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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鸟物语(爱我,不容拒绝) 第二章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打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女乃,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女乃。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入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蔑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女敕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硬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宾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她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许多宴会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击。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臂撒娇。凌云不太喜欢亲近生人,她是什么人,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表?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已经有记者将曲离夫妇的视线有意引向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又搭上天娇的手臂,“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上大学。”她最后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小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很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移,十几年风光炫耀的生活,仍然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

佟天籁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机械的微笑。

某个久远的画面回到曲凌风脑海,一抹纤细秀气的影子与眼前的身影重叠,原来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名义上的另一个继妹。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人群外围,准备找个舒服便利的位子,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曲离的老搭档叫道:“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摇宾乐手,趁今天的机会,给大家唱一首吧。”

天娇将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唱歌各位叔叔伯伯听过好多次了,还是听我姐姐唱吧,她才真正得到我妈妈的真传呢。”

“天娇。”天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大家一窝蜂地起哄,令她骑虎难下。

看着母亲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

清脆柔和的音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上榜的曲子,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大千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唱到这里,那略微苍白的樱唇中吐出的仿佛只剩硬咽。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真的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手指在琴键上流利地游动,颇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仿佛音乐停止,她的忧愁和烦恼,寂寞和孤单,呼吸和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惟有钢琴的余音轻轻回荡,大家都沉浸在歌曲孕育的极度哀愁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见识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那个灌唱片的歌手,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走到离钢琴仅有十步远的地方,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一个人这样虔诚而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您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推出银幕?”

“佟小姐,请问您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您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佟小姐,如果您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惊叹和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巨大的声浪和人群令她窒息。凌云被大家挤到外围,委屈得要哭了。

曲凌风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淹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最好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如果佟小姐肯出山,那么一定是在曲制作的旗下,而且韩女士一定会是她的经纪人。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传媒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乐坛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父亲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

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我跟你说哦,他开好多的公司,有好多房子和好多汽车,还有私人飞机。”

“你好,刚才要谢谢你。”天籁顺了顺零乱的头发,礼貌地点头微笑。她还记得那个骄纵不驯的少年,如今已经长成高大威武的男人了。他有一双凶狠犀利的眼睛,真不像商人,更不像文艺人,却像武侠片里的强盗,不过他比强盗好看,而且,他救了她,应该说更像一个浪迹天涯的快客。她隐约听说过他很厉害,却没想到厉害到传媒都畏惧他。这样的他,同样莫名地让她畏惧。

他讨厌她那礼貌的微笑,多年以前因为她的礼貌使他挨父亲的责骂,而且此后数年未得清静,而今天,这笑容令他觉得客套而疏远,仿佛在应付一个极其讨厌又不能得罪的客户。她是韩梅的女儿,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价,况且他刚刚才帮助她月兑困,她居然只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一句客套的谢谢。显然,她对他不感兴趣,也没有多大的感激,更不像那些故作姿态的女人,表面上装作不在乎,眼底却闪着贪婪的光。她的眼里,只有平淡。

有意思!韩梅居然可以生出这么性情淡薄的女儿!

“姐。”天娇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冲上二楼,见到曲凌风,先是一愣,随即双颊泛出两朵红晕,讷讷地唤道:“哥,你还在。”

天籁看向妹妹,那羞怯的姿态和热切的目光,明显地流露出对曲凌风的迷恋。天娇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身边有一位成熟、优秀、性情狂傲的异性,被吸引也无可厚非。

但是曲凌风——那轻蔑不屑的眼神和淡淡嘲弄的嘴角。唉!天娇必定要经历一场情伤了。处在爱情幻想中的小女孩,让她如何看得清她在单恋呢?

包有意思了!曲凌风挑起半边眉毛,那个跟韩梅一样做作的黄毛丫头居然喜欢他。他嘴角勾起恶意的微笑.他没兴趣的对他有兴趣,他有兴趣的对他没兴趣,这种三角关系他还没试过,不妨在她们姐妹身上试一试,也许会是场非常有趣的游戏。总之,他要得到佟天籁,至于佟天娇,他不排斥将她作为调剂。

天籁无来由地打了个冷战。直觉告诉她,离这个男人远点,她的直觉通常都很准。

她挽起妹妹的手,“天娇,我有些冷,带我回你房间好吗?”

天娇心不在焉地点头道:“好。”

天籁优雅地笑道:“对不起,失陪了。”

一件宽大的西装外套落在天籁肩上,将她密密包裹,曲凌风的呼吸吐在她耳边,“这样就不冷了。”

天娇小嘴张得溜圆,目光愣愣地从那件西装外套转到曲凌风的右臂,它正亲呢地搭在天籁肩上。

“你……”天籁没料到他会对她有肢体举动,挣月兑了他的手臂,扯下衣服,“谢了,我还是跟妹妹上楼去。”

“也好,我还没参观过天娇的房间。”他理所当然地搭上天娇的肩头,又一把搂过天籁,修长结实的手臂像两把铁钳牢牢夹着两姐妹走向三楼,顺便嘱咐:“凌云,回你自己房间。”

凌云皱起困惑的小脸,“哥哥什么时候跟两个姐姐这么熟了?”

远离了凌云的视线,天籁开始大力挣扎,她不想在凌云面前跟他起冲突,但也不等于默许他这种强盗似的行径。她收回刚才的结论,他不是浪迹天涯的侠客,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强盗。

“嘘——”曲凌风加重力道,几乎快捏碎她的肩膀,“你再动,肩带就要掉下来了。”

“放开我,”她沉声道,“还有天娇。”

“啧啧,”曲凌风摇头,“恐怕天娇不但不想我放开她,还想我拥得更紧,是不是,娇儿?”

他放开天籁,将天娇整个圈进怀抱,戏谑地在她额际亲了下。

天娇霎时羞得满面通红,声如蚊蚋地叫:“哥。”

“天娇。”天籁叫。

“姐?”天娇仿佛才意识到两人姿势暧昧,小手娇柔无力地推着他,“哥,你,你别这样。”

“我怎样?”他抓住她的小手,声音魅惑,“你不喜欢我这样抱你?”

“我……我……”十九岁的青涩少女,面对倾慕已久的梦中情人,靠着他温暖的怀抱,听着他温柔的声音,你能期望她残存多少理智?

天籁抬眼望天,吸一口气,转回视线,看进曲凌风挑衅的眼底,“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曲凌风嗤笑,“我突然发觉我的妹妹很可爱,想跟她亲近亲近。”

“不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他抬高天娇的下颌,拇指轻轻摩挲她柔软的嘴唇。

“曲叔叔和我妈就在下面,还有成群的记者,我随时可以叫他们上来。”

“你威胁我?我好怕啊!”他脸上带着极端的不屑。

好狂妄的家伙!天籁倒抽一口凉气,她差点忘了,刚才他就是从记者手中把她救出来的,又怎么会怕记者?只是给天娇添麻烦罢了。

“天娇,”她大喝一声,震回妹妹的理智,“过来。”

“哦,”天娇羞怯地瞄着曲凌风,“哥,你放开我。”

“你真的想我放开你?”他靠近她一点。

“嗯……嗯……!”

“真的?”他再靠近她一点。

天娇急喘,柔女敕的唇被他封住,立时瘫软。

“曲凌风。”天籁瞪大双眼,他竟然当着她的面轻薄天娇。哦,他连曲叔叔都不在乎,又怎么会在乎她在不在场?

“嘘,”他转过头来,“别急,一会儿就轮到你。”

他这个……这个……天籁极力搜索大脑中的词库,居然想不到一个可以骂人的字眼。她用力跺脚,转身便走。就算他不买曲叔叔的账,起码在他面前,不会对天娇有进一步的动作。

手臂被人大力拉住,曲凌风扬眉道:“这就走了?放任你妹妹与我独处?”

天娇瘫坐在地,还未从刚才的吻中恢复过来。天籁欲挣月兑他去扶天娇,被他牢牢扣住。

“你究竟想怎么样?”

曲凌风梭巡着她因愤怒而显得明亮的五官,缓缓道:“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只要你招手,会有一群女人粘上来。”

“包括你?”曲凌风又挑眉,“我只对你有兴趣。”

“做梦!”她狠狠地踩他一脚,尖细的鞋跟在油亮的黑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这是她长这么大做过的最粗鲁的动作。

曲凌风眉心蹙紧,目光泛冷,嘴角却噙着笑,“你不答应没关系,我想天娇会很愿意陪我度过一个浪漫激情的夜晚。”

“我不会让你碰她一根头发。”

“哈!好大的口气,我刚刚已经碰了她的唇,你能怎么样?你想整个晚上陪着她?我不介意三人行。”

“你下流。”她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

“对,我还卑鄙无耻,所以我很想知道,你们俩谁的味道更香更甜。”

“你,你,你简直不是人。”

“呵,”曲凌风饶富意味地盯着她,“还没有女人用这个词骂过我。”他突然正了神色道:“她还是你,你来选。”

“两个你都休想。”天籁咬牙切齿。

“好。”他眼神中闪过一抹阴狠,突然放开她,架起天娇,在她唇上重重一吻,“乖妹妹,哥哥晚上来找你。”他拾起西装外套搭在肩上,扬长而去。

“天娇。”天籁撑住妹妹摇摇欲坠的身体。

天娇迷茫的眼神没有焦距,痴痴地道:“他吻我?姐?他吻我!”

“这个卑鄙下流的……的、的混蛋。天娇,你不要被他迷惑,他是存心戏弄你。”

“戏弄我?”天娇无意识地触抚自己火辣辣的唇瓣,“姐,”她突然扑到天籁身上,“我怎么办?我好喜欢他。”

“傻丫头,”天籁牵着她的手回房间,“你没听到他刚刚说什么吗?”

“我听到了,我听到了,”天娇无助地哭泣,“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我抗拒不了他,我一定抗拒不了他。姐,我该怎么办?你教我,我该怎么办?”

懊怎么办?十二岁开始,她就没再问过任何人该怎么办,母亲离开的那一刻起,她就失去了问怎么办的权利。天娇的眼泪浸湿了她肩头的衣料,湿湿的凉凉的,像被大雨淋过。眼泪,曾经是什么味道?咸的?苦的?涩的?或者是无味的?太久没有尝过,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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