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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爱我 第七章

“台北传情颂”花店。

我蹲在一桶绿玫瑰前面,看着淡绿的色泽发呆;浑然忘了老板阿怪要求我剪叶去刺做苦工,以回报他收留钟昂住宿在这儿的恩情。

当然我是可以带钟昂回我台北的小窝共宿啦,反正有房间。但基本上我不会傻到让对我有企图的男人步入我的地盘。谷亮鸿那傻小子之所以成了特例,是因为我看准了他的“恋慕”只是一种错觉。我与他之间哥儿们的情谊比男女之情超过更多。

但钟昂不同。我从没这么深刻的感觉到男人对我有所图的氛围;朱棣亚没有,其他人都没有,就连小比也不过是因为不曾情窦初开过,所以自以为很爱我。如今那小子不也追去日本了?恐怕这次当真是被爱神K中了(他自然又成了我哀悼的事件之一)。

爱情呀--真是令人丧气。

阿怪猛然由百合花丛中蹦跳起来的身影狠狠吓了我一跳,并且申吟了起来。又来了!

就见他死气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门外某一点,双手就这么一捞--这回捞到的是一束刚进货的满天星口然后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这个怪男人又相到什么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虽然他送花的怪异行为曾遭受多次钜创--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殴打或撂话,被美女甩巴掌当神经病看;被拒收;或吓坏美人,尖叫跑开--但他仍戒不了这种怪异行为。我实在是败给他了,并且奉送他“小敝”的美名。

我与他相识当然也是这么结缘的。一年前与友人在对面餐厅吃饭,才出饭馆哩,就有一个长相斯文,行为却怪异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余,情商着要求换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来他便以一下午的时间彻底了解惹到我的下场。

然后,每次我上台北时一定会赖在这追讨一壶花草茶喝。偶尔偶尔也介绍一些人来这边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来这里当免费工人的张博宽,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长兼股东了--谁说坐过牢的不良少年没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这里--我对他做什么,他都无异议的接收;只不过更加相熟了之后,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学坏了。

不一会,我看到阿怪脸上含笑的走进来,显然这次的美女很给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怀疑这种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叹气。

“我喜欢欣赏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个。”

“如果美女们知道伫守这片小小店面的老板其实是十来家花店的总负责人的话话,你的行情一定会暴涨。”我是不知道他家底如何啦,但能在一年内开十一家分店的人,肯定也是有钱人等级。

“你一直介绍人来,我又不喜欢与人相处太久,只好开店打发他们了。”

是的,他这人容易厌烦。通常将员工教会了一切事务后,立即代为安排出路,留自己守在这十坪大的花店拈花惹草。地方不大,正好够他一个人消磨时间。大抵上来说,阿怪是孤僻的。

这时,楼上传来饭菜香,我与阿怪不约而同的深嗅了好久,我感动道:“闻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嗯,芋头排骨汤、粉蒸猪肉、青椒炒牛肉——”阿怪已魂不守舍的飘了上去。

“喂!不顾店啦!”我叫他。

他酷酷的往下看殿后的我:“你以为你是来做什么的?工友!”

吓!太过分了!这家伙真的学坏了。我闷着气去关上门,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才飞奔上楼。

谁会料到钟昂有好手艺呢?

虽然我不是美食至上的人,但不可否认偶尔吃到好吃的食物,足以令人痛哭而泪下。呜——我开始后悔没带钟昂回去住我那里了啦。比起失心的恐慌,有好料可以吃才重要啦。

“吃饭了。”

钟昂在二楼的入口等我,围裙还没月兑下,却已帮我准备好了餐具、盛好饭。

一时之间,我不小心让感动进占太多。

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但我会被每一次偶发的情境所撼动。这个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我?

毕竟我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不是吗?

※※※吃完饭,阿怪出门送花去了,也不怕店被抬走,居然就丢下一切走人。我必须说我个人似乎生来要认识一些怪人的;上天待我着实不薄。

只不过,留下我与钟昂眼瞪着眼、面对着面,实在有点诡异。今天该做的事又俱已做完(去看朱娅的母亲,以及陪钟昂去流浪动物之家拜访——),我便开始坐立不安了起来。我讨厌死了自己的扭捏,完全失去平日的大阔大气,活似个思春小娘儿似的——咦?我好像在侮辱自己的性别?哎!不管啦,反正意思有表达到就好。

他蓦地笑了出来,让我心头乱怦了下。

“笑什么?怪人,你一定被阿怪传染了。”

“我令你困扰吗?”他问。

“凭你?少来。没有人可以困扰我,只不过当我面对模不透的事物时,有点戒慎罢了。”这个男人最可怕的是当他无所图时,温文善良兼烂好人一个;但当他决定执着某件事时,却是必定贯彻始终的,一如当一名贫穷兽医,以及--追求我。

我会悸动退却,是因为了解他性格中的韧性及特质。恐于无力招架之下,我怀疑可全身而退的机率有多少。

“原本,我以为我不会结婚。”

“是,我个人也认为婚姻实在不是一种有人道的制度。”

“但,婚姻却是可以留住自己欣赏的女性的好方式。”他笑,眼中了然我的把戏,令我好泄气。

“我没这个荣幸登上令你欣赏的女性的宝座。”

“菲——凡,呃,我可以叫你菲凡吗?”他问着。

叫都叫了,我还能说不行吗?我颓丧的点头。

“我不想造成你困扰的。但原谅我没有追过女孩子,所以方法粗劣得今你厌烦。我更不想趁人之危,在你婚变最脆弱伤心时表白。我只是想让你知道,除了你丈夫之外,还有人深深受你吸引。”

“可是也得看我接不接受呀!钟昂,你很不错,但不能因为我欣赏你就把满腔的情意往你身上丢。事实上我欣赏过的男人很多,要是全嫁了,保证打败玉婆的纪录。不要因为欣赏而去爱上一个人,求你。”

他脸上的笑意与眼中的情意未变分毫,让我好泄气。

“为什么不让人来爱你呢?”

“我只要友情,不要爱情。”我为什么要与他剖心对谈呢?他又不是朱棣亚。可是——可是他有一双很容易让人倾诉的眼,许多事,便不自觉的说了。

“我没追过人,所以不知道什么方法最正确;你也没爱过人,不晓得爱情的滋味。我努力在模索,为什么你却试也不试?”

我挑眉。

“只能说那不是我好奇的。我只忙我有兴趣的事,至于那些连好奇心都挑不起分毫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去试?”

他的脸色有一瞬间的挫败,但很快又收拾好。

“你--是在拒绝我吗?还是拒绝所有男人?”

“应该是所有男人吧,情呀爱的,简直是烦死人。”最近我身边看到的还不够多吗?为什么我也得身陷其中?我脑中飞掠过无数对相亲相爱的情侣景象,令我不自禁的咕哝:“爱情让我不断的失去。男人、女人,都一样,全自己筑成一方宇宙,而我——而我——只是外人而已。”在心底最深处,原来我一直是这么悲叹着的。

一个感触勾引出另一个感触,我将眼光放向玻璃窗外,任由车水马龙在我面前流转来去。

“我是喜爱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但“成眷属”之后,便代表着结局;王子公王不再有波折,从此过着自己的日子,生活中有甘苦则共尝共度,不需再有旁人敲边鼓助兴。那么那些配角甲乙丙又如何?那些身为主角们朋友的人又如何?功成身退,退出这方力促而成的宇宙。我们这是在做什么呢?为什么每一次落幕时,我的失落感会那么重?我与朱棣亚没有爱情,我与小比也没有,但好歹朋友一场,看着他们一一寻到了幸福,我可以祝福,却对爱情更加退缩。”想一想也好笑:“我喜欢每一个事件的过程,可是却讨厌尾声的到来。可能是因为--没搞头了吧!所以我的人生像在荡秋千,总是又高又低,也高也低,在每一次的亢奋与跌宕中轮回。”

“但是——你却是一则传奇。”他轻轻在我耳边说着。

我侧头看去,才发现他已与我坐在地板上,共同看着外面。

他的眼光与气息,都涌着一股温柔,牢牢的包容住我。不愧是做慈善事业的人,天生有着温柔的特质。

“传奇!”我想到他的形容,嗤笑出来。

“是,传奇。很久以前就耳闻过你的事迹。其实对你并不好奇,却是钦服于你毫不在意评价的劝募行为。见到你本人之后,克服了震撼,便会觉得与你相处是很愉快的事。直到我发现自己会忍不住注意起你的一颦一笑原来是出自于心动之后,我才去了一趟南投,找我姑妈谈起你。她很讶异,毕竟我上大学之后便与所有钟家人失去联络,更别说会主动找她了。”

我不是故意要岔开话题,但我实在忍不住好奇:“我想——你与父亲那边的亲人处得不好吧?”

一如以往,每提到他家中的事,他的眼神便会变得疏离。我正想打哈哈混过哩,不料他却开口了:“很不好。我因一半的山地血统被歧视。在父母过世后,我被接回钟家,血统、口音,再加上父亲病死,全是我有罪的证明。考上兽医系后,更是决裂的原因。”

“恨吗?”不会吧?在他眼中很少看到阴霾。

他笑:“在年轻气盛的少年时期,以恨当上进的动力;后来其实对这种恶劣的相处方式感到伤怀现在则好了,我不必背负任何人的期望,我就是我,也如愿的做着自己喜爱的工作。不喜欢去提,是因为那毕竟是较为遗憾的往事。他们的指责曾经几乎要让我相信:是我的出世克死了父亲。那不是真的,但想起来不免会难受。”

我顿了好半晌才道:“能说出口,代表已能释怀了吧?”奇怪,我身边的人的身世似乎或多或少都有点悲惨。

“大概吧。会对你说出口,是相信你不会因为听到我的故事就迫不及待发挥你的母性大爱。我很怕这种后果。”他苦笑时仍不忘幽自己一默。

“经验之谈?”见他点头,我才三八兮兮的笑道:“白痴,有这种身世而不善加运用!女人最容易对你这种男人倾心了,而你居然放过!其中应该有美女吧?”

钟昂对我的百无禁忌再度投降。

“有的。但我宁愿有人是因为我是“我”而动心,而不夹杂诸多情绪或什么的。菲凡,我们在这一点上很像。我不是因为你是“抢钱妖女”而爱上你,也不是受你恩惠才爱上你。你也相同,如果你会对我动心,绝对也不会是发现我很穷或身世很坎坷。这让我很放松,我也希望我爱你的方式,也可以令你放松。”

天打雷劈呀!他又来这招!

我——我——我又楞住了,像呆瓜一样。

在这样的攻势之下,我怀疑我饱受惊吓的心能承受多久。要是它突然决定罢工,我也不会怪它的。

放松!放松?哇咧--※※※如果钟昂的这种追求法可称之为“不曾追求过女性”的表现;那么我笃定这小子绝对有前途。只要他随意再钻研两下,宇宙第一情圣手就非他莫属了。

奄奄一息的在探完朱茜迪的病后,我来到“唐远大楼”;今日与素素约在这边见面。很没天理的,唐或两年前把我列为“教坏萧素素”的黑名单第一位。所以倘若我要与素素见上一面,务必得约在唐或看得到的地方。

只有我!只有我耶!亏我还是他们夫妻复合的大功臣。如今萧素素已没有当年的畏生,而我却是不能单独与她见面。哎——也好啦!反正约她出来也不过是要迫使唐或卖我一个面子,帮忙解决朱娅母亲的事而已。

哎——我最大的缺陷就是恋童,又能怎么说咧?

“学谦呢?”我眼巴巴的问着。

依然美丽如昔的萧素素浅笑回答:“还没下课。他今年跳读四年级,必须上课一整天呢。”

“我早知道他是天才儿童。”我泄气的说着。见不到漂亮小子,我的心情更是沉重。

“你——不是说有重要的事吗?”

“喔,我只是想请唐先生出面处理一件外遇。”我眼睛瞄向正在吧台那边调饮料的唐或,才接着道:“是这样的,四天前有一个叫唐美达的女士--”

“素素,你午睡的时间到了,去休息室睡一下,晚上才有精神陪儿子去天文台。”唐或走了过来,打断我的话。

“可是——菲凡在说话,我走开会很不礼貌。”

“没关系,没关系!反正唐或听到就代表你也听到了,你快去睡。有机会我们再聊,快去快去!”嘿嘿!我就知道攸关血腥的话题,唐或死也不会让妻子听到,那么他不帮我是不行喽。

待素素乖巧地去休息之后,唐或才正视我:“别对她说那些,她会害怕。”

“但那却是真实发生的事呀。我只希望你阻止唐美达做一些报复行动,毕竟偷腥的是她自己的丈夫,砍成八段也应该,不该把恨全发泄在酒女身上,欺负人家没财没势。还有,她必须付所有医药费以及整容费用;一切付讫之后,再给伍百万的安家费,那是她行凶而没坐牢的代价。我只要求这些而已。”一口气说完,不罗嗦也不废话。

“而已?”唐或俊美的面孔彻底浮现讥诮。

“身为宗族长,你也该为你们唐家人行凶负责。反正财大势大,可用来压迫人,当然也可用来赔偿罪过。”

“我想--如果今天没有从我口中得到承诺,明日,以及日后,你一定会不时找素素出来喝茶“谈天”了?”

猜得好准!不愧是唐学谦的父亲,很聪明耶!

“与您谈话好轻松。既然您能了解,那么我相信这件事会有个圆满的落幕了?”

我很期待的问。

唐或有点无奈的点头。

“是。我会尽量依你的条件去做。事实上这件事发生当日,我已着手在处理。明白了那位女士的背景之后,我就打算做一些弥补。”

是吗?我轻嘲:“原本只是想“处理”掉唐女士的丈夫吧?不打算管受害者的死活对不对?”

“至少不是优先考量。朱女士曾多次向唐美达示威,会发生憾事,可以料见。我那位堂姊平常情况还好,但受不得刺激。不过这不能当成卸责之词,我只想让你有多一点了解而已。该做的,我仍是会做。”唐或突然微笑看我:“不过,我好奇,如果没有素素这张王牌,你是不是就束手无策了?”

“不知道,但眼前有这种牌可以打,我又何必想其他?放心吧,我很有良心的,向你发誓:下不为例。这毕竟是小人步数。”我表白。

“无所谓,我相信你不会真正去吓素素。”

幸好在唐或眼中,我这个恶女尚存一丁点人格。也是啦,我知道素素受不得吓,谁忍心吓那个娇弱的小女人?

“谢谢啦!事已谈完,我也不耽误你上班的时间,告辞了。”

“不送了。”

虽然看不太出来,但我想他心中一定在欢呼。他多怕素素与我接近呀!啧!

“对了,你们真的不再生了吗?如果要,让我当小孩的教母好吗?”我突然想到。

唐或很快的打破我的痴心妄想:“我们不会再生了,很遗憾。”

遗憾?他的笑脸哪里有一点“遗憾”的诚意?可恶?我甚至不得不怀疑他们不再生育是不是因为不想让孩子有我这个干妈?(小学谦已大到不肯认人当娘)可恶!可恶!

我垮着一张脸走出唐远企业,依然的奄奄一息--“菲凡——”

不远处,钟昂的声音传来。

我看了过去,在亮晃晃的阳光底下,那个立在中古货车旁的男子,正对我展露他灿然的笑脸。

不知为何,我加快了脚步,直直往他的方向奔去,直到撞入他怀中才终止。不理会他的愕然,我只是深深吐了一口气,抱住他腰,不肯动了。

风筝再自由,也不可能永生永世的飞;当它累了时,会怎么做呢?撞入线头主的手中暂憩是吗?

我不要爱上钟昂,但喜欢他身上温暖的感觉。

容我,容我暂借一下,一定会归还。

※※※我的阿娘居然找到了我!

当大门被钥匙打开时,我正吃着泡面,看着租来的“战略杀手”哈哈大笑。没看过那么扯的剧情,哈哈哈——然后,母夜叉的脸蹦出来了,我差点被面条哽死在当场。那阿娘铁定被列为首号嫌疑犯;为了表示孝心,我千万不能英年早逝。

“妈——你怎么会来这里?”重点是她不该会知道我人在台北,且住在公寓中。

“你!你!居然寄了协议书给棣亚!让他与那个野女人双宿双飞!你把我们家的面子丢到哪里去?我一直努力要补救这一切,还上门要那个女人滚蛋,准备了二佰万要叫她走!而你——你——”

我忙不迭打断她的叨念:“那她收下了吗?”

“她---气死人了!不肯走还给了我四佰万支票,要我别管她的事!气死我了!她们这种受美国教育的女人全失去中国妇女固有的美德了!”我阿娘气得不肯坐下来喝茶,蹬着高跟鞋在我可怜的地板上走来走去,不断的“喀喀喀——”声,真是令人听了头疼。

“妈,我都不介意了,您介意些什么?面子一斤又值多少?还有,我个人也受了三年美国教育呢。”

“你与棣亚离婚,我拿什么脸回台南?还有,以后两家的往来要怎么继续下去?”母亲仍在尖啸。

我闲闲地道:“没有姻亲关系,就不能有交情了吗?到底我与棣亚顺了你们的心愿结过一次婚,够了。你们不该为了促进自己的友情而胡乱拿别人作牺牲。”

母亲的踱步倏然顿止。

“什么?什么叫牺牲?你们是天生一对呀!”

“您哪一只眼睛看到我们像天生一对的样子?结婚四年多,却是在两年前才上床,并且做了不到十次。结婚四年多,住在一起的时间却不足一个月。”反正是离婚了,我也不隐瞒了,免得长辈们老以为自己是上天派下来的月老。

“什--么?有这种事?”我母亲尖叫得连天花板上窝藏的灰尘也吓得跌了下来,可见她大惊小敝的功力又往上攀升。

“菲凡,为什么是这样?我们四年半前灌醉你们后同房那一次,你们不是上床了?不然床上怎么会有血?”

“我怎么知道?搞不好你们在锁我们进去的前几个小时有人在里面翻滚过了。”天真!不省人事的两个人,哪来的力气上床?而且更别说清醒后了。朱棣亚一向拿我当妹妹看,谁见过哥哥会对妹妹产生性趣的?所以虽关了两天,我们并没有发生什么事。

“你们!你们!气死我了!”

“妈,生气是没用的。”我没有理会她的歇斯底里。反正我与朱棣亚会离婚已成为定局;除了当事人,其他人皆无权置喙。

这时门钤声扬起。咦?又有访客?这次不会是朱家的人吧?几时我的行踪变得如此好掌握?

“谁呀?”我开了铜门,看到了铁门外的钟昂,以及闻到了饭菜香。

“京——京兆尹?”我尖叫出来,赶忙打开门:“你特地去天母买回来的?有我爱吃的桂花凉糕、驴打滚、弯豆黄——哇!我爱死你了!”

“你已吃午饭了?”他似乎闻到泡面味,所以这么问着。直到他看到我大口大口吞食着弯豆黄,才立即走向我:“别吃太快,这种糕点吃快了会噎着。我有买他们的酸梅汤,也很好喝,有没有杯子?”

“有有有!我爱死他们的酸梅汤了!”我奔向厨房找纸杯去。

“你是谁?”母亲的叫声扬起。

我抽空探出头,回应道:“老妈,他叫钟昂;钟昂,她是我妈,你可以叫她杜夫人或伯母。”

“伯母您好。”钟昂立即趋前招呼着。

“好——呃——你是做什么的?刚出狱吗?还是逃家?”在我阿娘的印象中,会出入我住处的常只有这一类人。所以这种问法很失礼却不意外。

也亏得钟昂好脾气。

“我在花莲当兽医,不是菲凡救助的人。”

“咦?怎么不当医生,却要当兽医?钱不好赚吧?”母亲上下看着一身下恤牛仔裤的钟昂。

“妈,你管人家那么多,反正养得活自己就好了。”我找来三只杯子倒酸梅汤,眼下一瞄,总觉得阿娘在动什么歪脑筋。

“那怎么行!如果以后他要娶你,至少要养得起你。钟先生,你是不是对我家菲凡有意思呀?”

钟昂楞了楞,看向我阿娘又回眼瞄了我一下,才浮出他惯有的笑容。真见鬼了,他八成认为我与我妈性子十分相似,见她如见我。

“伯母,我诚心希望可以成为菲凡丈夫人选之一。”

“喂喂!--”我打岔。

“很好,我们杜家的女儿果然是人人抢着要的。”阿娘飞快打断我的话。而且真的是用“打断”没有错,因为她用力拧了我大腿一下,痛得我跳起来,二话不说扑到钟昂那边坐着比较安全。

“老妈--”

“住嘴。钟先生,不瞒您说,我家菲凡已经离婚了,而她那个陈世美丈夫一定会挑最近的日子与另一个女人结婚。我苦命女儿就这样被抛弃了,这口气我们一定要讨回来。所以你快点追上我女儿,一定要比他们更早进礼堂,我找一下黄历--”

“妈,您演大戏呀!别忘了朱家与我们世交,不是仇人。”我翻白眼。

我阿娘回答得也绝:“交情是一回事,反正你们不可能复合了,面子上多少要拉回一点。”

喝!由这种心态上看来,要说我家与朱家多么相亲相爱还真是让人无法相信。

“妈,如果没事你就回台南吧。最近两家的交情有点尴尬,我想你还是别太常走动的好。”

“也是。都是你这个死丫头,连个男人都绑不住,亏我把你生得花容月貌--”

“噗!”我口中的酸梅汤当场喷出来!老天爷,阿娘说出口的鬼话莫非总是针对谋杀我而来?

“菲凡,你还好吧!”钟昂连忙拍抚我的背,并且抓来一盒面纸让我拭脸。

“菲凡,你要死了?喷了我一身,这是香奈儿的春装耶!十五万买的耶!”阿娘跳了起来,再度尖啸。

反正也快夏天了,不是吗?换季吧。

也好笑得很,千言万语送不走这尊老佛爷,却只消我口水狂喷,她立即换了衣服想到干洗店抢救那套十五万元的衣服。

待我完全顺过气,也换好衣服出来,钟昂已清理好被我弄脏的地板。我道谢:“辛苦了,不好意思。”

“离婚手续办妥了吗?”他深深望着我。

我迟疑了半晌才道:“应该吧。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了朱棣亚手中持有我寄去的协议书,那就代表他已着手在办理。”

“那,你算是自由身了。可以考虑我吗?”他直接的问着,没给我打哈哈混过的机会。

“你知道,我并不想再结婚,不想再把户口迁入某一个姓氏之中。”

“我的意思不在于非结婚不可,而是——接纳我,让我在你心中占一席之地。”

“然后呢?你会开始想着成家,想要有小孩,想要更多更多。情侣身分已不再能满足你,你会气我总是乱跑,不能陪你,而我会因为有“爱”束缚而坐立不安。为什么要爱我?不要爱我,只当一辈子的朋友不好吗?”

他走过来抓住我双手,诚挚道:“我不知道未来会变得如何,但我知道现在我要什么。我喜欢与你相处,很纯粹的与你相处,而不曾想过因两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组美满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们就这样相处好吗?我知道你渐渐有点喜欢我,这样就够了。”

我看着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洁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双美丽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点喜欢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拨动。但那还不是爱,不是那种我不曾期待过的情感。但他有无尽的温柔让人眷恋。

“法律上,离婚的妇女必须等六个月才能再婚。”我的话一定让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着问。

“我们用这六个月来试试看吧,看看我们是否合适。但你必须承诺,永远不许提结婚。”虽不曾好奇,但不代表不能试试不是吗?

他怔了好久,才咀嚼完我话中的含意,然后,温柔的笑了,将我的手握得更牢更紧:“好。除非你提出来,否则我们一辈子不提婚姻。”

一辈子?

好遥远的时间单位。我们会用那么久的时间来实践这个承诺吗?他的耐心有那么久吗?我的耐心有那么久吗?

未定数啊!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这么心满意足,并且以吻示情?

其实,不管有没有爱情,我与他也可以相处得很好不是吗?为什么非要以爱情来定位这一切呢?

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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