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小心、小心,麻烦让让,我的煞车不太灵光,别让我撞上你。”
铃铃的簧片撞击声及不上女子仓皇的急切声,一辆保养得像新的粉红色淑女车速度极快的往下冲,跟有没有煞车一点关系也没,因这路可是斜度六十的下坡路,一往下滑势子很难挡得住。
飞扬的长发在肩后划出一道美丽的弧度,似波浪般一波波起伏不定,煞是好看的令人着迷。
若是手握车把的女孩神色不那么慌乱的话,眼前的一幕还真是赏心悦目,彷佛悠闲的淑女骑着单车漫游山林美景之间,人与树影合成一体,成为天然景致之一。
可惜惊恐的轻喊破坏她脸上的惬意,一手要握紧把手怕车头偏向路旁,一手按住遭顽皮的风戏弄所扬起的裙襬,还要担心篮子里的鸡蛋会撞破,她比挡路的“路霸”更惊慌,生怕一个不慎撞个正着。
“下回飚车时请净空路面,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出行走的路权。”
戏谑的男音当头淋下,脸色微白的风夕雾气息不稳地冷抽口气,发现一只有力的手捉住车头中央的横杆稳住她,让她不致继续狂奔千里。
风随着她的停止而静止,但被打乱的发却不肯服贴地落于身后,乱得俏皮让人伸手想去抚平。
而那只足足有她白皙小手两倍大的大掌正顺心而为,轻柔但不造次地以指代梳轻轻滑过柔软发丝,让那头乌黑秀发如瀑直流。
“真是不好意思,我不是在飚车,没撞到你吧?”她表情微窘的连忙道歉,低头注视前方多出来的那只手。
“妳看我像是被撞到的样子吗?”瞧她耳根倏地红透,季靳突然兴起捉弄的趣意。
好优雅的手形,修长得像……钢琴师的手。“呃,对不起,是我太冒失了,没控制好车子的速度横冲直撞,希望你能原谅我的莽撞行径。”
“妳一向有对着别人皮鞋说话的习惯吗?”她多礼得让人想笑。
“嗄?”他在取笑她吗?
“我想我还不至于丑到面目可憎的地步,我保证不会吓哭小孩子。”他的脸比他的鞋子好看。
“你误会了,我只是在研究你漂亮的手……啊!是你!”头一抬,她惊讶的露出意外的神色。
“又见面了,种花的小姐。”季靳有礼的行了个绅士礼,下颚一点帮她扶住车子好让她从容下车。
粉颊微赧的风夕雾有些难为情的朝他一笑。“英勇的骑士救助落难的少女该如何回报呢?可别说以身相许,我正打算打破传统。”
“妳可以从自我介绍开始,我不介意当个失望的勇士。”她的幽默让他差点笑出声,心底保留的柔软地轻易被她占据。
“风夕雾,风中绯缨的风,夕阳西下的雾岚,很平凡的种花女子。”她套用他的话自嘲,但举手投足间不自觉的散发着大家闺秀的高雅气度。
“风夕雾……”他仔细的咀嚼这个梦幻的名字,罕牢记在心版。
“你是季……呃,还是靳先生,我的记性不是很好,老是忘东忘西地闹笑话。”他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可是他的外表比姓名更容易记忆。
“别把自己忘了就好,我是季靳,一个居无定所的天涯人。”
维也纳森林暂停营业,他真的不知该何去何从。
那年在纽约苏活区的黑人爵士乐团遇到一身故事的老板后,他淡寞的表情有了一丝明亮,彷佛他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他想要的答案。
老板说他下一个目的地是台湾,如果有兴趣欢迎同行,他的小酒馆缺一个美丽的钢琴师。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举棋不定徘徊在去与不去的十字路口,他放不下照顾他多年的黑人乐手,却为Kin的提议而心动。
后来,他从口袋拿出一张老旧的发黄相片,指着里头温柔的女子对Kin说,如果可以,请你帮我找到她,届时我会为即将开幕的酒馆弹奏美丽的音符。
他不以为Kin的找寻会有结果,没想到四个月后他收到一封来自台湾的信,当下他毅然决然的告别暂居的黑街,背起行囊迈向未知的世界。
家对他来说是个遥远的梦,他已经不记得欢笑的颜色,除了钢琴声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漂泊在茫茫人海中。
说也奇怪,对于酒馆的伙伴们平时众在一起从不觉得有何珍贵处,可是一旦分离,他竞怀念起维也纳森林悠然的气氛,以及阳光般的侍者James和尽说冷笑话的酷酒保Hermit了。
当然Kin的自得和风趣也是不可或忘的,他们丰富了他贫瘠的灵魂,让寂寞的他有了个歇脚的地方,分享孤独的滋味。
“居无定所也是一种寻找自我的快乐吧!至少季先生不是流浪成癖的怪叔叔。”风夕雾打趣的揶揄,羡慕他闲云野鹤的清闲。
怔了怔,她的话让季靳为之一愕。“请叫我靳,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
“靳?”她笑笑地牵着车与他并行。“很高兴能当你的朋友。”
“不客气,这是我的荣幸。”莫名地,他喜欢她笑起来淡淡的模样。
“喂!你还真是不客气呀!淑女装模作样表示大方的时候,你应该非常知书达礼的回一声谢谢,不客气是我的台词,你怎么好意思抢女孩子的话。”
她做出“你该羞羞脸”的表情,为他的不可取靶到孺子不可教的痛心。
“是吗?”眉毛一扬,他眼医渗入些许的笑意。“下回我会谨记风小姐的教诲,别去挡一辆煞车有瑕疵的淑女车。”
“哎呀!你这人真无赖,拿人家的糗事当笑话看。”她微嗔的跺了两下脚,双颊飞红地显得羞人。“还有你叫我夕雾就好,别文谵赞地喊我风小姐,人家的疯病早就好了。”
“嗄?妳有病?”换他一讶的为之傻眼,不由自主的看着她。
噗哧一笑,她雪女敕的肌肤浮上艳色。“你是老实还是常被人骗,我随便说说你也信。”
此风非彼疯,她可不想疯小姐、疯小姐常挂人们口中,到时人没疯早晚也被他们叫疯。
季靳微拧的眉头一松,有种冲动想捏她顽皮的鼻子。“有没有人说妳很调皮?”
她故作思考的低吟了一下。“嗯,好象没有耶!我一向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尊师重道、孝顺长辈,是个百分百零缺点的优良典范。”
并非她在自我吹嘘,从小到大她就是认份的孩子,健康上的不允许让她只能单向的朝课业着手,学测成绩很少跌到第一名以下。
不管在台湾还是法国,她向来是师生眼中最优秀的模范学生,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踏实认真不骄矜,乐于和周遭的人分享学习的乐趣。
应该说她非常懂得人性自私的一面吧!看过她父系那一方争权夺利的丑态,她反而省悟自己要的是什么,不愿同流合污的玷污上帝赋予的纯净灵魂。
名与利不过是一场如过眼云烟的厮杀游戏罢了,她从不认为自己适合拿起刀剑冲锋陷阵。
但求一份心灵的美,平静的祥和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何必为了谁强谁弱争得你死我活,血流尽还不是要从头开始,再次周而复始的轮回填不满的空洞。
“听起来很自负,让人很想逼出妳的眼泪。”她绝对是男同学最想欺负的对象,爱她又恨她。
清朗的美目一扬,她好笑的回敬一枪。“至少不会有同性想追求我,以阁下的尊容大概是老少咸宜,男女通吃吧!”
他阴柔的外表俊美得如绝世佳人,偏柔的五官既优雅又带着女性的柔媚,不被错认可能很难。
初见他的时候,她以为他是希腊神话中化身水仙的美少男纳西斯,酷似女子的绝色美颜让身为女人的她都觉得汗颜,对他模特儿般身段感到惊艳。
“妳知道吗?嘲笑我这张脸的人通常下场很悲惨。”可是被她调侃他却觉得很愉快,她的言谈举止不至于令人乏味。
他很少在一个女人身上看到刚柔并济的特质,但她柔中带刚有着坚强的意志,清新的气质和不急躁的态度让他不想筑起一道冰墙,与她同行是件愉悦的事情。
只是她的皮肤未免白得透明,好象她是空气中一抹幽魂,伸手一捉会穿透她的身体,脆弱得让人不敢用力碰触薄弱的躯壳。
摇摇头,他为自己可笑的想法感到莞尔,人不是冰不会一碰即碎,她水女敕的肌肤太细致了,容易引起别人的错觉。
风夕雾不怕他“灭口”的回道:“请问他们葬在哪里,我好备鲜花素果去祭拜一番,死得不明不白的孤魂野鬼是很可怜的。”
“妳……”季靳朗声发出近二十年不曾有过的大笑,牵过单车减轻她的负担。“妳真是个宝呀!”
“谢谢,但我不会响应一句--你是我的知己。”她扮了个鬼脸陪他一起笑,
一点也不像二十四岁的成熟女人。
风轻轻地拂过颊边,两人像相交多年的好朋友顺着一条直路走到底,默契十足无话不谈,宛如一对交往已久的情人般地笑语晏晏。
山里的温度虽然较平地低,但一入了夏还是酷热难当,吸收地热的柏油略散放一股闷热的地气。
小镇上的人不多却热中于别人的事,近年来日趋增多的观光客为这山城带来一些繁华,然而他们仍不改探人隐私的乐趣,一见两人有说有笑的并肩同行,不同版本的故事内容又热闹出炉。
“啊!对了,你目前住在顾妈妈经营的忘忧山庄吧?”风夕雾小心翼翼的问道,做贼似的神采十分可爱。
“有问题吗?”心弦一拨,他下意识的空出一只手拨拨她的头发。
一脸严肃的她忽然正经八百的端正形象。“非常严重的问题,你会害我身首分家。”
“咦?”他眼中露出“妳在开玩笑吧”的意味,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好笑。
“天涯人不懂天涯事是正常的,你不晓得完美如我也会遭人妒恨吧!”她说得轻快,完全看不出被人怨怼的阴霾。
季靳冷嗤一声,为完美两字遭滥用感到不以为然。“别乱用我的词,自大会让一个人盲目。”
以她现在说话的口气不被人恨才怪,世上无完人,她把自己捧得太高了,人家不找她麻烦还能找谁。
不过他看得出她是为了带出笑果才故意浮夸,真正的她不会在人前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骄傲样。而这样的她看来有趣得很,他不自觉地放松心情。
“没错,没错,自大的确会使人盲目,你真是说进我的心坎底了。”她没有反对地连连赞同,毫无半丝苦恼。
“小姐,妳在耍我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他的话也不知不觉的增多。
她大笑的导回正题,没刚才的严肃。
“你见过顾妈妈的女儿顾其忧了吧!”这是肯定而非问句。
他点头,但微颦的眉头表示不予置评。
“我也不晓得哪个环节月兑了序,让她看我不顺眼,从小到大她从没给我好脸色过,你住在她那里千万不要提及认识我的事,连名宇都要用三层蜡封住,密不透风地当没我这个人。”
“不然呢?”季靳听得眉头越结越深,为她们错综复杂的“恩怨”感到不可思议。
轻幽的叹了口气,风夕雾同情地望着他出尘的容貌。“不然她会卯起来追你,当我是情敌地非把你抢到手,不让你爱上我。”
“如果我真的爱上妳呢?”不经大脑的月兑口一出,他发现自己竟不排斥这种想法。
“嗄?!”怔然的忘了接话,她的心漏跳一拍显得不太自然。
“以妳的完美程度,我想男人很难不爱上妳吧!”而他从不怀疑自己的性别。
在酒馆弹琴的日子,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藉酒装疯的欲投怀送抱,仗着有点姿色就以为能轻而易举的掳获他的心,媚态尽出期望勾引出他的。
虽然其中不乏真正令人眼睛一亮的大美女,但是不为所动的他从未多看,他的世界只有眼前的钢琴,不会受外界的引诱而有所动摇。
她们的美是世俗的,是掺有杂质的劣品,红尘味太重缺少灵性,无法与他产生共鸣的振动。
而眼前的她的美是缥缈的,身处纷乱的人间却不让杂色染身,一如她所栽种的海芋纯然无垢,不争艳地散发属于自己的悠然芬芳。
她让他灰涩的心湖有了波动,他无法否认自己动心的迹象,是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爱她,然而他对她的喜爱程度是其它女人所及不上,一如他对母亲的敬爱。
“呃,这个……”风夕雾笑得有点窘困。“你还是不要太爱我比较好,我不想连累你被砍成两段。”
“妳真是不谦虚。”季靳的眼中少了冷意和疏离,他发觉自己也会笑。
“不听劝到时惹了麻烦别说我没警告你。”她说的是事实并非玩笑话,顾其忧真的拿她当敌人看待。
已经数不清有多少回被她恶意的中伤和排挤,有时她甚至会动手推她,语气不逊地让她难堪,扬言要与她对抗到底。
说来好笑,认识顾其忧也有二十年了,可是她到目前为止还不知道得罪过她什么,一味的退让由着她蛮横无理,谁知不想火上加油却让她更愤怒。
她的做法是适得其反,顾其忧变本加厉的认为她瞧不起她,高高在上的公主不屑与趴在她脚底的平民一般见识,直接掉头而走无视她的存在。
每每想到此她就头痛,她们之间没结下这么深的仇恨吧!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她都会立即想到不好的方面,然后说她目中无人。
风夕雾苦笑的抚抚发,不意的碰到一只男人的手,她手指发麻的一缩,心跳加快地看着他握住她的手,滋滋的电流啪啪乍响。
这是心动的感觉吗?她呼吸不稳的微微一颤。
“哈哈……你们真是有缘呀!走着走着就走到我面前了。”
听着响彻云霄的宏亮笑声,满脸疑虑的季靳怀疑他是不是走错了地方,这个手拿酒瓶欢迎他的男人怎会是神职人员?!他未免喝多了。
要不是他身上穿著神父的衣服,另一手拿着厚重的圣经,他实在无法接受他就是他要找的人。
再看到与相片上无异的歌德式教堂立于眼前,他想否认的理由无从成立,即使对方一身的酒味浓得醉人,他还是不得不接受这没得选择的事实。
不过他不喜欢他那只搭在她肩上的手,并用热络的口气唤他孩子,他看来比二十八岁的他大没几岁,凭什么以神为名让他降了一级?!
季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当他一回神蓦然发现身边多了个人,而笑声暂歇的神父愕然地看着他的手,然后红光满面的笑得更大声。
“你很没礼貌耶!居然出手打神父。”他完了,神会降罪于他。
“我……打了他?”这不是真的吧!他一向不崇尚暴力美学。
这是Hermit的专利。
“不然他手背的红肿哪来的?你别说是蚊子叮的。”三岁小孩也不信有那么大的蚊子。
他硬着头皮狡辩。“也许他酒喝多了自觉愧对上帝,因此自作惩罚给他不安份的手一个教训。”
他还是不怎么愿意相信他是个受人敬重的神父。
“你竟然当着神的面公然说谎,你没救了。”唉!他忘了她是活生生的见证吗?
风夕雾真的很意外他方才突兀的举动,初见教堂的外观他还激动不已的直喃着--就是它、就是它、就是它……谁知一眨眼的工夫风云变色,他又像初见面似的冷得不近人情。
保罗神父应该没有对不起他吧!远从荷兰而来的他已在此地落地生根,乐善好施的心性广受众人喜爱,从没拿他当外来和尚看待,与在地人融洽得如同一家人。
望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圣像,季靳说得毫无愧意。“他不该藉酒装傻的碰触妳的肩膀,每个人的身体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嗯,说得很好,你这孩子是神庇佑的幸运儿,主耶稣将赐福在你身上。”神的孩子都是好孩子。
摇摇欲坠的神父伸手欲拍他的肩,但他敏捷的闪过,他一笑置之的放下手中的酒瓶。
其实他并非贪杯之徒,只因为部落的酋长今儿个嫁女儿请他前往观礼,那场面非常热闹,载歌载舞地,在他为新人送上一份祝福后,几位布农族的壮丁热情地多灌了他几瓶米酒。
他想入境随俗嘛!几瓶酒还在他能接受的程度,因此随着大伙开心的气氛下跟着大口喝酒,大声吆喝的加入他们跳舞的行列。
不过太久没沾酒了,他没想到原住民自酿的酒会这么呛喉,后劲十足让他差点被扛回来。
“不要装神弄鬼的假借神的名义叫我孩子,你并没有大我多少。”喝酒适可而止,他厌恶喝得烂醉的酒鬼。
以往酒馆里喝醉的客人有Hermit会处理,不劳他出手。
一楞,保罗神父笑得很愉快地朝他曾经抱过的小女孩眨眨眼。“孩子,妳的朋友很会讨人欢心喔!”
“是呀!他犯了一般人都会犯的错。”先入为主的偏见。
风夕雾的笑容很真,真到反而有点虚幻。
她问向季靳,“你以为保罗神父今年几岁了?”他有一张欺世的脸孔。
“三十出头,最多不超过三十三岁。”以目测来看应该不离此数。
他话一说完两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直冲着他笑,一头雾水的他根本不晓得他们在笑什么。
“错了。”
“错了?”她在打什么哑谜?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神父就已经三十好几了,他一直维持不变的容貌欺骗我们这些孩子。”他真该称得上世纪大骗子。
“什么?!”季靳惊愕的变了变脸,不敢相信这神父有那么“老”。
“神父,你很可恶耶!都快六十岁的老人还没一点老态,你不觉得会对不起我们这些孩子吗?”他根本是人“妖”,数十年不见变化。
保罗神父抚着光滑的下巴呵呵笑道:“这是神的旨意,好让我有体力来引导你们这群迷途的羔羊。”
“可是神父你有没有想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要是一百年后你健壮如现在的模样,你想那些无聊的科学家会不会将你解剖研究?”
“啊!”他的酒醒了一半,被她的惊人之语吓醒。
“而且你一直不老也很恐怖,我想届时蜂拥而至的人潮绝对不会相信你没吃什么仙丹妙药防老,万一他们认为你的血很补,有延年益寿的功能……”像吃唐僧的肉能长生不老,永保青春。
一听他酒全醒了,嘴角微抽,没有一丝醉意的眼神清明像惊吓过度的老人,抬头纹明显的多了三条。
“夕雾,我想妳比较可怕。”有点好笑的季靳俯低身子在她耳边说道,佩服她让人心惊胆颤的推理能力,神父不只吓傻了,他大概会想办法让自己快速变老。
“我是依常理推断,不想他真的会成为实验室里的白老鼠,老实说,我曾怀疑过他是外星人。”在她十七、八岁时。
是人都会老,就算不怎么明显也可以看得出眼角的细纹逐渐变多,发染轻霜步上正常的生理变化,没有人会永远拥有一张童颜。
唯独保罗神父的脸皮不曾生皱,光洁如青年未染岁月的痕迹,发黑如墨益见茂密,毫无半丝疏落。
任何人对不正常的情形总会提出若干疑问,她看着外公的背一天天的驼了,稍一刮风下雨就那里酸这边痛的贴满膏药,而保罗神父健步如飞还能参加马拉松长跑,大家不怀疑他还能怀疑谁。
反正见惯不怪,她早当是一件匪夷所思的灵异事件不再追究,他是人还是异形都是爱护他们的神父,神的世界无种族之分。
“有可能,妳试过拉他的脸皮以辨真伪吗?”穿上人皮伪装成人。
斜睨了他一眼,风夕雾的声音不敢扬高。“亵渎神的行为你去做,我是非常虔诚的信徒。”
“妳信教?”基本上他是无神论者,不相信世上有神的存在。
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堕落的灵魂徘徊寂寞边缘,借着酒的催化忘却烦恼。
“信呀!我为活着的每一天感谢主的恩惠。”宗教的力量是一种抚慰,给人坚定的信仰。
像她的病一发作都非常难处理,每回都像捡回一条命似的弥足珍贵,让她不敢小看神的力量格外珍惜,时时刻刻自我照顾不让身体过于劳累。
近几年她的气喘情况已经改善了许多,没再复发一如正常人健康,即使小靶冒发点喘也能及时以药物控制,医生说她若能继续保持下去不压迫到支气管,再过个两年就可以宣布她完全康复了。
说实在的,她真的吃药吃怕了,别人家会因药物过敏身材变得浮肿不堪,她却因为体质的关系始终不长肉,让看过她的人都大叹难养。
“你们两个年轻人交头接耳说我什么坏话,你们来找我不是为了让我看你们的背吧!”上帝,请原谅我一时的猜忌,你的儿女不会在人前议论是非。
“神父,我送了一篮鸡蛋要让你加菜,我们家母鸡自产的鲜鸡蛋喔!”她哪敢说神父的坏话,她怕主会责罚。
“唉!窝心的孩子,不时的送米送菜怕他饿着。”保罗神父笑着看向另一人。“你呢?孩子。”
神情一凛的季靳没开口,他将手伸向口袋握紧那照有教堂的相片,不知道该不该向一位喝醉的神父寻求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