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郡主奴 第一章

一大队官兵个个垂头丧气的林列在官道两旁,尘沙扬了他们一头一脸的狼狈。

此刻夕阳已经西斜,凉风送爽,比起不久前的骄阳曝晒,情况实在好太多了。但是一整天这样站下来,大家还是都显得疲累困顿。

辟道旁六角十里亭里,或坐或站着几位盛装打扮的官员,瞧他们乌纱帽歪了、官服被汗溽湿的模样看来,似乎在这小小的亭子里待了不少时间。

上至刺史、县令,下至县丞、主簿,人人脸上都露出了不耐烦的神情。

“苟大人。”江州刺史不悦地开口,“你的消息会不会有错?咱们在这耗了老半天,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

“是呀!”白河县令堆起满脸的笑容,拉着自己的袖子帮刺史大人扇风。“都到这时候了还没看到人,该不会是你弄错了,白白辜负了咱们大人一片心意。”

职小言轻的苟县丞连忙哈腰拱手作揖道:“是是……是下官的疏忽,卑职再命人去探。”

“不用了,咱们等得越久,才显得诚意越足。”江州刺史挥挥手,捺下性子道。

朝廷一直都有传言说将派御史台南巡,但是从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各个奉派在外的官员对这事特别敏感,谁知道他是不是来查什么贪官污吏的?

再说到他们江州前年水患,淹死了不少人,朝廷拨下来的赈灾银饷,各路官员都闻风来捞上一笔,将数目惊人的灾银,全数吃干抹净,还作了假账上报。

荀不正县丞的亲生闺女年前嫁给了中书侍郎做第十八个填房,虽然这个女婿年岁比他大、胡须比他长、顶上又无毛,但他还是十分得意在朝中找到这个有力的靠山。

像这次御史台南巡的消息,就是他女婿派人来提醒的,他一得到消息,马上摇着尾巴通知上司们,大家一起到十里亭准备替御史大人接风,顺便拍拍马屁,希望他能手下留情。

“听说这个御史大人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子,能有什么本事坐这个大位?”

“少年皇帝就爱用少年臣子,咱们这些老家伙只有干瞪眼的份。”白河县令叹道。

“陈大人这话说得造次!”刺史不亏是刺史,马上就端出上司的样子。“皇上是天,咱们做臣子的岂能妄加议论?就是提到‘皇上’这两个字也要心存敬意。”说完还一脸崇拜、无限神往似的拱了拱手。

“大人英明,下官佩服!”苟不正连忙打蛇随棍上,大抱马脚,“国有大人这般栋梁,无怪乎如此兴盛,真是皇上之幸,百姓之福呀!”

白河县令暗悔失言,连忙补救道:“下官糊涂,幸得大人提醒,这才不至于误人歧途,多谢大人提醒。”

几顶高帽子和马屁,拍得刺史服服帖帖的,他挥挥手猖狂大笑,“也没什么!几位大人只要时时刻刻将皇上的金言、圣像铭记在心,也就是了。”

看着刺史大人得意扬扬的样子,两人心里不免犯嘀咕,这家伙未免太得意忘形了,明明连皇上的模样都没见过,还敢大言不惭地要他们将皇上的金言、圣像铭记在心?

不过这里官位就数他最大,就算他说天下起了红雨,做人家属下的能不快点找把伞傍大人遮雨吗?

这就是为官之道呀。

就在几位大人闲聊之时,两个身影慢慢地出现在路的那一头。

一名骑着驴子的书生带着一名小厮模样的少年,大摇大摆地走在官道上。

“喂!吧什么的?”官兵喝道:“还不让路!”

这穷酸书生居然敢大咧咧地走在官道中间,这可是要让御史大人过的坦途耶!平民就得识相一点,乖乖的从路旁避过。

“大胆!”那名小厮挺身斥道。

“不要紧。”雷临歧微微一笑,“这位官爷,这路不就是给人走的,你硬不许人家走,岂不是太过蛮横?”

“蛮横又怎么样!今日御史大人驾临金陵,别说是你这个穷酸,就是皇帝老子也得让一边去!”官兵边说还恶狠狠的挥手赶人。

“喔?”他的眉头轻轻地拢在一起,“到了江州我才知道御史比皇上大。”

他看了官兵一眼,注意到角亭里的三名官员,眼里精光一闪,随即又恢复笑脸,回头对小厮道:“那咱们就让一让吧。”

“是。”小厮牵起了缰绳,将驴子给往路旁一带。

“等等!”此时一名书生打扮的肥胖中年人,迈着步子气喘吁吁地从角亭里奔了过来。

“你们是打北边来的?”他眼里闪着轻蔑的光芒,上下不断地打量着主仆两人。

小厮有些恼怒地说:“是又怎么样?”

“有没有遇上什么队伍或是大官的轿子?”中年人语气不善,相当的不客气。

雷临歧笑道:“这位大人,你们在等谁?看样子好像很慎重,是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

胖子听他叫声大人,脸色登时和缓下来,他充其量只不过是名穷秀才,平时在县令手下跑腿办事,何时当过大人来着?人家这么一叫,马上让他得意非凡,笑嘻嘻地道:“还有谁能让刺史大人干等?当然是朝廷派来的御史大人呀!”

“喔?”雷临歧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这样呀!大人们的消息还真灵通,看样子是要帮御史大人接风洗尘,是不是?”

“那当然。好了!废话少说,到底有没有看见?”

“阿乐,你看见了没?”他折扇轻摇,低头询问那名小厮,“还不赶快告诉人家。”

阿乐点点头接口道:“刚刚在清风镇看见的应该就是了吧?错不了的,那么庞大的队伍一定是御史大人的。”

“怎么不早说!”胖子瞪了他一眼,连忙转身跑回去,“来啦!大人们,有消息啦!”

阿乐冲着他的背影骂了一句,“有眼无珠!真正的御史大人在这呢!”

“好啦!咱们走,后面的就交给余抒怀去伤脑筋了。”

丙然跟他想的一样,御史台南巡的事属机密,但还是走漏了风声,给江州这些大小辟员们有了防备,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皇上给他一年的假返家探亲,却又另外交代两件事,第一件就是查前年水患赈灾银两的去向;第二件便是寻找失踪的临海郡主。

与寻找毫无线索的临海郡主相比,彻查江州一帮贪官污吏的事情,变得相当简单,试问人海茫茫,他要到哪里去找一个素未谋面的郡主?

“少爷,咱们也有两年没回家了,老夫人一定很高兴。”阿乐兴奋道。

没错,江州是雷临歧的故乡,他三番两次想将家眷接到长安定居,但是他固执的娘亲却不肯,理由很简单,她嫌麻烦。

“这次是回来办事的。”

“皇上也说啦!傍你放一年的假,要你安心的办办这些贪官。”难道主子不打算回家吗?那怎么可以,他可是很想念他的秋菊妹妹呢!

“回去之后不许提起这事。”他严肃的提醒道:“就当作我是回来休息的。”

“知道了。”阿乐一听他这么说,开心的应了一声。

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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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

几头凶猛的猎犬正流着口水,目露凶光,恶狠狠地狂吠着,牵着它们跑的是几名衣饰华贵,油头粉面的公子哥。

他们哈哈大笑,追逐着等了好些天的目标——一名瘦弱的青衣少女。

那少女跛着一只左腿,跑得相当狼狈,手里紧紧抓着一个竹篮,还不时回头看着紧迫不舍的恶犬和恶人。

“你跑呀!丑八怪,你跑得了吗?”

“哈哈哈!张兄,我赌十两银子,我的大将军会先咬到她。”

“赌了!我的常胜将军上次可是差点就咬到她!”

从他们的对话当中,似乎放狗咬这名少女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雷临歧和阿乐往西边走来,隐约听见了几声急吠,行到近处才看见七八头身高齿利的猎犬在主人的斥喝、催促之下,追咬着一名跛脚少女。

“太过分了!”雷临歧右手在驴背上一拍,身子轻轻腾起,在半空中转个圈子便落到少女身前。

“少爷,小心点。”阿乐担心地喊着,一向怕狗的他根本不敢过去,只能远远的观望。

一看见来了个陌生人,似乎要帮青衣少女出头,众人不免觉得有些扫兴,纷纷喊了起来,“干什么的?没你的事,还不快滚!”

猎犬被主人拉着,张牙舞爪的发威,露出了冷森森的长牙,神态相当凶猛吓人,似乎随时要扑上来似的。

“跟你没关系,快走开!”青衣少女反常的往前一跨站到他身前,声音相当的清脆,却带了一些轻蔑和不满。

似乎他的拔刀相助,碍着她什么一样。

“你说什么?我想帮你呀!”难道他们只是在玩耍而已吗?可是看那群人的神态却又不像。

“不需要。”

“听到没有!这丑八怪不要你救,还不快滚!”

“要当英雄,也得救美人呀!这丑八怪敢惹我们,咬死她,唉唷……”突地,其中一个公子捂着额头大叫,“这死丫头暗算我!”

一个东西落到了地上,是个纸镇。

原来是青衣少女恼他出言不逊,手伸进竹篮里模了个硬物出来就对他扔了过去。“放狗咬我?我先扔死你!”

“给我咬死她!”对方直跳脚,揉着被砸疼的额角,气急败坏地说。

青衣少女转身又跑,恶犬汪汪的叫着,众人又骂又叫地追了上去。

“住手!”雷临歧见少女跛一只脚,怎么都跑不过敏捷的猎犬,眼看就要被恶犬扑上咬住,当即纵身从群犬头上飞过,回身一掌击在一头追得较近的猎犬头上。

猎犬哀鸣几声,翻了几个跟头,昏了过去。

“我的大将军哪!”主人心疼的连忙蹲下去察看。

“又是你!别多管闲事行不行?”青衣少女愤怒地说:“走开!”

“若不是我帮忙,你早就被它咬住了。”这女的有病!她喜欢被狗咬吗?

“谁要你帮忙?”她用力地推他,“滚开!不关你的事!”

雷临歧无法置信地看着她,他热心助人,居然被说成是好管闲事?这还有天理吗?要不是看她弱小可怜又跛了一只脚,他才懒得出手管闲事。

他瞪了她一眼,这才看清她的容貌。啧,难怪他们要左一个丑八怪、右一个丑八怪地叫她,这姑娘的确是其貌不扬,或者说其貌不扬还太抬举她,应该说是丑死了。

只见她歪嘴斜眼,右眼大左眼小,鼻子还皱在一起,脸色稍嫌蜡黄,好像一年到头都没吃饱似的。瞧她像有十七八岁,但是身材瘦弱、双肩如削,倒是个十五六岁的模样。

“看什么看!”青衣少女又斥了一句,似乎对他诧异的眼光感到相当的生气。

她一说完,转身又奔了出去。

“英雄,人家不领情哪!炳哈哈!快追,今天非把这死丫头的另一只脚也咬瘸不可!”

三四个人又引着猎犬追了上去。

雷临歧被那少女抢白了一顿,也觉得很没趣,本想放手不管,但是又可怜她一个弱女子被人家如此欺凌,想不多管闲事良心都不允许,于是也追了上去。

青衣少女虽然跛了一只脚,但跑得也不慢,一下子就跑到了崖边,再也无路可跑。

“没路了吧!”众人嘿嘿的笑着,一步步的逼近。

“你们也没路了。”青衣少女蓦地一笑,牵着一根绳子跟他们挥了挥手。

说时迟那时快,树上一大张黑压压的网子当头罩了下来,众人大吃一惊,陡然之间足底一空,身子直向地底陷落,惊叫声此起彼落,刹那间全部摔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连人带狗都是人事不知。

当然,也包括了雷临歧。

青衣少女屏住呼吸,因为她在陷阱里放了大量的迷药,这才能在众人摔落之后,将他们全部迷晕。

好一会后,她探头向陷阱里张望,只见人狗跌成一团,个个不省人事。

“刚刚叫你别多管闲事的。”她有点歉疚地看着晕过去的雷临歧。

这人倒是个好人,可惜笨了点,她已经三番两次提醒他,她并不需要帮忙还硬要凑过来多管闲事,算他倒霉。

笑了笑,她将手里的竹篮放在地上,掀开上面的蓝布,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

此时,阿乐已经牵着驴子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少爷……你……你……你想做什么?”

这女的拿着刀子想干嘛?还有怎么全部的人都摔在洞里,一动也不动,该不会是死了吧?

“做什么?”她笑得脸孔更加扭曲了,“我在做好事,送他们‘上路’,阿弥陀佛!”

阿乐发着抖,大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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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书,你跑哪去了?一整天都没见到人。”墨雨一见到青衣少女悄悄的溜进园子来,站在廊上就扬声喊。

“嘘!小声一点!”侍书奔了过去,“你怕别人不知道我溜出去啦!”

“又装这怪脸!你去吓唬谁了?”她捏着她的脸,“好好的脸孔,偏偏装得这么丑怪!”

她明明是个娇俏可爱的小泵娘,偏偏就爱打扮成这副歪眼斜嘴的模样到处去吓人,看到别人或嫌弃、或惊讶、或同情的表情,她就觉得很好玩。

“我替你出气去啦!这阵子你出门不用担心张公子那帮人了。”

墨雨模样长得好,每次上街就会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像被调戏、吃豆腐,张公子那群人根本是无法无天。

侍书已经忍无可忍,才会花了好几天的时间设陷阱,教训那群仗了狗势的大坏人。

“你别跟他们斗,忍一忍就算了,反正咱们不常出门,别理他们就好了。”墨雨的个性比较怕事,老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

“那怎么可以!那些人就是欠管教,既然他们的爹娘没空,反正我很闲,就替他们教训这些王八蛋!”他们都是仗着家里有钱,在镇上耀武扬威的,不是欺负老人、小孩,就是调戏妇女,更过分的是还养了几条恶犬,任狗群不是咬贩子就是咬乞丐,不然就是咬她这个易了容的丑八怪。

若不给他们一点颜色瞧瞧,那怎么可以?只是往后她得更小心,她猜那群人一定会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她打算到时候就给他们来个抵死不认。

“好啦!别管那群人了。”墨雨拉着她道:“老夫人找你呢。”

“八成没好事。”她一张脸马上垮了下来,“一定又是要我写信。”

三天一封家书,那远在京城、迟迟不回来的少爷看得不烦,她这个代笔的人都觉得好累。

“嫌太轻松呀!”她用手指头轻轻戳了一下她的头,“别仗着老夫人宠你,你就没上没下的没规矩,奴才就是奴才,主子待你好一点是运气,你可别把自己当小姐。”

侍书挽住了她的胳膊,撒娇似地说:“老夫人是宠我。好姐姐,那你疼不疼我?”

“你把脸洗干净,把自己打理得漂漂亮亮的,任谁看见了都疼你。”墨雨拿出手绢擦了擦她涂得黄兮兮的脸,带着三分责备、七分宠溺的神态说着。

她微翘起嘴,“那才不是真的疼,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每个人都来讨好你,我才不希罕呢!”

“唷,原来侍书姑娘不爱人家讨好呀!”她取笑道:“赶明儿请老夫人给你许个笨嘴笨舌的傻小子,保证他不会说好听的来惹你生气。”

“许给你啦!”她笑骂着,“好端端的,干嘛又说这件事。”

“谁叫我们侍书姑娘人缘好,家里几个小厮抢着想娶,要不是老夫人舍不得,现在都不知道该叫你刘大嫂还是陈大嫂喽。”

侍书卖入雷府将近两年,本来一直在厨房做粗使的丫环,有一次厨娘烫了手做不得菜,于是她便帮忙打理厨房,还张罗起老夫人的食膳。她绝妙的手艺让老夫人赞不绝口,马上把她叫来看一看,之后又发现她识字更觉得难得,于是把她调到身边服侍。

她才来不到两年的时间,雷府上至雷老夫人下至看门的小厮个个都喜欢她,因为她聪明伶俐,几乎什么事都难不倒,又乐于助人,因此跟大家相处得极好。

她们一边说一边走,一下子就来到了厢房外,几个婢女七嘴八舌地迎了上来。“侍书,你可回来了,老夫人急着找你呢!”

“还有,陈大小姐也来过,坐了一会就走了,我看她八成又要描花样子。”

墨雨拉着她笑道:“她今天可成了大忙人啦!”

“慢一点,我又跑不掉。”

侍书被簇拥着才进了门,雷老夫人的声音就从内室里响了起来。“侍书回来了吗?”

“回来啦!”

“老夫人。”墨雨走到她身边去,轻笑道:“人我是给您逮回来了,您要怎么谢我?”

雷老夫人长得福福态态的,一脸的慈祥,“谢你一顿好打!这么晚才来,我可急的。”她手里拿着一封信函,对着侍书道:“快来,看看少爷写了些什么。”

侍书接过了信函,尴尬的笑了几声,这个少爷听说在京里做大官,忙到没有时间回家,就连写封信的时间都没有,每次都来纸短情长这一套,一张纸上只有寥寥数字,看得她火大的不得了。

她拆开了信,一看还是跟往常一样,就是孩儿一切安好,勿念这几个鬼字。

只会勿念、勿念的,他到底知不知道“勿念”这两个字有写跟没写一样?

看着老夫人一脸期待的样子,侍书在心底暗叹了声,清了清喉咙,“我要念喽。”

“快!”

于是她便开始对着一张只有寥寥数字的纸,滔滔不绝的鬼扯,光是关心和问候老夫人的话就提起了不下七八次,再诌些生活周遭发生的趣事让老夫人乐得呵呵笑,直说了半个时辰才打住。

雷老夫人意犹未尽地说:“临儿有没有提到上次那位周姑娘?她现在好不好?”

“周姑娘?”侍书眼珠转了几转,“喔,那个周姑娘呀……”上次她随口胡掰了雷临歧的一件义行,就是替一名楚楚可怜的姑娘平反了一件冤狱。

她佯装努力地看了半天,这才嘿嘿笑了两声,“少爷没说呢。”有说才奇怪!他一定不知道因为他的“平反”,拯救了一个被冤枉的无辜女子,全雷家可是把他当成青天大老爷呢!

“唉。”雷老夫人叹了口气,“我还指望他跟那位姑娘日久生情,能有个好结果。”

“老夫人。”墨雨安慰道:“那怎么成?前阵子少爷不是为情所困,说喜欢上一名娼楼女子,正想办法要娶她进门。”

“我也说啦,我不反对。”她烦恼地说:“只要对方是个好姑娘,出身都不是问题。侍书,你有没有写清楚?你少爷是不是以为我不同意,所以才迟迟没有下文?”

“啊?有呀!我有写呀。”有没有人看出来她快心虚死了?她其实也不是故意要瞎编那些子虚乌有的事的,都只因为老夫人相当担心少爷的婚事,每次嘱咐她写信最末一定要问一句,何时才要成亲,带新娘子回家一趟。

大概少爷也被问烦了吧,字里行间写得也不甚客气,颇有叫老夫人别多管闲事的味道。就是那封信惹到了侍书,她想老夫人是爱子心切,每次少爷一来信她就好高兴,可是少爷完全不能体会老夫人的心情,他那短短的家书总让老夫人落泪、难过,觉得儿子不要娘了,连他过得好不好都不让她知道。

从那次之后,她就开始“说书的”生涯,每每哄得老夫人笑呵呵的,重拾往日的精神和欢乐。当然,老夫人要她写信给少爷时,她从以前的她说什么写什么,变成了老夫人和家里的近况报告,有时候火气一来,还会替老夫人教训儿子,把他骂一顿她才能安心入睡,因此寄去京城的家书,有越来越厚的趋势。

“其实也不用伤脑筋,侍书呀,记得跟少爷写信的时候问一下,他什么时候才要成亲。”一想起这事,雷老夫人眼角顿时闪起泪光,“我都老了,不知道在死之前能不能看见我的孙子。”

墨雨见她突然伤心、感叹,连忙拿了绢子替她抹眼泪。“老夫人,快别难过了。”

“临儿到现在还不肯成亲,我死了都不知道怎么跟雷家的祖宗交代。”

侍书心里骂了几句不孝子,脸上却堆满了笑容,“呀!老夫人,这里这里,您看……”她把信凑到她面前,“少爷说啦……”

“你这丫头!明知道我不识字还这样急我!少爷说了什么?”她充满期待的问。

“我一时太高兴,反倒忘了。”她笑道:“少爷要成亲了呢!”

“真的?”雷老夫人惊讶得猛然起身,墨雨连忙扶着她。

“真的。”管他的,先掰再说!老夫人一难过就不吃东西,一不吃东西就会生病,她不要老夫人为了那个不孝子生病。

“阿弥陀佛!真给我盼到这一天了。”雷老夫人喜悦的眼泪流下两颊,激动得双手合十,“老天保佑!菩萨保佑!列祖列宗保佑!”

“真是太好了!”大家一听都兴高采烈的,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少爷的新娘子会是那个周姑娘还是卖笑的姑娘?他什么时候会回来?婚礼总要在家里办吧?

“快!”雷老夫人开心得不得了,“叫高总管来,咱们家要办喜事了!”

“呵……”侍书陪着干笑了几声,少爷呀……希望你今年红鸾星动,真的要办喜事才好!

“少爷,头还痛吗?”阿乐担心的问着。

“头怎么会痛?是这里痛!丢脸丢光了。”雷临歧比了比自己的脸,有点懊悔。

怎么会栽了个这么大的跟头,他的面子都丢光了,自尊心也严重受创,难怪人家叫他别多管闲事,原来是一片好意。

“还好没事。”阿乐拍了拍胸口,“那丫头拿了一把刀出来,我还以为她要杀人哪!可把我给吓坏了!”

原来她只是将那一伙坏人的头发给剃了,还拿香帮他们烧了疤,说要他们改过向善、重新做人。

“那丫头居然这么鬼灵精怪,我倒是看走眼了。”原来她可是准备周全,专门要引那群人到她设的陷阱里去,他差一点点就坏了她的事。

“还好少爷你没事。”阿乐还是心有余悸,“那姑娘将他们全绑了,跟狗关在一个大笼子里,说要叫人来看呢!”

“长得奇怪,做的事也奇怪。”他摇了摇头,受创的男性尊严还没恢复过来。

不过她倒是很有胆识,为了引那群人中计,不惜用自己做饵,她难道不怕还没成功就失败吗?

这样的人不是蠢到家,就是聪明得吓人。

算了,不想了,不管她是蠢是聪明,都跟他没关系。

“少爷,咱们快到家了。”阿乐难掩兴奋地说:“我先去通知大伙。”秋菊妹妹……他终于能见到她了!

“不用了,回来就回来,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不过是回自己的家,犯不着劳师动众的,这也是他不事先通知娘亲的原因。

他可不希望大伙为了他忙进忙出的,让娘亲每天等日子,甚至到镇外去迎接他,这都不好。他了解他的娘亲,她什么都好就是会钻牛角尖、胡思乱想。

因此,虽然明知她会挂心,但他的家书都只用来报平安,其它的绝口不提,免得娘为了他的事吃睡不安。

他知道娘不识字,每次写信给他都要高总管代笔,但这一年多来却明显不是高总管写的。信上那娟秀整齐的笔迹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女子之手,还有字里行间的语气也少了恭敬和小心,她甚至敢教训他。

不知道是他亲娘的意思还是她自作主张,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满喜欢她代笔写出来的东西。

懊怎么说?生动?对,就是生动。她描述一件事可以写整整一页,像小六子为了救一只上了屋顶下不来的小猫而摔断了腿,但小猫被他一吓却自己跳了下来,安然无恙。

阿福和阿录在他亲娘作主之下,热热闹闹的娶了秋双和秋思,可两新郎倌却喝醉了酒差点走错新房。

还有高总管去乡下收租,摔了一跤压坏了人家的鸡舍,租没收成还赔了一笔银子,这些事他都看得津津有味。

他虽然人在京城,但对家里的事却因此了若指掌,包括他亲娘是瘦是胖、是喜是怒,最近又喜欢上了什么新玩意,迷上了哪出戏,喜欢吃些什么,爱到哪里去上香,他统统一清二楚。

他想,他该好好谢谢某个人了。

“老夫人一定很高兴,少爷终于回家啦!”

离家越近,脚步越快,远远的他们就看见兽头大门的石阶上坐了几名小厮,一看见他们走近,纷纷站了起来。

然后是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少爷!少爷回来啦!”

一声比一声还要急迫的呼喊声,远远的传进深宅大院,霎时一阵欢天喜地在院子里缭绕着,“少爷回来了。”

雷家的春天,虽然来得慢了点,但终究还是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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