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严重吗?
人家她只是一时心痒、手痒、吃这个也痒,吃那个也痒,
才会忍不住伸出她的“第三只手”,
摸走他家老祖公流传下来的无价之宝来玩玩咩!
而好东西不是要跟好朋友分享吗?
当她玩腻了那个中看却不中吃的“硬东东”,
就粉好心的将它“转送”给孤儿院的小朋友当圣诞礼物,顺便帮他做做善事咩!
而他不是应该感激她现代廖添丁的“义举”,再表扬她的好人好事吗?
可他竟然小鼻子、小眼睛的决定跟她计较到底,
还要把她“偷鸡摸狗”的行为公诸于世?
哇哩咧……
好歹她也是好人家的好女儿,“表面上”的形象一直都是百分之百零缺点,
她怎么可以容许这种不三不四的“丑闻”发生在她身上呢?
既然他死也不肯妥协,
她只好用她的一张嘴和两条腿,跟他说清楚、弄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