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朗了春红,
太匆匆,
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胭脂泪,相流醉,几时重?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李煜.相见欢
九岁的燕水伶咬紧了一下唇,一步一回首地跟在两位姊姊身后离开家门,不舍的是爹娘脸上的无奈和悲哀,心冷的是爹娘眼底的庆幸和解月兑。
庆幸的是有人肯拿谷粟换了她们去。
解月兑的是终於得以摆月兑三个“浪费”米粮的小包袱了。
一脸麻木的大姊回过头来牵起她的小手,“不要怪他们,小伶,他们也是不得己的。”她淡漠地说。
水伶抬眼看了一下十六岁的大姊,再觎一眼犹在咽咽哭泣的二姊,大姊会意的紧了紧握著她的手。
“我会照顾她的,倒是你,你比我们幸运多了,只要勤劳一点,日子应该也是可以过得去,但是……”大姊担忧的视线驻留在水伶清秀的五官上。“现在你还小,记得,过几年后你就得小心一点了,千万不要让人注意到你的长相,否则,你也可能会落得跟我们同样悲惨的下场,明白吗?”
水伶点点头,於是,大姊继续告诫她各种该留意的大问题、小细节,直到她们来到飘香楼的后门,这是城里最大的一家妓院。
眼看著两位姊姊就要跟她分开,接下来就会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水伶不由得开始感到心慌意乱,她恐惧得想哭。
但是,大姊立刻严厉地警告她:“不准哭,记住,往后只能靠你自己了,你必须坚强一点,不要轻易屈服,更不要忘记我刚刚告诉你的那些话,这样或许……只是或许,你的未来还会有点希望,懂吗?”
强抑住哽咽,水伶咬得下唇几乎要渗出血来,她不敢出声,怕一出声就会哭出来,只能拚命点头,再点头。
“好了,我们走吧!”
不等大姊、二姊消失在门内,专门仲介人口贩卖的崔大婶就粗鲁的抓住水伶的手臂往城内另一头走去。
水伶没看就知道手臂上肯定多出一圈乌黑了,但是,她也只能踉踉跄跄的紧追著崔大婶的脚步,再次依依不舍的一步一回首。
“看你也满懂事的,所以,大婶好心的给你一点劝告,你听得进去是最好,听不进去也就算了。”崔大婶突然这么说道,“钱员外和夫人算是不错的主人了,只要你工作努力些!嘴巴也闭紧一点!日子就不会大难过,而且——”她有意无意地瞄了水伶一眼。“你长得实在不错,大了肯定会更好看,如果你够聪明的话,说不定还能捞个妾待做做也是有可能的!到时候,包管你吃香喝辣的享用不尽,所以……”
水伶始终低头不语,直到她们抵达钱员外府的后门外不远,她才抬首望向那座宽阔的宅邸,心中突然泛起一份绝望感。
她有预感,只要一踏入钱府,她这辈子就别想再见到她的亲人了!
所以,当由后门出来的那位中年妇人接手要把她牵进门内时,她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
“我不要!”她大声抗议。
中年妇人却只是轻蔑地瞥她一眼,随即用力一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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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最为分崩离析的时代,自汉末黄巾乱起,三国鼎立了四十多年;东晋时又有十六国星罗棋布与王朝分庭抗礼,拓拔人入侵后,帝国再次大分裂为南北两个部分,直到外戚汉人杨坚篡位统一天下为止,这个兵古世马乱的时代前后绵延了近四百年。
三百九十五年的政治始终动荡不安,王朝更是如走马灯似的更迭,胜利者也总是会有短暂的光耀繁荣,但他们却只顾戴上抢来的皇冠端坐龙座上,得意洋洋地听人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再设六宫封功臣,忙著犒赏自己、犒赏手下,享受一下权力在握的滋味和奢侈放荡的生活,却任由败兵贼寇到处流窜,在被战乱摧残蹂躏过的荒芜大地烧杀掠夺。
於是,当动乱掀起的时候,是百姓受苦的开端;而当战争结束的时候,百姓的灾难却依然持续不断。
好不容易逃过战争苦难的百姓们,还是得继续承受似乎永无止境的灾劫,只能凄惨的在贫乏的废墟中苟延残喘,在困苦的环境中挣扎求生存。
也因此!在这种朝代更迭的岁月里出生长大的孩子最是可怜!即使没有胎死月复中,是对方先杀过来的,她又不是笨蛋,哪会呆呆的站著等死啊!
然后,在她十六岁时,即便她总是抹污了脸,尽量让自己的外表邋遢到最极点,就算动作再粗鲁,也刻意压低了嗓音,她还是在月事来临时,不小心被某个军头发现是女儿身了。
毫不犹豫的,她立刻抓起触目所及最大的一颗石头,往那个转身想敲锣打鼓宣告天下这个“大好消息”的军头头上砸了下去。紧接著,迅速整理了一个包袱,再抓起弓箭和一把短剑就落跑了。
她逃到山里去了。
她不曾想过要回武川,因为就算回去了,找不找得到父母亲大人是另一回事,就怕即使不幸被她给找到了,有九成九在家里待不到半天就会被卖到妓院里头;甚至於,她大有可能在半路上就被某某土匪甲或强盗乙给逮去先奸后卖了——在这个乱世里!甭身女孩子是完全没有安全可言的。
所以,既然有选择的机会,她自然是宁愿孤独一人躲在山里打猎度日,也不愿被卖去做万人骑罗……呃!单骑也不要!
其实,这样也不是很寂寞!因为,光是躲避那此进山里来打猎的人就够她忙的了,何况,山中还有很多友善的小动物,它们可比那些险恶狡诈的人类要安全,而且有趣多了,想想,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也是满快活的呢!
於是,她就这样悠悠然然地躲在山里打猎过活,偶尔趁夜溜下山去拿兽皮换点日常用品等物资。
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她已经是个十七岁的漂亮大姑娘了,明眸皓齿、标致动人。不言不动的话,看起来实在迷人得很,可要是一动起来,那股豪放粗鲁劲儿,简直会吓死人,这也是因为先前她长年在男人群中生活之故。
如今,回想起当年在钱府后门外的绝望预感,她很清楚的了解到,当初那份预感已经实现了。她这辈子再也不可能和她的亲人团聚了!
又到了炎炎夏日天,躲在山里最大的好处就是不怕热,丛丛的浓荫、密密的枝桠,还有山泉小溪瀑布,随手搞来野果两、三粒,再往那如茵绿草上一躺,身边还有松鼠先生、兔子小姐相伴!真是说有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这日午时过后不久,在那植被蓊郁的密林深处,不熟悉的人进来非迷路不可,搞不好还得终老此山中,但对水伶来讲,却有如自家后院般熟稔自在。
她选了一处最为幽静清凉的绿茵躺下,享受一下慵懒的快意,可就在水伶咬著半口野果,差那么一丝丝就要进入梦乡时,突然一声声紧急狗吠由远而近传来。
黑白?
水伶揉著眼睛坐起来,同时往右侧的小路望去!丙然是黑白,那只她刚进山里时碰上的小狈狗。自然,经过一年之后,如今黑白已经是一只健壮漂亮的大狗狗了。
“怎么了,黑白?”
黑白一靠近过来,不但吠得更厉害,而且还拚命咬著她的袖子,似乎要水伶跟著它去的样子。
“要我跟你去吗?”水伶问著,同时一跃而起,跟著尾巴差点摇断了的黑白跑去。“到哪儿啊?”明知是白问,她还是顺口问了这么一句。
黑白用更大声的汪汪来回答她,当然,她一个“字”也没听懂,只好闭嘴跟在它后头跑。反正闲著也是闲著,而且,说不定这一去还可以猎只山猪之类的来打打牙祭也说不定呢!
可是,不久后,她就发现黑白一路带著她往她所居住的山洞去了,她这才才开始紧张起来,并加快脚步,挂在腰间的短剑摇晃得几乎要掉下来。
不会是有人发现她了吧?
然而,还不到山洞,黑白便停了下来,就在涓涓小溪旁,黑白停在一个趴卧在溪边地上的人身旁,继续对她叫个不停。水伶顿时一惊,立刻冲了过去。
哎呀!死人吗?
不,不是、不是,如果是的话,黑白不会叫得那么紧张,肯定是需要救助的伤者,但是……老天!那……那是什么呀?
水伶的脚步不由自主地慢了下来了,跟著,她甚至有点迟疑了,之后,在离那人尚有两、三步远的距离处,她停了下来,双眸惊疑地来回打量那人一动也不动的身躯。
那应该是个人没错,而那修长有力的身躯也显示出那还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过肩的长发技散在脑袋四周!遮住了他的五官,不过这些都不算什么,问题是……是——
他穿的衣服里的好奇怪喔!
闪亮的银色,也不知道是什么质料!无论是上衣、长裤或腰带及长靴都是,而且,还是紧紧地里在那个男人修长的身躯上,看起来彷佛是黏贴在他身上似的。
然而,这个也不算重要,跟随乱军东征西战那么久!见过的各种番邦异族也不在少数,他们的服装当然也是各有特色,看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了。虽然躺在地上这个男人的服装样式是她首次见到的,但重点是……重点是……是……
水伶惊疑地瞪著那人身下的液体。
那是血吗?
有哪一种异族的血是紫色的……老天!不会是中毒了吧?
踌躇老半天后,在黑白的吠声催促下,水伶才迟疑地上前蹲下去,又犹豫片刻后,她才伸手去撩起盖在他脸上的头发,可才瞄了一眼,她就吓得倒抽了一口冷气跌坐在地上,还往后挪了好几下,差点把都给擦破了。
天哪!这是哪一族的怪胎呀?怎么会有那么恐怖的眼睛?
她立刻想丢下这人不管了,但是,在她还没有机会翻身跳起来逃之夭夭之前,黑白就仿佛感觉到她的退却似的开始拚命叫个不停,还不时去舌忝舌忝那个男人,似乎想说什么。
水伶不由得停下落跑的动作,并皱起眉。“你确定他是好人?”
黑白汪汪两声,然后又舌忝舌忝男人,再汪汪两声。
水伶一闻言,不觉吸了吸嘴,同时又瞄了地上那个怪胎两眼。
“你确定?”
黑白更用力的吼了两声,感觉好像有点被侮辱的愤慨似的。
“好、好、好!”水伶忙举手投降,继而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既然在这方面你从未做过错误的判断,而现在你又『发誓』说他是好人,那么!无论他长得有多恐怖,就算会活活的吓死我,我还是得听你黑白大爷的吩咐救他罗?”
黑白又舌忝了男人好几下,然后再次拚命地吠起来了。
“是、是、是,”水伶不情不愿地爬了回去。“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对吧?唉!天知道我连浮屠是什么都不知道,造那么多浮屠干嘛呢?”事实上,斗大的字她连一个都不认得,哪会懂得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词呀!
彬在那人身边,她又迟疑了半晌后,才双手用力一推,将那人的身躯翻了个面。虽然一直警告自己别再看那人的脸了,但是,她的眼角还是不由自主地朝他的脸上瞥过去……
耶?那……原来那不是眼睛嘛!
下一秒,她已经把双眼盯在那人的脸上仔细端详,而且,还拿手去碰碰那个人戴在眼睛上的东西。
同样是闪闪发亮的银色,而且硬邦邦的,却不是木头,也非金银或铜铁,宽约三、四指,整圈环绕过脑后!类似发带。但人家的发带是戴在额头上的,他却是蒙在眼睛上,好奇怪。
难不成他是瞎子?
迟疑了一下,她才小心翼翼地把那个东西从他头上取下来,随即松了一口气。
还好,五官正常,虽然紧闭的双眼看不出他是不是瞎子,但这人的长相确实是相当性格有力,浓浓的剑眉斜飞入鬓,鼻梁犀准有劲,厚薄适中的双唇此刻却显得相当苍白乾裂;不过,就整体面言,这是一张十分吸引人的脸;但若要说他俊美,倒不如说他有一种令人抨然心动的气质还比较贴切。
真是好一个又性格又迷人的男人啊!
尽避她对男人怀有深刻的戒心,也有某种程度的厌恶感,然而此刻,躺在地上的这个毫无知觉的男人仍让她情不自禁的暗暗赞叹不已。就像有些花虽然有毒,可也不能否认它们比一般的花更为鲜艳美丽,反正只要不去碰它们,纯粹欣赏一下也没差咩!
在他脸上凝视好半晌,好奇的手同时无意识地顺著视线探索了好一会儿之后,水伶才依依不舍地把视线往下拉,而这一看,双眉便不由得紧攒了起来,同时毫不犹豫地撕下一大片裙摆来。
没错,那深紫色的液体的确是他的血,而且!此刻依然不停的从他左腰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上缓缓渗透出来。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如果她不是早就看多了那种蓝眼睛和红头发的人,又听人说在遥远的彼方还有绿眼睛金头发的人的话,这会儿肯定要把他当作妖怪了!咆!等他醒来后,一定得先问问他到底是哪一族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血色呢?
她暗忖,同时命令黑白,“去把我的床垫拿过来!”一边先行简略的为那人的伤口包扎起来。
不一会儿,黑白就把那张权充床垫的兽皮咬了过来,把它摊平后,水伶便将那人翻到兽皮上,然后开始死命地拉扯兽皮,把那个至少多了她二分之一体重的男人往山洞那儿移过去。
黑白当然也义不容辞的紧咬著白牙帮忙拖,接著,好几只猴子也“好心好意”的过来帮倒忙,这边拉一下,那头扯一下,顺便再绊得她差点四脚朝天,还有只兔子居然老大不客气的跳到伤者的身上搭便车。
幸好山洞就在不远处,可这辛苦过程,也足够教她气喘吁吁地瘫在山洞内半晌动弹不得了。
这是一个十分宽敞乾燥的山洞,虽然洞口很小,还遮满了树藤,如果不是不小心“撞”进来,还真的不知道树藤后竟别有洞天呢!但只要往里面走几步,整个视野便会豁然开朗,而且,壁面和地上也都相当平滑。
最特别的是在它的右边顶上有一个不太圆整的大洞!日光从其中照射下来,让原本该是暗无天日的山洞拥有天然的照明。当然,每当洞外刮风下雨或落雪时,也照样会从那洞口又是风雨又是冰雪的刮进来,让躲在洞里的人咬牙切齿地咒骂不已。
片刻后,她终於喘过气来了!随即到储放物品的小箱子里拿了草药,又撕了一件中衣作绷带,然后回到受伤的男人身边,准备要替他疗伤。当然,第一步必定是要把衣服月兑下来,但是……
咦?咦?这……这衣服怎么月兑呀?
她居然找不到开口,这衣服简直就像是长在他身上似的。半晌后,她终於放弃了,抽出短剑打算割开衣服算了,虽然有点可惜……
耶?耶?这……这是什么东东做的衣服啊?怎么割不开?
水伶死命地又切又割、又拉又锯的,就差没用嘴咬、用剑砍、用箭射了,可是搞了半天!累得满头大汗仍是没辙,只好再次放弃了,还是回过头去找他衣服的开口比较有希望一点。
当然,这回她找得更仔细了,於是,终於让她找到了在他颈部最上方的高领处有一个小小的菱形饰物。她迟疑地抓住那个饰物往下一拉,竟然就莫名其妙地涮的一下让她打开了那件怎么也割不开的衣服。
哇——这个厉害!
她赞叹著拉上拉下玩了好几回之后,才暂时放弃这个游戏,改而去拆掉草草包扎的绷带,再替他月兑下上衣,露出那道深长的伤口,开始认真的研究起来。片刻后,她就决定,这道又深又长的伤口非得动到她的针线功夫不可了。
这种缝缝补补的小事,对在乱军中以假男人的身分“混”了三、四年的水伶来讲,自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用说断手断脚没啥了不起,连剖月复断头都很稀松平常,甚至男人的下部她都看到麻痹了。只不过……嘿嘿!不晓得为什么,这男人结实强健的胸部竟然让她一瞄见,就感到有点眩眼罢了。
忙了大半天,好不容易才替他处理好伤口,正想弄条湿巾来敷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时,却发现黑白趴在一旁,专心一意地舌忝著他的左手……呃!应该说是戴在他左手腕上的东西才对。
不用说了,当然是银色的,他全身上下,除了肤色和发色之外,其他全都是银色的!
说是东西,是因为那玩意儿虽然像副手镯似的戴在他手上,可看起来却跟手镯一点也沾不上边,而且,简直是丑得可以!它约四指长、三指宽、两指厚度,就跟戴个扁平小盒子在手上似的!一点美感也没有。
不过!丑归丑,好奇的水伶还是会想去摘下来仔细看看,可惜拨弄了老半天就是拿不下来,只能就著他的手翻过来覆过去。不过,看来看去,她发现自己的视线逗留在他那只修长有劲的手上的时间还比较多一点。
半晌后!她耸耸肩,决定这个男人的审美观念不太正常,跟著就起身去拿条薄被子替他盖上,再拧了湿毛巾覆在他的额头上,接著双手叉腰俯视他片刻后——“黑白,我去打只山鸡来,他就交给你罗,”
黑白呜咽一声,乖乖的趴在前腿上盯住那男人了,水伶这才转身出洞而去。
透过自郁林叶隙穿射下来的日光依然耀眼如昔,山间的微风仍旧清爽宜人!啃著乾果的小松鼠还是那么的可爱,可不知道为何,在这一刻,水伶却觉得世界似乎有点改变了——唔!或者该说是她觉得自己的生命似乎不太一样了吧?
打山鸡原是为了炖汤给伤者喝,却没想到天还没黑,伤者就忙著发烧辗转申吟不已,害水伶整个晚上都不停的为他更换湿巾好退烧,又很努力地按住他,不让他因翻动而扯裂了伤口,再配上半夜突如其来的淅哩哗啦倾盆大雨,还真有点那种凄凄惨惨的味道呢!
直到翌日过午时,伤者才逐渐退烧安静下来。
见他不再咕咕哝哝的说一些她有听没有懂的话,呼吸也很平稳地安睡著,水伶几乎是立刻就瘫在他身边睡著了。而最可怜的是黑白,因为枕头被那个很嚣张的闹了一整夜的人占去了,所以,水伶就顺手抓来黑白权充枕头。
呜呜——怎么这样?人家也是很辛苦的在旁边叫了一整夜的说,而且,还贡献了不少口水在这个人的脸上耶!
实在听不出来黑白的呜呜咽咽到底是在哭,还是在苦笑,或者是在抱怨,水伶一概当作没听见,反正她也听不懂,所以,仅是兀自拍拍它的肚子,然后就舒舒服服的睡去了。
呜呜——下辈子我一定要做人!
黑白无奈地将下巴放回交叠的前腿上,合上眼也跟著睡了。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应该不算太久吧?因为,当水伶醒来的时候,山洞里还天光白亮的,这表示日头还没有下沉。刚睡醒的她,揉著眼睛边睁眼看出去,旋即愣住了。
耶?人呢?
她立刻坐起来转头东张西望,随即发现就在那个顶洞下面,有一个人直挺挺的伫立著,他两腿岔开、双手扭腰,好像生了根似的站在那儿仰头从上面的洞口望出去。
水伶著实没想到,午时前还人事不省地瘫成一堆的颐长身躯此刻竟已散发出强劲有力的气势,光是一个背影,就让水伶瞧得、心头抨抨乱跳,口水满嘴泛滥了。
哇——好有气概的男人哪!
水伶暗叹。对看多了各式男人的她来讲,男人外表好不好看实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她的感觉对不对劲、他的气质合不合她的胃口、他的男人气概够不够“嚣张”。而光是气质和男人气概这两样,这个男人就足以教她脑筋打结了!
不过,这都不关她的事。
她又不是没见过男人……事实上,他所见过的男人可说是多到数不清,多到早已看清那些贪婪、残忍又婬贱的男人本性,多到足够让她厌烦到了极点,所以,她从未考虑过嫁不嫁人的问题。如果她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干嘛一定要依赖臭男人呢?
所以,即使这个男人有多么令人、心动、多么教人赞叹,可在她的下意识里,再出色的男人都是需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的危险动物,欣赏一下可以,想要拥有的话,就得有被生吞活剥的觉悟才行!
水伶暗忖著,同时甩了甩脑袋,希望能让自己清醒一些。
就在这时,那个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动作,在她猛晃著脑袋的同时也缓缓转过身来了;而当水伶甩够了脑袋时,他也恰好把正面对准了她,水伶当然是迫不及待的看过去!可刚一看清他的五官神情时,她瞬间呆住了!
老天爷!
她不敢相信地将双眸瞠到最大。
她亲眼见过匈奴铁弗部人的湛蓝眼珠,也听说过还有翡翠绿眼珠、银灰眼珠,甚至是琥珀色的眼珠,但是他……
恍如作梦般地,水伶慢慢爬起来走到他面前,双眸始终不可思议地瞪住他的眼睛。
什么时候彩虹不小心掉到他眼里去了?
然后,随著距离的拉近,她可以看得更清楚,而她看得越清楚,小嘴也就张得越大。如果她张得够久,搞不好小鸟还会跑进去筑巢了也说不定哩!
老天!他的眼睛是“活”的耶!
水伶几乎是痴迷地盯著他的双眼,盯著他那多采多姿的双眸,有如切割完美的六角宝石般的眼珠子,每一个角都恰巧是一种鲜艳的色彩,眩丽夺目的在他眼珠子里宛若漩涡般不断流转变化;偶尔会稍微停顿一下,但迅即又恢复永不歇止的轮转。
他的瞳孔是一点金黄,在不停变换的灿烂中瞬间放大,旋即又回复为原来的一小圆点……呃!至少他的瞳孔是圆的。
然而,这种一般人看了会尖叫著落跑,甚至是昏倒的景象,她却完全没有想到可怕或诡异这种形容词,只觉得……
好美!
在这一刻,她并没有注意到他脸上那淡漠得近乎无情的线条。
“你……你到底是哪一个部落种族的人呀?怎么……怎么能有这么漂亮的眼睛呢?”她赞叹羡慕地低喃。“而且……而且你的血也是紫色的呢!”
变换停了一刹那,旋即又继续。
“你不怕?”他的声音非常低沉。
咦?怕?她会怕?
啥!真是瞧不起人,见多识广的她才不像那些了金大小姐们呢!有什么好少见多怪的?
“我为什么要怕?”水伶仍然眨也不眨地盯著他的眼睛。“真的很美啊!有什么好怕的?我曾经看过蓝眼珠的人,也听说过还有其他各种颜色眼睛的人,那么!像你这样多几种眼色的人应该也不是不可能的吧?而既然眼珠子的颜色都会不一样了,那么血的颜色不同当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罗!”
这位在某方面似乎有点少根筋的大姑娘,用那种很理所当然的表情,做出这种最简单的直线型逻辑推论。“我只是很好奇你到底是哪一个部落或种族的人,还有是从哪里来的而已。”说完!她还用很期待的神情等候他的回答。
他微微蹙起眉,似乎有些园惑,继而半垂下眸子。
“我叫亚克,是从……很遥远很遥远的贝尔它来的。”
“贝尔它?唔……没听过,大概是真的有够远了。”水伶歪了歪脑袋。“你叫亚克?没有姓吗?”
“我的姓很长,说了你也记不住。”亚克淡淡地道。
耶?记不住就记不住,有必要用这种轻蔑的语气说吗?
这下子,水伶终於注意到他那明显的冷漠与疏离感了,“哦!那……”她边不解地端详著他,边漫不经心地说:“我叫燕水伶,你就叫我水伶好了。”奇怪的人,怎么看起来不但一点感激她救了他老命的样子也没有,反而好像在责怪她的“多管闲事”?
亚克未置可否,眉宇却攒得更深,彷佛不怎么高兴似的。相对的,水伶也开始不爽起来了。
好吧!就算他已经忘了他的老命是她救的好了,可现在他是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多少也得客气一点吧?
可是,他好像不太懂得客气这两个字的意义。
好、好、好!那也无所谓,就算他不懂得那两个字的意义,更不懂得礼貌是啥玩意儿都没关系,可她总没得罪他吧?她甚至还整夜不睡的伺候他耶!他凭什么摆脸色给她看?
嫌她“招待不周”?
还是嫌他眼珠子的色彩还不够丰富?
不过……算了,她也不是小气的人,会救他只是很单纯的想救他而己,并没有期待人家感激涕零或回报她什么,既然他喜欢装腔作势、摆脸色,那她就假装没看到不就行了?
这就叫大人不计小人过……吧?
想到这里,水伶才耸耸肩,若无其事地把视线拉离开他的脸,继而发现自她醒来后,就没看到黑白的狗影。
“咦?黑白呢?”
“黑白?”亚克略一转眼.“那条狗?它天一黑就出去了。”
“天黑?”水伶诧异地仰起脸往上看,“可是现在……耶?”话才说到一半,她就傻了眼,随即扭头往后望去——洞内依然明亮如白昼,她更惊诧地拉回眼再往上瞪著点点星辰闪烁的夜空。
“耶?这……这是怎么一回事?”她惊疑地叫道。
亚克没有吭声,只是转眼望向她刚刚睡觉的地方,水伶自然也顺著他的视线看去。她首先注意到的是在兽皮上多了一根银白色的物体,继而更惊讶的发现,那物体虽然只有手指大小,但整个山洞内的光亮正是因它而存在。
“那是什么?”她惊呼著跑过去蹲在那物体的旁边,左看右瞧,就是不敢去碰它。“好……好神奇喔!”
亚克犹豫了一下,才跟过去把银白色的物体拿起来放进她手里。
“这是我们那儿的照明用品。”
水伶小心翼翼地捧住银光,“哇——一点也不会热耶!”她更惊讶地赞叹。“而且那么亮,亮得简直像白天一样!却又不会刺眼,唔……这是类似夜明珠那种宝物吧?”
亚克面无表情。“类似吧!”
“我就知道!”水伶却没注意到,反而得意地扬起了下巴。“虽然我没见过夜明珠,但是,我听人家提起过,所以一猜就被我猜到了!”瞧吧、瞧吧!她也不是太无知的人喔!
迳自在兽皮上盘腿坐下,亚克只是冷淡地悌视著她。水伶拿著银光又端详片刻后,才突然想起一件事。
“啊!你昨晚烧得好厉害喔!而且,直到今天中午的时候你还昏睡不醒呢!怎么现在你就这么有精神了?”
“虽然我很容易因为失血过多而发烧,但是!除非是持续高烧不退,否则,只要一退烧!我的身虑很快就会复元,这种伤顶多三、四天就可以完全痊愈了。”亚克抚了一下绷带,“你处理得很好,所以,我才能那么快就退烧了。”他依然是那么淡然地回道,口气里还是一丁点儿感恩的意味也没有,彷佛只是在叙述某件无关紧要的事实而已。
“那也没什么啦!”水伶耸耸肩。“我从十一岁就开始看护伤患了,你那个伤也不过是小意思而已!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替人家切断过腐烂的腿呢!”
“十一岁?”亚克扬高了浓眉。
水伶瞥他一眼,随即起身去到山洞的另一边,一边准备炖煮那两只早就处理好的山鸡,一边简略的叙述她的身世。待她起好火,把锅子放上去炖的时候,她的叙述也到了尾声。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一个人住在这儿,只是不好意思问而已,不过,现在你就知道原因了吧?”她缓缓转过身来,发现亚克眼里的彩虹变换得更快速了。“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代里啊!还是躲在这儿安全一点,反正有得吃、有得住,我的日子过得还算快活,只要小心一点不要让人发现就好罗!”
亚克脸上的冷漠淡然似乎稍微退除了一些,又好像没有,但可以确定的是他肿眸里漩涡的流转很明显的减速了。深深地凝视她片刻后,他忽然说:“我们那儿几乎没有战争。”
水伶先是一愣,继而惊呼,“完全没有吗?”
“差不多,有的话也只是一些不小的抗争而已,我们不会放任它们扩大为真正的战争。”亚克慢条斯理地说。
“没有战争的地方吗?”水伶呆了半晌!而后慢吞吞地回到他面前,学他盘腿坐下,并羡慕向往地叹了一口气。“好好喔!”
亚克似乎想说什么,却又突然改口问:“你现在几岁了?”
“十七。”水伶随口应道。“你呢?”
“二十四。”亚克漫不经心地回道,“你要在这儿躲多久?”
“一辈子。”水伶毫不犹豫地说出这三个字,除非有其他更安全的地方让她去,否则这儿是她唯一的选择了。“你是到我们这儿来做什么的?”
“办点事。”很简洁的回答。“一辈子是很久的时间,你不怕寂寞吗?”
“至少很安全吧?”水伶反驳。“你是被在这儿附近四处流窜的贼匪盗寇砍伤的吗?”
这回亚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却很正经地告诉她:“你可以在我伤好之后,要求我陪你去找你的父母亲。”他的神情非常严肃,严肃得有点超过了!简直就像是在谈论一桩非得成功不可的交易似的。
“才不要!”水伶却想都不想就一口回绝了。“我找到爹娘的后果只有一种—再被卖掉,而且,这次保证会跟我姊姊一样,直接被卖进窑子里去。换了是你,你会希望这样吗?”
亚克顿时哑口无言,水伶见状,不觉莞尔,继而若有所思的盯著他瞧了半晌。
“你的事情办完了吗?”
亚克右眉一挑。“办完了,如何?”
“也没如何啦!只是……”水伶悄悄垂下眼眸,状似不经心地随口问道:“你的伤好之后,就要回到你那个没有战事的家乡了吗?”
亚克狐疑地注视她片刻。
“没有那么快,别的地方还有事等我去处理。”
“这样啊……那……”水伶飞快瞟他一眼。“你想……你想我有没有机会到……呃……到你的家乡去看看呢?”
就刚刚那片刻工夫,她的如意算盘就已经打好了,好歹她也救了他的老命,对吧?那样他就没理由拒绝她这个小小的要求吧?而如果那边真的是那么和平安详的话,她就不只是看看而已,说不定乾脆就在那儿定居了呢!
没想到,面对著她那张掩不住希冀的脸,亚克却仍不假思索地断然邋:“绝不可能!”
水伶顿时失望的垮下脸来。
吧嘛拒绝得那么快嘛!就不能稍微犹豫一下下吗?就算是假装的也好嘛!那样她才能和他比画两招太极拳啊!虽然他人高马大,但太极拳又不是比高大、比力气,说不定比呀比的,她就莫名其妙的赢了,然后就可以缠著他带她去那片安乐的净土了!
但是,他居然以一句“绝不可能”,就扫得她灰头土脸的连退七大步,难道他忘了她是他的救命恩人吗?
哦!对了,他是忘了!
“可是…如果你没空带我去,或许你可以告诉我怎么走,我可以自己去呀!”她仍不想放弃最后一线希望。
亚克非常肯定地摇摇头。“你自己去不了的。”
“我可以试试看嘛!”水伶不死心的坚持著。
亚克依旧摇头,并在水伶想继续说服他之前及时转开了话题。
“黑白为什么天一黑就出去?”
一听就知道亚克拒绝继续和她比两手太极拳了,水伶不由得不满地噘起小嘴,不甘心地瞪著他好一会儿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它看上了山下村落里的一只小母狗,晚上都会去找它,因为,它每次去都会带点小猎物过去。哼哼!这还是我教它的呢!所以,那只小母狗的主人还很欢迎它,我看啊,说不定它很快就会做爹啦!”
“那你呢?你不想嫁人了吗?”亚克声音低沉。“如果你不想去找你的亲人,那么,你也可以要求我帮你找个好看又有权势财富的丈夫,如何?”
不知道为什么,水伶总觉得亚克的口气似乎越来越有“谈生意”的嫌疑了!
“不如何!”水伶赌气地鼓起腮帮子。“我干嘛嫁人?我就是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这儿老死烂死,你管我那么多干什么?”话落,她就跳起来跑到炉火那边察看食物炖煮的情形。“你啊!既然不想带我去你的家乡看看,伤好了就尽快给我滚蛋!”
望著水伶那副透著怒气的背影,亚克不觉蹙起了浓眉。
不用她拿扫把赶人,他也想越快离开越好,事实上,他清醒过来后不久,就觉得有足够的体力离开了,问题是——
“生意”没谈成之前,他走不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