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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意大利 第二章

林飞菱先啃着那位法兰可——刚才,他送面包让她解饥时,顺道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送上来的面包,喝着淡而无味的气泡矿泉水,心情颇为不佳的想:为什么别的客人面前都是看来非常可口的的意大利菜,而她只能啃面包配开水?难不成这家店有种族歧视,遇到非本国人,一律经此法招待?

愈想愈呕,心情愈发的不好。原本想丢个一万里拉,连招呼都不打就走人的,但一想到这家店主人和玛莎是老朋友,而她是玛莎介绍来的,说什么都要维持个起码的礼貌;再说意大利的成说是个很讲究礼仪的民族,要是她就这么一声不吭的走人,那对玛莎岂说不过去?!再怎么说昨晚她可是接受了她的热情招待耶!

这时,又进来一个意大利男人——这家店的客人还真是清一色的男人——直往吧台走来;看到坐在吧台前啃面包配开水的林飞菱,便自动的靠了过来,说了一堆话,但是林飞菱只是抬起眼,给了他一个白眼后,又低下头来有一口没一口的啃面包。

那个意大利男人似乎不死心,干脆就坐在她身旁的位置喳呼个不停,心情不佳林飞菱终于受不了了,只好用英文对那讨人厌的家伙说:她压根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句话起了作用,因为那原本讲个不停的意大利男人突然改用带有浓浓意大利腔的英语和她攀谈起来。只是,他的腔调实在太重了,重到林飞菱分不清他到底是在说意大利文还是英文,于是她说:

“对不起,我的英文非常的不好,我还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反正英文也不见得每个人都得溜得像英国人或美国人嘛!

如果在平常时候——肚子不是那么饿的时候——她还能笑脸以对,毕竟身在异国,还是要注意点,免得一不小心惹上什么不该惹的人,届时她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但是人呢,要是肚子一饿,有的会头昏眼花,有的则是因为得不到来自食物的安慰,会显得脾气暴躁——如果是前者,那好解决,给他点东西吃就成了;如果是后者,恐怕食物来了,还不见得消得了他的怒气,非要美食才能摆平事情。

而非常不幸的,林飞菱就是属于后者—虽然他口中有块能提供热量的面包,但对于她这个来自美食天堂的台湾人,对这一块又冷又硬的面包除了厌恶还是厌恶,要她满足于这么一小块冷面包?门儿都没有!

这时,这个非常不识相的意大利人还要来搅局,着实令人生厌!偏偏他又像只赶不走的苍蝇,在她耳边嗡嗡叫!为了表明态度,她索性转过身子,让自己背对这个烦人的意大利人。

她这种明显的拒绝态度,要是有点风度的人,就该模模鼻子走人。林飞菱是这么想的,但是显然她没有这么好运气,这个像苍蝇般惹人厌的意大利男人,看到她这般态度反而恼羞成怒,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硬是要和她死缠到底。

林飞菱本就不喜欢和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他这么做简直像是犯了天条——如果说天律是林飞菱自己定的话——她用力推开他那毛绒绒的手,非常生气的说:

“你离我远一点,要不然就要你悔不当初!”这声叫嚣她是以技法最纯熟的中文一气呵成的自她口中流泻而出,不见一点停顿。

要是她人在台湾,那么这话还真能唬得了人,问题是,这里除了她自己以外,没半个人懂中文。

当然,那个骚扰她的意大利男人也不懂,于是他认定林飞菱只是只会叫的狗,根本不将她的厉声放在眼里,更加嚣张的上下其手。

他这种行为不论是在哪个国家,都可以告他性骚扰!林飞菱在台湾学的防身术可不是学假的。自从她有自助旅游的打算起,到出国前夕,她好歹也学了半年有余,再加上她爷爷是开国术馆的,虽然她学艺不甚精湛,只学了点皮毛,但是一对一对阵时也不见得会败阵。

于是乎,她使出一个小擒拿手,硬是将那男人的右手给反折了过去,只要她再使点力,对方非骨折不可。

“离我远一点!”这句她用非常标准的英文一字一顿的说了出来。林飞菱心想:像这种之徒,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的,只不过这个比较寡廉鲜耻点,大白天居然也敢对良家妇女不规矩!

在确定他“确实”——他要是敢没听清楚,准叫他痛得哭爹喊娘——收到她这句话后,她才“勉强的”收手。

可惜,就像电影中演痞子的角色一样,他只在口头上答应,等她真的放手后,因不堪在大众面前丢脸——再怎么说,林飞菱看起来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年轻女孩,而再怎么看,那个意大利男人好歹也高过她半个头,而他居然栽在她手上——这口气,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当然也就不会如此合作。林飞菱要他离她远一点,就真的离她远一点。

待林飞菱松手,便抡起右拳,打算就这么朝她已经算不上立体的五官来个重拳!

由于林飞菱尚处于高度警戒状态,因此对于这突发状况还能反应得过来,连忙往旁边一站,轻巧的躲掉这次的攻击。正打算反击时,却发现有个满眼熟的男人——是个外国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记不起是在哪个地方——帮她解决了这个小麻烦。

“嘿,你这家伙想要做什么!”起先,当亚历山大看见有个男人靠近林飞菱时,还不觉有异,但是随着那男人越形放浪的言词,他知道林飞菱遇上麻烦了。

只是碍于他公众人物的身份,他不便出手,再说那男人只是言词上的不礼貌,要是林飞菱能自行打发,他又贸然介入的话,倒显得他居心叵测,不如先静观其变再说。

谁晓得,他才刚下了决定,情势却走向要他非插手不可的状况。因为情况相当明显——林飞菱根本无法一个人摆月兑那男人的纠缠。

“你这家伙最好别管我的闲事,这是我和这外国妞两个人的事!”被林飞菱喻为苍蝇的男人,恶狠狠的要亚历山大别插手。

“你不觉得你这么做是在丢意大利人的脸吗?真是国耻!不懂得发展国民外交也就罢了,还到处破坏意大利名声!”

站在一旁的林飞菱虽听不懂那两人在说些什么,但见到有人站出来为她仗义执言,原本她可装成一副可怜样,畏畏缩缩的站在一旁,让挡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为她解决事端。

“我要怎么做,和你无关,要是你还想让你那俊俏的脸蛋完完整整的出店门,我给你个机会——滚到一旁,别管闲事!”

亚历山大本是和平主义爱好者,对于任何和打架有关的事他均不擅长;再说他的生活圈里所接触到的人,即使有纷争,也根本不会有人诉诸暴力。而他除了定期上健身房运动,和偶尔得空时到郊外慢跑,几乎不曾做过其它激烈运动。

如果现在真的打开,他的胜算着实不多。但是在场的其他男士显然打算作壁上观,没有伸出援手的意思……这可真是场硬战!亚历山大心想。

对于亚历山大的帮忙,林飞菱当然是感动得要命,虽然眼前的这个小角色她来对付尚称有余,但是站在她面前帮她挡拳头的“恩公”似乎不是逞凶斗狠型的男人,他看起来比较像坐办公桌、鲜少外出运动的男人,而他的对手呢?满脸横肉,浑身上下全是结实的肉块,看起来挺能打的……

嗯,这该怎么办才好呢?林飞菱的脑袋同亚历山大一般,正不停的转动。看来,她只有扮小人了,趁着两人对打之际,从那无聊男子背后给予重击——嗯,她现在坐的高脚椅是个蛮合适的“武器”。

“这是怎么回事?”身为店主的法兰可适时出现,为亚历山大的劣势带来决定性的胜利因子。“你想在我的店里做什么?”此时的法兰可不是先前笑容可掬招待客人的好好先生。

“劝你最好别管闲事。”那个讨人厌的家伙的词汇少得可怜,把对亚山大用过的句子拿来再利用。

“既然你是在我店里,这就不是闲事。”法兰可平静的说,不过由他的表情看来,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接着他解下围裙,步出了柜台,然后对着店里其他客人说:“帮我把桌子移到墙边。”

这整段话,林飞菱当然是听得莫宰羊,但是当她看到法兰可对那些客人说了几句话后,那些人便很听话的将桌椅往墙边移,就大概猜得出法兰可说了些什么。

“先生,既然你来了,就是客人,我身为这家店的主人,理所当然要以礼相待。”法兰可的这些话完全是生意口吻。“但是,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和我其他的客人起冲突。”刚才,他在厨房里准备大餐,打算请林飞菱这个来自异国的娇客尝尝他的手艺,顺道替他打个分数——因为在玛莎的来电中,她还提及了这位娇客作得一手好菜!那味道和意大利菜截然不同,但是同等美味。

他这人也没什么兴趣,就是喜欢作好菜给别人品尝,同时也喜欢品尝别人的厨艺。正当他作得兴高采烈之际,他的助手进到厨房告诉他,有人要在店里闹事,同时顺道将前因后果快速的讲述一次。

法兰可听了着实生气!来到他店里,不是为了吃饭就罢了,居然还找他店里客人的麻烦!

他交代助理好好看着炉子上的菜肴,以及烤箱里的派后,二话不说立即走出厨房,打算给这位滋事分子一点教训。

“这你不必明白,只要安安份份的煮你的菜就成了,别的事不用管!”那个不识相的家伙压根儿不把法兰可给放在眼里。

“如果说我硬要管呢?”笑话!这是他苦心经营的店,他绝不容许有人在他的店里做出调戏女客——虽然他的女客向来不多——这种不入流的行为!

“那别怪我砸了你的店!”

“欢迎之至!”法兰可听到对方这么说,不怒反笑。“不过你可得要有这个能力才成啊。”在毫无预警之下,法兰可一记直拳挥向对手,而对方连闪避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以脸正面迎向他的拳头。

看来,也算他的拳头力道够,就这么一拳而已,就让那个如苍蝇般惹人厌的家伙直挺挺的倒在地上——而他倒地的地方,正好是那群合作的客人将桌椅搬开所留下来的空地。

“真是厉害啊!”林飞菱赞叹的说:“比起拳王阿里一点也不逊色!”强了,一拳就将满身横肉的家伙KO掉了!

饼了一会儿,店内的人响起了如雷的掌声,以示对法兰可精湛拳技的赞美。

“法兰可,看来你的功力一点都没退步嘛。”亚历山大蹲在地上,检查那个一拳便被法兰可KO的男人。“我看他应该没事,不过还是送去医院检查会比较好一点。”他拿起行动电话,打了通电话给他在警局里工作的朋友,要他到这里来收“垃圾”,顺道带着这个大型垃圾上医院检查一下。

林飞菱见这突发事件完美落幕,于是乎连忙对她的两位“恩公”行大礼。先学日本女人,对他们来个九十度大鞠躬,口里吐出的尽是感谢。本来她还打算对他们两个行三鞠躬……不过,这样做的话好像有点矫枉过正,太过火了点!还是决定放弃。

***

“嗯,这道菜真是好吃!”林飞菱不愧是中国人,对于不知名的异国菜照样放胆的吃,一点也不担心里头有什么奇奇怪怪的食材。“就连颜色也配得很好看耶!”她嗜食杂烩菜,最喜欢的就是把一大堆材料放进锅里,不论是炖、煮、煨、卤、熬……她全喜欢,反倒是排得相当雅致的菜引不起她的兴趣。

“真的!”法兰可显然对她的评语相当满意。其实再好的评语也敌不过一个“好吃”,因为煮菜就是要好吃,要是不好吃,作得再怎么费工也没用。

“是啊,这颜色、这香味……”她做了个深呼吸的动作。“光用看和闻,就让人食指大动,恨不得自己的胃容量能大一点,好多装些食物在里头!”这一整盘,等于是她一餐的份量了!而据大厨——法兰可说,这只是第一道菜,也就是说,好戏还在后头。

“的确是如此。”沾了林飞菱的光,亚历山大吃到了法兰可不对外公开的独家私房菜。“法兰可,好歹我们也认识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见过你作这几道菜,怎么,你藏私啊。”

法兰可不理会他的消遣,心满意足的走进厨房端出第二道菜。当林飞菱看到那么一大盘菜时,不禁傻眼了!“法兰可,这份量太多了,我吃不完……”这可是真话,先前的那盘菜已经将她的胃填得有八分满,要是再吃下去,恐怕会满到喉咙来。“没关系,你吃一点试试看嘛,要是真吃不完,叫亚历山大解决就成了。”法兰可还是亲切的盛了一盘菜给她。“再说,这是我特地作给你吃的,要是你这个主客不捧场的话,那我作这菜的意义就没了?”总而言之,还是要她吃。

林飞菱在台湾时,虽不至于有大胃王的美誉,但是她的食量和一般女孩相比却大了不少。只是面对这么扎实的份量,她也不禁得举白旗!

唉,早知道他后来会端出这么多私房菜,就算再怎么饿,先前的面包也不该一口气吃了三大块!林飞菱有点悔不当初的感觉。虽然悔不当初,她还是认命的举起叉子,吃了一小块类似意大利千层面的东西。

或许是刚才吃得太多,愈觉这道菜已经不如上一道般美味,可是面对法兰可那充满期待的表情,她也不好意思浇他冷水,连忙说:“这道菜的味道也很棒!”天知道,她已经有些食不知味了!她唯一吃得出来的味道,就是溶化的起士和浓浓的蕃茄味。

“那要不要再多来一些?”法兰可作势要为她多添些菜。

吓得她连忙制止:“不了,还是留给亚历山大吧,我真的吃不下了!”开玩笑,要是她再吃下去,只怕得跑厕所了!

“是啊,就留给我吧。”亚历山大自动的接过法兰可手中的大叉子,为自己的盘子添了一份。

林飞菱喝着“据说”可以帮助消化的饭后酒——甜甜的,又带点水果味,应该是水果酒——她现在的待遇和刚进门时有着天壤之别!

据法兰可的说法是:他要在营业时间结束之后,再来一展身手,好让林飞菱品尝一下他的手艺,顺道评评分。同时,他也希望她能教他几招,好让他的厨艺更具变化及国际性。

虽然中国菜到处可见,但都会随着各地的饮食习惯烹调,以致于吃不出中国菜原有的味道,因此,他才希望一尝来自原产地的道地口味。

既然现在林飞菱已经“酒足饭饱”了,没道理还得坐在这里等人催她作菜。于是她非常自动的问法兰可:“法兰可,你的厨房借我用一下。”有次她在探索频道看到某个意大利女人在作菜,而她用的材料中,其中一样就是九层塔——真的和她平常在超市、传统市场看到的一模一样——因此,她猜法兰可的厨房里或许会有类似的香料。

由于中国菜所需要的调味料在国外不要说找了,可能连听都没听过,纵使她想做点特别的菜也不可能,因此她决定做些简单的热炒菜。在她的印象中,外国人好像不太吃熟的蔬菜——他们生吃——既然如此,就让他们开眼界吧。

她向法兰可要了些五颜六色的甜椒以及一些牛肉。然后,她请法兰可帮她将甜椒清洗了下,并将那些甜椒切块沥干备用,而她自己则是起了个油锅——当然是用橄榄油——将那些五颜六色的甜椒下锅快炒几下,最后才放进她刚利用时间切成细丝状的牛肉,一起翻炒,在快起锅前放点盐、放点水——真的只有一点——等水收干,全部历时不到十五钟,一道热炒菜就完成了。

“可能不怎么好吃,不过你吃吃看吧。”这是她谦虚的说法,因为凡是吃过她煮的菜的人,没人说过不好吃。

颜色鲜艳的甜椒上头泛着油亮的光泽,而牛肉则是在快炒过后,散发出浓郁的香味……从没真正看过中国菜制作过程的法兰可,在这十五分钟里可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林飞菱。而令人难以置信的,如此简单的素材,竟然会有这么美妙的组合。

“嗯,味道挺不错的。”满腔清淡的,却能保持食物的原味。“法兰可,才几个月的时间,你的厨艺真的进步不少。”说话的正是在外头久候不耐,而跑进来凑热闹的亚历山大。

“你!”法兰可气得头顶生烟。“你……你不觉得这么做有失身份吗?”在外头,亚历山大是个举世闻名的服装设计师,怎么到他这里却成了和他抢东西吃的无赖!“还有,你不是嫌厨房油烟多,会毁了你上好质地、完美设计的衣服吗?”的确,亚历山大身上的衣服动辄破千万里拉大关——没法子,他只穿自己设计的衣服,而他自己设计的衣服的市价就是这种行情。“那你还跑进来做什么!”

“我有说过这种话吗?”

“你……。”法兰可又无话可说了,只好不搭理这个无赖,转头对着一脸困惑的林飞菱——他们刚才是以母语交谈。“对了,你还需要哪些材料?”他记得她告诉他她会做上二至三道菜,而现在只出炉一道。

“我要蛋。”刚才法兰可和亚历山大还在斗嘴时,她在某个放香料的篮子里发现了新鲜的九层塔——所以,她要做的就是九层塔炒蛋。虽然她个人比较喜欢葱花蛋,不过既然没有葱,那么就用九层塔吧。

看着法兰可和林飞菱愉快的交谈,亚历山大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好歹他刚才也帮了她的忙——虽然到最后解决纷争的不是他——怎么她就净和法兰可聊天,硬是将他摆在一旁!

以前,当法兰可和他还是同学时,情况是相反的。因为法兰可对食物兴趣比对女人还大,虽然他长得一副足以站上伸展台的完美身量以及俊逸长相,但是当女人知道他的兴趣后,总是选择离开他——这不能怪那些女孩子,因为没有哪个女孩忍受得了在花前月下时,她的男伴还一个劲儿的谈着“如何挑选上等的牛肉”这类的话题。

论外貌,他是及不上法兰可,但是他懂女孩的心,知道她们喜欢什么,也知道如何才能受女孩欢迎……因此,从以前他就一直不缺女伴,直到最近有点厌倦为止。

但是,这可不表示他喜欢被人冷落——特别是被一个他先发现的女孩冷落!再说,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稍微注意到流行资讯的女孩,都应该会认识他才是。前些天,当他一个人独自漫步在东京街头时,差点回不了饭店——不是因为迷路,而是被成群的男男女女团团围住,进而动弹不得。

不是他自夸,而是他在东方世界仍有一定的知名度。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亚历山大看着林飞菱专注作菜的神情,突然想到他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至于法兰可,不晓得什么时候弄来了纸笔,不停的在一旁作笔记,忙得很。

“我啊,我叫林飞菱。”有点绕舌,不过呢,她真的没想过要取什么外国名的嘛,也别指望他的发音标准,有个样就成了。

“林?”

“对,就是林。”这个字最好念,也不会有重复的问题。“对了,帮我拿个盘子过来。”她懒得走过去拿,于是支使现在最闲的亚历山大。

“林,你认识我吗?”亚历山大非常合作的递了个白盘子给林飞菱。

“现在认识了啊。”这是什么问题?林飞菱接过盘子,心想这个家伙问的什么怪问题!

“不是,我的意思是,之前你有没有看过我?”这几年,他的曝光率不低。而且他上的都是全球性的杂志,只要她有注意到,应该就会看过他。

她关掉炉火——法兰可还是专心一致的作笔记,根本不理会其他两个人——盛起锅中的九层塔炒蛋,转过身仔细的端详他。“嗯,经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里见过你。”乍见他的刹那,她的确有些微的印象,不知道在哪里曾见过他。

不过,在她眼里,外国男人都长成一个样,就像外国人会把中国人当成日本人,把日本人当成韩国人一样的道理。

“不过,我真的想不起来。”他会不会是歌星?所以她曾在MTV台还是啥CHANELV见过他?“你是歌星吗?”没听说过哪个意大利歌星红到全闻名的……唱歌剧的有可能,唱流行歌的……她只听过个叫AndreaBocelli的意大利男歌手。不过,他有一脸大落腮胡,还有点“份量”,这个亚历山大应该不是他。

“他唱的歌根本不能听。”刚才专心作笔记的法兰可已经结束了他的“功课”,开始加入对谈。

“真是谢谢你的介绍。”歌星?他怎么可能是个歌星!“你真的不认识我?”

“真的。”奇了,为什么我要认识你?林飞菱在心里犯嘀咕。

“那你有没有听过Lavina?”

“那是什么?唱歌剧的吗?”Lavina?她听过一个叫Nana歌星,没听过Lavina这个人。不过Lavina这个字她有点印象……对啦,她的室友交代的购物清单中,这个字出现了好几次。“喔,等等,我说错了。”知错能改,她马上改口道:“那是家卖东西的店。”这没错了吧?

法兰可正经八百的说:“你这说法没错,那的确是家卖东西的店。”

在一旁的亚历山大可是快气疯了——卖东西的店?亏她想得出来!虽然生气,他还是力持镇定。“这么看来,你是真的不认识我了。”看来他的名气显然不够响亮,“那,你听过TomFord这个名字吧?”就算她没听过他,那她也该听过现任Gucci的创意总监TomFord的名号吧——毕竟是他让Gucci有了番新面貌的。

“TomFord?”这家伙又是谁?“他和福特汽车有什么关联吗?”会不会是福特汽车的创始人HenryFord的儿子还是孙子?真是的,怎么老是问她一些令人模不着头绪的问题啊?

“福特汽车!”他真服了她有这种联想力——居然能把时尚界的名人和汽车上业给连上线!“算了,当我没问。”

“不错了,亚历山大,至少你不用担心她只认识TomFord而不知道你是谁。”法兰可安慰他。

“那我可真该开瓶香槟好好的庆祝、庆祝一下啊。”亚历山大苦笑。

“没问题,一瓶顶级香槟以成本价供应,开瓶费就算是给老朋友的贺礼,免了。”

“谢啦,我会考虑的。”看来这下子他得在媒体上多露面,好壮大声势了!

“奇了,他们两个又在讲些什么悄悄话了?”林飞菱这话当着两人的面说出来,一点也不担心他们会听到——因为,她说的是中文,对两个不懂文的意大利人来说,她说的也叫“悄悄话”。

***

在法兰可开的餐厅待了将近三个小时,等林飞菱和亚历山大离开的时候,法兰可已经开始在准备一些晚上营业要用的材料了。

而林飞菱打算利用最短的时间,到圣母百花大教堂附近的大教堂美术馆看看一些赫赫有名的大师的名作,像米开朗基罗、唐那太罗……有些大师她是连听都没听过,不过既然能被人称之为大师,必定有其过人之处。

“你等会儿还要到哪去玩吗?”亚历山大看她一个人站在石板路上,嘴里念念有词,不晓得在做什么。

“我下一站要去大教堂美术馆。”她到翡冷翠的前三天,打算将一般观光客会去的景点全部走过一遍,顺道买些明信片、纪念品之类的小东西——回去总是要馈赠亲友——到了第四天,她打算搭火车出翡冷翠城,到附近的小镇瞧瞧,顺道休验一下非观光重镇的意大利生活方式。

“那附近我很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由我来充当导游好了。”亚历山大知道一个外国女子单独走在街道上很容易成为扒手及一些登徒子的目标。像几个小时前的事件,八成是她在路上就已经被人盯梢,才会发生这种事。

“求之不得。”老实说,有个人作伴会比较好,而且发现除了一些比较有规模的店家会说英文外,其他的路边小贩可是持着伟大的爱国情操,坚持要使用母语。如果身边多个翻译也不错。“不过,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了?”

“不会,反正我最近这几天空得很。”八月份,太多数的人都出城度假去,留在城里的人反而比较少。“而且,我也有段时间没到那里逛逛了。”有时为了工作,上街看看年轻人的打扮成了他平时必做的事。

“那就太感谢你了。”礼多人不怪嘛,多说几个谢字准没错!

“对了,你一个人年轻女孩子怎么一个人到国外来?至少也要两个人比较安全。”最好是跟随旅行团,亚历山大心里这么想着。“怎么不多找些朋友和你一道来?”

“没法子,我的朋友们都排不出假来。再说她们要是来,搞不好成天就泡在各家不同的商店或是市场里购物,也不太有兴致陪我。”不知怎的,她几个比较要好的朋友好像有购物狂似的,一出国就喜欢买东西。

“她们难道没有放暑假吗?”“她们大多都在工作,哪有暑假可放。”是有人有暑假,不过为数不多。

“工作?”这年纪不是应该都还在学校念书吗?“十七、八岁就在工作?”

“哈,她们十七、八岁?!”要是她们知道有人没见过她们,就认定她们是未成年的青少女,那她们一定会乐死了!“怎么可能。”她都二十四岁了,她们怎么可能才十七、八岁!“有些都快三十岁了。”

“三十?”亚历山大听到她报出来的数字,不禁讶异的重复她的话。“那你今年几岁了?”照理来说,一般的青少年都倾向于和同年纪的朋友在一起,鲜少有例外的情形。

“我啊?”年龄是女人的秘密,不过这可不是林飞菱的信条。“我今年满二十四岁了。”从五专毕业都四年整了。

“二十四!”这怎么可能?她已经二十四岁了?!亚历山大真的知道东方女性看起来的确比她们的实际年龄轻,可是她……若说她只有十四岁,他也会相信!可是她竟然已经二十四岁了……看不出来,一点都看不出来!

“没错,二十四。”

“你真的已经二十四岁了?”不成,他要再确认一次!

“当然,你要不要看证件?”真是的,她没那么像小孩吧?

“好。”亚历山大二话不说的伸出手。在他心里,他还是认为她这年龄是慌报的。

林飞菱从防扒背心中取出一张彩色复印纸,而上头就是她的护照副本。“你要不信的话尽避拿去看。”真是的,未免也太“小”看她了。

他接过她的护照副本,来来回回的看着护照上的她和眼前实际的她。

“你真的已经成年了?”

“骗你做什么?”真烦耶!就跟他说她已经成年了,还死不相信!显然她和一些外国人女人比起来真的有点矮,可好歹她也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啊——这样的高度虽比不那些一百八十几公分的超级名模,可是也算得上是普通身高,不至于曾让人把她当小孩看吧?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他释然的笑了。

当他以为她只是年还没长大的小女孩时,她却出乎意料的告诉他,她已经成年了……这真是意外的惊喜——等等!为什么会是惊喜?亚历山大被自己的念头给吓了一跳!为什么他会觉得成年的林,是一项令人惊喜的事情——这是怎么一回事?

这个疑惑直到他送林飞菱回旅馆休息时,仍得不到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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