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床上的男人醒来,瞥见酣睡在枕畔的女子,脸上霎时露出温柔的笑容,侧首啄吻那柔女敕的樱唇。
原本他只是想轻吻一下就好,但那柔腻的唇瓣实在太诱人,让他忍不住从浅吻转为深吻。
因为唇上的搔痒,让许晴欢从沉睡中悠悠醒来,睁开眼,映入眸心的是一张俊朗阳刚的男性脸庞。
“吵醒你啦。”费凌宣抬起脸,眷恋不舍的离开她的软唇,朝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深情的看著这个才刚成为他妻子一个月的女人。
“你根本是存心想吵醒我的吧。”那样放肆的吻著她,她又不是死人,不醒才怪。
“醒来看见你甜甜的睡在我身边,让我幸福得忍不住想吻你嘛。”带笑的嗓音说著,他忍不住再俯下脸,“老婆,我爱你,好爱、好爱!”他一边吻著她,一边呢喃的说著爱语。
追求了她四年,她终于嫁给他,让他这一个月来,每天都快乐得像要飞上天似的。
闻言,她唇瓣牵起一抹淡淡的笑纹,即使已听了他数不清的爱语,她还是听不腻。
“老婆,那你爱不爱我?”知道亲亲爱妻生性内敛不擅表达情感,要她主动对他说我爱你三个字是不太可能的,所以费凌宣每日在诉说完爱语之后,便会这样反问她。
看著整个人趴在她身上的丈夫,那双墨黑的眼瞳直勾勾的注视著她,等著她的回答,她微赧地点了点头。
若是不爱他,又怎么会嫁给他。
“用说的,要不然我就在你脖子种下很多草莓哦。”费凌宣笑咪咪地恫吓她。他亲爱的老婆有著一张媲美芭比女圭女圭般的美丽脸孔,也许是因为她淡漠的态度,让她看起来冷艳难以亲近。
不了解她的人,会以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实际上,她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心地柔软而善良,只是不擅表达自己的情感,又比别人保守羞涩了点,所以看起来有些高傲不易接近。
不过他很庆幸她是这样的个性,才没有先被别人给追跑。
“你很烦耶……”知道不说他一定不肯罢休,许晴欢推开他噘起又要吻下的嘴,敷衍的说出他想听的话,“好啦,我也爱你。”
“啧,听起来很不情愿,再说一次。”亮灼灼的眼神凝视著她。
许晴欢被他那样炽热的眼神看得脸孔发烫,知道不顺他的意,他可以缠她一个早上,为了上班不迟到,只好如他所愿认真的再说一次,“我也爱你,费先生。这样可以了吧?”
“费先生是谁?”费凌宣很不满意这个称呼。
“费凌宣先生是许晴欢小姐的丈夫。”她抿著笑看他皱眉的样子。
“那叫声老公来听听。”他亲爱的老婆个性独立,不爱撒娇,所以两人之间撒娇的工作通常都由他来做,他也乐此不疲。
“别闹了,我上班要迟到了啦。”许晴欢推开丈夫那张涎著笑的俊脸。他的五官说不上很俊美,但组合在一起,却透著一种阳光般的俊朗,尤其脸上总是带著灿烂的笑容,所以他的人缘异常的好,不论男女,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
“那你快点叫呀,再不叫,就要迟到了哦。”他好整以暇地趴在她身上,没有半点起来的意思。事实上如果时间允许,他真想跟她再做做床上运动,好好的爱爱她,让她更加彻底的了解她的丈夫有多么勇猛强壮。
他老是把老婆老婆挂在嘴上叫她,可是要她叫他老公,却让她很害羞。
不过她更明白一件事,亲爱的丈夫虽然总是笑脸迎人,实际上是个外柔内刚的人,一旦决定的事,就非做到不可。所以如果她再不叫,他一定会没完没了的缠著她。
许晴欢娇嗔地望著他,别扭的终于吐出那两个字,“老公。可以让我起来了吧,今天早上公司要开会,不能迟到。”
她粉颊都羞红了,那明艳妩媚的模样,撩得他几乎起了生理反应,他飞快的再在她的樱唇上印上一吻,这才满意的离开她,不再闹她。
看见爱妻走进浴室,他低头训斥下半身雄赳赳抬起头的家伙。
“还不给我乖乖趴下,晴欢要准备上班了,不准你乱来。”
几分钟后,高高昂起的小家伙终于垂头丧气的趴下,费凌宣这才下床,要到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餐。
不意双脚一踏到地板上,猛然一软,跌了个狗吃屎,正好被从浴室盥洗出来的妻子看见。
“怎么了?”
他有些困惑的抓抓耳朵、模模鼻子,接著朝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自嘲,“我在看地上有没有钱可以捡。”最近常常无预警的腿软跌倒,该不会是夜晚在床上太用功了?为了往后的性福,看来得节制一点。
许晴欢扶他起来,他趁机将她抱个满怀,俊脸埋在她颈边轻蹭著,像只小狈般嗅闻著属于她的幽馨气息。
“你好香!”
“我又没擦香水,怎么会香?”
“那些人工制造的香水哪比得上你的体香!”他一脸陶醉的说。啊,真不想离开她,想就这样嵌进她身体里,跟她成为一体,永远不分开。
许晴欢脸上带著一丝腼觍的笑推开他,“不要玩了,快点去刷牙洗脸。”
“不行,我得先帮你心早餐。”
“今天我来做吧,昨天你不是说早上约了人要做专访,得要早点到杂志社做准备。”她将他推进房间附设的浴室。
“对呴,我差点忘了这件事,那我要吃两份哦。”能吃到亲亲老婆做的早餐,他高兴得笑露一口白牙。
由于他任职的杂志社离两人的爱巢比较近,所以平常都是他做早餐,只有在假日时才由晴欢做。他好爱吃她做的菜,虽然她的手艺还差他一截,但只要是她亲手做的,都让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每次都很捧场的吃个精光。
“好。”浅笑的漫应著,许晴欢走出房间,来到厨房,看见窗外洒进来的金色晨光,一抹欢愉的笑纹爬上她唇边。
***bbs.***bbs.***bbs.***
“这么说,万院长是希望将和安医院打造成罕见疾病的治疗中心?”
“没错,台湾专门治疗罕见疾病的医院并不多,所以,我希望和安医院能担负起这样的责任,帮助更多罹患罕见疾病的患者,让他们能够获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
费凌宣拿著笔记下和安医院万院长刚才所说的重点,才写到一半,笔突然从手中掉落,滚到地上,他脸上微露一丝困惑。这已经是采访过程中第二次掉笔了!没空去细想原因,他弯腰捡起笔后,神色如常地接著再问。
“那么在将和安医院打造为专治罕见疾病医疗中心的过程中,万院长有遇到什么困难吗?”采访时的他一向认真,不会嘻皮笑脸。
闻言,万院长一叹,“遇到的困难很多,首先是优秀的医生不容易找到,其次是医药费的问题,罹患罕见疾病的人并不多,所以专门针对这类病人研发的药品也生产的少,价格自然十分高昂,而且不是每一项用药都能获得健保局的给付,有很多药品必须自费,因此不少家境清寒的人常常因付不起那些医药费而停止治疗。”
“关于医药费的问题,不能寻求社会救助吗?”费凌宣知道罕见疾病的医药费非常庞大,并非一般家庭负担得起的。
“当然可以,不过不是每个人都符合救助的条件,而且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的捐款并不多,所以救助的金额和人数也十分有限。”
“万院长,你可以提供医院捐款的帐号和连络电话吗?我想把它登在这篇访谈后面,让有心人士知道可以怎么帮助这些罕见疾病的罹患者。”
“当然可以。”万院长立刻写下交给他。
待访谈结束,费凌宣收拾好桌面上的录音笔和文件,站起来伸手向他道谢。
“谢谢万院长接受我们‘商情杂志社’的访问。”
“哪里,我还要感谢你们杂志社,这篇文章若是登出来,相信社会大众对罕见疾病也能多些了解。”他忽然想到一件事,好奇地问:“对了,费先生,请问费凌霜医生是你的亲人吗?”因为他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而姓费的人又不是那么普遍。
“她是我姊姊。”费凌宣笑答。之前约访时,他是直接打电话跟万院长连络的,并没有透过在和安医院工作的姊姊,刚才整个采访过程中,他也都刻意不提姊姊就在这家医院当医生的事。
“难怪一看见你,我就觉得有点面熟,像在哪里见过你,你们姊弟俩的五官有几分相似。你姊是个很优秀的医生,”万院长热络地说:“她现在应该在神经科看诊,你要过去看看她吗?”
他笑著婉拒,“不用了,她在看诊时不喜欢别人去打扰她,我跟她约好了待会要一起吃午饭。”
***bbs.***bbs.***bbs.***
“怎么突然想来接我?”走出飞耀集团大楼,许晴欢坐上一辆停在路旁的银灰色丰田汽车,有些纳闷的问。
她一向独立,不喜欢让人接来送去的,所以平常与丈夫一向是各自上班各自下班,今天下班前,他却突然打电话给她,说要来接她下班。
“我想念老婆啊!”她一坐进车里,费凌宣便将她拉进怀里,给她一个火热的吻,加上深情的爱语,“老婆,我好爱你。”
她被他吻得喘不过气,虽然对他亲匿的举动已经很习惯了,俏颊还是忍不住染上了两抹红晕。
轻轻推开他,系好安全带后,她问:“今晚要在外面吃吗?”他特意来接她,应该是想在外用餐吧。
“不,回家我做给你吃,我做的菜可是比外面卖的好吃一百倍。”朝老婆投去一抹迷死人的粲笑,费凌宣立刻驱车上路。
“是哦,我倒觉得你的脸皮比别人厚一百倍。”她故意取笑他。
“若没有练就比铜墙铁壁还要厚的脸皮,在被你拒绝十几次后,我恐怕早就打退堂鼓了,又怎么可能娶得到你?”他得意的笑道,握著她的手移到唇边亲吻著。
当年,他因为替她的上司飞耀集团总裁阮耀光做专访,因而结识担任秘书的晴欢。
她对人看似冷漠又严肃,实际上却十分细心体贴,在他将完成的采访稿子送过来给阮耀光确认时,多亏她好意的提醒,他及时将访问稿做了一部份修改,才让阮耀光满意,也让那篇专访能顺利的刊出。
之后,他便开始追求她。他可是花了一年的时间,才终于追到她,又交往了三年,才让她点头答应嫁给他。
“谁教你那时嘻皮笑脸的,看起来一副轻浮不可靠的样子。”在采访总裁时,他是表现得很专业,可是一采访完,就像换个人似的,笑得像个花心大萝卜。
“都怪我妈把我生得太霹雳无敌的帅,加上又有著金光闪闪举世无敌的迷人笑容,才会让你有这种错觉。还好你及早觉悟,才没有错过我这个世界上最专情的好男人。”
听他没正经的自夸,许晴欢唇边勾出甜甜的笑。他是她的开心果,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总是能被逗得很开心。
回到了两人的爱巢,费凌宣月兑下外套,卷起衣袖,套上围裙,下厨为两人做晚餐。
许晴欢先回房月兑下灰色套装,穿上休闲服,刚走出房间就听到厨房传来锵的一声,像是金属的东西掉到地上。她走进厨房,讶异的看见丈夫的左手流著血。
“怎么了?”
“切菜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瞪著伤口愣了一瞬,费凌宣笑笑的说。
她走近一看,发现那道伤口不小,她赶紧到客厅取来急救箱替他止血包扎。
看见爱妻轻蹙著眉心,他抬起没受伤的右手轻抚著她的脸说。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
包扎好后,他弯腰捡起菜刀,拿到水龙头下冲洗,要再切菜。
许晴欢却接过他手上的菜刀,将他推出去,“你到客厅休息,我来做晚餐。”
“只是一点小伤而已,没关系。”
“你不想吃我做的菜?”见他不肯出去,她扬高柳眉睨向他。
“谁说的,我最爱吃你做的菜了!我是怕你刚下班,会累。”
“我不累,你去换件衣服休息一下。”许晴欢心头荡过一抹甜蜜。他呀,就只知道疼惜她,怕她累,不想想他自己也是刚下班。
费凌宣从她背后搂著她的腰,甜腻的说:“真高兴老婆这么心疼我,那我就等著吃你做的菜喽。”说著,他轻吻她的秀耳。
呵痒得她轻笑出声,用手肘碰了碰他,“不要闹了,我要做菜,你快去换衣服吧。”
“遵命,老婆。”笑咪咪说完,他旋身走出厨房,低头看著手上已包扎好的伤口,想起中午姊姊对他说的话,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bbs.***bbs.***bbs.***
吃饭时,费凌宣很捧场的将妻子做的菜全都扫进肚子里,还意犹未尽的说。
“老婆做的菜真好吃。”
听到他的称赞,许晴欢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她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普通,比起善于厨艺的他,根本还差一大截,可是每次由她下厨,他总是把她做的菜夸得好像人间难得的美味,让她很有成就感。
觑见他嘴边黏了颗饭粒,她伸手拈起来,下意识塞进自己嘴里,一边数落著他。
“你今天怎么像个小孩子,吃得满桌子的饭粒?”
闻言,费凌宣低头一看,这才发现他面前的桌上确实掉了不少饭粒,他嘴边的笑霎时一僵,再抬眼望向她时,脸上已恢复迷人的笑容。
“没办法,谁教老婆做的菜这么好吃,我吃得太高兴、太急,才会不小心掉出饭粒。”语气一顿,他接著又说:“对了,老婆,我明天要到香港采访,得去两天才回来。”
“你今天不是才刚做了专访,杂志社这么快又派你去出差。”
商情杂志社是台湾一家颇有规模和历史的商业杂志社,他大学一毕业就进商情担任编辑,一年多后便获得社长的赏识,调升为主编,专门负责采访商界或对社会有杰出贡献的名人。
“因为原本要去的江姊临时有事不能去,而你老公我能力超强,文采超好,又超级有魅力,所以社长才会派我过去。他老人家今天还跟我说,他不敢想像若是杂志社少了我会怎么样,所以他决定下个月把我升为总编呢。”
对他那些自夸之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听到最后面的话,她惊喜不已。
“你要升总编了”
“没错,你老公是不是很棒?才二十九岁就当上商情的总编,我可是商情创办五十几年来最年轻的总编辑哦!”费凌宣骄傲地挺起胸膛。
“所以今天你才特地到公司接我回来,想庆祝你升职的事?”许晴欢这才弄明白丈夫今天反常跑到公司去接她的原因。
“嗯。”这声轻应透著一丝心虚。
但许晴欢没有留意到,起身,在他脸颊落下一记轻吻。“恭喜你。”
他虽然常爱在她面前自夸,但事实上他确实是个十分有才华的人,能在二十九岁就当上那么大一家杂志社的总编辑,这代表了对他能力的肯定。
对她少见的主动,费凌宣惊喜得笑眯了眼。
“有诚意的话,应该吻这里才对嘛。”他比了比自己的唇瓣,说著,便噘起了嘴,把脸凑向她。
羞涩的轻抿下唇,她如他所愿的主动将唇瓣覆上他的。
他立刻加深这个吻,仿佛要把自己揉进她的灵魂里。
许晴欢轻喘著,敏感的察觉到今日他的吻似乎特别鸷猛,她想,大概是因为升为总编辑太开心了吧,他才会这么忘情。
她微笑的轻阖上眼,全心回应著丈夫的热情之吻。
***bbs.***bbs.***bbs.***
深夜,许晴欢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这是结婚一个多月来,第一次没有丈夫睡在她身边的日子,没有那具温暖的身躯抱著她,她很不习惯。
她索性拿起他睡的枕头抱在怀里,假装是他。闭上眼逼自己入睡,已经凌晨两点了,她再不睡,明天就要挂上两枚猫熊眼了。
那枕头太软了,一点都不像他那具健美温暖的身躯,所以她还是睡不著。
好想打电话给他,听听他的声音,不过还是不要吧,这么晚了,他应该已经睡了,而且傍晚时他才打过电话给她。
虽然她不像他一样常把爱挂在嘴边,可是她相信,她给的爱绝对不会比他少。有时候她甚至怀疑,说不定她爱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因为还没结婚前,当他到外地出差,没办法每天见面时,她总会像现在这样抑止不住的想念他,所以在他出差时,她脸上常常挂著两枚猫熊眼。
她弟弟哲嗣曾说,能遇上费凌宣,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因为她恐怕再也遇不到像他那么了解她又深爱著她的男人了。
许晴欢承认弟弟说得没错,因为在这段感情中,凌宣真的用满满的爱,包容著她、宠爱著她,每次跟他在一起,都让她觉得自己像个被娇宠著的公主。
他了解她冷漠的外表下,其实藏著一颗羞涩易感的心;他了解她看似无情,其实是因为不擅表达自己的感觉。
连她那已经离婚又各自婚娶的爸妈,都没这么了解她,他们总是认为她不关心他们。然而早就各自拥有家庭的他们,又何曾关心过她和弟弟。
她和弟弟被他们嫌弃的丢来丢去,在爸妈各自的新家庭里几乎没有立足之地,直到她出来工作后,租了个房子,把弟弟接出来一起住,两人才算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家。
想起弟弟,许晴欢陡然思及一个多月前的婚礼上,弟弟帮她和费凌宣拍下的照片一直没空细看,反正睡不著,干脆起身想找出来看看。
记得那些照片好像是凌宣收起来的,她在房间找了几个抽屉都没找到,最后找到书房。
她从书桌最下方的抽屉开始找起,找到第二个抽屉时,便看见相簿,她开心地拿起相簿,却发现底下有个眼熟的小册子。
惊讶地拿起来,翻开那本封面上写著“护照”的小册子,意外地看见里头写著的名字是费凌宣,她怔了下,连忙再看护照的日期。还没有过期啊!
他不是去香港了,护照怎么会在这里?她愣住了。没有护照他要怎么去香港?
难道他在骗她?他根本没去香港?许晴欢脸上霎时浮起一抹怒意。
然而思及两人这几年来的感情,以及他对她浓烈的爱,她旋即推翻了这个想法。
“不可能的,凌宣不可能骗我!”自交往以来,他从来没有欺骗过她。
那要怎么解释这本护照为何会留在抽屉?毕竟没有护照,他根本无法出境。
“对了,会不会是他一时找不到护照,以为遗失了,所以又去补办了一份?”许晴欢很快地便为他想到了这个理由,但旋即再想到,他是临时被派去香港的,怎么来得及补办护照?
不到几秒的时间,她又为他想到一个理由。
也或许是他之前找不到护照,以为不见了,所以提前去补办。因为他一年起码要出国采访五、六次以上,护照对他而言很重要,一发现不见,当然要立刻补办才行。
许晴欢眼里的怀疑渐渐消失,看著手上这本两人婚礼时的相簿,再看看他的护照,她心想,他一定是在看这本相簿时,不小心压住了护照,才会找不到。
这么一想,她连最后一丝怀疑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