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怪癖将军 第一章

风和日丽,万里无云,很适合郊游踏青的好天气,但绝对不适合打扫战场。

原因有二:其一,日阳太烈,任何在外头游荡超过半个时辰的人都有中暑的可能,更遑论打扫战场这么耗费体力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而不必劳动同袍来抬的人几乎没有。

其二,方结束战役的地方遍布血腥,加上烈日的高温,那味道绝对称得上惊天地、泣鬼神。

因此,没有人喜欢打扫战场,大伙儿宁可扛起刀剑上阵厮杀,也不愿干这如同收尸的活儿。

是故,兰陵国的第三军团发展出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兵将在三个月内未立功者,便是打扫战场的第一人选。

看似公平的条款,其实暗藏玄机。

试想,一名入伍经年、能在场场战争中留下命来的老兵,他会不懂如何立功吗?

于是,打扫战场这档事十之八九都落在新兵肩上了。

“我千方百计考进第三军团,可不是为了给敌人收尸,为什么进来到现在十来天了,仗没打过一场,尸体倒收了百来具?”菜鸟一号抱怨。

“我是仰慕楚将军,听说在她底下做事,不论背景,但求能力,我对自己的武功最有信心了,想不到……”菜鸟二号哀泣自己本事无法发挥。

“你们如果有这么多时间嚼舌根,就快点将战场打扫完毕。”奉命监视的校尉薛平骂人了。

“薛校尉,别的军团都只负责打仗,清扫战场的工作自有后备兵负责。为什么我们第三军团每次打完仗,不分兵将,第一件事就是将战场清理干净?”第三只菜鸟提问。

“哇!”突然,菜鸟四号发出惊天动地的尖叫。“将、将将……将军……”

“这就是咱们每每得花上比别人多几十倍心血打扫战场的原因了。”薛平边叹气,边往菜鸟四号的方向走去。

成叠的尸体旁,躺着一个身着银白铠甲、染满了骯脏血污的人;她手中依然握着大刀,刀刃凹凸不平的卷曲着,可以想见方才那场战争的激烈。

薛平踢了银甲人一脚,只见她翻了个身,露出一张小巧的女子脸庞。

“起床了,将军!”她就是兰陵国第三军团的统帅,人称“飞燕将军”的楚行云。不过更多人叫她……怪癖将军。

楚行云是个很好的统帅,聪明勇敢、运筹帷幄,领军时身先士卒,砍最多的敌人、冲最困难的关卡,而且对部下很好。

能进入她领导的第三军团,是全兰陵国士兵的梦想。

但前提是,大伙儿得忍受将军一个小小的怪癖……战争顺利结束之后,楚行云总是倒头昏睡,不管正身处何地。

因此她最常睡的地方就是……战场。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三军团严格要求清理战场的原因,不一寸一寸地打扫,仔细辨别每一具尸体的身分,如何找回他们的将军?

放着楚行云不管,她很可能一睡三天三夜,直睡进什么猛虎野兽的肚子里。那下一次他们要找将军,就只能从各猛兽遗留下来的排泄物里寻了。

“薛校尉,这……真的是我们将军吗?”某个新来的菜鸟不敢相信地看着薛平拿脚踢将军,这是大逆不道,要处死的吧?

“除了将军,谁能在这种遍地血腥的地方睡得着?”薛平也是从打扫战场爬起来的,想到当年辛苦翻着尸体找将军,忍不住又多踢两脚泄愤。

“可是将军……”菜鸟才想问将军是不是受伤了,才会昏迷不醒,地上的人发出响亮的呼噜声,通知大家,她只是睡死了。

“起床了,将军!妳为什么一定要挑这种地方睡呢?营地里有上万顶帐篷,随便妳爱睡哪儿就睡哪儿,妳为什么非得睡这种不是人待的地方?”叫归叫,薛平却一点儿都不想劳动他的手将楚行云抱起来,不是他小气,而是……

“薛校尉,也许将军太累了,醒不过来,我们不如将她扛……”不清楚来龙去脉的菜鸟好心弯腰,想抱起楚行云。

“住手……”薛平大叫。

说时迟、那时快,一抹青芒横过半空,洞穿菜鸟的手掌。

鲜血喷出,菜鸟摀着手倒在地上哀嚎。“我的手、我的手……”

“混蛋,谁让你没隔着东西就去碰将军的?”薛平跳脚。“还不快去请邵军医过来?”

“我已经来了,薛平。”懒懒的声音,清和温暖,好象春风拂过大地,霎时融了满地冰霜。来人一袭白衫,满头乌发以一条白色绢带束着,他是邵君,第三军团的另一个名产……佛手圣医。

江湖传闻,只要是邵君想救的人,阎王爷都得松手。

其实单凭那一身超凡入圣的医术,邵君便可横行天下,吃香喝辣,但他却委屈自己在第三军团里当一个小小的军医。

因为邵君和楚行云早已成亲多年,为了亲爱的娘子,邵君自愿窝在军营里成天治些小伤小病。

“邵军医,将军又伤了不小心碰到她身子的士兵手掌。”据薛平所知,小菜鸟绝非第一号受害者,或许该排上第几千号。

“不好意思,行云睡昏头了,她不是故意的。”邵君对着小菜鸟温和一笑,瞬间,全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他脸上,迸射出灿烂虹彩。

小菜鸟当场呆到天边去。

邵君缓步踱近他身边,清风扬起他的衣袂飘飞,翩翩然似欲乘风归去。

不只菜鸟伤兵,附近一班子菜鸟兵全瞧得眼珠子落了地。人人心里都在想着,尘世间怎可能有这样的风流人物,这分明是天上才有的仙人风姿。

每个人的心神都被仙人勾走了,直到……

“哎呀!”好端端的,邵君平地跌个倒栽。

“邵军医!”薛平急忙来扶。“你没事吧?”

“我没事。”邵君拍拍衣上的泥灰站起来,满身仙气顿时变得平易可亲。“先看这位先生的手,我这儿有上好的金创药,敷上后立刻止血,三天收口,十天后保证连疤都瞧不见。”他执起菜鸟士兵的手,诊疗得可详细了。

那么亲切的关怀,早哄得小菜鸟晕头转向。

现场唯有薛平,因为见惯这等场面了,稍具抵抗力。

他在一旁碎碎念着:“这是当然的。将军剑法这么好,一剑洞穿肉掌,不伤筋骨分毫,再加上邵军医的灵丹妙药,岂能不好?”果真伤重难治,那今天第三军团已改名为残废军团,不会有今日的勇武威名。

邵君闻言,对薛平歉然一笑。“抱歉。”那笑颜岂是美丽二字足可形容,根本是艳绝尘寰。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简直是造孽。

这会儿连薛平也有点撑不住了,红着脸撇开头去。“谁要你道歉了?”要说对不起,也该是躺在地上那个始作俑者说。

可惜楚行云睡得正香,哪管身边风云起伏,她坚持与周公下完三十六盘棋再说。

就在这么几句对话中,邵君已裹好小菜鸟的伤。“好了,三天内不准碰水,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原。”话落,他弯腰要抱起楚行云。

“小心啊!邵军医。”一名菜鸟紧急拉开他。“随便碰将军会被砍的。”

“不会的。”邵君轻笑,低头俯近楚行云。“行云,我带妳回大营睡觉喔!”说着,他的手已经碰触到她。

“不!”一班菜鸟尖叫,以为利剑洞穿肉掌的戏码又要重演。

没有人注意到,当邵君对着楚行云说话、当他的手接触到她的身体时,她原本因警戒而僵硬的身躯逐渐软化了。

倚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不再是那个领兵千万、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女将军。她只是个孩子,一个历经重重挫折、好不容易回到父母身边,总算可以安心休息的孩子。

邵君打横抱起楚行云,转身往大帐方向行去,过程安安稳稳,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若来个细心点的人或许还会发现,在邵君怀里的楚行云是恬适地笑着的。

这怎么可能?鼎鼎有名的“飞燕将军”楚行云是从来不笑的,她一向严肃得就像森罗殿中的阎罗王。

这偌大军营里会成天将笑容刻在唇上的只有邵君,瞧,他现在笑得多好看?

“没事的。”对众人安抚性地一牵唇角,邵君翩然离去的风姿出尘月兑俗,又勾得一群菜鸟三魂飞去七魄。

至此,大伙儿已忘了楚行云那恐怖的穿掌利剑了。

薛平冷冷地哼了声。“担什么心,将军的剑再利,也砍不到邵军医的手。”他们毕竟是夫妻嘛!虽然知道的人不多,邵君和楚行云都是不爱喧闹的人,亲事也办得低调。

想来就呕,这邵军医真没眼光,什么样的人不好选,竟会挑中一个女怪胎当妻子,难怪要吃苦。而他……心疼哪!

“可怜他还得三天两头施展美男计为将军闯下的祸事收尾。”他喃喃碎念着,语气间隐约还藏了一点酸味。“邵军医真正需要的是个能够照顾他、保护他的人,而不是只会拖累别人、毫无建树……”抱怨了半天,没得到半丝响应,他吶吶住了口,举目望去。

一干菜鸟还在痴呆中。

薛平不觉好气。“看什么看,再看邵军医也不会回来。”口气十足哀怨。“而且,军医是男人,货真价实的大男人一个!”最后的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唉!”凄凉感叹响遍大地,这也是第三军团所有人心头最大的痛……团里最美丽的一个人,竟是一个男人。

邵君虽然对外宣称要将楚行云送进大帐,但最后他们却一起回到他那位处角落的小小药帐。

他得先帮她更衣、沐浴,才能送她去大帐休息。虽然大帐那边有她专属的侍卫,大伙儿手脚也很伶俐,要服侍她休憩不成问题,但有关她的一切,他还是习惯亲自动手。

他不喜欢将她交到别人手中,更何况,楚行云极度“怕生”。

堂堂一名大将军怕生?听似好笑,却再真实不过。她怕生到会砍掉所有未获许可、随意碰触到她身子的手脚。

罢刚那个被洞穿手掌的兵士还算好的,毕竟他只是稍微碰到楚行云一小块肌肤,他要敢再进一步,保证一只手也留不住。

不过就算兵士的手都被砍下来了,邵君还是有办法将它们接回去。

没办法,娘子有砍人手脚的癖好,做相公的怎可没本事善后?

邵君很多治外伤的本事就是这样被磨练出来的,至今称霸全兰陵。

“行云,我帮妳月兑战甲了。”他边轻声安抚她,边动手解下她的衣衫。

她皱了下眉头,翻身继续睡。

“乖,穿著战甲不好睡,而且妳拚杀了一日夜,全身都是血和汗,也该擦拭一下了。”他知道她难得入睡,一旦睡下,就不爱人吵,可他不能不管她啊!真放任她去睡上三天再来清洗,怕她整个人都要发臭了。

这回,她只是皱眉,没再躲了。

“妳放心,我手脚很快,一下子就好,妳便能继续睡了。”说话的同时,他不忘给她净身。

擦拭的水温度刚刚好,湿巾沾着香油先从她的脸擦起,脖子、胸脯、腰肢……一路往下。

他做得很仔细、很温柔,没有碰痛她一分。

她凝皱的眉舒缓开来,在他的服侍下,向来警戒僵直的躯体也有了彻底放松的趋势。

他看着她柔软又充满劲力的身体,玲珑的曲线有着无限魅力。“我的行云真是漂亮。”不自觉地赞叹出口。

她翻了个身,唇角有一朵小小的笑花浮现。

邵君不是个口齿便给之人,但偶尔的甜言蜜语却能哄得人心花朵朵开。

他开始擦拭她的背脊,间或以点、压、揉的手势按摩她苦战一日的疲惫身体。

“行云,妳今天干得真是漂亮,那些海盗被妳打得落花流水,相信短时间内他们不敢再来袭击沿海渔村。”他赞美她。

她也许睡了,也许正在半梦半醒间,但听着他甜美的话语,心头却暖得像吃了人蔘果,舒畅得不得了。

“妳听见了吗?外头的将士在欢呼呢!这全都是因为妳,是妳带给他们荣耀与希望。”他不停说着。

“我的行云既美丽又坚强,我以妳为荣。”他的赞美似永无止尽。

她终于完全放松在他的话语与温柔间,沈入梦乡。

邵君的工作却还没有结束,他依旧夸奖着她,把她从头到脚打理得干干净净。

终于,她从一个满身血污的怪癖将军,变成一个睡颜甜美的香宝宝。

邵君满足地立在一旁看着她,灼热的眼神一瞬也不瞬地锁在她身上。

让一个正常的大男人这样服侍一名风华正盛的姑娘真是一种折磨,每每,他的身体都因想要她而胀痛。

但她难得放松的睡颜足可抵偿一切。

他喜欢看她在他身边安心入眠的样子,好纯洁、好可爱,让他看一辈子也不会腻。

不过这样的美景却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欣赏。

“邵军医,你已经呆望着将军一个时辰了,大帐那边派人来问,你要不要把将军送过去了?”其实薛平早来了,只是瞧邵君痴望楚行云的样子,像是舍不得她离开眼底片刻,他也就不忍心破坏邵君的好事,反而逮着机会将邵君俊美的容颜好好欣赏一遍。

要让薛平来说,楚行云那等姿容哪称得上美丽,真正的漂亮要像邵君那样,不只五官端正,一身出尘气质更是超凡月兑俗。

真搞不懂像邵君这样不世出的风流人物怎会喜欢上满身怪癖的楚行云,明摆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可这话绝不能让邵君听见,他把楚行云宝贝得像什么似的,让他知道自己说楚行云坏话,铁定没好果子吃。

邵君又依依不舍地望着楚行云好一会儿,才俯近她耳畔道:“行云,我抱妳到大帐睡。”说着,他弯腰抱起她,对薛平说:“我们走吧!”

“其实邵军医和将军既已结成夫妻,何不一起搬入大帐?那边的环境也比较好,还有人服侍。”薛平建议。“这样你们也不必老是大帐、药帐两边跑来跑去,累啊!”

“不好,那样做容易落人口实,给人公私不分的感觉。”邵君说。“而且,我晚上已经在大帐睡了,白天我是军医,理该待在药帐里。”

“整个军团就将军最大,只要她同意,谁敢说话?”

“光明正大的说也许不敢,可心里难免存着疙瘩,这样在打仗时容易出事。而且,你别忘了营里是有监军的,只对皇上负责,他可不管行云说什么。”

“那些个监军只要邵军医给点好药、再加几句奉承话,哪个不是服服贴贴?”

“贿赂监军是有罪的。”邵君大惊。

“平时邵军医不也常给那些监军好处?只是大家图个方便,邵军医不必如此认真吧!”

“我给监军们丹药是基于私人情谊,与公事毫无关系。此事薛校尉休得再提,无论如何我不会以私害公。”邵君边说,将楚行云送进了大帐。

邵君果然是个正人君子。瞧瞧那怡然的丰姿、潇洒的气度……薛平简直要将他崇拜到天上去了。

待邵君安置好楚行云,走出大帐,薛平叹息地说:“邵军医真是我毕生所见最了不起的人物。”

“我只是个平凡人,哪有薛校尉说的伟大?”邵君失笑。

“不,光瞧邵军医对军团上下无微不至的照顾,贴身看护将军却能不起妄念、不因私而害公,这种种胸怀天下、仁慈善良的行径,堪称绝世大丈夫。”

邵君一脸诧异地望着薛平。“你真以为我照顾行云的时候心如止水?”

薛平重重一点头。“邵军医照看将军时,我都在帐外守护,绝对清楚军医的大仁、大勇和公正无私的行为。”在他心底,邵君简直与神仙无异,怎可能有世人一切恶习?

“薛校尉,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可是个男人呢!美女在前,怎可能不动心?我恨不能当场抱着行云一起睡。”只可惜他做不到乘人之危。邵君感叹离去。

薛平呆到天边去。神仙不是不干那些事的吗?所谓神仙……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

柔软的大床四周围着雪白的薄纱,轻飘飘,好漂亮。

偶尔一阵风起,薄纱会翻起层层花浪。

透过薄纱睨窗口外的日芒,点点的金光会在瞬间化成淘气的精灵在纱间轻舞。

随着时光的流逝,金芒由橙黄变成橘红,再转成血一般的颜色,最终教一抹浓稠如泥的黑暗所取代。

薄纱挡不住任何侵害,黑暗如怒浪狂涛般漫涌过来。

一只只狰狞丑陋的鬼爪从涛浪间穿出,迅速而狠厉地抓破纱帘,袭来……

“哈!”匹炼也似的青锋乍起虚无,在半空中划出一张眩目剑网,不准任何事物在它的势力范围内生存。

包括一只飞蛾、三只蚊虫,及那张才钉好没三天的木板床,都在凌厉剑气下化为粉末。

楚行云气喘吁吁地跳起来,手中的剑舞得像暴龙肆虐,直威胁着要吞并大地。

只要再一剑,这座帐篷便将灰飞烟灭。

再一剑,篷外的守卫性命难保。

再一剑……

“行云。”剎那间,细雨浇熄了烈火。

邵君手端水盆,缓步踏进,彷佛全天下的暖意也跟着渗进了帐篷,黑暗消失了,鬼爪融化在日阳下。

楚行云狂奔的心渐渐归位。

“作梦了?”他对着她笑。

她艰难地摇头,一瞬间,灵魂被活生生从地狱揪回人间。

能够再度喘息的感觉真好。楚行云仰起头,深吸进一口掺杂着皮革、草药,还有邵君身上大地也似气味的空气。

她回来了,与噩梦对战的结果,她再度胜利;多亏了邵君。

手抖得握不住剑,当一声,她手中的剑落地。

邵君放下水盆,为她拾起利剑。

柔软的剑身长三尺三寸,薄如蝉翼、轻似鸿羽,剑名“飞燕”。

楚行云就是靠着这柄剑宰杀无数敌人,赢得兰陵国第一女将军的威名。

多数武人喜爱重剑以彰其威,但要邵君来说,能把“飞燕剑”使得好,其实更加困难。那凭的绝不是单纯的外功,而是更精湛的内力和巧劲。

在这一方面,楚行云无疑是个天才。她的飞燕剑法已经达到炉火纯青、人剑合一的境界了。

要说放眼兰陵国,她几乎找不到对手,他百分百相信。

然而,高强的武艺似乎并未为她带来相对的安全感,至今,她依然夜里必作噩梦,让他又心疼又无奈。

“干么摆一张脸?我又还没死。”不过眨眼的时间,楚行云已收拾妥紊乱的情绪,重拾冷静。

她接过他手中的剑,围住纤腰,变成一件别致的饰品。

“妳又作噩梦了。”他的声音带了点淡淡的沉闷,还有怜惜。“小时候妳明明很健康,也没这毛病啊!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我哪次睡觉不作噩梦。”她故作不在意地耸肩。“而且,谁睡觉从不作噩梦?一点小噩梦有什么了不起?”

问题是,别人久久才作一回噩梦,她却每睡必梦,以致她连觉都不大睡了。

现在只有在打完仗后,将一身精力都消耗光了,她才会自动倒下,睡上几天,由他服侍得舒舒服服的。

然而,精力回来了,她又是几天不睡,直到下回又在战场上累得趴下。

他真是担心。

“妳这样对身体不好。”他看得出她必有心病,需要心药来医。偏她从不解释,更介意别人提起这档子事。

楚行云皱起了眉,今天因为多嘴的是邵君,只得推搪几句,换成其它人,恐怕舌头就要飞了。

“有什么关系?睡不着我就调息,照样有休息的效果。”而且还能增进内功呢!一举两得。“你就不要再瞎操心了嘛!”她拒绝讨论作噩梦的原因。

但他仍想劝她。“话虽如此,可适当的睡眠仍是必须的。”

“我知道,不然你以为刚才我在干什么?”

“昏迷。”让他担心死的可怕行为。

她轻咋了下舌。“个人偏好『昏睡』这个说法。”

邵君叹了好长一口气。“不管是昏迷还是昏睡,都代表我开给妳的宁神药方没有效果。”好泄气,枉他被称为神医,却连小小的睡不安枕都治不好。

楚行云一时被他忧郁的脸迷呆了舌头。

早知道邵君长得很好看,眉清目秀,一双大眼水汪汪的,像蕴藏天地灵气。

自幼和她比邻而居的他,从小就是邻里间有名的小可爱,虽然他老爱玩得全身脏兮兮,以掩饰他那张花容月貌。

不过所有的婶婶、大姊、姑姑、阿姨都晓得,在那身泥灰下藏了一张多么惹人疼爱的小脸,她们总爱用口水涂得他又叫又骂,直到他发狠咬人为止。

明明他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整整比她大了十岁,但他的皮肤却白女敕得像是十七、八岁的小泵娘。

营里的兵士常常偷看他,说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幸亏他们没见到他这种赌气的嘴脸,拧成一团的眉、高高嘟起的红唇,就像古董铺里的玉女圭女圭,保证迷死一干三年不见女人、母猪赛貂蝉的浑球。

“你这模样千万别让营里的兵士瞧见。”她说。

“为什么?我很难看吗?”他口里问着,手上不忘拎来巾帕为她擦脸拭手。

“就是太好看了才麻烦。”她怕兵士们会为了争风吃醋而打架,而那早有前车之鉴。“你知道营里每天有多少兵士为你打得头破血流吗?”

他摇头,整个人都呆了。

“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你现在可是第三军团一致公认的『第一美人』,人人崇拜的对象。”楚行云一席话把邵君打成木棍一枝,动都不能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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