大方乐观型的女孩,当时,他有个念头一闪而过,想把简郁楠抢到自己身边。
那念头很不理智,但他无法解释清楚,因为他自己也不理解为什么简郁楠会带来那股说不出口,教他心暖暖、软软的熟悉感觉,那阵子他的心情因为她,翻腾不已——他想亲近楠楠、靠近楠楠,想用一句老掉牙的搭讪话对她说:“嗨,美女,我们见过面吗?”更想一口气把她抱在怀里,向外人宣示所有权。
这种强烈地、想霸占弟媳妇的感觉,是不是一种病态?
与简郁楠初见面那天,他在床上辗转难眠,他试着用科学角度来解释这种心情,嗯——他和慕易是兄弟,眼光相近、性格相似,自然而然容易喜欢上同一个女生,而且多年来他一直追求同一类型的女子,初遇简郁楠自然感到惊艳。
他说服自己,也许该改变眼光,试着交往不同类型的女子。
于是,痛恨相亲的黎慕华开始接受母亲的热情安排。
不多久,他来到这间咖啡厅,认识了这个想用简约态度过日子的女人。
他们很有话聊,每次见面都相谈甚欢,他喜欢她的淡然,而她喜欢他的幽默,他喜欢她的生活,而她对他的世界感到好奇。
他没有刻意,却记得她每个喜好与兴趣,她也没有刻意,就是会记得他喝咖啡不爱加糖,却必须加很多鲜女乃;他记得她讲的每句话,她记得他提过的每段经历,她甚至能背出和他交往过的女孩姓名。
这样的两个男女,照理说应该发展出一段关系,但不知道为什么,雅雅总是刻意保持距离。
在他说:“为什么不试着和我交往?你不喜欢我吗?”之后,她回答。
“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一个坏女人。”这个理由,糟到连雅雅自己都承认它真的很烂,可它实实在在、绝绝对对是她的心底话,无半分虚假。
黎慕华定定望着她,好半晌才说:“雅雅,用来拒绝人的借口和理由很多,比如:『你是好人,可惜我配不上你』、『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缘分,但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如果我们早一点遇见或许有可能,但现在真的不是好的时机点』——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像『和你在一起,我会变成坏女人』那么让人想跳脚,你把我形容得像毒品。”毒品,还真是贴切说法,没错,他就是像毒品,一沾上就不易戒。
雅雅失笑,笑得像古画里走出来的古典美人,温婉、动人,她动作优雅自然地把头发拨到身后,露出了大半张清秀的脸蛋。
“我觉得,当朋友对你、对我都是比较适合的选择。”她再次拒绝。
黎慕华不由自主的皱眉头,皱得帅气又性格,他不满意她的答案,但身为现代男性,绅士礼仪是基本必修课。
朝她点点头,黎慕华尽量不让自己的不悦吓到雅雅,喝口水,他缓和下语气里的冲动,说:“对不起,我不喜欢这个答案,但我认为这不是你的错,错应该在我,也许我需要变得更好一点,你才愿意和我进一步,相信我,我会努力的。”说完话,他没等她下一个反应,便起身付帐,走出店外。
雅雅看着他高大的背影,说不上来的惆怅、心疼压在胸口,她伤害他了吗?她从来不愿意这样做的呀。
从小到大,不是没有男人喜欢过她、试着追求她,但不明白为什么,她对感情事十分排斥,男人的接近让她难以忍受,她曾经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但很显然地,她对女人也没有太大兴趣。
她是个孤僻的女子,不懂得如何和人建立交情,学生时期连个可以谈心的死党都没交往过,总是一个人安静的过日子,直到黎慕华闯入她的生活之中。
他是个学识渊博而且风趣的男人,他讲话时的自信、潇洒自若,总是牢牢吸引她所有注意,有时候他和弟弟或表弟们来到店里相聚,她虽然在柜台里忙,却总是情不自禁竖起耳朵倾听他的声音。
他的身材相当高大,五官深刻,仿佛是用棱刀雕出来似地,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吓人,脸上有几分冷漠严厉,尤其是额头眉角那道伤疤,会让小孩吓到夜啼。
可他一笑起来,整张脸就翻转了意境,变得温暖和煦,好像春夏秋冬,明明是同一处风景,却因为气温而改变四季风情。
和这样的男人交往,似乎天经地义再好不过,可不明白为什么,在他提出交往建议时,她却直觉反应——不好,她会因为和他交往变得偏狭自私;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狭隘嫉妒;不好,她会因为他变得不像自己——这种直觉没有科学根据,但她没有办法不这样想。
所以维持眼前的关系吧,她喜欢他来,喜欢时常和他对话,喜欢听他讲一大堆弟弟、表弟们的笑话,喜欢自己加入他的生活。
回过神,她发觉方才离开的黎慕华不晓得什么时候又转了回来,他站在她面前,微弯着腰地挥了挥手,笑得满面春风。
“在想什么?”她摇头带过,问:“你不是走了吗?”
“有一句话忘记跟你讲。”
“什么话?”
“听说木栅动物园的熊猫很可爱。”
“然后呢?你要说我像熊猫?”她知道她昨天晚上睡得很不好,早上的黑眼圈没消。
“在说什么呢,我不过想约你一起去看熊猫,你没去过吧。”他语气肯定的说。
“你怎么知道我没去过?”她不记得他们讨论过这个话题。
“你觉得西施、赵飞燕会看过熊猫吗?”他在嘲笑她是古代人,她懂。
她不是宅女,但生活得不像都会人,她对逛街买东西缺乏兴趣,对电脑、大众议题也没太大反应,她喜欢读书,喜欢下棋、画图、弹古筝,她喜欢的都是老叩叩的东西,其实她不应该开咖啡厅,应该开茶艺馆,专门招待五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
“应该没有。”她任由他嘲笑。
“所以喽。”他耸耸肩。“明天早上我到这里来接你,记得,穿轻便一点的鞋子。”丢下话,走出咖啡厅。
这次黎慕华真的离开了,他坐上车子,踩下油门,离去。
雅雅不由自主地跟出店外,目送他的背影,扬起淡淡笑容,黎慕华,他是唯一一个在她心底留下影子的男人。
她笑了,黎慕华从后照镜看到她笑,她一定认为他在笑话她。
事实上,不是,他是在夸奖她,夸她是古典美人,夸她是他心底的西施、赵飞燕,夸她对他的影响力,不比西施对吴王夫差低。
吐气,他笑得很开心,明天——与熊猫初相识的古典美女,会有什么样让人舒心的表现?
不自觉地,他拉出高扬的笑弧。
突然,一辆逆向行驶的砂石车从街道那头冲出来,像是控制不住似地,黎慕华的笑脸尚未收敛,它已经以极快的速度撞向他。
迅雷不及掩耳,强烈的撞击力道将黎慕华的车子狠狠撞进路边的商店,撞晕了他的知觉,瞬地,世界在他眼前,变成一片黑暗。
令人心惊的巨大声响,将刚刚转身、准备进入店里的雅雅给吓到了,她回头一看,看见冲进商家的汽车,竟是她经常望着窗外等待的那一辆——不——怎么会?她全身都在发抖,抖得犹如七级地震对人类造成的影响,两条腿仿佛已经不是她的,但就算腿不受支配,爬着、她都要爬到他身边。
她跑不快,可她非跑不可。她一面跑、一面哭,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半毁的汽车前面。
她终于看见黎慕华,他已在驾驶座上昏迷,她想抱他、想碰他,可是打不开扭曲变形的车门。
“救命——快救命,谁来救命啊——”她开始嘶吼大叫、哭号怒喊,她控制不住地近乎歇斯底里。
黑暗在黎慕华眼前被掀开,他又看得清这个世界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脚身体,咦?那么强劲的力道撞击下居然没事,实在太幸运了,被撞晕那刻,他还担心明天没办法带赵飞燕去看团团圆圆,太好了,只要没事,理赔的问题他不是太担心。
他看向被撞得稀巴烂的车子,卡车司机没过来帮忙,只急着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想询问这样的状况有没有办法获得理赔,他再转头看向被撞的商家,老板跑出来了,指手划脚讲一堆话,因为惊恐而显得有些语无伦次,不过听了十几句后,他总算听懂他说店里无人伤亡。
那样最好,只要无人伤亡,损失就不算严重。
四周乱成一团,一群人围在他的车子旁边指指点点,真是的,不打电话报警,围在这边做什么?看戏吗?台湾人呐。
“救命——快救命,谁来救命啊——”突地,一阵陌生的哭声传进耳里。
是谁?谁那么激动,有人受伤吗?他走近音源出处,试图看看是哪个女人哭得这样疯狂、凄厉,没想到走进人群才发现,那个疯狂的女人——竟然是雅雅?
怎么会?她是端庄贤雅、从不失控的古典美女,怎会这样不计形象大哭?
看到雅雅哭着死命拍着车窗,黎慕华皱眉,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忍不住,他避开人群,想走上前握住她的手,将她带进自己怀里。
“你不要睡,慕华你醒醒,醒醒啦——”他?他不是好端端站在这里吗?
“雅雅,你怎么了?”他走到她身后,想把手搭在她战栗不止的肩膀。
“她听不见的。”一个清脆嗓音出现在他耳际,黎慕华猛地回头,发现一个穿着古代服饰、头上梳了两个包包的小女生,她笑得很甜,白白的牙齿像珍珠玉米似地洁白,一颗一颗排列整齐,她脸上满是稚气,但那双眼睛却聪明世故得让人无法将它和脸孔做联想。
她是演员还是在开化妆舞会,好端端的,怎么会把自己打扮成那样?
黎慕华没有太理会她,转回身,看到雅雅哭趴在变形的车顶上,看得他的心都快碎了,第一次,他为女人的伤心而感受到心碎。
一声悠然长叹,稚气女孩问:“你觉得我在诓你?看清楚,坐在车子里的那个男人是谁?”车子里哪还有人?但他还是依言向玻璃窗里望去一眼——天!那是自己!如果他是黎慕华,那、那——他吓到了,连续倒退几步,他看看自己的手,再看看车里血流满面的自己,怎么会这样?
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打进他的脑中,他伸手探向离他最近的民众,他的手竟然从对方身上穿过?他不信,再重复同样的动作,一试二试三试,越试越心凉——童女看着他傻气的举止,忍不住笑道:“别试了,你玩再多次,还是会出现同样的结果。”玩?他哪里有心情玩?他冲到肇事司机面前大吼大叫,司机没理会他。
他穿过重重人墙,奔到雅雅面前,对她大喊:“我在这里,看看我、看看我——”可雅雅只顾着大哭。
他对每个民众喊:“帮帮她啊,别让她哭成这样!你们有没有同情心,只会看戏吗?”但所有人都对他视而不见。
终于——他垮下肩膀,认清事实,长叹。“我死了吗?”
“没有。”童女浅浅一笑,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来到他身旁。
这是个意料之外的答案,他没死黎慕华猛地回头,这回,脸上带着兴奋笑容。
“既然没有,你快把我送回去吧,我必须回去,雅雅再哭下去,肯定要晕倒。”他口气急促,可担心的竟然不是自己满身伤,而是雅雅会晕倒?童女无奈摇头,人呐,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句话不论过了几百年、几千年都合用。
“看来你对她,真的很喜欢哦。也对啦,本来就是三世夫妻,你们之间的缘分深得很。”如果不是某个笨女人搅乱磁场,怎么会坏了他们的姻缘。
“我和雅雅是三世夫妻?”
“当然,不然你们凭什么默契那么好,乱七八糟、随口一句,她就明白你的意思,你就懂得她的心思,你和她,身上本来牵着红线。”
“你是谁,怎么知道这些?”他狐疑地望着她。
“我是童女,月下老人身边的小侍女,你可以喊我神仙姊姊,虽然我的等级不是太高,但比起你们凡人,我要强得多了。”她手指卷起耳边一缕发丝把玩,笑咪咪地对他说道。
“月下老人、童女?我疯了才会相信这些。”可是——在眼下这种状况,似乎由不得他不信!微微不爽,他抬头问:“既然你是神仙,快把我送回去吧,让我完成和雅雅的三世姻缘。”
“没问题啊,可就这样回去的话——我保证,你一定会后悔终生。”她讲得莫测高深。
“为什么?”他上勾了,因为她的表情和语气太诡异。
“你有没有想过,既然你们之间有红线、有姻缘,是可以顺理成章在一起的男女,为什么她不愿意接受你们发展进一步的关系?”她扬眉问。
她知道雅雅拒绝——当然,人家是神仙嘛。“为什么?”她没回答,又丢出另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你和黎慕易兄友弟恭了一辈子,怎么会突然产生邪念,想把他心爱的女人抢到自己身边?”她又知道——算了,她是神仙。
他一次次说服自己:眼前这个小到不像话的女孩是神仙,他不是发疯,只是眼前的事实让深信科学数据的自己太痛苦。
他深呼吸了一次,然后乖乖地做出她想要的回应。“为什么?”
“听过两个字吗?”
“哪两个?”
“因果。有因才有果,世间今生受恶果,皆是前世重恶因,不要埋怨老天对自己不公平,所得所受皆报应。”
“报应?”
“对,雅雅对你的态度是报应。她不是说,觉得和你在一起,自己会成为坏女人?那个话不是敷衍借口,而是深烙在她潜意识里的前世记忆。如果你不试着改变,现在就急着回去自己的身体里,那么很抱歉,这辈子,即便你们两人的感觉再强烈,到最后还是要分手、各走各的路。
“雅雅将一世孤寂,而你会因为家族利益,娶一个没有感情的妻子,你的妻子会因为你的冷漠而恨你怨你,想尽办法折磨你一辈子。同时伤害两个好女人,是你这辈子的宿命。”童女承认,自己在出言恫吓可怜无辜而且弱小的人类,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使使小手段无所谓的啦。
“你说改变,我能改变什么?”黎慕华愣了下后,半信半疑地问。
“不知道,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如何?”
“什么机会?”
“我先送你回前世,让你明白自己到底种下什么因,弄清楚后,如果你想留在那里,试着解开你和雅雅的感情死结,就去做,你不是从小就最爱玩那种逻辑推理解题的游戏吗?
“当然,如果你想回来,也成,你就在心底大喊三声:童女、童女、童女,我将立刻出现,把你带回二十一世纪,我保证,你回来的时候——”她指指他的身体,“他还在救护车上,而雅雅会待在你身边。”还在救护车上?意思是——来回只需要十几分钟,好吧,他去看看自己到底造了什么果业,以至于今生的雅雅对自己缺乏安全感。
“如果我喊你,你却不出现呢?”黎慕华的疑问换得童女一个白眼。
受不了,心灵肮脏的现代人类,竟然那么不相信神仙,科学果真是种坏东西,使神仙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
她叹气道:“我有没有说自己是谁?”
“童女。”
“错,我是神仙姊姊。神仙可以对凡人说谎吗?第一:我可以说谎,但被抓包的话,神仙等级得再降个两三阶。第二:没好处嘛,骗你于我何益?谁会吃饱去做损己不利人的烂事。
“反正你的前世今生,都是你自己亲手造成,我不过是个好心的路人甲,眼看两个明明有三世姻缘的男女却无法结合,突发善心罢了。爱去不去随便你——”
“我去。”他截下她的话,受不了地瞄了童女一眼,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唠叨的功力比欧巴桑还强。
呵,总算说动了,YA!胜利!
她用手肘拐拐他。“准备好了吗?可以走了?”他点头后,又不安心地问:“你确定我回来时,身体还在救护车上,而不是焚化炉里?”她噗地笑出声,这家伙是受过多少心理创伤,怎会对人心这么缺乏信任感。
“眼睛闭起来。”她不屑回答他的话。
他依言闭眼,感觉一个软软小小的掌心塞进自己手里,他在等待腾云驾雾的感觉,但感觉尚未出现,她已经要他睁开双眼。
“张眼吧。”她仰头喊他。
“什么?”
“我说张开眼睛。”他张眼,环顾四周,就这么一眨眼,这里已然不是他所认识的时代。
他所站的地方是个大路口,路边有一座大庙,来来往往的人们,有穿长袍短褂、皮帽皮靴的猎户,有缠腰带、着粗布青衫的庄稼汉,有穿着绸衫布衣、手执扇子,风度翩翩的读书人。
街上到处布棚林立,摊贩如云。卖杂碎汤的,卖豆腐、豆腐脑的,卖油炸果子的,都是一个大锅,柴火烧得劈响,火气旺盛、热气蒸腾,老板们个个手持一柄铜杓敲着锅边,敲得当当响,招徕客人。
也有提着竹篮的小贩,拉起喉咙喝,叫卖着酱鸡、卤菜、肉火烧。
小地摊最多,落花生、炒栗子、土豆、金黄柿子、山里红——摆得一堆一堆的。
茶棚、酒棚随处可见,叫卖声此起彼落。
童女不等他多看几眼,领着他一路穿过人群,来到大庙后头,那里有个穿着破烂的老妇,她歪着身子、斜躺在墙角,显然是刚断气不久,身上有几只苍蝇在盘旋,脚边还有只硕鼠观望着,仿佛考虑要不要拿她当下一餐。
“去附她的身吧。”
“她?她是女的。”
“女的又怎样,难不成我还要挑个俊男,把他弄死让你附身?别挑剔了,快进去,把事情办完我就带你回家,要是你再这样磨磨蹭蹭,回去时,你真躺在焚化炉,可别怨我。”童女嗤笑一声,老女人怎样,她还是个哑巴呢,可这话童女才不提,免得他又罗嗦。
“什么?你不是说——”她的笑让他心生怀疑,那口珍珠玉米又酿了蜜,肯定有鬼。
“对、对、对,我说过,但你也不可以凭藉我一句话,就在这里待上三五年,你有耐心当老婆婆,我可没耐心等你寿终正寝。”反正人都带来了,她还怕他不乖乖附身?处在陌生空间里当一缕幽魂,可不是像移民那么简单。
三、五年?黎慕华失笑,他对当老女人不感兴趣。“知道了。”三个字才出口,他立即感觉一股强大吸力,把他吸进老婆婆身体里,说不出那种感觉,就像、就像自己是一块肥肉,硬被塞进狭窄的瓶口。
黎慕华深深喘了一口气——躺在墙角的老婆婆缓缓睁开眼睛,眼睛转一圈,观察周遭环境。
他猛然坐起,发觉自己进了凡体肉身,他左看右看、看不见童女,以为她不交代一声,就不负责任远离。
他想喊三声:童女、童女、童女,把人给叫回来,赫然发现自己张口不能言!
不会吧——他掐紧自己的喉咙、再试一回,天!他竟然附身在哑巴的身上?这是怎么回事啊!
他心急,连连在心底唤过十几声童女。
“啥事?”童女的声音在身边幽幽响起。
他拚命转头,怎么都看不见童女的身影,不会吧,变成哑巴还不够,连眼睛也瞎了?
“你当然看得见,不然那些在你面前走来走去的是什么?”童女的口气敷衍到极点。
他又没说话,童女怎么知道他在想什么?
“没错,我就是知道你在想什么,不然你以为神仙是当假的吗?”黎慕华松口气,心想:为什么把我变成哑巴?
“有没有听过言多必失,少说点话少表达,免得曝露身分,反正你只是个『观察员』,善用你的眼睛和耳朵,找出雅雅和你不能结合的原因就成了。”他沉吟片刻,又想起什么似地,在心底连唤数声童女。
“又怎样啦。”童女不耐烦的嗓音响起。
“没事,我只是在测试,看看你会不会出现。”他在心里跟她对话。并担心万一他喊上千百声,她都不理会,难不成他得在这个世界待到寿终正寝?
后脑杓传来一阵剧烈疼痛,童女重重敲了他的后脑。“你到底被多少人骗过,这么不相信人性。”黎慕华干笑两声,不是他被多少人骗过,而是身为奸商的他,最擅长骗人。
“对不起。”
“身体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除了——很饿。”
“知道了,去逛大街吧,待会儿前辈子的雅雅就会出现,她心地好,会解决你的饥饿。”
“我要往哪个方向走才能够碰到雅雅?这辈子她是什么身分,她长得和现代像不像,我怎么样才能认出她?对了,这个老婆婆的家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有没有亲人?”四周一片静默,黎慕华没等到想要的回答,本想再喊三声童女、童女、童女,但想到后脑的痛——算了,惹她没好处,万一她不爽,不带他回二十一世纪,他还真要在这个身体待到寿终正寝?
他扶着墙壁缓缓起身,先适应一波晕眩虚弱后,再次睁眼。
喘几口气,这婆婆多久没吃东西了?她不会是活活饿死的吧?
佝偻着身,他往热闹的大街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