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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笼里的暹逻猫(上) 第七章

咦?没人?

是在一楼的大书房里工作吗?

想了一下,她悄悄从男主卧更衣室里的内梯溜到花园,想说要再从花园里偷偷绕到大门,装作她是来拜访的。

“于小姐?”

没想到模不到两步就有人叫她,正在练习做小偷的人吓得差点一头撞进玫瑰丛里做针包,掐著心头小鹿的脖子回头一看……

“耶,是你!”真巧,又是那个认识她的车夫。

“您怎会在这里?”车夫有点明知故问之嫌。

“呃,呃,我……”雪侬尴尬的不知该如何说才好。

“啊,来找埃米尔先生的吗?真不巧,他到巴黎去了。”

雪侬一怔,“巴黎?他到巴黎干什么?”她月兑口问。

“听说是去参加宫廷舞会。”车夫说。“好像埃米尔先生并不想去,但又不能不去,因为是他请人家替他要到邀请函的,他不去就太失礼了。”

埃米尔请人家替他要邀请函?

难不成是……

一定是!

“舞会是什么时候?”雪侬急问。

“今天晚上。”

“今晚?!”雪侬尖叫,那怎么来得及,这里又没有法拉第让她飙车!“你有没有办法在舞会开始前送我到那里?”

“舞会开始前?”车夫迟疑了一会儿。“很赶的话是可以,但……”

“好,那你先去准备马车,待会儿我就到车库找你!”

不给车夫反对的机会,她说完回头就跑,直接冲回女主卧——她已经习惯先从女主卧开始找“门”,可是她才跑进去几步就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咦咦咦,那不是我的电子闹钟吗?”

再仔细环视一圈,她更诧异了。

没有电灯,依然是煤油灯,她可以肯定还在十九世纪,可是,她所有东西竟然全都跑到这里来了,全都在她离开二十世纪时的地方,她换下来的牛仔裤就横躺在床上,运动鞋一东一西落在床两边地上,还有她的手表和钥匙圈、背包……

她满怀疑惑地再跑进更衣室。

丙然,所有衣物全都在,包括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服装,内衣,就连她的珠宝首饰也都在更衣室里的小化妆间里。

现在又是怎样?

她困惑地猛搔脑袋,但不过一会儿就甩甩头,开始手忙脚乱的整理行李,努力把需要用到的东西全塞进小小的行李箱里。

现在没时间想那种事,先应付过眼前的问题再说。

十五分钟后,她拖著两箱行李到车库,先递给车夫一枚小钻戒,又给他看另一枚大钻戒。

“如果你赶上了,这枚大钻戒也给你!”

“没问题,于小姐,一定赶得上!”

大钻之下必有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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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于小姐,埃米尔先生在巴黎的宅邸。”

“赶上了吗?”

“应该吧。”

“最好是。”

雪侬晕头晕脑的晃下马车,从启程开始直至到达为止,她就像雪克杯里的冰块一样,在车箱里天旋地转、翻天覆地,现在,她终于可以被倒进酒杯里享受一下平静的滋味了。

车夫扶著雪侬上了阶梯,再把行李从马车上拿下来放在她脚边。

“小姐,您的行李。”

“谢谢,如果你不想让埃米尔知道,可以先走了。”

看著马车消失在车道尽头之后,雪侬方才转回来拉两下门铃,片刻后,大门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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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带谁去?”

起居室里,埃米尔手握一杯红酒倚在红砖壁炉旁,面无表情地环视每一张期待中透著央求的脸。

“谁也不带。”

顿时,天与地一起崩塌了,三道尖锐的声箭同时刺入埃米尔的耳膜里。

“我是你妹妹,为什么不带我去?”玛克琳愤慨怒吼。

“我从没参加过宫里的宴会,埃米尔,求求你带我去吧!”伊莲娜哀怜乞求。

“这是难得的机会,我命令你带娥洁妮去!”子爵夫人威严十足。

埃米尔垂下半眸,默不吭声,静静喝他的酒,于是,声箭升级为火炮,开始轰隆隆的做重点攻击。

“我不管,你一定要带我去!”

“埃米尔,我这辈子就求你这一次!”

“你没听到我的话吗?埃米尔,我叫你带娥洁妮去!”

“或者……”

在一片轰炸声中,冷不防突然穿插进一个笑吟吟的声音,男人的,说也奇怪,这声音一出现,轰炸声就消失了。

“你带我妹妹去,我带你妹妹去,嗯?”

埃米尔拉高视线投向起居室另一头,那儿有一对年轻男女,男的潇洒俊俏,女的温婉娇美。

“很抱歉,沛皮尼,老实说,我并不想去,更不可能带任何人去。”

“既然你不想去,又为何要我替你准备邀请函呢?”

“因为他想带去的人不在呀!”斜坐在窗枱上的伊德笑道。

“哦?”沛皮尼瞄一旁的妹妹梅耶,后者表情隐隐有些黯然。“埃米尔想带谁去呢?”

“他呀,”伊德也瞄了一下眼,不过他瞄的是三张黑睑。“他想带……”

“埃米尔先生,很抱歉打扰,但外面有位于小姐,她说是……”

锵!

酒杯碎裂声打断了女仆的话,不过她也没打算说完,因为起居室里已经不见埃米尔的踪影了。

“那位于小姐是谁?”沛皮尼愕然问。

“真厉害!”伊德哈哈大笑。“总是能在最紧急的时候赶到!”

片刻后,埃米尔回到起居室,大家都感觉得到他不一样了,虽然他的表情依旧冷峻,但脚步十分轻快,甚至有点雀跃。

“我们雪侬小姐赶到了?”伊德问。“在更衣?”

埃米尔颔首,到酒柜旁为自己重新倒一杯酒。

“可恶,那个女人又来干什么?”子爵夫人忿忿道。

“现在我总算明白为什么你们那么讨厌她了!”玛克琳喃喃嘟囔。

“那个该死的女人真不知羞耻,老是缠著埃米尔!”伊莲娜更是咬牙切齿。

是谁在缠著谁呀?

十五分钟后,雪侬出现了,说实话,她穿的根本不是十九世纪的女装,而是二十世纪的晚礼服,一款复古风味十足的晚礼服。

白缎长袖礼服后面垂著一小段拖地的裙裾,低胸露肩的衣领上是一圈白色大玫瑰,蓬松饱满的裙摆处也绕著一圈更大的白玫瑰,衬上高挽的云鬓上那朵白玫瑰,还有珍珠耳饰、珍珠项炼,浓淡适宜的晚宴妆,她看上去是如此高贵大方又浪漫典雅,就像一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

起居室里的男人们全都看痴了眼,甚至女人们也张著嘴一时吭不出声来。

“抱歉、抱歉,让你们久等了!”

“不要紧。”

“那么,可以出发了吗?”

“当然。”才几句话,埃米尔就带著雪侬走人,早已忘了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那就是……”沛皮尼又瞥向梅耶,后者咬著下唇,几乎要哭了。“埃米尔心仪的女人?”

“何止心仪,埃米尔简直是……”伊德滑稽的咧咧嘴。

“怎样?”

“怕她,我想你懂我的意思,嗯?”

男人会怕女人,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女人太凶悍,男人压制不住;另一种是太在乎她,所以怕她生气。

就埃米尔而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第二种情况。

听伊德一说,不仅沛皮尼兄妹哑然以对,子爵夫人和伊莲娜更是愀然色变,当下就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积极筹画卑鄙无耻、下流龌龊的计策,阴谋暗中搞破坏,很快的,玛克琳也加入了,因为雪侬“抢”了她参加宫廷舞会的机会。

无论如何,她们绝不能让埃米尔和那个女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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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乐丽宫里专门举办宫廷舞会的元帅之房,这晚也挤满了两、三千人,胸前配满五颜六色勋章的显贵男士们仿彿闪闪发亮的圣诞树,一座座结婚蛋糕掐著绣花手帕搔首弄姿,频频抛媚眼,顺便用扇子发送无线电报给情人。

在路易国王一行人入场,王妃就座之后,管弦乐团才开始演奏卡德利尔舞曲,于是,舞会开始了,所有人都集中到大厅中央开始跳舞,只余下少数人仍然待在原处,譬如埃米尔和雪侬,因为除了华尔滋和加洛普舞之外,雪侬都不会跳。

“埃米尔。”

“嗯?”

“你打算整个晚上都用马脸跟人家打招呼吗?”

从第一脚踏入杜乐丽宫,埃米尔就寸步不离的守在雪侬身边,舞会开始之后,只要有男人过来来邀请雪侬跳舞,他的脸就会拉成隔夜的法国面包——又长又硬,再用比钢铁更生硬的语气替她拒绝,她只好一直用左手持扇挡在脸前。

请离我远点,这里有大型危险动物。

“……你没来。”

听他指控的语气,雪侬立刻知道他说的是五天前她的承诺。

“对不起嘛,”她理亏地吐吐舌头。“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也没想到突然有人来找我,还死赖著不走……”

“男的?”声音有点阴沉。

“女的。”

“你应该告诉我联络你的方法。”声音正常了。

“这个嘛……”雪侬沉吟苦思半天。“好难!”要真那么容易,时光机就不必发明得那么辛苦了。

埃米尔沉默一会儿。

“你想再参加宫廷舞会吗?”

“不想!”

“为什么?”

“我只是想看看路易国王,现在看过了,我还来干什么?”

凝眸注视著她,埃米尔又静默片刻。

“那么,要如何你才肯留下来?”

“留下来?”雪侬讶异的复述道。“留在哪儿?”

“巴黎,我必须处理一些公事,暂时还不能回夜丘。”

他要处理公事,关她什么事?难不成要她客串秘书?

“你可以派人送我回去嘛!”

“我希望你留下来。”

“可是……”雪侬原想继续拒绝,但转眼一想,不是早已决定要来看看为什么只有她会碰上这种事的吗?

那么,是不是应该顺其自然才对?

不然靠她自己,一点头绪都没有,连怎么开始,要从哪里开始都不知道,又找得出什么答案来?

好吧,就顺其自然!

“呃,我是说,古堡的女主卧,有人会进去吗?”

埃米尔呆了一下,不解她为何突然转到这个问题上来。“不会,女主卧没有人住,自然也不会有人去清理,尤其是在你出现之后……”

“我?”

“要知道,我们国家的习俗与你们不同,在我们国家,淑女是不可以出现在男士的卧房里的,倘若被人看见了,你的名誉将会彻底被毁,因此我特别交代仆人,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不许进女主卧,所以,不会有人进去。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好,这么一来,她的东西就不会被发现了。

“随便问问。”雪侬说,“我带的衣服不够,怎么办?”再次转开话题。

“你愿意留下来?”埃米尔双眼瞬间灼亮起来。“没问题,衣服不够,明天我就叫人来帮你量身订做!”

雪侬耸耸肩。“好,不过样式由我自己决定。”她拒绝变成另一座结婚蛋糕。

埃米尔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当然。”

问题解决了,看得出埃米尔很高兴,再有人来邀请雪侬跳舞时,他的表情依旧冷峻,但代替她婉拒的口气缓和多了。

“埃米尔。”

“什么?”

“到底哪一个才是你?”

癌下眼来,“嗯?”埃米尔不解的凝睇她。

雪侬仰起眸子迎视他的目光。“当你跟我独处的时候,毫无疑问,你是最最亲切温和的标准绅士,可是……”她没再说下去,相信他也应该明白她的意思。

埃米尔垂下视线,沉默片刻。

“我怕吓跑你。”

说得也对,那一回如果不是他及时撤下冷峻的气势,换上温和的面貌,她八成会吓得再也不敢来了,说不定还会连夜搬离古堡;之后,若非他继续保持亲切随和的绅士风度,就算来了,她也会尽量避开他,因为她最讨厌“傲慢”的有钱人。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杜奥布罗杰家虽富有,但她的作风向来是最平民化的,交朋友只交那种以诚心对待彼此的人,从不考虑家世财富,除了订制这批泡泡袖的复古女装之外,她所有衣物用品都是杜奥爸爸、妈妈主动买给她的,不然她的东西都会用到已经连修补的价值都没有才丢掉。

她从不认为财富是一件值得骄傲炫耀的事。

不过……“你是说,我对你最初的印象才是对的?”她觉得不像啊!

埃米尔又静默了好半晌,突然问:“你还想跳舞吗?”

“呃?”漠不相干的问题,听得雪侬脑筋有点转不过来。“不想,我只是来看看路易国王长什么样子的,根本没想过要跳舞。”

“那我们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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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们回到宅邸时仍然相当早,不过刚过午夜而已,但不能参加宫廷舞会的人没事干,都早早就去睡了,除了尽责的老管家还在等门。

“先生还需要什么吗?”

“你累了吗?”埃米尔问雪侬,后者摇摇头,他便吩咐老管家,“帮我们准备一些点心和红茶,然后你就可以去睡了。”再转注雪侬。“你先去更衣,待会儿在书房见。”

半个钟头后,雪侬来到一楼的书房,见埃米尔端著一杯酒在书桌后沉思。

“你有什么事想告诉我吗?”

见她出现,埃米尔立刻起身以示礼貌,待她落坐后,他又亲自替她倒红茶,并把点心盘子挪到她面前,再回到他自己的座位坐下,又端起酒杯浅酌,默然沉思。

好一会儿时间,书房里没有丁点声音。

“我有两个叔叔,”他突然开口了。“明天你就可以见到索瓦三叔,他是个非常忠厚老实的人,因此我可以放心的把公司交给他;但弗朗二叔,他是个典型的浪荡子,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总以为只要有我父亲无限制供应他金钱,为何他要工作?于是每天吃喝玩乐,缺钱就跟我父亲伸手……”

凝望著玻璃杯中暗红的液体,他继续往下述说。

“起初父亲一直忍耐,直至弗朗叔叔学会赌博,债主开始到我家来讨债,父亲不得不缩减他的津贴以示警告,但弗朗叔叔依然故我,于是父亲只好一再缩减他的津贴,一再劝诫他,终于有一天,我父亲警告他,倘若他再不戒赌,父亲会把他赶出门,再也不管他的死活了……”

他顿了一下。“两天后,我父亲因为落马意外摔断脖子去世!”

雪侬呆了呆。“咦?”这么巧?

“父亲去世前,我一直在伦敦念书,后来又到巴黎继承舅舅的财产与公司,直到父亲去世后,我才回到夜丘继承康帝酒园,学习种植葡萄与酿酒的知识,而弗朗叔叔也很殷勤的提供他的协助,又主动提议说他可以暂时替我处理帐务方面的问题,好让我专心学习,因为他是我叔叔,我相信他……”

听到这里,没来由的,雪侬突然觉得背脊有点发凉,赶紧端起杯子来喝下好几口热红茶,却依然驱不走胸口隐隐的心寒。

“之后,伊德他父亲好几次私底下警告我弗朗叔叔不可信,并告诉我父亲去世前正在犹豫是否要赶走弗朗叔叔,考虑再三后,我决定收回帐簿。记得当时已经相当晚了,叔叔刚从外面回来,由于他时常不在家,所以我决定立刻去找他收回帐簿,不意却恰好被我听见他在对婶婶炫耀……”

叙述突然中断,埃米尔仰杯一口饮尽杯中的酒,粗鲁的横臂抹去唇边的酒渍,又深呼吸好几下,仿佛在压抑什么。

“他对婶婶炫耀说,害死我父亲是他这辈子做过最聪明的事……”

丙然!

雪侬心头顿时凉到谷底,双手捧著热腾腾的红茶,却温暖不了她的心。

“接著他又说,如我这般温和好说话的人,他随便哄哄就可以吃定我了,过两年他会再安排另一次意外,由于我尚未娶妻生子,届时我的财产将会由弗朗叔叔的长子继承,这就是他的计画……”

“上帝!”雪侬惊恐地申吟。

“就在那一刻,我才霍然恍悟是我的温和脾气害死了我父亲,若非叔叔认为我很容易控制,他不会害死我父亲,同时我也了解到只要我是个富有的人,我就没资格做我自己,我必须是个人家不敢轻易招惹的人……”

以他的处境来说,的确是,看看伊莲娜和子爵夫人就知道了,也难怪起初几次见到她时,他会认定她是心怀不轨来诱惑他的。

在某些状况下,拥有财富反而不是好事。

“所以你才会迫使自己成为一个令人忌惮的人,”雪侬低语。“其实你的本性温和又亲切,是个好说话的好好先生。”说穿了,他只是在保护自己。

埃米尔面颊抽搐一下,又倒出满满一大杯酒猛然一口喝下,绷著下颚没说话。

“但是,埃米尔,”雪侬温柔的低喃。“你父亲的死不能怪你呀!”

“为什么不?”埃米尔愤怒的反驳。“如果当时的我跟现在一样,你以为弗朗叔叔还会害死我父亲吗?”

呃,这个嘛,说得也没错啦,如果当时他也像现在这样严峻冷漠、难以控制,害死他父亲也没用,搞不好还会立刻受到他的怀疑、调查,届时就算他叔叔想再安排意外害死他,也要担心人家会再次怀疑到自己身上来,果真如此,恐怕连半毛钱都享受不到,他叔叔就会被送上死刑台了。

“现在你叔叔呢?坐牢?”

“我没有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所以给了他一笔钱叫他离开,再也不许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会亲手杀死他!”

害死人竟然连坐牢也不用!

雪侬不禁恨恨地无声骂了一句粗话,再无措地凝住埃米尔因为懊悔和自责而显得有点扭曲的表情,明明知道错不在他身上,她却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应该如何说服他,更无法抹平他的痛苦。

他已经钻进牛角尖里爬不出来了,她知道。

但就算明知如此,她也无能为力,毕竟她才十九岁,也不是多成熟的人,更没有经历过那种事,不了解那种痛苦的心理,说出来的话多半是不著边际的。

她只知道藉酒消愁不是个好主意,最后只会变成不可理喻的酒鬼,想叫他别喝了,又知道他一定听不进去,眼见他不断斟满酒杯,灌下一杯杯苦酒,徒劳的想浇熄满腔怒火——针对他自己的怒火,不知为何,他这种无肋的举止竟使她感到一种奇妙的,不寻常的,又闷郁又亢奋的情愫逐渐在心中扩展开来。

这种感觉她从没有过,很陌生,还带著一丝焦躁感,心里似乎急著想做什么,却又不知道究竟要做什么,因为如此,又多惹来一份愤怒,使她差点跳起来揪住埃米尔摇到他清醒为止。

但她没有。

她只是惊愕的,不可思议的瞪圆了眼,因为,就在这一瞬间,她突然醒悟自己终于对埃米尔动心了。

说实话,埃米尔确实是个条件超优的男人,也积极表现出追求她的态度,然而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也有半年多了,她却从不曾为他动过心,喜欢,有,就像喜欢朋友那样;但动心,完全没有,因为以她对他的认识,他跟其他男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一般而已。

直至此刻,她才发现他是不同的,他不是傲慢的富家子弟,也不是没经历过痛苦挫折的肤浅男人,所以他才会显得比费艾成熟,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看上去却有三十八岁的老成。

只有痛苦才会逼使男人以最快的速度成长、成熟。

不是特别的男人,条件再好也看不进她眼里,而他正是一个特别的男人,一个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却充满自责的、痛苦的,连想做他自己都由不得他的男人。

唯有痛苦的男人才会使女人心疼、怜爱。

她不喜欢懦弱的男人,但他并不是懦弱,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让自己从那份痛苦愤怒的自责中解月兑出来而已。

痛苦自责逼使他成长,但痛苦自责也困住了他。

见他犹如困兽般在自己设下的牢笼内绝望的挣扎,这不是他——严酷冷峻的他,也不是他——温和亲切的他,这是另一个茫然无助的他,三者融合成一个特别的他,一个既强韧又无助的男人,这使她心动了。

然而,心动了又如何?

他们分处于两个世纪,根本没有机会在一起,更何况,在未来的某一天,另一个女人才是他会倾心的对象,他爱的将是那个女人而不是她,现在他只是一时迷上她而已。

心动了又如何?

自找苦吃而已!

想到这,她不禁苦笑一下,旋即悄悄起身,悄悄离去,想回房去想想她是不是应该马上离开比较好?

谁知她的手才刚握上门把,一条有力的手臂即横过来压在门板上,浓浓的酒气自她头顶上扑下来,她咽了口唾沫,忐忑的抬起眸子对上一双红通通的眼,那深沉而抑郁的眼神仿彿有魔力般瞬间便攫住了她的心神,使她再也无法动弹,也无法做任何思考……

然后,他另一只手圈住了她的颈背,大拇指以惊人的温柔摩挲她的喉头,直至她喘不过气来,大拇指才移到她的下巴迫使她仰高脸……

而雪侬脑海里却依然一片空白,只能眼睁睁看著他的脸缓缓俯下来,双唇以足以令钢铁融化的柔情在她的嘴上移动,再徐徐分开她的唇,在他的舌头悄悄潜入她温暖的口中时,猝然一股兴奋刺穿她,她低低申吟一声,情不自禁迎向他的侵入,迫不及待地回应他的温柔……

因为她的反应,他的双臂猛然圈住她,于是,他们的身体密合了,紧紧的,没有一丝缝隙,不一会儿,他的吻逐渐加深,开始变得有侵略性,同时,他的手掌也覆上她饱满的胸脯,蓦而又是一阵热力窜流她全身,她又不由自主的申吟著将自己送入他手中……

她的举动显然鼓励了他,拥著她的手臂骤然收紧,他的亲吻愈加猛烈,他的仿佛狂风扫落叶般肆无忌惮……

突然,他猛地推开她,踉跄后退一步,粗重的喘息声在书房里回荡。

而她却仍是一脑子麻糬,直到她看见他眼中赤果果的,一种纯粹野性的、狂暴的、饥渴的,她才悚然回过神来。

“现在,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我,”他以极力压抑的语气说,声音十分沙哑而粗嗄,双拳因过度用力紧握而显得有些颤抖。“在我还控制得住自己之前,回你的房间去!”声落,他又退开两步背过身去。

毫不犹豫地,雪侬以最快的速度打开门冲出去,奔上楼梯跑回房里。

对,她必须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纪,以最快的速度,免得愈陷愈深和他牵扯不清。

没有希望的未来,她不想再走下去了。

然而,翌日早晨,当雪侬下楼准备向埃米尔提出要尽快离开的决定时,一对上他那双格外柔和又亲密的眼神,即刻明白他已经察觉到她对他的心动——由昨晚那个热情得几乎令他失去自制力的亲吻,才会出现那种眼神,结果她不但什么也说不出口,还不由自主地涨红了脸。

埃米尔莞尔,很体贴的装作没注意到。

“用早餐吗?”

“呃,呃,是。”

“那么,一起去吧!”

“呃,呃,好。”

于是,被动的,她被领向餐室,该说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很显然的,虽然她的理智很清楚尽快离开才是正确的,但她的情感却一点也不想离开。

前锋战还没开打,理智就认输了。

“其……其他人呢?”她极力想找回镇定。

“在巴黎,没有人会在早上十一点以前起床,那不合潮流。”

起床时间还要合乎潮流?

呿,自己散漫还要找借口!

“那你呢?你又算什么?”

“我有工作。”

“在巴黎,辛勤工作合乎潮流吗?”

“一点也不。”

“换句话说,你是个落伍的人?”

“也许是吧。热巧克力?”

“……是,谢谢。”

明明仆人就在后面等著伺候他们,他却很体贴的亲自为她倒热巧克力,亲手为她在面包上涂抹果酱再递给她,又把乳酪的盘子挪到她面前,她不禁叹了口气,再耸耸肩。

避他的,堕落吧!

只要她先做好心理准备,这是一段不会有结果的感情,在十九世纪谈一场恋爱再回去又有何不可?

初恋总是没有结果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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