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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苍鹰的欲望 第六章

鲍元1749年,阿玛德?伊本?萨伊德德领导阿曼各部落赶走波斯人,建立萨伊德王朝,定国名为马斯喀特苏丹国,而他的继任者是苏尔坦?伊本。阿玛德.伊本.萨伊德,也就是说,若是按照正确历史演进,卡布斯本来应该要被弟弟害死,苏尔坦才得以继任苏丹。

但历史纪录上并没有卡布斯的存在,这很可能是因为卡布斯是被苏尔坦害死的,所以他才刻意抹去一切有关卡布斯的纪录,以免在历史上留下恶名。

“妳在看什么?”

欧阳萱莎回眸,目光一触及身后的男人,一份模糊的记忆突然清晰地浮现于脑海中。

“卡布斯?”

现在,她终于想起来了,她之所以会对卡布斯这个名字感到熟悉,是因为二十一世纪的阿曼苏丹就叫卡布斯,就是他把马斯喀特苏丹国更名为阿曼苏丹国,但由于她只对历史感兴趣,对于现任者向来兴趣缺缺,也就没有留不太深刻的印象。

如果是历史中的人名的话,只要被她记住了就绝不可能会忘记。

“嗯?”

癌下来注视她的眸子宛如星夜般黑黝又闪亮,低应的嗓音沉沉地传进她耳际,潺潺流入胸膛里回荡,再次挑起那股奇妙的悸动温柔地撞击她的心,于是她明白,她绝不后悔因救他而改变了历史。

“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她漫不经心地问。

卡布斯奇怪的看她一下。“十一月十八日。”

“十一月十八?这可真巧!”居然跟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同一天生日!

“巧?”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

“……马。”

“哎呀!包巧了!”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也特别偏爱马,尤其是阿拉伯纯种马。

“阿伊莎,妳到底在说什么?”卡布斯又蹙起眉头来了。

“呃?”一愣,欧阳萱莎终于回过神来。“啊~~没什么,我是说,你刚刚问我什么?”

卡布斯狐疑地注视她片刻。

“妳在看什么?”

“我在看什么?”欧阳萱莎耸耸肩,“也没看什么,我只是在想……”视线拉回原处。“苏丹王宫好象很大……”

其实她好想自己到处去看看,但没有经过丈夫的允许,妻子哪里也不可以去,别说高耸厚实的宫墙外,就连到隔壁去探探险也不行,这是阿拉伯人的习俗,她也没辙。

澳天再偷扮成女奴溜出去玩好了。

“确实是很大,宫墙里头包括有父亲的狮子宫与后宫,我的鹰隼殴和苏尔坦的黑狐殿,”卡布斯淡然道:“每一座宫与殿都有各自的庭园楼阁、厨房马厩、卫士太监与奴隶侍女等,宫墙与宫殿之间还有卫士的驻扎区,算算起码住了有三千人以上吧!”

“酷!”欧阳萱莎惊叹的低呼。“但,怎么这么快就建筑完成了呢?我是说,萨伊德王朝不过建立二十多年而已不是吗?”

“这里原是由葡萄牙人起建的总督府建筑,经过一再扩建,波斯人占领期又改建成宫殿形式,最后父亲又改建了一次,将所有建筑分隔为三个部分,再增建一座清真寺,方始成为如今的规模。”

“难怪,”欧阳萱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到目前为止,我所见到的都是典型的葡萄牙混回教风建筑。”虽然正确的历史并不是这样,不过,管他呢!从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历史就被她改变了不是吗?

“妳是说正殿的哥德式拱门和玻璃窗,以及中庭的帕拉迪欧的古典柱式和八角形回廊?”

说着,两双视线不约而同往下绕一圈,再往前眺望。

前方约五十公尺处正是鹰隼殿内最辉煌壮伟的正殿--卡布斯的居处,虽然外表富丽堂皇,其实内部相当简朴,除了建筑本身巧夺天工的雕琢与复杂精致的壁饰以外,并没有太繁复奢华的装潢。

不过以上那些都不是欧阳萱莎自己亲眼见到的,而是从服侍她的女侍梅塔和太监亚密那边听来的转播新闻。

“对,那是典型的欧洲风格。”

“妳怎么知道?”

“我看过图片。”听出他语气里的怀疑,欧阳萱莎连忙转开话题。“这里除了我之外,真的没有其它人住了吗?”

卡布斯瞄她一眼,看不出他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没有。”

虽然是夫妻,但欧阳萱莎并不是和卡布斯住在一起,甚至不是住在同一栋建筑物里,而是住在王子的后宫。

如同苏丹的后宫一样,王子的后宫自成一个完整的区域,最外围是太监与侍女的住处,内圈则是王子的妻妾宠妃的厅室--二楼是住处,一楼是各种休闲厅堂,还有一间专供王子召唤嫔妃侍寝的大寝室。

起码可以住上二、三十个嫔妃的后宫与正殿之间隔着一座中庭花园,以华美的回廊相连,不得王子召唤,任何嫔妃都不得任意踏上回廊半步。

此刻,欧阳萱莎便是在大王妃寝室的露台外打算看看整片王宫区,不过尽避她极尽目力,也只能瞧见对面的正殿与两侧的棕榈树和枣椰树。

二楼太低了,下次她要到屋顶上去看。

“但是,早晚会有吧?”欧阳萱莎试探着又问。

“我说过我原本并不打算娶妻,”卡布斯淡淡道:“之所以娶妳,原是不得已,却也是我的运气,这份运气是阿拉的恩赐,一辈子只会有一回,绝不可能再有,所以我也不会再娶其它妻子。”

“不得已?运气?”又褒又贬,他到底想说什么?

回过头来,深邃的目光落在她天真纯稚的娇靥上凝视片刻,卡布斯不自觉地抬起手来抚上那泛着淡淡苹果红的粉颊。

“妳是我唯一知道如何与妳相处的女人。”

“是喔!别忘了我们还大吵过一架呢!很好玩对不对?”欧阳萱莎打趣道。“说不定以后还会再跟你吵喔!”

放下手,“我知道妳是为我着想,而不是为妳自己。”卡布斯认真地说。

那也不必说得这么严肃嘛!

“知道就好。说到这……”欧阳萱莎侧身把双肘撑在栏杆上。“苏尔坦呢?”

自从回到马斯喀特之后,卡布斯就把她扔在鹰隼殿里,自顾自跑去和苏丹讨论这件事,都三天了,也该讨论出个结果来了吧?

“他不会死。”

“废话,我也知道他不会死,我又不是射他的要害。”欧阳萱莎没好气地说。“我是说,苏丹决定如何处置他了?”

卡布斯沉默一下,目光转向远处,“谋害苏丹的罪应该是唯一死刑,但父亲最宠爱的四王后不断为他求情,父亲便决定不杀他,改为把他放逐到穆桑达姆。”他的语气深沉,听不出是赞同或反对。

“放逐?”欧阳萱莎沉吟了一会儿,“如果你们真下不了手杀他,他又非做苏丹不可,我看……”徐徐扬起一抹狡黠的笑。“为了日后的安宁,不如把桑吉巴尔分给他去做苏丹过过瘾吧!”

除了研究历史之外,她一向不爱用脑筋,但不知为何,每当碰上与他有关的问题时,脑细胞就会主动开工忙得不得了,思忻摧佛自有主张似的不断蔓延开来,连她自己也阻止不了。

“桑吉巴尔?为什么?”卡布斯讶异地问。

欧阳萱莎耸耸肩。“因为那儿可以种丁香赚大钱,正适合他那种贪心的人。”

“丁香?”卡布斯想了一下。“妳是说印度尼西亚的丁香?桑吉巴尔适合种丁香?妳怎么知道?”

欧阳萱莎又耸肩,但这回她没有回答他,反而提出问题来。

“我要你把从苏尔坦身上挖出来的子弹还给我,你拿到了吗?”

卡布斯并没有生气或疑惑,因为她的问题使他又想到另一个更迫切需要解答的疑问。

“拿到了,但……”他拿出子弹交给她。“这种子弹为什么这么奇怪?”

欧阳萱莎瞟他一眼,“我又不是武器商,你问我那种问题我也回答不出来,不过……”她回身进屋,踩着艳丽柔软的羊毛地毯穿过整个房间到对面角落,“你不是说想看看手枪吗?”自柜子里取出背包交给他,“喏,你自己看,自己研究,别来问我。”然后自顾自换衣服。

等她换好衣服,注意到卡布斯盘膝坐在床上,表情古怪到极点,而床上放满了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东西,她若无其事的过去拿走一大包塑料袋包起来的东西。

“这是女人的卫生用品,你不会有兴趣的。”

“那么这个是……”

“面纸。”

“什么是面纸?”

“就是面纸。”

“……这个呢?”

“钢笔。”

“什么是钢笔?”

“就是钢笔。”

“……这个又是什么?”

“手电筒。”

“什么是手电筒?”

“就是手电筒。”

“……这个?”

“数字相机。”

“什么是数字相机?”

“就是数字相机。”

“……这两个?”

“弹匣和电池。”

“弹匣?电池?我不懂,这些到底是……”

“拜托,”欧阳萱莎申吟。“我不是说别来问我吗?我懂的也只有数字相机和防身器说明书上的解说而已,要看自己看,在这里……”她拿来背包拉开里面的拉炼。“至于手枪你自己也会用,不必问我。”

“但这完全不一……”

“啊~~对了,”她把说明书拿出来放到他手上。“你懂英文字吧?”

卡布斯瞪住那两份印刷精美的说明书--还有图解,脑袋里顿时又飞出更多大大小小的问号。

“我在大英帝国待了一年半,所以……呃,大致上吧!”

“最好是,如果不是我也帮不上忙,我才懒得教你呢!不过……”她又转去拿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空箱子。“你可以自己查。”

卡布斯不解她为何拿那个空箱子来,正疑惑间,见她随便拨弄几下,箱底竟然被拉开来了,他惊愕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又见她自箱底取出一个更奇怪的扁平盒子打开……

“那又是什么?”他瞪得两眼都圆了。

“计算机。”她学他一样盘膝坐在他身旁,开始教他用计算机,虽然他还不懂什么是计算机。“第一步,你要先开机,就是按这个,然后等它……”

对二十一世纪的人而言,玩计算机几乎像打电话一样简单,但对一个十八世纪的人来讲,计算机就像天书一样奇妙,卡布斯有成千上万个谜题等待解答,但除了教他如何使用计算机之外,欧阳萱莎一概叫他自己查,把所有啰哩叭唆的麻烦全扔给计算机去表现。

不是“那种事我不懂,你自己查”,就是“那种事解说起来好麻烦,你自己查”,或者是“那种事我讲了你也不懂,自己查”,不然就是“那种事……呃,你自己查”。

总之,自己查。

最后,当欧阳萱莎自觉已经尽到为人师者的责任,把如何从计算机里查资料的方法都传授给学徒了,卡布斯却还是一知半解,事实上,他还忙着惊奇那片屏幕竟然会跑出字和图出来,而且还可以不停变换。

阿拉,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我……不懂。”

欧阳萱莎猛翻了一下白眼。“天哪!这么简单,你怎么会不懂呢?”

“我在大清帝国住了将近一年,那边好象并没有这种东西……”卡布斯喃喃道,仍然在研究那片液晶屏幕。“电、电……”

哪里可能会有!

“计算机!”欧阳萱莎重重地说:“算了,不管你了,你自己研究,我要出去了。”

出去?

卡布斯皱眉,连忙拉住她的手臂。“妳要去哪里?”

“我要上市集去看看,”都三个多月了,反正已经迟了,她就不需要再赶时间,可以慢慢研究这时代的生活背景,有什么问题,等碰上了再说吧!“听说昨天有骆驼商队到达,我想一定很热闹。”

“妳是王妃,怎能随便出去!”卡布斯不赞同地猛摇头。

欧阳萱莎努力想收回自己的手臂,但他抓得非常紧,她很难挣开。

“那我扮成女奴的样子好了。”

“妳要扮成女奴?”卡布斯不可思议地睁了睁眼。“妳疯了,绝对不可以!”

既然挣不开,那就用甩的。“可是我想出去!”

卡布斯还是皱眉。“妳为什么一定要出去?”

怎么甩都甩不开,她开始掰他的手指头。“就像你想搞清楚那些东西是怎么一回事一样,我也想仔细看看这时代……呃,我是说看看这边的生活和我们回疆的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嘛!”

连他的手指头都掰不动,好吧!用咬的好了。

她刚咬下第一口,卡布斯就把她的脑袋抓起来,拧眉想了一下,好象有点明白了。

“我带妳去。”

“真的?”欧阳萱莎欢喜的跳起来。“好,我们现在马上去!”

“不。”

“不?”欧阳萱莎愣住。

“我要先叫人准备轿子……”卡布斯一本正经地说。

“轿子?”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喃喃道:“还是来辆法拉利吧!”

“……还有侍卫……”

“侍卫?”欧阳萱莎哭笑不得。“你是说超级女乃爸?”

“……以及太监。”

“太监?”欧阳萱莎申吟。

饶了她吧!她是要去市集,不是黛安娜王妃要去伦敦大游行好不好?

马斯喀特是一座典型的阿拉伯中古封建城池,一座清真寺、一处市集,还有宏伟而壮丽的苏丹王宫殿,巍峨的圆顶高耸入云,统率全城,这一切都坐落在城中央,灰泥砖石的民宅散布在周围各处,城外还有一些种植大麦的农户,平常时候就像一般城市一样平和,但若是遇上赶集的日子,譬如这天……

“天哪!现在是在逃难吗?为什么这么多人?”

“赶集的日子都是这样。”

放眼望去,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一片黑压压的骆驼海之中,外加成群结队的山羊与驴子商贩,蹲坐在地上的小贩叫喊得彷佛天要塌了,纵横交错的窄巷里店铺一间挨着一间,几千几百人在这当中川流不息。

“幸好听你的话让侍卫陪伴我们来!”

欧阳萱莎满心感激地喃喃道,已经忘了出王宫前和卡布斯进行的那一场激烈争执战,她坚持不要侍卫跟来,也不肯坐轿,而卡布斯则坚持不但一定要坐轿,而且非得带上太监和侍卫不可。

但现在,眼见那一片人山畜生海,她不得不承认卡布斯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单靠他们两个人绝对无法安全度过这一趟市集探险,结束时不去掉半条命才怪。

为了她的小命着想,卡布斯不得不作坚持。

此刻,她舒舒服服地盘膝坐在一顶四周围着黑色纱幔的抬轿里,倚着松软的天鹅绒靠垫,累了还可以躺下来睡一觉,卡布斯徐步跟在轿旁,两位随行太监尾随在轿后,另有八位皇家卫士护卫在抬轿四周。

一见到披在侍卫身上绣有金色皇家徽章的披风,群众立刻自动分开让路--好象红海被摩西分开似的,卡布斯和她的抬轿顿时成为市集上的注目焦点。

“幸好我有坐轿子!”

要回避人家的好奇目光,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起来--躲在抬轿里。

“妳想看什么?”卡布斯问。

“随便,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你为什么不骑马?”

“人潮太拥挤,”卡布斯淡淡道:“一个不小心,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

“说得也是,不过……”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那边怎会有人骑马?”

不但有人骑马,而且还是十几匹,团团护卫着三顶抬轿,其实当人群一见到那些骑马的人身上披着绣有银色皇家徽章的披风,已经尽快让出路来了,但那群人还嫌不够快,猖狂地驱赶人群以便加快抬轿前进的速度。

见状,卡布斯眉峰紧皱了起来,旋即侧首对身边的护卫讲了几句话,那位护卫应命离去。不一会儿,那群骑马的人即匆匆收起猖狂的姿态护着抬轿离开人潮。

“好威风!”欧阳萱莎赞叹地透过纱幔斜睨着卡布斯。“果然是王子!”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带头的人应该是我表弟,”卡布斯淡淡道:“而轿子里的人或许是我姑妈和两位表妹。”

“就是那位想把女儿嫁给你的姑妈?”

在阿曼人的传统观念中,男人必须娶自己的堂妹或表妹为第一个妻子,这样既体现了亲上加亲的婚嫁观,又可保证财产在自己的大家族和部落圈子内流动。

卡布斯没有堂姊妹,所以表妹应该是他的第一妻子人选。

但他却拒绝了表妹,还娶了一个“外人”做第一妻子,这简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

然而那个“外人”不但拯救了王子两次,也在最危急的时刻里解救了苏丹,在苏丹大加赞赏她是阿拉恩赐给卡布斯的好妻子的情况下,自然没有人敢提出异议,于是那个“外人”便名正言顺地坐稳了第一王妃的宝座。

卡布斯送给欧阳萱莎充作聘仪的臂环便代表了她第一王妃的身分,所以那个臂环的价值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它所代表的意义。

至于那个表妹也只好委屈她做第二王妃,谁教她没本事救人。

不过……

“我不会娶努拉娜。”

“为什么?她也跟乌苏妲一样任性霸道吗?”

“不,她是个安静又高雅的女人。”

“那为什么……”

“那边有家珠宝铺子,妳要看看吗?”卡布斯若无其事地打断她的问题。

欧阳萱莎静了一下,而后耸耸肩,顺着他目注的方向回过头去,只看了半眼就移开视线,“不要,我对珠宝没兴……”顿住,视线又拉回来,眼神发亮,改变主意了。“要、要,我们过去看看!”

珠宝铺子前,欧阳萱莎差点掀开纱幔来看,幸好及时住手。

“那对宝石钻戒,我想看那对宝石钻戒!”

卡布斯把一对尺寸不同,但造型一模一样的戒指拿进纱幔里给欧阳萱莎,她一眼就爱上了那精致典雅的造型,不过……

“手,卡布斯,把你的手伸进来一下!”

卡布斯狐疑地把右手伸进去。

“不对,左手!”

“左手?”卡布斯犹豫一下,换左手伸进去。

“很好,嘟嘟好!”

卡布斯讶异地收回手,见无名指上多了一枚戒指,当即皱着眉头倾身探进纱幔里,但见欧阳萱莎左手无名指上也戴着另一枚戒指,不禁更疑惑。

“为什么要……”

“请问丈夫大人,你到过回疆吗?”欧阳萱莎两眼亮晶晶地瞅着他。

“……没有。”

太好了,这才好骗!

欧阳萱莎藏起狡黠的笑,板起脸来,“那我最好告诉你,我们那里的习俗是结婚的男女一定要戴对戒,而且要戴在左手,表示圈住对方的心。”她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不戴的话,就算你没有休弃我,我还是随时都可以走人,其它男人也可以向我求婚,因为没有戴戒指就表示我的心没有被任何男人圈住!”

“既然如此,妳戴就好了。”

是喔!男人的心就不需要被女人圈住,这样他才能再去圈其它女人的心!

“不行,你也要戴,瞧见没有,我们的戒指是一对的,表示我的心是被你圈住,人家一看就知道了!”

“但……”卡布斯抬起左手。“为什么是左手?”

“因为左手最靠近我们的心。”

卡布斯沉默了,蹙着眉宇盯住她看了好一会儿,欧阳萱莎心想他一定是在判断她说的话是否可信,不过最后他还是会相信的,因为他不是井底之蛙,他曾经到许多国家去游历过,一定知道即使同样都是穆斯林,生活习惯和习俗多少还是会有些不同,这点他应该比谁都清楚。

闷不吭声地,卡布斯退身离开轿子,然后欧阳萱莎听到他的声音。

“多少钱?”

他相信了!

欧阳萱莎窃笑着继续看向其它铺子,虽然心里也有点纳闷自己为何要买结婚戒指,他们只是“同居”不是吗?

之后他们继续住下逛,欧阳萱莎又买了一些卡布斯无法理解的东西。

“妳买那个做什么?鹰隼殿里也有啊!”

而且比这个精美多了,欧阳萱莎也知道,但……

“回去你就知道了。”

卡布斯也买了两匹马,又挑了不少很有品味的珠宝首饰、高雅轻薄的淡彩束腰棉长衫和一件缀有流苏的黑袍、黑头纱送给她。

阿拉伯女人虽然出门时都是从头黑到脚,但在家里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扮,不管是色彩多么鲜艳亮丽的服饰,或者是光芒多么璀璨华贵的首饰,尽避往身上戴吧!反正也没有别的机会炫耀了。

“老天,真的很热耶!”躲在轿子里让人抬着走虽然很轻松,但密不透风的也特别闷热,所以说,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

“那我们回去吧!”

于是他们掉头往回走。

途中,欧阳萱莎一时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买首饰和衣服给我?”

“送礼物给妻子是丈夫的责任,而且……”卡布斯顿了顿。“一旦押送苏尔坦到穆桑达姆的队伍出发之后,父亲还要召见妳,好把妳介绍给其它王室成员认识,届时我不希望妳因为太寒酸而感到羞愧。”

“那种事我才不在意呢!”欧阳萱莎嗤之以鼻地道。

“大部分女人都会在意。”

“那真是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可是一点都不在意,事实上,我最讨厌浪费时间在打扮上。”

难得的,卡布斯微微勾起唇角,笑了。“所以我说妳是最适合我的女人。”

棒着黑纱幔,欧阳萱莎惊艳地望定他的笑容,虽然只是一抹浅浅的笑,却魅力十足,使人心头怦然乱响,差点忘了该怎么呼吸。

好半晌后,她突然月兑口说出一句连她自己也很莫名其妙的话。

“丈夫大人,你的戒指绝不能拿下来,否则别怪我走人喔!”

咦咦咦?奇怪了,她为什么这么说,无论他有没有拿下戒指,她都必须走人的不是吗?

呃……管他的,导引装置还没找到呢,等找到时再来问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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