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春喜。
春天的春,喜气的喜,没错,就是一般电视古装剧中最容易被取成丫头名字的那两个字。
她今年二十二岁,专科刚毕业,留着一头不长也不短、不卷也不直的黑头发。
脸蛋小小的,尚称清秀,鼻头洒了几颗小雀斑,穿着一身T恤牛仔裤,高兴起来连眼睛也会笑……但是春喜同时也是那种在路上最不容易被搭讪的类型。
无论是身材容貌背景等,她都是属于爱情小说中,女主角的路人甲好朋友,或是偶像剧里,那个负责搞笑却永远捞不到半点爱情戏分的女生。
这样的人生,她已经过了二十二年了。
她的好朋友里,环肥燕瘦,有貌比西施的,有艳若贵妃的,统统都是男人们趋这若骛的美女,只要一站出去,就算不迷死一捧的男人,至少也会迷死一、二十个。
但是春喜……唉,春喜……
站在穿衣镜前,春喜清爽细致的脸蛋上,有着满满无法掩饰的沮丧。
“我不要去了。”她大声地宣布。
在她身边的是一名身段窈窕玲珑,穿着香奈儿最新一季乳白色小礼服的美女,闻言忍不住伸出纤纤小手,重重戳了她一记。
“花春喜,你敢?!”美人儿大发娇嗔。
春喜畏缩了下,迟疑地指着镜中的自己,“可是……我就算穿了皇袍也不像太子啊,我还是不要跟你们去参加那个什么什么炮宴会了。”
“什么炮宴会?是圣诞皇家礼炮酒会!拜托,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知道今天晚上的邀请函只发出一百份吗?而且多少社交名流仕女无不挤破了头想要让自己成为受邀的宾客之一,偏偏你……”美人儿已经气到频频指着她的鼻头,话都讲不下去了。
她的表情严肃得好像春喜刚刚拒绝了领取乐透的头奖彩金一样。
春喜结结巴巴起来,“有……很严重吗?”
美人儿瞪着她,表情很是狰狞。
“可是我看起来很像一条秋刀鱼……”她吞吞吐吐的解释,随即又摇摇头,苦着脸道:“不,是秋刀鱼上插了颗贡丸。”
美人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又忍不住生气,“喂!你穿的可是LV最新款的晚礼服,什么秋刀鱼……难听死了。”
“可是真的很像……”她模模自己几乎扁平的胸。
“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玫瑰捂着胸口,一脸痛心。
春喜很惭愧地低下头来,“对不起”
她知道玫瑰是多么不容易才套交情弄来了三张邀请函,为的就是要让她们这三个好朋友可以一起参加本年度上流社交圈最盛大的一场圣诞晚会。
白玫瑰和韩香都是绝世美女,无论穿什么都可以艳冠群芳,可是她就不一样了,这一套LV的晚礼服,穿在她身上刹那间变成了LBT(路边摊)的货色。
正所谓粉丝冒充不了鱼翅呀!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玫瑰表情变得极快,登时嫣然一笑,黛眉微挑,“好了,就这么决定。”
决定?
春喜张大了嘴,一脸茫然,“决定什么?”
玫瑰忍不住插腰,杏眼圆睁。“花、春、喜,你敢说不去?”
她连忙捂住双耳,“好啦、好啦,去去去。”
谁说美女不会佛门绝狮子吼的?玫瑰吼起来连窗户都会为之晃动,更不用说她脆弱的耳膜了。
听见春喜的回答,玫瑰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蓦地柳眉又是一皱。
她低头看腕际的卡地亚表,“奇了,香香怎么还没回来?”
“她说今天要回家一趟,可能有事耽搁了吧。”春喜小心翼翼地月兑下那件超过她半年薪水的昂贵礼服,换回了自己的棉质线衫和牛仔裤后,情不自禁露出了舒适又释然的笑意。
呼……还是自己的衣服舒服,穿那种贵死人的衣裳,害她连深呼吸都不敢,唯恐迸裂了一绺线头,她就得赔到欲哭无泪。
“惨了,’玫瑰一拍额头,没好气地道:“香香若是被她大哥逮到,恐怕就没有那么容易回得来了。”
“有这么恐怖吗?’她把礼服挂回衣橱里,对着它皱眉头,她忍不住将其他的衣服推进衣橱的角落,免得划伤了这件丝绸布料……啧啧,等穿过并干洗后,她就要赶紧把衣裳还给香香。
玫瑰朝穿衣镜摆了几个娇媚的姿态,对着镜于里活色生香的自己满意地眨了眨眼,嘴里还不忘说道:“怎么不恐怖?她那个大哥是中古世纪的老古董,观念还停留在女孩子不能露胸露背,晚上不能超过十二点回家,以及不能跟丈夫或男友以外的男人调笑……”
“那很好啊。”春喜回过头来,傻呼呼地笑。
“好什么?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迂腐到极点的观念?”玫瑰难掩轻蔑与嗤之以鼻,“你能想像吗?出门一定要十二点前回家,拜托,夜晚十二点,好玩儿的才刚刚开始呢!”
春喜耸耸肩,好脾气地笑了笑,不置一词。
老实说,她也是属于那种中古世纪的脑袋,压根不喜欢夜生活或是舞会什么的,更没有那个本事跟习惯和男人调笑……可是她知道玫瑰和香香根本不能理解这种心态。
斑雅大方、明艳动人的她们,是社交圈的宠儿,生活得多姿多彩、灿烂非凡,自然很难想像她这种乡下土包子的生活习性罗!
玫瑰还在那儿数说,“你知道吗?其实她大哥真的是很暴殄天物,明明长得又高大又帅,就算世界级的男模特儿也得靠边站,而且能力超强,将他们家族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若不是他骨子里是个老古董,跟他相处没一分钟就会被活活闷死的话,我还真的想把他列为交往的对象之一呢!”
春喜频频点头,边听边整理着这个四坪大的小房间,将玫瑰捧进来吃,却扔了满桌子的金色巧克力包装纸一张张摊开,细心灵巧地折成了一只只金鹤。
“那很好啊。”她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来,话只听了后半段,迫不及待替玫瑰高兴,“你又多了个选择的好对象,恭喜、恭喜。”
靶谢那些送各色昂贵外国巧克力给玫瑰和香香的男士,让她玻璃瓶中搜集的小纸鹤一只比一只更漂亮、更灿烂。
私心来说,她巴不得香香和玫瑰的追求者越多越好/这样她都可以分到一些她们摆不下的花和巧克力糖,呵呵。
“一点都不好。”玫瑰叹了口气,美丽的眸子有一丝可惜,“你别看外面一堆人模人样的公子哥儿,要长得帅又有料,还要风趣幽默、懂得玩的,还真是屈指可数。”
将满桌折好的小金鹤轻轻地放进四方形的海蓝色玻璃瓶内,春喜满意地浅笑了起来。
她转过头来,对着玫瑰就事论事地道:“你的标准太高了。”
玫瑰哀叫,“哪有高?我只想找一个像爱情小说里的男主角那样,有呼风唤雨的能力,外貌谈吐颠倒众生,并且对我呵护备至、百依百顺……这叫苛刻吗?”
“你在问我的意见吗?”春喜眨眨眼。
玫瑰充满期待地看着她。
她偏着头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嗯,是很苛刻没错。”
“讨厌!”玫瑰又好气又好笑,娇嗔地推了她一记。“可是我有这个条件挑呀。”
“那倒也是。”她大表赞同。
名校出身,风情万种,身材动人,最重要的又是知名股市大亨之女,玫瑰可谓是天之娇女,当之无愧。
玫瑰轻撩卷曲的长发,幽幽地叹了口气,“唉,我的真命天子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出现呢?”
春喜也叹了口气,小脸满是烦闷,“唉,连你这种大美女都这么说了,那我们这种人该怎么办?”
她也很“肖想”真命天子的出现呀,只不过跟玫瑰和香香一比,她的机会简直比细菌还小了。
尤其站在这两个超级美女身边,她怀疑在那些男人眼里,自己通常都被自动隐形了。
“什么叫你们这种人?”玫瑰不赞同地白了她一眼,“春喜,你又来了,你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大家一样都是女人,不要每次都帮自己尽分阶级好不好?”
呵,这就是她喜欢的玫瑰,高贵美丽,却有着一颗最体贴善良的心。
她感动地看着玫瑰,情不自禁地环抱她,“你真好,每次都不允许我的自卑作祟。”
玫瑰笑了起来,拉拉她的头发,“我们是好朋友啊,如果你再把我看作是那种狗眼看人低的娇娇女,我就跟你切八段!”
“好。”春喜笑得好开心。
多可爱的玫瑰啊!
只是……她真的要去参加那个盛大的、属于另一个世界的高级宴会吗?
唉,还是很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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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着一杯热呼呼的焦糖玛其朵,春喜呵着气站牌下跺脚。
这天气是怎么回事?昨天还热到她想要跳进海里游泳,今天就已经冷到手脚快结冰冷,连走路都几乎可以听到骨头“喀喀喀”的声音。
“哇,冷死我了。’她急忙再喝了一口香浓的咖啡牛女乃,却发现刚刚买的玛其朵已经变温了,“讨厌。”
照这个情形来看,公车再不来,她就有可能直接冻僵在这里当台北市最新的地标了。
下班时间的公车应该很多呀,为什么她都在这里站了二十分钟了,还不见自己要搭的那班公车的踪影?
就在这时,远处几辆高大的公车摇摇晃晃出现在红绿灯的那头,等车的人群开始明显地骚动了起来。
春喜睁大了眼睛,踮起脚尖,想要在拥挤的车潮中找出自己要搭的那班公车,后头蓦然响起了一声惊呼。
她本能地回过头去,看到两个油里油气的滑头年轻人包围住了站在她后面的一位小姐。
“……我又不认识你们,为什么要跟你们去喝咖啡?”那位模样清纯动人的小姐怯怯地道,想要快步离开又突破不出两人的包围,眼眶都红了。
“小……姐,你长得这么漂亮,给人家追一下有什么关系?我知道一家咖啡馆很有名,你就陪我们去坐坐嘛。”其中一个年轻人染着刺眼的金毛狮王头,自以为潇洒地笑着。
另外一位则活月兑月兑是个西门庆的模样,放肆的眸光上下打量着那位小姐,就只差没有流口水。
春喜相信是因为天气冷的关系,唾液冻住了,要不然这个大只怕早“水流成河”了。
她打抱不平地瞪向两人,气恼地发现周围的男士不少,竟然没有一个愿意跳出来拔刀相助、英雄救美!
他们似乎每个人都突然对地上的红砖和天上某个不知名隐形的飞行物发生了极大的兴趣。
“是不是男人啊?统统是堆太监!”
不,这样讲还太侮辱太监了。
气愤填膺之下,她想也不想地一个箭步跨向前,冷冷地道:“你们两位对我朋友有什么意见吗?”
正在那边你拉我扯的三个人吓了一跳,不约而同望了过来。
春喜一把拉过不知所措的小姐到背后,感觉到小姐颤抖冰凉的手心,她的正义感瞬间膨胀到了最高点。
“你朋友?”两个打量着一身灰衣瘦小、脂粉未施的她,很不给面子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小脸一昂,“怎样?”
“丑女,我才不信你跟这个漂亮的小姐有任何关系。”当他们是刚刚才来的吗?他们早就看出那个小美人是独自一人,这才敢‘下手’的。
站在她背后的小姐吸了一口凉气,显然对春喜遭到这等侮辱甚为同情和内疚。
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骂丑女,春喜的自尊心有一瞬间的受伤,不过怒气有助于她的勇气,她毫不畏惧地咆哮回去。
“怎样?我就是丑女,可再怎么丑也比你们两只癞哈蟆好。”
所有的人同时抽了口凉气。
两个瞪大眼,不敢相信竟然有人敢指着他们的鼻子骂,其中一个已经忍不住要抡起拳头挥过去了。
春喜反应极快,蓦然放声尖叫,“非礼啊,啊……警察先生快来啊……不要月兑我的衣服……啊……强暴啊……”
“你……你乱讲,我们什么都还没做!”两个目瞪口呆,连忙撇清。
场面当时慌乱成一团,不单单等公车的人被这样的高分贝吓得捂住了耳朵,就连大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都忍不住顿了顿,往这头望来。
两名大惊失色,闹出这么大的事件来并不是他们原来的目的,他们相望了一眼,狼狈地落荒而逃。
“丑女,下次再找你算这笔帐!”
春喜看着他们俩抱头鼠窜,在人群里溜得不见人影,忍不住炳哈大笑。
“我还以为多厉害呢,原来也是色大胆小怕狗咬。”
不对,不对,这样不是骂自己是狗了吗?春喜连忙摇头。
背后突然有异响,她急忙回头,惊慌地看着她背后的小姐抽抽噎噎哭了起来。
“你怎么了?为什么哭?坏人已经走了,你不要怕,不要哭了……”她结结巴巴的安慰着,被清纯小姐的眼泪攻击得手足失措。
“我好怕……幸好有你……”
清纯小姐泪眼汪汪,抱着她痛哭。
后面几个男士忍不住咬牙扼腕,痛惜着自己刚刚为什么胆子不大一点跳出来,此刻被美人抱住声声感激的就是自己了。
春喜尴尬地拍拍她的背,“呃……这没什么,你别哭了,人这么多,怪不好意思的。”
她忘了自己刚刚做过更丢脸的事。
“你真好,幸亏有你。”清纯小姐崇拜又感激地望着她,哽咽着。
“不好意思,这种小事何足挂齿,我一天起码干个四、五次,你就别放在心上了。”她挥了挥手。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才好。”
“别客气,等一下公车上有位子让给我坐就行了。”她开玩笑。
“好,没问题。”清纯小姐还当真了,慎重地答应。
“哎呀,我是跟你说着玩儿的。”春喜赶紧澄清,她轻咳了一声,“呃……我突然想起我还有急事,先走了,拜拜。”
她急急忙忙地“剥开”清纯小姐的手指,急忙对一辆计程车招手,飞快钻进去。
“载我回家,谢谢。”她边对司机先生道,边对拚命向她鞠躬挥手的清纯小姐挤了一朵笑。
这种被当女英雄崇拜的滋味有点尴尬,清纯小姐表现得好像自己方才是将她自恐怖分子手上解救出来,而不只是替她赶跑了两个搭讪的大。
司机先生幽默地道:“我很愿意载你回家,但是我老婆可能会有意见。”
“啊,对不起。”春喜脸红了起来。
司机先生咧嘴一笑,“我很少被搭讪的,小姐,不过我还是很高兴。”
“高兴就好。”她暗暗咕哝一声,随即灿烂一笑,“麻烦载我到信义路,谢谢。”
真可怜,不容易被搭讪也就罢了,现在连年近六十的司机阿伯都误会自己“哈”到他,唉。
老是这样被打击女性自尊心,难怪她自己觉得越来越丑,也越来越没有机会嫁出去了。
她的春天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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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斑雄近郊,世代经营在邻里间有“金牌柑仔店’之称的小杂货店,专科会计科毕业的春喜,北上求职时,就在台北市一家颇具规模的名牌服饰店“JONES”当一名会计。
因为玫瑰和香香是JONES的VIP常客,每当来血拚,春喜就结帐到头昏眼花,三番两次都被上头的金额给吓到心脏狂跳,而玫瑰和香香只要看到她瞠目结舌的傻呼呼表情就情不自禁笑上老半天,在意外地攀谈聊天之后,也不知怎地,她们三个人越聊越投缘,友谊也就这样滋生了。
后来玫瑰知道了春喜是外地人,独自租赁一间小小的雅房,在台北也无亲无戚的,她索性就邀春喜跟她们一块儿住,彼此也有个照应。
春喜一开始当然是婉转却坚定的拒绝,因为她的个性怎么也做不出这种占人家便宜的事来,尤其她也不希望让人家误以为自己爱攀权附贵。
但是她一向好说话,怎么也说不过玫瑰的三寸不烂之舌,后来只好各让一步,春喜就以做家事和煮饭来充作租金,住进这栋位于市中心的高级大厦。
她后来才知道这间三房两厅、约四十坪大的房子是玫瑰的父亲送给她的二十三岁生日礼物。
在春喜的认知中,一向以为生日礼物顶多就是蛋糕啦、围巾或电影票什么的,再不然就是豪爽地包个两千元的红包……可是听说这间房子就价值上千万,害她在听到的时候又差点掉下巴。
上流社会有钱人的人生,果然不是她能想像的啊!
就像这个礼拜五要参加的圣诞宴会,就是她很难想像一种场面。
虽然从电视上或杂志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冠盖云集的场景,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也会跟着扯上关系。
不过她可以想见,自己一定会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看到连跟珠子都直了。
“宴会啊……”坐在小小的柜台后面,她对着电脑荧幕上的表格发呆。
号称卖遍天下无敌手,能够在北极卖冰淇淋给爱斯基摩人的超级营业员芳芳凑了过采,忍不住模了模她的额头。
“咦?没发烧啊。”
春喜愣了愣,仰起小脸,“什么?”
芳芳轻轻挑细心描成的弯眉,“脸红红又呆呆愣愣的,我还以为你发烧烧傻了呢!”
春喜抓抓头,很不好意思地道:“没有啦,一时闪神了。”
“你在想什么?”
罢刚才送出几个血拚的贵妇金主,芳芳今日的业绩亮面极了,人逢喜事精神爽之下,就忍不住很想找人哈啦。
“想……”她支着下巴,明亮澄澈的眼晴漾着一丝茫然,“我在想,礼拜五的宴会到底要不要去……还是不要去好了。”
芳芳竖尖耳朵,“什么宴会?”
“那个什么炮的宴会,”她挠了挠耳朵,依然背不出那个长串的名字,看着芳芳越听越迷惑的样了,最后干脆直截了当地道:“就是一个圣诞宴会。”
“对喔,圣诞节快到了。”芳芳恍然大悟,笑咪咪地道:“去参加呀,为什么不去?这样才有热闹的节日气氛,那天晚上我也要去一场圣诞派对,我都准备好要穿什么衣服了……你呢?”
“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去,”春喜腼腆地笑,坦白道:“其实很想去吃圣诞美食大餐,可是那种场合我又不习惯,也没认识其他的人,所以陷入两难。”
芳芳怂恿着,“去嘛,就去认识新朋友啊。”
“我不认为在那种场合能认识得了‘朋友’。”
去的可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通身金光闪闪的有钱人喔!
她是标准的凑热闹一族,只是跟着人家去一窥浮华世界的一角罢了。
“你不是很想将自己在二十五岁以前嫁出去吗?要是再这么被动,成天躲在家里生蛋,我看甭说是二十五了,我看到三十五你还一样坐在这边哀怨。”芳芳一针见血。
“可是……”
老实说,春喜挺想嫁人的,也总是梦想着白马王子何时骑着白马来,可是在那种超高级宴会里,她可不敢奢望能遇到什么善良又体贴,待人诚恳又温柔的好男人。
就连玫瑰自己也发过牢骚,说这年头衣冠楚楚的禽兽多不胜数,不得不防。
“不要再可是了,去啦、去啦。”芳芳极力鼓吹,“反正又不会有什么损失,你当作去吃流水席就好了。”
最后这句话打动了她摇摇摆摆、犹豫不决的心,春喜笑了起来。
“对,我想那天—定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好,圣诞大餐,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